洪烛:我心目中的西域
洪烛
1、 我要为我的诗寻找一个故乡。它不见得是我本人的出生地,或长期居住的地方。它更应该在远方。一个诗人的才华以及灵感,就像种子,需要一块合适的土壤。一个诗人的作品,需要一种尽可能博大的文化背景的衬托,才真正能站住脚,不至于成为空中楼阁。诗人在精神上之所以敢跟国王平起平坐(西川说过,你可以嘲笑一个国王的富有,但不能嘲笑一个诗人的贫穷),就在于他的内心有一块“自治州”。有雄心的诗人都会致力于营造自己的“乌托邦”。如果我的诗找不到故乡,我怎么可能像国王一样自豪?谁愿意做没有国土的国王——甚至不如安营扎寨的草头王。最优秀的诗人可以有好几个审美意义上的故乡。而我一个都没有!直到某一天,终于找到了,它就是西域。它就是新疆,及其周边地区。它既是我梦寐以求的“故乡”(与我的气质、性格最为吻合),对于我的创作又是一片“新大陆”。
2、 我之所以说自己诗的故乡是西域,而不说新疆,在于西域无论从空间上还是时间上,都比新疆有更大的范围、更丰富的外延。西域是新疆的古称(意即中国西部的疆域),公元前1世纪已经流行,《汉书?西域传》卷首即云:“西域以孝武时始通。”此后直至《明史》,正史中皆以西域之名立传。这个古色古香的地名,是汉代给起的,经历唐宋元明清一路叫下来,直到18世纪中叶才出现“新疆”这个称谓——本身就富有历史感,甚至可以兼而作为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的某种时间概念。同样,作为一个地理概念,西域泛指玉门关、阳关以西的广大地区,广义的西域指古代中亚,狭义的西域指历史上的新疆。也有人觉得古丝绸之路的西段,包括新疆以及甘肃、宁夏、青海的部分地区,都可宽泛地叫作西域。我和我的诗,是从广义上来理解西域的,理解西域的历史与地理。它的涵义甚至更为广博,还包括人文,譬如文学、艺术、民族、风俗……一个学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学科,从诸如考古学、人种学之类的某一个角度单独楔入“西域”这个概念。诗人则不同了,必须面对多元化的“西域”——使其构成多元化的世界的一个缩影。新疆诗人沈苇认为“西域”一词已成为一种象征、一个隐喻:“人们至今仍以西域来指称新疆,更多地带有一种书面色彩,一种对异域的梦想,以及触抚历史、追忆时光的情怀。在这个地球上,你恐怕难以找出第二个像西域这样多元文明共存的区域。这里曾使用过的语言文字多达数十种。由于丝绸之路这一伟大的纽带,它成为中国、印度、波斯和希腊四大文明独一无二的融合区……”
3、 正如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诗人眼中的西域也是不同的,每个诗人笔下的西域,也各有各的风格。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有多少篇目与西域相关啊(轮到明清小说,位列“四大名著”的《西游记》,还以玄装西行取经为线索,勾画出神话的西域)。且说唐朝,李白的出生地碎叶城位于中亚,又以“明月出天山”一句报答了自己的故乡(他本身就是出自天山的明月——诗歌史上的),杜甫也留下《兵车行》以及《前出塞》、《后出塞》,边塞诗尤其成为《全唐诗》中一道亮丽风景,边塞诗派中的诸多重量级人物,譬如岑参、高适、王昌龄……皆是因西域而成名。王之焕写过“春风不度玉门关”,卢纶写过《塞下曲六首》(内有“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以及“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连仙风道骨的王维都写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到了宋朝,豪放派仍酷爱边塞诗,范仲淹说“塞下秋来风景异”,苏东坡要“西北望,射天狼”,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陆游“心在天山,身老沧州”,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西域已进入中国诗歌史,给历代诗人都提供过钙质与血性。同样,古今边塞诗也给西域增添了文学上的光环。注定了的,存在着一个“诗的西域”。诸多的文本构成传统。即使像我这样长期居住在内地的诗人,偶尔,也会梦想写几首“西域的诗”。
4、 中国的新诗里也有西域的影子。艾青曾“流放”新疆,石河子有艾青纪念馆。当代文学史提到的诗人闻捷,以歌颂新疆而出名,出有诗集《天山情歌》。上世纪八十年代,周涛、杨牧、章德益在新疆祭起“新边塞诗”大旗。热潮扩展到大西北乃至整个西部,出现了西部诗,及其代表人物昌耀。昌耀肯定了“西部诗”作为在新时期诗坛曾与“朦胧诗”双峰并峙的诗歌潮流,认为“西部”不只是一种文学主题,更是一种文学气质、文学风格:“西部对于当代诗人的意义是煅炉与开刃的硎石。是心灵在祭坛前的净化……西部其所以是诗的宝库,或许在于西部是这样的听任人尽情倾吐衷肠的土地吧!”现在,除了新疆,昌耀生前居留的青海,以及甘肃、宁夏,都日渐成为“诗歌大省”,涌现出越来越多的诗人。西藏也同样越来越受到诗神关注……从西域扩大到西北直至西部,一种诗风在不断延伸着影响的范围。或许,“西域”、“西北”、“西部”,本身就是最适宜诗歌生长的土壤?我简直要产生这样的迷信了。恐怕跟它保留着较多的原生态(自然与文化)有关吧?我若想写西域,就要面对由古至今博大且庞杂的诗歌传统,继承当然是一方面,其实同样重要的,是如何背叛这一传统!否则,我如何写出真正属于自己的西域诗呢?传统太容易对一个人的写作造成惯性了。我必须克服惰性,来抗衡惯性。
5、 我从来没想过选择新疆作为自己诗的故乡,新疆对于我属于远方,甚至是远方的远方。2005年10月,我第一次到新疆,就这么选择了——如果允许我选择的话。我甚至不认为这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应该说,是命运安排的吧?当时中坤集团邀请“中国诗歌万里行”、“诗刊社青春诗会”、“帕米尔诗歌之旅”三支团队,供赴新疆采风,近百位中外诗人结伴同行,以浩浩荡荡的车队,从乌鲁木齐出发,走过库尔勒、轮台、库车、阿克苏、阿图什、喀什、塔什库尔干……我参加的是“中国诗歌万里行”,有祁人、娜夜、赵丽华、北塔、李自国、雁西、周占林,张况等十几位成员。我不知道别人怎样,自己确实感受到强烈的震撼。毕竟是第一次来(就像展开和新疆的初恋)。但这第一次,就使我意识到:以后每次来都会这样,都会像触电了一样。如果我以前对伊甸园或乌托邦有过什么想像,那就是新疆这样的。按道理讲我也算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如梦如幻地兴奋成这样,可是从来没有过的。第一次,我居然产生了离开日常生活的首都北京,留住在旅游地点的念头,哪怕把户口迁过来都愿意。别提国内的任何省份了,就是美、英、法,也不至于使我“单相思”成这样啊。只能是新疆了!理智了一点之后,我把臆想中的计划暂且修改为:待到退休(还要等二十年呀,好漫长),就在喀什买一套别墅,彻底地搬到新疆来住。不过这辈子的回忆录恐怕写不成了,哪有时间回头看呀,在新疆——我新的故乡,有那么多新的诗需要我去写。往前看还看不完、看不够呢。
6、 我终于理解中坤集团为什么要邀请这么多诗人了,不仅因为它在开发南疆旅游,还在于它的老总黄怒波(骆英)。我终于理解一家公司为什么能做这么大了,它的老总是诗人。我终于理解黄怒波为什么是一位诗人了,他出生在大西北。我终于理解黄怒波为什么要邀请这么多诗人,因为他知道:诗人都会爱上新疆的。我终于理解,诗人为什么会爱上新疆,在这里,他呀,可以给自己的诗找到新的疆域、新的故乡……
7、 新疆是我文学上的一次“艳遇”。就像转瞬即逝的洛神会改变曹植,如果不曾遇见新疆,我可能只是个很平庸的诗人。在新疆,短短的十天,可从第一分钟开始,我如同浮士德面对海伦:“美啊,请停留片刻!”对于歌德来说,海伦不仅是世界第一美女,更象征着不可一世的古希腊文明,是古典主义的化身。新疆之于我也是如此,凝视着她的美貌,我脑海里常常浮现出另一个人,下意识地念叨她的另一个名字:西域(这被无数古代诗人呼唤过的)。她已成为西域在现实中的替身。希腊有海伦,新疆有香妃。我庆幸自己找到了抒情的对象——她可以使一个死去的诗人活过来,你信不信?回到北京,我狂热地写下第一首诗《降落在月亮上》,一发而不可收,仿佛喷泉的开关被打开了,一年时间里,写出了长达数千行的大型组诗《西域》。北京是我的现实,新疆是我的梦。一个光有现实而没有梦的诗人,是行尸走肉,无法长期保持创作的激情。我是幸运的,找到了自己的梦,而且是最想做的一个梦。我以四十岁的年龄,进入西域,进入这个已做了两千年的美梦——她奇迹般地保持着青春。对于我的诗歌,梦境才是最好的故乡。
8、 诗人不是食肉动物,也不是食草动物,而是趋美的动物(像趋光的动物灯蛾扑火那样趋美),美是他精神上不可或缺的食物。如果没有美,诗人即使不会饿死,也会渴死。好在这个世界不可能没有美的,所以诗人是不死的,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种族,是不会消亡的。缺少美的时候,诗人们饥渴难耐,痛不欲生。但哲学家说得好:“从来就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于是诗人即使置身丑陋的现实中,仍然努力去挖掘、去发现——美啊永远在身边。即使身边的美像高原的空气一样稀薄,他也会憧憬远方,远方总会有美的。远方这个概念本身就很美。这种憧憬,本身就很美。越是无法达到的远方就越美,因为你的憧憬将无法实现,几乎快构成一场旷日持久的白日梦了。真正的好诗都是做白日梦的诗人写出的(譬如李白的梦有着最辽阔的疆土)。梦是诗人的根据地。如果连一块梦中的疆土都没有,诗人比乞丐好不到哪里去。稍微有点野心的诗人,都想做诗的封疆大吏,都想有梦的自治州。新疆本来就离我很远了,但至少坐飞机还可以抵达。西域就离我更远了,比远方还远,恐怕只有诗这种“交通工具”,才能使时光倒流,帮助我上溯到这个美梦的源头,这个美妇人的青春期。
9、 从来没有过的,我离李白这么近。我站在新疆的吐尔尕特口岸,向太阳落下的西方眺望。远处就是哈萨克斯坦,那里有一座碎叶城(又叫托克马克),是李白的故乡。最早听说这个地名,好像是在郭沫若的《李白与杜甫》一书中,当时我也就十几岁,刚刚学会崇拜诗人。玄奘去印度取经,也路过碎叶,他在《大唐西域记》里称之为“素叶”,说城外有诸多胡商杂处。哈萨克大草原上的碎叶,是草原丝绸之路的重心,唐朝的安西都护府设立的“安西四镇”,除了龟兹、于阗、疏勒,还包括碎叶。李白的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庄浪、通渭一带),其先人被流放于西域碎叶,李白在碎叶长到五岁,家庭由西域迁至绵州(今四川江油)。我相信李白身上一定有胡人的血统。至少,他是喝马奶、吃羊肉长大的。又是“劳改犯”的后裔。所以他写出了真正的“自由诗”,表现出无限的人身自由与心灵自由,飘飘欲仙——至今无人超越。诗人原本就是人类中的少数民族,李白,你属于少数民族里的少数民族。我站在山头,踮起脚,望呀望,望你出生的地方——你能为我再诞生一次吗?就像每天都会升起的太阳一样……李白是一位出生在西域的诗人。来到西域之后,才更加理解李白的人与诗:辽阔、澄澈或豪放。从来没有过的,我渴望成为李白的替身,借明月的酒杯,浇心中的块垒——恐怕我内心也有一座天山吧。中原的泰山是入世的,西域的天山则是出世的,头顶笼罩着千年积雪。重天山而轻秦山,近神仙而远帝王,我在一瞬间改变了世界观。向李白学习:有最大的想象力,才有最长的地平线;有最长的地平线——作为弓弦,才能把诗的箭簇射得最远!
10、 古边塞诗里的山有哪些?天山,昆仑山,喀喇昆仑山,金山(阿尔泰山),南山,祁连山、阴山,焉支山(也叫胭脂山),贺兰山,陇山,杭爱山,六盘山……每一座山上不仅有千年的积雪,更积淀着无数的诗篇。其中天山几乎已成为西域的象征。我到新疆,看见天山,比第一次看见泰山时还要感到震撼。因为它的寂寞,它的难以攀登,它的荒凉(寸草不生),它头顶白发一样的冰雪。只有西藏、青海、新疆的山才配得上称为“白发三千丈”。泰山是圣,天山是神。朝觐泰山,只会追怀孔子、杜甫以及秦始皇之流的帝王将相。膜拜天山,我热血沸腾,首先梦见超凡脱俗的谪仙李白,还有一系列汉唐以来的边塞诗人,甚至还会想到武侠(譬如一部叫《七剑下天山》的武侠小说),猜测金庸、梁羽生、古龙他们是否踏访过天山?武侠本身就是平民的神话,太适合演绎在天山这样神秘、遥远的地点。诗与侠在精神上不无相通之处,大侠客都有诗人气质,大诗人(譬如李白)身上也不乏侠骨、侠气、侠客情怀。如果说泰山属于儒家、武当山属于道家、五台山属于佛家,天山则是属于诗家的,当然,也属于侠客。我要为天山多写几首好诗。我不是剑侠,我是诗侠——以诗来搏击,以文字的闪电来点击读者的穴位,“杀人”不眨眼,“杀人”不见血,“稳、准、狠”,百步穿杨……在诗的国度开疆拓土,难道不是一个诗人应该怀有的理想?没有理想,又怎么算得上诗人?
11、 我要骑一匹已绝种的马:汗血马,去当代的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地方:西域,见一个浑身沾满花粉的人:香妃。请她教我如何与蝴蝶打交道,如何酿蜜,或如何炮制一味比中药还要管用的香水——那是她皮肤表面渗透出的汗滴。闻一闻我就变得年轻了。在西域,吸风饮露就可以活下去,看来我快要成仙了。我想成为诗仙,美人,你是否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的宝马在流血,我的妃子在流汗,两种香气混杂在一起,比鸡尾酒更容易醉人。我能怎么办呢,默默地流泪。我的泪是从蘸水钢笔的笔尖一点点流出的,流淌在纸上。西域夜空不绝的流星,是我挥泪如雨。但愿我的诗句会像节日的焰火般照亮你们。照亮你们就等于照亮自己。
12、 西域最早的神,是一位女神:西王母。当然也可以说,她是西域最早的女人。高山顶上有她的私家游泳池:天池(比后来杨贵妃的华清池可要气派多了)。她每年都要举办蟠桃盛会,宴请八方诸侯。《山海经》说西王母穴居于昆仑山。她其实是西域石器时代母系社会领袖的象征。她在呼唤一位男神,或一个男人。直到某一天,这个男人出现了,就是西周第六代君主姬满(即周穆王)。先秦奇书《穆天子传》叙述了最早的“西游记”:周穆王仅凭借马匹,就开始了西巡昆仑的旷世奇举,他如愿以偿地见到异域风情的西王母。《列子?周穆王篇》又载:“(穆王)遂宿于昆仑之阿,赤水之阳。别日有于昆仑之丘,以观黄帝之宫,而封之以治后世。遂宾于西王母,觞于瑶池之上。西王母为王谣,王之和。”白纸黑字记载着的,究竟是神话还是历史?我宁愿相信是真的。因为我羡慕周穆王。我去新疆,希望跟我的这位祖先有一样的收获。新疆的美女,在我眼中都是神的女儿,西王母的后裔。周穆王真是伟大的拓荒者,他第一个登上大雪封山的昆仑,并且与女神发生了“一夜情”。因为昆仑山太高、太远、太寒冷?后世的帝王,纷纷改去泰山封禅了。泰山成了宠物……真正见到昆仑山,我几近失语,就像亲眼目睹一个神话的发生。重若千钧的莽昆仑,使一个诗人感到无力,即使用长篇巨制也难以描绘它壮美瑰丽的一角。长久的沉默之后,以《昆仑山》为标题,我写出只有九行的短诗,作为“到此一游”的纪念:“那个为你命名的人,比你更伟大/他消失了,而你仍然存在/他失去自己的名字、面孔/而你再不会失去他所失去的/某种程度上,你成了他的替身/这是所有诗人(包括我)/想做而做不到的/我们只能在一个别人命名的世界写诗/做歌颂者,而非创造者!”我不知还有谁敢用短短九行的诗句,来面对“昆仑山”这个博大的命题?我不是举重运动员,但我用四两拨干斤的技巧,把拔地生根的昆仑山给举起来了,举过头顶。是诗神给了我这样的力气!说实话,我很佩服自己。只有一百四十斤体重的自己,却敢于跟昆仑山较劲,比力气更重要的是勇气。如果这算得上一首好诗的话,一百年后,它会成为立在昆仑山脚下的一块碑,或者被直接刻在昆仑山的某一块岩石上。你信不信?即使别人不承认,大不了我就自己亲手去刻呗。我要用诗给昆仑山纹身。
13、 西域多名马。那尊青铜雕塑的马踏飞燕,不知描绘的哪种马?它把凌空而起的飞燕当成靴子,比腾云驾雾还要潇洒。天马行空,其实在现实中依然有迹可寻。古西域的大宛国,即以善养天马(又叫西极马)而出名,所谓天马即今阿拉伯马,亦称突厥马、哈萨克马、伊犁马。汉武帝千金以求大宛马而不得,遂远征大宛国,终以武力夺取,但也付出沉重代价。西域最早的战争居然由马(而不是美女)引起。新疆的伊犁草原乃至整个中亚的哈萨克大草原,适宜天马生长,估计古大宛国即位于这一带。我来到伊犁,面对巩乃斯草原,渴望从大名鼎鼎的伊犁马身上发现天马的影子。在我想象中,它把翅膀给藏起来了,否则一定会带我去飞。西域最浪漫的传奇就是汗血马。浑身流汗如血浆,我宁愿相信那是它自身酿造的葡萄酒汁,相信它内心有一座小小火山,通过每一个毛孔渗透出熔化了的岩浆。然而汗血马,在哪里可以见到呢?它是否已彻底灭绝?真正的诗人是一匹汗血马,是人类中的“汗血者”,他喷洒的激情不是汗,是浓于水的血、不结冰的泪。每一场血汗蒸发之后,都会留下一片盐碱地。在“口水诗”的时代,我呼唤浑身伤口、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才气的“汗血诗人”!你们别唾沫四溅地自吹自擂了,有本事就放出点血看看,是怎样的成色?诗可以培养出一个人自身的“造血功能”,如果你还是块料的话……恐怕从成吉思汗西征开始,蒙古马进入西域。蒙古马的个头不如阿拉伯马高大,属于矮脚马,却极其擅长马拉松长跑。据马可?波罗说:“鞑靼人的战马转向的速度十分迅速,吆喝一声,战马可以立即转向任何方向。他们凭借这项优势获得了许多胜利。”蒙古人长途奔袭,可以大半月只靠马乳维持生活。还能马不停蹄地奔驰十日,既不生火,也不进餐,只用马血维持生命(必要时每人割破自己战马的一根血管吮吸马的血)。蒙古马横扫欧亚大陆如卷席。游牧民族都是马背上的民族,成吉思汗却使游牧民族的辉煌达到顶点——蒙古马功不可没。在新疆的巴音郭楞、博尔塔拉等蒙古自治州乃至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我都能看见蒙古马,还有它们的主人——成吉思汗的后裔。
14、 丝绸之路是西域的一根割不断的脐带。它以此输送、吸收分别来自亚洲与欧洲的营养,逐渐成为一块混血的地区。丝绸之路的意义比万里长城要大得多。秦汉以来的长城不仅未能阻隔住这条欧亚通道,甚至还因丝绸之路出现了美丽的缺口。我歌颂丝绸之路,却拒绝赞美长城——即使它在历史中起过保护伞的作用,就主观上而言,却太像一种与外围世界为敌的态度。其实比丝绸之路更早,西域与中原之间还存在着一条玉石之路。大约开拓于六千年前。《竹书纪年》记载:“帝舜有虞氏九年,西王母来朝……献白环、玉。”昆仑山盛产美玉,成为内地梦寐以求的礼品、商品,它也促进了最初的交通。河南安阳殷墟发掘出殷王武丁之妻“妇好”墓,出土玉器756件,据检测基本上都是新疆玉。春风不度的玉门关,为什么以玉门命名?因为它是这条玉石之路上的重要关卡。西域的美玉,以及如玉的宝马、胡姬,源源不断地由这道门户进入内地。我好羡慕哟——哪怕在玉门关做个小小哨兵,也能大饱眼福。今天,我终于走出玉门关了,一路向西,直抵昆仑山脚下,寻找和田玉。我在美玉的故乡,寻找同样珍稀的诗。马可?波罗游记中说:“忽炭国(指于阗国)……城东有白玉河,西有绿玉河,次西有乌玉河,皆发源于昆仑。”在冰雪融化的河水中采玉,多么辛苦的事情。可一旦采到了,又是多么幸福。其难度和幸福的程度,都要远远大于在田地里刨到土豆。
15、 我爱上新疆众多的草原,相信这是全世界最美的草原。不信你就拿来比一比。我就像记住天上的星座一样,记住众多草原的名字:巴音布鲁克草原,那拉提草原,玉其塔格草原,伊犁草原(又叫巩乃斯草原),和布克赛尔草原,阿勒泰草原,巴里坤草原……我要为每一座草原写一首诗。不管擦肩而过的游牧者是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抑或塔吉克族。我知道他们对草原的爱,比我还要强烈,但他们注定比我更为深沉。我实际上是在为自己想像中的草原而激动,即使身临其境,我看见的也是自己的想像——或被想像所照亮的,一顶帐篷、一截栅栏、一匹马或一缕炊烟……狄金森的诗:“造一个草原,要一株苜蓿和一只蜜蜂,/一株苜蓿,一只蜜蜂,/再加一个梦。/要是蜜蜂少,光靠梦也成。”草原是可以造出来的,如果你用梦作为建筑材料。用有限的梦,造出无限的草原——你比任何一位蛋糕师傅都要高明。但这有个前提:你必须是一个有梦的人。因为梦,在建材市场是买不到的。诗也是如此,梦是诗的必需品。有梦的人都是诗人。草原比城市更适合诗歌,因为诗很容易在草原上找到自己的梦。找到梦的人很容易成为诗人。而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则不是这样。爱做梦的人会感到呼吸困难。唉,造一座城市,是不需要梦的。顶多需要几盏霓虹灯——可那是梦的赝品。
16、 我来到一群陌生人中间,唱歌,跳舞、喝奶茶,逐渐变得熟悉。我尽情地表现自己,说过去的经历,为了不让他们觉得我也陌生。他们认识我的过程,比我认识这么一群人,要快一些。认识了之后,我才发现:他们在我眼中,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另一群人……这跟找到自己失散的亲人,属于类似的过程。我怀着特殊的感情,接受了他们的方言、服饰、宗教信仰、饮食习惯乃至吹拉弹唱的乐器,并且下意识地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是一个诗人,可以有更多的家、更多的亲属。在多民族的新疆,我如鱼得水,相信自己的生命来自于不同的根——开出混血的花朵。一支歌曲唱道:“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里,诗人,该算作第五十七个民族?当然,诗人无疑是少数,属于少数民族,但他们有着祖传的血统,和独特的性格。甚至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都被称作诗的语言。他们说话,既好懂又难懂——属于精神上的方言。他们坚强地活着,并且相互友爱,为了避免这种秘密的语言的失传。所有民族都不懂的语言,诗人却懂。这要么是他们创造的,要么是为他们创造的。是属于诗人们的小语种。他们彼此用翻译就能交流。他们是少数民族中的少数民族……2005年10月,诗歌万里行采风团来到喀什,当地的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回族诗人们举办了一次欢迎会。维吾尔族的一位男诗人和一位女诗人分别朗诵了自己的诗,我从未学过维吾尔语,却一下子就听懂了他们的诗——仅仅凭着对那语音、那声调、那表情的辨识。我听出了他们想表达的心情。几乎无需询问就可以认定:他们与我,共同拥有一个精神上的母亲。
17、 也许存在着不同版本的西域地图。我眼中的西域,跟张骞、班超眼中的,跟玄奘眼中,是不一样的。跟马可?波罗眼中的,也是不一样的。马可?波罗经过阿富汗进入中世纪的西域,翻越帕米尔高原,抵达有许多花园、果园、葡萄园的喀什噶尔。接着依次穿越叶尔羌(今疏勒)、卡尔堪(今莎车)、和阗(今和田)、沙昌(今且末)、罗布镇(今若羌)、哈密、钦赤塔拉斯(今吐鲁番),然后从新疆走向甘肃、宁夏、内蒙古,在沙州(今敦煌)、肃州(今酒泉)、甘州(今张掖)、西凉(今武威)、卡拉沙(今银川)、伊稷那(今额济纳)、张加诺(今白城子)等地都留下脚印。他涉及的西域已被成吉思汗的子孙所征服,并入元朝忽必烈的版图。那业已灭绝的西夏,也是马可?波罗的必经之路:“离开西凉王国,向东走八日,到达一个地方,名叫宁夏王国……主要的城市叫卡拉沙。”他知道成吉思汗在一二二七年再攻西夏时驾崩的。卡拉沙(今银川)是这位伟大的征服者生前攻打的最后一座城市。西夏国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从十一世纪到十三世纪,它与宋、辽、金分庭鼎立,鼎盛时期其疆域“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包括今宁夏、甘肃大部、内蒙古西南部、陕西北部、青海东部广大地区,面积约83万平方公里,接近今天中国版图的1/11,相当于宁夏区域面积的十三倍。可传位十主的西夏王朝被成吉思汗的铁蹄一举踩碎。元人托克托为前朝修史,主修了《宋史》、《辽史》、《金史》,惟独未给西夏修专史,后人无法查找相关资料,因而西夏被称为“丝绸之路上的神秘王国”。二十世纪初,俄国探险家在西夏故地黑水城发掘出大量西夏文物,失传的西夏文字被破译,至今西夏学已继敦煌学之后,成为新的国际热门学科……离开新疆之后,我找机会前往宁夏,拜访了贺兰山下的西夏王陵。在昔日西夏的版图上,我边走边想:“西夏的英雄都已死去……/弓箭锈蚀,伤口愈合,语言失传/难道西夏就这么完蛋了吗?/不,我来了,在滴血的残阳下/左手呼唤一匹马,右手呼唤一把刀/愿意做西夏的最后一名士兵……”写丝绸之路的历史,抑或写成吉思汗传,都无法回避西夏。在大西域的范畴里,也应该给这个耐人寻味的古老王朝留下一块位置。
18、“别人都在面向全球化了,你在干什么?寻找一个日趋遥远的‘西域’的背景?别人都在忙着挣钱,你还在写诗?别的诗人都在‘用身体写作’了,你还在抒情?”我是一个保守的人,当周围的写作纷纷追求另类,似乎只剩下我在原地踏步,我忽然发现,自己反而成了另类中的另类,或真正的另类。我究竟是怎么想的呢?做一个当代的诗人——没有桂冠?没关系。没有朋友,没有读者?没关系。没有一张纸,没有一杆笔?没关系。诗不见得非要写在纸上。不见得是写给别人看的。我之所以写它,仅仅在于:我自己想读到它。自己的期待,只能由自己来满足。只要自己觉得自己像诗人一样活着,就足够了。诗,说到底是我所选择的活法。为了不使这辈子与大多数人雷同。我写自己的诗,为了不与别人雷同。我就这样找到了西域——作为自己诗的故乡,而不只作为一种写作题材。应该说,西域就这样找到了我——它在我脑海中刮起了飓风,命令我歌唱!不要以为一个写作者被一种题材给套住了,其实我在借助它的力量——给自己松绑。面对西域,我产生了久已消退的激情,并且恢复了想象的自由。简直像获得一次新生!长达四千行的大型组诗《西域》,就是在一年时间里,一口气写出来的。这一年,我分成了两半:我的身体生活在北京,我的想象生活在西域——而后一种生活注定将更有价值。还有谁会这么写作、这么生活呢?埃利奥特?温伯格在编选一部美国非主流诗选时说:“在一个所有诗人都是局外人的社会,这里的大多数诗人都是局外人的局外人。”说实话,这也正是我的理想:做一个区别于其它诗人的诗人。诗人相对于世俗社会而言原本就是异类,但我不能满足于此,我还要做异类中的异类。因为诗歌真谛其实就是创新(至少我这么认为的),而创新是永无止境的。
19、 管他们说什么“流派”、什么“主义”,我只写我自己的。我不仅不会向别人的观念趋同,还在尽可能地拉开距离。如果我这儿也有什么主义的话,恐怕只有一个:个人主义。真正的诗歌应该是个人主义者的事业。只有这样,我才能避免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才能使自己的人称永远保持单数(没有“我们”,只有“我”)。我想做一个无法归类的诗人,写一些与所有人都不一样的诗歌。在大型组诗《西域》里,我这么做的,估计也做到了!我要通过《西域》重新出发,做一个诗人……重新做一个诗人!谈何容易?那简直是让自己在尚未死去前再生一次。需要多大的否定自己的勇气!但我确实努力去做了。我把过去的作品全部视作“半诗”(仅次于废品的半成品),一笔勾销。这无形中推动我向理想化的境界更为靠近,促成了《西域》的诞生。只是,我也不得不承认:要在废墟上搭建一座新楼,比在平地上盖出同样的建筑,要难得多!我每时每刻都必须抗拒来自记忆深处的惯性。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已打定主意,想挣脱自己的过去——其难度远甚于摆脱别人的拦阻。幸好,是西域这个题材所产生的强大吸引力,使我甩掉了自己的影子,使我战胜了自己。在漫长的写作中,我逐渐成为另一个人。
20、 到目前为止,我只去过一次新疆。这惟一的一次旅行,还不到十天,仅限于乌鲁木齐和南疆的库尔勒至喀什一线。我却写出了由大约二百首短诗构成的《西域》。我为一些我没有去过的地方写了诗,譬如罗布泊、楼兰、吐鲁番、巴音布鲁克、和田、英吉沙、疏勒,譬如北疆的吉木萨尔、伊犁、和布克赛尔、阿勒泰、额敏……似乎比去过那些地方的人写得还要好。只能说明我的想像力比他们更发达而已。想像力弥补了我生活阅历的匮乏。惟一弄不懂的是:我想像出的这些场景纯粹子虚乌有,还是确实存在?我甚至预感到:若干年后,真正去这一系列地点的时候,我会想到什么?我会觉得这些地方我曾经来过,而且它在我来过之后没有任何变化。我对未曾抵达的远方的想像与其现实会是如此接近,也就是说我的想像似乎从来不曾欺骗我。难怪我这么喜欢生活在想像中或者在想像中生活呢。其实整部《西域》,都不能排除想像的功劳。它之所以不以新疆而以西域来命名,很明显是为了增加几分虚幻色彩,为了激发自身的想像或者给想像留下足够大的空间。如果没有这份足以炫耀的想像力,我去新疆,即使走遍天山南北,恐怕也只能留下几篇蹩脚的游记。可我毕竟为它写出在时空上更显深远的一大组诗《西域》,仿佛同时经历了它的前世与今生,想像是其中很重要的添加剂。这么一想,我又觉得大可不必非要搬迁到自己热爱的地方,或非要在自己热爱的地方长期生活了。对于诗人而言,除了直接经验,间接经验同样可以激发想像;想像一旦被有限的经验激发,甚至可能制造新的经验。体验生活,莫如体验自己的想像。
21、 忠实地再现西域是不可能的,因为时光拒绝倒流。但比再现西域更难、更有意义的是创造一个属于你的西域,这是汉武帝曾经渴望的丰功伟绩。虽然加倍地艰难,反而赢得了某种新的可能性。你发现做梦是实现理想的最佳途径。于是你写的诗带有呓语的性质。脑海中的王国令你激动不已。一个被替换了的西域,也在考验着造梦者的爆发力与忍耐力。作为酷爱怀旧的人,你几乎很少生活在现场。即使出现在车站、机场、人群中,也像影子一样若有所失。你的生命停留于过去,只不过有一部分已提前抵达了。而这一部分仍不时感受到来自身后的拉力。你认定丝绸之路的起点,是地图上无法标明的——它来自于第一只蚕的嘴角。而这只蚕必须是一只会做梦的蚕。它把一条路绵延不绝地吐露出来。它把梦给做大了。大到了不仅历史而且现实都成为其梦境的一部分。还有比梦更具备原生态、原创性的创造吗?今夜,我在纸上吐丝!纸是我的桑叶。
22、 新疆最早进入我的记忆,是因为我的一个亲人。我童年时住在南京奶奶家,我的姑姑王玉蓉,高中毕业就坐几天几夜的火车去新疆,当时全国的知识青年都在“上山下乡”。她在新疆开始了初恋,男朋友是同去的一位南京青年。几年后,她的男朋友开一辆运送桶装硫酸的手扶拖拉机,遇上车祸,身体被严重烧伤,虽经抢救,面部及右胳膊都已变形,帅小伙不幸变成“夸西莫多”。因为属于工伤,我姑姑就陪同他提前返城,并且出于善良的心仍然嫁给了他,照顾他的生活……新疆是她初恋甜蜜的地方,也是她的一块伤心地。她的泪水曾抛洒在大漠戈壁。回城后,她经常跟我们说起新疆。“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库车县的姑娘美如花”,这是新疆的吉祥三宝。我姑姑恰巧是在库车县插队,她说库车县的维吾尔姑娘确实美若天仙。她还说知青们经常跟维吾尔老乡一起开会、唱歌跳舞以及劳动。最辛苦的劳动是挖水渠,全县的劳力蚂蚁般排成长长一队,一锹一锹地挖,为了把冰山融化的雪水引进荒漠,用以浇灌棉花及其它农作物。三十年后我来到库车,仔细观察纵横交错的河渠,哪一条是我姑姑参与挖的?下意识地还在寻找我姑姑年轻时的身影。她年轻时可是个大美人。这里还有人记得她吗?
23、 真该读读班固的《汉书?西域传》。自西汉张骞“凿空西域”,首次开通丝绸之路,不仅中原的丝绸、瓷器、手工艺品传入西域、传至西方,还引入一系列以“胡”命名的食品、植物,譬如胡椒、胡麻乃至番茄等,还有做法繁多的胡饼之类。“西域之统一,始于张骞,而成于郑吉。”公元前60年,汉朝设置西域都护府,郑吉是首位“西域都护”,都护府设在乌桑城(今轮台东北)。西域由此正式归属汉朝版图。西域都护府管辖范围,东起阳关、玉门关,西至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北抵巴尔喀什湖,南括葱岭山区(即帕米尔高原)。西域五十五国,除大月氏、康居、安息等五国因距离中原“绝远”而不属都护外,其余五十国均立于汉朝旗下。比较知名的有楼兰国(今罗布泊)、于阗国(今和田)、龟兹国(今库车)、乌孙国(今伊犁)、疏勒国(今喀什)、姑墨国(今阿克苏)、温宿国(今阿克苏一带)、精绝国(今民丰)、高昌国(今吐鲁番),大宛国(今吉尔吉斯共和国费尔干纳)……史称“西域三十六国”。这些处于相互分割状态的城邦和行国,不过是戈壁、沙漠间的一块块绿洲。譬如二十世纪初,斯坦因在民丰县发现的尼雅废墟,即古精绝国的都城。《汉书?西域传》描写尼雅:“精绝国,王治精绝城,户480,口3360,胜兵500人。精绝都尉,左右将,译长各一人。”都城尚且如此,估计整个王国也大不到哪里去。国王的管辖范围和实际权力,恐怕相当于当今的县长。精绝国的国王很重视环境保护,订立过一条法律:“活树严禁砍伐,违者罚马一匹;哪怕只吹了树枝杈,也要罚母牛一头。”这条法令以失传的卢文书写在木简上,出土后被破译,有人称誉其为世界上最早的“森林法”。在被称为“沙埋庞培”的尼雅遗址,我真想用失传已久的西域古文字——去卢文,写一首诗,为沉沙折戟的西域三十六国,唱一首挽歌。唱着唱着,黄沙淹没到我的喉咙……
24、 唐朝再度统一了西域,而且比汉朝有更大的凝聚力。唐太宗被周边各国各部国王酋长尊为“天可汗”。他设置安西都护府,府址先在高昌,后迁至龟兹。安西都护府还在龟兹、于阗、疏勒和碎叶设立四镇,重兵把守,即著名的“安西四镇”。公元702年,女皇武则天又在庭州(今吉木萨尔)设立北庭都护府,加强天山南北的守备。“于是北边晏然,烽燧无警矣。”(见司马光《资治通鉴》)西域,作为丝绸之路的中转站,为欧亚物质、文化的交流发挥了更大作用。丝绸之路从长安出发,经过甘肃河西走廊进入新疆,继而翻越帕米尔高原,西行经波斯到达君士坦丁堡,再转达罗马等地。此外,丝路偏南行可到印度(天竺国),偏北行再西走,可到里海沿岸。《汉书?西域传》记载丝绸之路有“南北二道”,即经敦煌或出玉门关或出阳关进入新疆,沿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南、北边沿而行,北道穿越火焰山下的吐鲁番盆地(高昌),经过和硕、库车、拜城、阿克苏、喀什,南道则经过若羌、且末、民丰、和田,但南、北道都要西跨帕米尔高原(即所谓“西逾葱岭”),故叶城、莎车、疏附、阿克陶、乌恰、塔什库尔干,沿途遗存古堡、古驿站。另外,估计自东汉开始,丝路又出现第三条道路,即新北道,从吐鲁番、哈密、吉木萨尔到伊犁河谷,再到巴尔喀什湖沿岸和今独联体各共和国,都是游牧民族的地盘,因而又叫草原丝绸之路。玄奘西行取经,出玉门关,先到哈密、高昌,走丝路北道抵达佛国天竺(印度);满载而归时,经过阿富汗翻越帕米尔高原,没再走原来那条路,而是经过于阗,缘丝路南道返回长安。西域的古道,运送过玉石、丝绸、食物、商旅、兵马,也运送过宗教的经卷——这条欧亚的交通大动脉,对各个国家、民族的文化起到“混血”的效果。我想,一个歌唱西域的诗人,应该是诸多文明的共同后裔,是美丽的混血儿,他必须勇于打破原先的血统,改变自己精神上的血缘关系——复杂,比纯粹更有意义,也更有魅力。带着这样的念头,我也走上丝绸之路了,我开始自己的《西游记》,我不是去取经的,而是来寻诗的。诗是我心目中的圣经。在这条不太押韵的路上,我一会儿把自己当作张骞、班超、玄奘,一会儿又想像自己是喀喇汗、成吉思汗或马可?波罗……这是诗人的特权:完全可以有不同的化身。
25、 在西夏1227年被打垮之前,最先被成吉思汗攻灭的,是西辽。1218年,成吉思汗讨伐西辽,统一了西域,为蒙古军的西征扫清道路,第二年即挥师远征中亚和伊朗高原……说起西辽,堪称西域的一大传奇。1124年,辽南京(燕京)被金兵攻克,契丹的辽朝分崩离析。辽宗室耶律大石奔向西北方组织抵抗运动,因复国无望,乃率残余力量继续西行,在新疆、中亚一带攻城略地。东方不亮西方亮,1132年,耶律大石在河中地区的起儿漫城称帝,建立起新的王朝,即史称的“西辽”(又称“喀喇契丹”)。随后连续战胜喀喇汗王朝、西州(高昌)回鹘王国、花剌子模,使之尽为西辽属国。西辽统一了中亚,成为整个中亚最强大的王国。其疆域北到巴尔喀什湖以北的巴哈台山;西达咸海,统有花剌子模;东到今新疆中部,领有别失八里(吉木萨尔),东南抵和阗;西南界阿姆河……它为西域重新画了一张版图。西辽的政治制度仍保持中原辽王朝的传统,宫廷与官府皆通用契丹文和汉字,钱币上也印有汉文年号。“这一切,都使这个在中亚统治不足百年的西辽,在亚欧大陆的历史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以至于‘契丹’一词变成了中亚各族用来称呼中国的名称,后来这个名称又经中亚传到俄罗斯和欧洲……”(刘逊、刘迪编著《新疆两千年》)譬如《马可?波罗游记》,也习惯性地将中国称为契丹。看来这耶律大石真是个人物!难怪成吉思汗的丞相、同为契丹人的耶律楚材,评价“大石林牙……克西域数十国,幅员数万里,传数主,凡百余年,颇尚文教,西域至今思之。”我在新疆,有意搜寻西辽的遗迹。可惜西辽跟西夏一样,衰亡得那么彻底。唉,它们都遇到了成吉思汗这个“克星”。
26、 成吉思汗西征,兼并了中亚和南俄,把钦察草原分给长子术赤,伊犁河流域、河中地区、焉耆以西直到咸海地区分给次子察合台,天山北路的塔城、额敏、和布克赛尔、阿勒泰等地和蒙古高原西部分给三子窝阔台,成吉思汗领地即蒙古中心地区则由幼子拖雷继承。其后蒙古帝国又进行过两次西征,一次进抵奥地利和意大利国境,另一次攻取了伊朗、巴格达、叙利亚。在漫长的战线上,西域成了重要的补给站。蒙古军正是以西域为跳板正向世界的,“大约占据了世界三分之二的开化地区”。据小说家高建群说,西域大地上所有那些重要的地理名称,都是以蒙语来命名的。阿尔泰山意为“盛产金子的山”,阿尔泰山第一峰奎屯山是成吉思汗命名的,意为“多么寒冷的山”,奎屯山西侧的哈纳斯湖也是成吉思汗给起名的,意为“美丽的湖泊”,这一带曾是成吉思汗的军马场。天山与阿拉套山的夹角,赛里木湖畔的博尔塔拉,蒙语为“青色的草原”。呼图壁蒙语的意思是“高僧”。在新疆,我发现许多山的名字中出现“塔格”,譬如慕士塔格山,库鲁克塔格山,觉罗塔格山……“塔格”是蒙语“山”。乌鲁木齐,现在谁都知道了,它的意思是“美丽的牧场”。不仅新疆如此,甚至俄罗斯境内的“喀山”、“克利米亚”等,也都是蒙语命名。高建群觉得成吉思汗这个人物真了不起:“他是不朽的,那些地名像纪念碑一样,是他所以不朽的最可靠的保证。”西域,一度成为成吉思汗的子孙们的天下。即使今天,在巴音布鲁克草原,在和布克赛尔,在阿勒泰,我随时都可能碰上他的后裔。我从这些蒙古族牧民的面容、神情,看到了成吉思汗的影子。成吉思汗,如果我跟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话,一定会请你也给我起一个蒙语的名字。额尔齐斯河畔,你的一位后人,一位蒙古族诗人,倒是送了我一个笔名:“查干朝鲁”。大意指“白色的石头”。我要这么用来称呼自己,你同意吗?同样都是男人,你的霸业令我可望而不可及,但我说句狂话吧:我要用诗歌来完成你的刀剑所无法做的事情!
27、“我曾多次恋爱,但亚洲腹地始终是我的新娘,我成了她冰冷怀抱中的俘虏,出于嫉妒,她不让我爱其它人,我也非常忠于她,这是很自然的……”这仿佛是一首情诗?作者是一位很有争议的人物,斯文?赫定。如果抹去作者的名字,这段文字里缠绵的情意肯定会感染我,我甚至会将匿名的作者引以为同类。可惜,许多中国人说他不是情圣,而是强盗。强盗是否会有爱情?强盗是否会出于爱情而抢劫、而夺人所爱?强盗的爱情是否就能抵销他的罪行?这些都是我脑海里浮现的问题。西域自古即是冒险家的乐园,穆天子西巡昆仑约会西王母,最早使冒险家的爱情成为神话,后来的张骞、班超、玄奘等等,也都把冒险当成一项事业。成吉思汗西征,更属于豪赌。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古西域又涌来一大批自称代表西方文明的探险家,譬如斯文?赫定,斯坦因。作为我个人,颇能理解他们对亚洲腹地的爱情——来到西域,面对那传奇般的历史和非别处所能比拟的脱俗之美,谁又能做到坐怀不乱或心如止水呢?除非石头。斯文?赫定发现了楼兰故城,斯坦因发现了精绝国遗址……应该承认他们在新疆的考古成就填补了西域史的几段空白。但这不能推翻一个事实:他们从中国挖走了大量文物。掠人之美是不光彩的。斯文?赫定,你不能怪亚洲腹地的美俘虏了你,只能怪自己,为什么由俘虏变成强盗?你错了,你爱上的是别人的新娘!如果仅仅是一次精神恋爱或单相思(那正是诗人的专利),我恐怕都会对你充满敬意。你大错特错的是,还破坏了别人的爱情,正如特洛伊王子拐跑希腊的海伦。更不耻的是,你爱上的不是她的美,而是她的价值。我也爱亚洲腹地,却把她当成我的女神。我不是用手、而是用眼睛去爱的。我不会带走一草一木,却留下我的诗作为献给她的哈达——不求任何回报。
28、西域是出史诗的地方。“中国少数民族三大史诗”中有两部英雄史诗,《玛纳斯》和《江格尔》,诞生在西域地区。大约在宋元明时期。而号称文化发达的中原,纵然有《诗经》、楚辞、汉乐府、唐诗宋词,却至今没有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史诗。更别提英雄史诗了。难怪好多文人,可能还包括鲁迅先生,为汉民族是一个没有产生过史诗的民族感到悲哀呢。我想得还更深一些:汉民族缺乏的究竟是史诗的传统,还是英雄的传统?或者说得更明白点,我们究竟是缺少史诗,还是缺少英雄?是我们的历史缺少诗意,还是我们的诗歌缺少历史感?看来我们的诗人也有责任,本身就缺乏英雄主义,很少去关注、发现英雄,把所有的才华都用来对帝王歌功颂德,或者以华丽辞藻去讨美人欢心。香草美人,美则美矣,却缺乏几分骨气,几分豪气,空剩下满腹才气……幸好,少数民族的几大史诗替国人挽回一点面子。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是传记性的英雄史诗,最初产生于九至十世纪,描绘了玛纳斯家族八代英雄帮助本民族反抗奴役的传奇经历。理想中的英雄玛纳斯从此成为柯尔克孜族的精神偶像和守护神。有专家分析:玛纳斯确有其人,出生于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曾率部跟契丹、蒙古作战,驰骋中国东北及中亚一带,卒于吉尔吉斯斯坦的塔拉斯;《玛纳斯》由远征的随军歌手额尔其吾勒记载玛纳斯事迹并进行艺术加工而成。我去新疆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拜访这个创造了史诗的民族。听说一位老人,能仅凭记忆吟诵出长达23万行的《玛纳斯》——比《伊利亚特》多14倍,比《奥德赛》多18倍,难怪被誉为中国的“荷马史诗”。这还不是全部,众口相传、经历代加工的《玛纳斯》是一部没有结尾的史诗。新疆天山北部的特克斯草原是《玛纳斯》最早的形成地,除了我国的柯尔克孜族(元朝时译作“吉尔吉斯”),《玛纳斯》还在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广为流传。聆听民间艺人演唱,光是开篇序诗就把我“电”得麻了一下:“……为了人们的心情愉快,我给大家演英雄,这是祖先留下的故事,我不演唱怎么能行?……大地经过了多少变迁,戈壁沙漠变成了林海,绿色的原野变成了荒滩,一切的一切都在变化,祖先留下的史诗仍在流传。”赶紧找个本子记下来吧!我把88岁的演唱者居素甫?玛玛依视为荷马的化身,他超人的记忆就是历史,他是为一部漫长的史诗而活着。至于诞生在蒙古族卫特拉特部的长篇英雄史诗《江格尔》,也是民间口头创作,一代代口耳相传,属于“原生态”的史诗(未经文人修改,保持着原始状态)。西域的苍茫大地,同样是蒙古英雄江格尔的舞台,他要创立一个叫做宝木巴的理想国:“没有衰败,没有死亡,一切万古常青,那里的人们永远像25岁的青年那样健壮……”史诗中出现了阿尔泰山、白头山、额尔齐斯河、奎屯河,它们都成为故事的发生地。古代西域的历史乃至西域各族语言、民俗,都在史诗中有所投影。我来到新疆,等于来到英雄江格尔的理想国。它也是我的理想国。我不是英雄,但我热爱英雄。我也想做英雄,一个诗歌英雄。英雄等待着诗人来描写他,诗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也在等待着,等待着遇见——能给自己带来灵感的英雄。不管这英雄是活在历史中的,还是纯粹诞生在自己想像中的。真正的英雄应该有几分诗人气质,对未知的世界充满激情(譬如成吉思汗)。真正的诗人,又怎能没有英雄情结呢,又怎能没有一张理想的版图(它比任何军用地图要辽阔得多又微妙得多)?英雄征服现实,诗人征服自己的想像。他们,分别在现实与想像中开疆拓土!
有一定的道理, 但不是全部。
学生对朱枫老师“真正的诗歌应该是个人主义者的事业”这一观点有点偏见!我认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于合成!也就是诗歌源于生活——小生活/大生活。
正像“我要为我的诗寻找一个故乡”我们的故乡在哪里?在心中还是在远方?
您说的很有根底,要想把诗做好.不但是要花真功夫,更重要的是深入诗歌;用心接近诗歌;要把诗歌当作一种爱来写照,来耕坛;来把它深藏的内涵发扬光大.
老师能否把字编辑大点,这么好的文章字却太小看起来很费力。
群山起伏,望不尽,莽莽青藏高原。昆仑巍峨,人道是万里青海长云。玉峰穿空,惊鸿飞渡,卷起千秋雪,山河如画,多少英才荟翠。
回想西汉初年,马援出征了,战鼓雷鸣,宝驹金戈,倾刻间羌笛销声匿迹。故地神游,豪情应贺我,意气风发,人逢盛世,一生奉献故乡。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