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背靠背式各级各类所谓诗词大赛都是祸国殃民的 文/侠之大者 《祸国殃民的背靠背式各级各类所谓诗词大赛该落幕了》之文题,便将背靠背式各级各类所谓诗词大赛定性为祸国殃民的了,文论内容更得到了绝大多数诗友的认同。考虑到有关方面有关人等仍然执迷不悟,仍在鼎力为之,推波助澜,误国误民,下面结合被誉为近代“中国思想启蒙之父”的黄宗羲的有关诗学思想,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 纵观中国诗学史,黄宗羲基于性情说,提出诗之所以为诗,乃在性情事先存在于作者的心之灵层面。此乃诗之根基,或曰根本。其《金介山诗序》有云: “古人不言诗而有诗,今人多言诗而无诗。其故何也?其所求之者非也。上者求之于景,其次求之于古,又其次求之于好尚。……夫以己之性情,顾使之耳目口鼻皆非我有,徒殉物之具,宁复有诗乎?” 此处干脆言及“有诗”与”无诗”,其根本分野乃在性情之有无。很显然,这是把性情定位为诗之内在的具有先决条件性质的核、质、素了。同时强调,较之诗作,作为活生生的人,诗人主体之性情是绝对处于主动性的优先地位的。换而言之,诗人之性情乃是作为诗作本源或曰本体地位而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若无性情之可出,则任你再怎么拼,怎么凑,怎么编,这么诌,怎么句稳律工,其实都不是诗。因为你心之灵层面没有那个根基,没有那个本体,没有那个核、质、素。 《若无性情之可出,句稳律工也枉然》曾经谈及黄氏强调的“情至之情”与“不及情之情”。黄氏主张诗当吟咏“情至之情”,摒弃“不及情之情”。其《黄孚先诗序》有云: “古之人情,与物相游而不能相舍,不但忠臣之事其君,孝子之事其亲,思妇劳人,结不可解,即风云月露,草木虫鱼无一非真意之流通。……今人亦何情之有?情随事转,事因世变,干啼湿哭,总为肤受,即其父母兄弟,亦若败梗飞絮,适相遭于江湖之上。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然而习心幻结,俄顷销亡,其发于心,着于声者,未可便谓之情也。” 黄氏在此强调物我之关系乃是相游而不相舍,当“结不可解”,亦即此情无计可消除或曰二者合而为一之时,再口占之,抑或诉诸笔端,形诸文字,纵使所吟咏者乃是“风云月露,草木虫鱼”,也是真情实感。 在此,黄氏实际上谈及了情之真伪。诸如“习心幻结,俄倾销亡”式矫情甚或伪情,尽管也是“发于心,着于声”,却与唐以前长出来的、唐人嚷出来的“与物相游不能相舍”之情、“结不可解”之情有着天壤之别。此等与主体分离抑或业已严重异化了的情,在黄氏看来,已然算不得可以入诗之情。 诚如《若无性情之可出,句稳律工也枉然》所指出的,黄氏认为,论诗只讲性情而不进一步对性情作出区分,也是一种似是而非之论:“以不及情之情与情至之情,较其离合于长吟高啸之间,以为同出于情也,窃恐似之而非矣。”黄氏斥为“不及情之情”者,绝不仅仅限于一些不够高尚的俗情,比如陷于追求“富贵福泽”的世情俗态,更包括置国破家亡于脑后,趋炎附势,丐贷权势,投机取利的卑污心迹。 由此可见,仅仅泛泛地满足于“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通常是不够的,因为其中无可避免地可能存在大量“不及情之情”抑或早已被人写烂了的俗情。此等所谓的情,纵然硬写出来,其实也没什么价值,既无社会历史价值,也无实际交流价值,更不会动人心摇人魄。若是流于简单说事论理,言尽意竭,表达粗糙,余味索然,那就更无趣了。在黄氏看来,凡此种种,其实都不配称诗。当然,就时下而言,若在自家院里或者某个社区沙龙称诗倒也无伤大雅,若是拿到国字号平台上招摇、显摆,那就显然不宜,理当慎之又慎,因为这既关乎国家与民族层面的诗词文化颜面,又关乎宏观导向问题。 由上可知,具体到某个诗人创作,“情至之情”最起码应该表现为“无溢言曼辞以入章句,无谄笑柔色以资应酬”。此等“情至之情”乃是诗人为诗之先决条件或曰前提保证。若再结合“赏诗的最高境界乃在赏心”来理解,那么对“知人论世”无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了。 此外,黄氏还曾论及常人之诗与诗人之诗。这是与“不及情之情”和“情至之情”相应的。在黄氏看来,一旦人之性情“汩没于纷华污惑之往来,浮而易动”,那么此等“不及情之情”之当事人,纯属“是非无性情也,其性情不过如是而止,若是者不可谓之诗人。” 甚而至于,在《明文案序上》中,黄氏还曾如是有些矫枉过正地强调: “今古之情无尽,而一人之情有至有不至。凡情之至者,其文无有不至者也。则天地间 街谈巷语,邪许呻吟,无一非文,而游女、波臣、戊客,无一非文人也。” 我倒认为,在薄情寡味甚或无情无味之诗八股或曰平仄游戏早已泛滥成灾的今天,全面恢复“知人论世”文学批评传统,或许正是根治胡拼乱凑痼疾的灵丹妙药呢! 问题是背靠背式各级各类所谓诗词大赛的评委们都难于知人论世,不去知人论世,甚或根本无法知人论世。既然如此,那么连参赛作品是否缘情,是否“诗意出乎心”都无从考察,无从分辨,遑论是否情至之情。这就麻烦了,一旦废止,政绩还怎么捞,钱还怎么骗呢? 于是乎,或出于刻意——比如靠擅自设奖、胡乱出书骗钱的,或出于无奈——比如试图以诗赛做广告拉动经济、甚或谋求政绩的,便无一例外地都是转而“就句论句”,看其纸面上是否句稳律工,抑或干脆“知人论诗”、“以句及人”,看其纸面上的表达是不是高大上了。 这就从根本上与“诗言志”、“诗缘情”、“诗乃心声”、诗当吟咏“情至之情”唱起了反调,更从根本上背叛了“知人论世”这一两千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文学批评传统了。纵然其它一切姑且全都不论,实际上也已从根本上构成了对中华传统诗词文化的公然颠覆与作践,各级各类所谓诗词大赛所衍生的不计其数的诗词垃圾、准垃圾、类垃圾便是明证,不计其数根本登不得大雅之堂、上不得诗词历史台面的所谓全国性诗词大赛特等奖、一等奖更是明证。 就我泱泱大中华而言,诗极另类,诗乃一切文学之源,更是广义传统文化之重要根基,尤其是国家与民族层面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今被败坏成这幅德性,又值2035在即,古典诗词界百废待兴、百事待举之际,各级各类背靠背式所谓诗词大赛仍然方兴未艾,如火如荼,越泼冷水,这把火反而越烧越旺,起码就客观效果而言,这若不是祸国,又能算个什么呢?难道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时,诗词界仍以此等货色愣充门面吗? 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此时不全面接触诗词学术研讨禁区更待何时,此时不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更待何时,此时不取缔各级各类背靠背式所谓诗词大赛更待何时,此时不把在真正意义上振兴诗词的接力棒实质性地交到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手中,更待何时呀? 至于殃民,实例就更多了。《《诗赛不废,诗难未已》系列文章以及网上网下不计其数的揭露性文章都是明证。早在十年前,广州日报刊发的《五旬教师倾毕生积蓄“买”200余个奖项》,难道还不够触目惊心吗?难道那只是个案吗?难道诸如此类上当受骗者还少吗? 更为要命的是,各级各类背靠背式所谓诗词大赛之祸国殃民,其实运远不止这些表象层面,从根本上颠覆了诗人之真谛、诗之真谛、韵之真谛、评之真谛,极大地助长了“形而上”之风、“假大空”之风、极大地削弱了我泱泱大中华当代古典诗词文化软实力,这一结果,才是要害之所在吧! 须知,假冒伪劣诗人、假冒伪劣诗词、假冒伪劣诗韵、假冒伪劣诗评,有如一百二十多年前甲午海战中装了沙子的炮弹,又如抗美援朝期间不法奸商提供的因惨假而致死的医疗物品,别无二致。如此既祸国又殃民甚或危及国家安全的各级各类背靠背式所谓诗词大赛,难道不该即行废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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