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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散文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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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2: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年乔迁<p>  一个迁字,望文生义的解释应当是千头万绪、千难万难地走了;前面一个乔字,就是人搬到好地方居住或官职高升,有了祝贺的意味,证明走的时候是高兴的——这似乎应当是我的乔迁,但又不完全是。<br>  97年元月7日,我拿到了公司分配的新房钥匙,但却因为一直忙于搞公司职代会的材料而无暇一顾新居,直到元月10日职代会结束,我才于次日早晨六点多钟飞一般的赶到了新居。新居是相对于地方而言,名为新居,实是旧房,需要进行大的装修,这是乔迁最重要的事情。装修从墙壁刮瓷开始,到地面铺砖结束,其间还为了隔出一间书房而找木匠花了两天时间打了一道带拉门的墙。整个工程中我心力交瘁,“泥板瓦刀甩子锤,小工搬砖又拎灰”,我象一个打工的或流浪者,衣衫不整又忙乱的穿梭于横越县城的205国道两侧的建筑装饰商店,不断认知许多诸如哈巴粉、引角条、水晶漆等新概念;我吃遍了建设街两侧的许多卫生条件难以形容的小吃店,以至于一些商店老板已认住我这样一个为着生活而奔波的人。<br>  值得一提的是元月13日,那天东北风和西北风交替乱刮,寒冷让人伸不出手来。我扛着三张三合板拎着一盒白胶,左右摇摆、举步维艰地行进在建设街,这时,我听到临街的调频广播和小商店的收音机里,正在播放着我的抒情散文诗《比喻》,可以说整座城市都在响彻着我的作品。广播员那标准而且情感丰富的普通话让我明白美丽何以会和动听组合而使视觉和听觉通感起来,达到一种纯粹诗歌的效果。但同时我又感到万分的尴尬并且脸红,只得使劲将头低下,生怕有文朋诗友或与我认识的人认出我来,如果他们发现所认识的文学爱好者竟是这副尊容、这样一个流浪者或打工者的形象,那该作一个怎样的“比喻”呢?一方面,是冷酷的现实,我正为找好重心站稳脚跟而努力;一方面是浪漫的梦幻,水一般的音乐正和着我写的抽象的文字表达爱情的比喻,或许这就是生活!生活充满了比喻,充满了矛盾而又充满了讽刺。<br>  从元月11日开始,到21日象装水泥一样将十几袋书和许多物什搬进了新居,我终于完成了新年乔迁,尽管乔字加得有些勉强。<p><p>            想当年<p>  想当年这三个字往往有自诩或标榜的意味——多么牛多么厉害。但想当年的我却并不怎么样,只是有时生病病情厉害。大概是因为热爱习作有不务正业之嫌吧,我被精简在一个机床维修班工作。也许有别的原因,大概是我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不会请客、不会送礼。整个一类似于三无产品的“三不之人”,不被精简才怪呢。<br>  机床维修班就是靠几台机床干些车间维修活,如配个件、挑个丝什么的。迎风的旗大叫驴,半道上憋尿六月雨——活来了都是急的,需要为了不影响生产而赶紧处理。但有一天,下料用的锯床突然只降不升了。于是两个工程师赶到了现场,再于是锯床被部分解体。修理匠、拆了上,不怕丢、就怕忘,锯床结构简单,一天可以拆装好几遍。拆了后再装配起来,却仍是猫的娘不舒服——老毛病。于是我小心的问:“要不要请刘工来?”一个工程师急了:“刘工格外能吗?找来还不是一样?”而我的反问心平气和:“液压传递有个帕斯卡定律,锯床锯臂不升是压力传递有问题,但液压系统整个是一个象哈密瓜似的铁疙瘩,我们的眼睛不是X光。咱也别急,你们说咋干我就咋干。”<br>  液压油也被置换了,拆拆装装大约有五遍了,到第二天下午四点还未修好,一个工程师对我说:“你去总公司找刘工来吧。”我平静的像个局外人故意提高个声音:“刘工格外能吗?估计他也办不了。”现在我知道,这样会得罪人。<br>  一刻钟后,刘工被我找到了机床维修班来。科班出身的刘工毕业于哈工大,他上班总穿一件有些脏的白大褂。刘工在现场眨巴眨巴眼睛又动了动浓眉,先看操作再看图纸,过了大约五分钟,他指着那该死的“哈密瓜”说:“这疙瘩下部一侧有一被螺丝堵住的孔洞,用十字改锥拧开过吗?里面有个比黄豆大一些的阻粒子,也就是一个小钢珠可能出了问题,不是卡住就是放油时弄丢了,拿块磁铁来找找。”<br>  没用磁铁就找到了那该死的“大黄豆”。刘工在我装配锯床时说:“不升的原因是系统内的液压油有细小的脏物,日积月累,使钢珠不能完全密封,传递的液体也就是压力损失了,把系统内全部清干净置换液压油就行了。”事实果如其言。<br>  一年后,我被调到总公司党委搞文字工作,再后来,我停薪留职离开公司后一边打工一边写作,但我仍然怀念那段不务正业的日子,怀念那些被我拆装过的C616车床和1967年出厂的印有“抓革命、促生产”、“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牛头刨床等机床们。当然,我更怀念那些与我朝夕相处的工友们以及文中提到的三位工程师。<p><p>            关于春天(写作手记)<p>春天<br>春天什么样<br>春天很美<br>  以上是在这个春天里令我感动的三行文字,就写在我居住的楼房后某个储物室的门板上。它大概出自于一个低年级学生的手,因为我经常看到一大群孩子从此等着坐班车回二十几里外的公司南宿舍。<br>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为什么感动?<br>  确切地说是春天这个词感动了我。春天,名词。在非日常用语中,它还可以作为形容词和代词。其时我正在写一首名为《关于春天》的诗歌,春天一词正与我的内心发生感应,它以其趋向纯粹与唯美的语感,直接引发了我的想象,也许造成了我为三行文字的感动。<br>春天往往以其美丽的伏击,剥夺我们的武装。在记忆中,春天像来世久远又一见倾心的激情,被盼望或期待。但春天好象比刀锋更快,迅速地切开事物及人的思想,也许我们刚刚喊出春天来了,春天却往往已匆匆逝去。仿佛爱情。<br>  春天,是一个在现代文明中散淡模糊的幻象。这是二月或三月,是春天,我们这样仅仅相对于时间说出,春天于是变得苍白又抽象!至少已没有了那种“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王观)的古典的浪漫与恣肆。<br>  现在,理想或梦想应有的审美距离已全然消失或遥不可及。人们被日常生活所纷扰,在世俗中趋向平庸的生存着,而难以顾及生活本身,更不用说关注生命了,功利性正渗透越来越多的心灵,面对春天,人类的激情已经淡化,有谁还会产生像关注生命一样的关注?<br>  浮躁又喧嚣的物欲时代,春天,变的衰老,僵枯,呆讷,“一种可怕的美已经诞生”(叶芝)而令人难以命名;我正在为之努力着,由是感动于一个孩子这样写出:<br>春天,<br>春天什么样?<br>春天很美! <p><p>            杜鹃梦中开<p>  杜鹃又名映山红,号称“花中西施”,属于中国十大传统名花之一。历代咏杜鹃花的词中,宋人辛弃疾的《定风波 赋杜鹃花》较为出色:“恰似蜀宫当日女,无数,猩猩血染赭罗巾。毕竟花开谁作主,记取,大都花属惜花人。” 清人蒋良平的《水龙吟 杜鹃花》亦写的叠锦堆秀:“是他望帝精魂,枝头幻出花无数。凭谁剪彩,层层低缀,繁英如许!”而历代咏杜鹃花的诗,更是不胜枚举。但我热爱杜鹃并非因为看重名分,一来是一见钟情地喜欢上了杜鹃花娇妩秀美、清丽脱俗的气质,二来是送花的人是性情相怡的朋友,三来嘛就是面对枝叶婆娑的杜鹃,激情使我写下了许多抒情的诗歌,并在抚慰心灵的同时找到了一种最自然的感觉。<br>  记得那一个冬天在即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送花的朋友因为车祸丧失了部分感觉和记忆,而我的杜鹃花也莫名其妙地枯萎了——我是从医院看望遭遇车祸的朋友后回到家才发现的。我就去问一些养花的行家,他们说杜鹃太南方了,在我们北方稍有养护不到就玩完了。我听了之后多少有些释怀但仍然忧伤不已。<br>  整个冬天我深居简出,抚摸激情美丽的创伤,沉浸在失去好友和杜鹃的怅然里。我关掉了BB机和手机,在近乎与世隔绝的境况中,开始一字一句地奋笔疾书我的歌子、我的爱及我的忧伤。来年即九九年春天即将结束时,99首诗歌的手稿自我感觉像杜鹃花一样美丽地摊在了书桌上,后来整理完毕并得以在作家出版社顺利出版。<br>  北风呼啸的夜里何时不曾案冷凝冰?夜市上的哪处地摊上我喝的酩酊?坐在班车上我怎样的很不雅观的流着涎水沉睡不醒?错过春天又被疾病所侵袭,我常常无助的坐在成堆的夜色上,一个人默默地泪流满面。只有失去的和没有得到的才是最美好又最珍贵的,谁这样说?那么我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是失去了所爱而爱失去了的还是得不到所爱而爱得不到的?比如那一树美丽的杜鹃花,比如那些花朵一样的时光呵!<br>  夜里沉睡时,那一树优秀的杜鹃花常连枝带叶地伸进我的梦中来,它告诉我得到一些什么,就注定要失去一些什么,而得失,其实不过似花间的浊酒一壶。梦中的杜鹃,它绽放的又浪又漫,像诗像歌又像春天般的媚妩;梦中的杜鹃,它开得花香似火焚,并且一直开进我的生命里来。<p><p>            记忆中的三本书<br>    <br>  我对于“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时会心存疑问——读书对创作有促进作用,但是否就一定成正比吗?七岁的骆宾王能读过多少书?却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咏鹅》。而曾为《昭明文选》作注的唐人李善“学淹古今,精通典故”,但其“既少创作,又缺见解,终生碌碌,为人作注”而已。用日本作家厨川白村曾写过的一篇题为《徒然的笃学》的文章中一句话来批评较为恰当:“不过将无尽藏的知识,徒然搬进自己的坟墓而已。”<br>  话又说回来,谁又不能不读几本书呢?倘是随便闲聊,那在我记忆中,是有几本书难以忘却的。<br>  《千家诗》是我童年时期最喜欢的读本,当时好象叫作《诗言千家注解》,是没有标点符号的繁体老字,文言文,诗句之间用一个“。”隔开,一本线装竖排向右翻的古书。当时读不通顺,有三分之一的字不认识,于是逢人就问,问过之后就用拼音作上标记,然后将诗歌连同题目、作者用钢笔(那时候一个小学生有钢笔,就跟现在有手提电脑差不多)工整地抄在一个新作文本上,日子久了,我竟然背诵过了几十首唐宋诗。其时也是不求甚解的,仅仅是一种天然的热爱。后来不知怎么的书弄丢了,以至于在几年前为了一种自我安慰,我从书店购得了一本《千家诗新注》,山东文艺出版社九0年版的。<br>  上初中时功课多了起来,我却忙中偷闲,又读到了一本郭锦文著的二十万字的小说《青春》:故事发生在青岛市的一所中学,主人公是与我一般年纪的同龄人,其中有一个同学们给他起外号叫“小炉匠”的还与我有相似的转学的经历。对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一读再读,为书中那些又朦又胧的初中生的早恋而亦醉亦迷。后来在上课时看,被老师没收了。至今我还很怀念那本书。<br>  参加工作以后,我鬼使神差似的热爱上了诗歌。热爱呵,仿佛阳光照耀着内心,青春的生命象花朵拥着花朵,我往往拥着星光。大约在九一年的春天,我读到了第三本难以忘却的书,即青年诗人杨克和的诗集《极地》,并在不经意间将这本书全部背诵过了。在一次笔会上,杨老师闻后不相信,非要我背诵给他听,当我背了十多页时,他才惊异地制止我,这后来成了一段轶事。<br>  如果创作是婚姻,那么诗歌相当于恋爱,小说相当于结婚;如果书籍是婚姻,那么封面是恋爱,内容是结婚。我相信有一些书,我们是都读过的。甚至读的是相同的版本,甚至读后有相同的或不同的感受。<p><p>            《极地》风景<p>  耳熟能详表明对事物的感知程度,比如某一本书。我与诗集《极地》就可以使用这个词组。时光之水很轻易地淘洗掉许多书籍,但记忆中总有一些书,因其内在的艺术性、可读性及耐读等,总会给人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象。<br>  《极地》就是这样的一本书。<br>  当年好象是1991年吧,我曾背诵过诗集《极地》并认识了这本书的作者杨克和先生。佳话与否,时事散淡。十来年的时间,相继出版了《双叶集》、《极地》、《倾斜的风景》、《守望与远行》、《天齐长风》等书,著作颇丰的杨克和老师现在再也不能称为青年诗人了,他今年该有四十六岁了吧。前几年文友孙晓军(冰川)说杨老师不愿称其为中年诗人,这挺有意思。哈哈,幸灾乐祸是一个歹毒的词语,我当然没有这样的意思。尽管十年前我就有一个很文革的想法:打倒杨克和!但却是限于诗艺的。<br>  “诗歌越向上就越发现哲理,当和哲理结合……就产生了真正的诗歌”(海德格尔《诗学原理》)。极地风景中充满哲理的诗歌比比皆是:“它喜于慢慢将你吃掉/又让你不知不觉(《日子》)”、“你目光炯炯试图穿透岁月/唯独看不见自己(《矫正视力》)”、“明知道这是一场游戏/我仍然认真对待?握着球棍/仿佛握着自己的命运(《台球游戏》)”、“旧房子愈来愈远地看我们/怎样恪守共同的禁忌/当握住的手移开,旧房子/仍然没有消失(《旧房子》),好了,限于篇幅我只能摘录到这里,就说这里这首《极地》第100页的《旧房子》吧,你把它替代成童年或是初恋或是别的什么,都自有能指与泛指、特指与所指及诸指之间的关联与响应。<br>  我打算用900字写完这篇东西。过去是好诗在民间,现在可能是好诗在网间(网络)。我并未加入网络文学写作,大概属于漏网之鱼,可能“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也许孤陋寡闻,做不好继承扬弃,差不多有两三年不大关注《诗选刊》、《星星诗刊》等纯诗歌刊物了(听说现在的发行量也就几千册)。<br>  而《极地》风景仍然,黑色或灰色的幽默令我向往。而且我相信:一个超越了纯抒情(比如汪国真式的)读者或作者,是能够在《极地》一书中得到一种艺术的涤荡的。单拆“诗”字就是这样望文生义——诗是寺庙经典的语言。“那天我行色匆匆/道路必经一座山岗/而山岗成了牛的领地……(《那天我和牛说了话》)/(《双叶集》);现在大家都很牛,“非典”也牛得很,要随时小心诸如此类牛角向我们飞来。 <br>                         拙作于2003年5月 <p><p>            从驴说起<p>  记得淄博市第三届作家代表大会后,我们到一家四星级的宾馆就餐,大厅不远处一餐桌旁,见有一美眉或曰美妇怀抱一叭儿狗,甜哥哥蜜妹妹状,极其亲密令人倒牙。当时我不以为然故意放开声音:再一天我牵匹驴来吃饭,我的宠物是驴。文友们为之喷饭。<br>前几日从《晨报》上读到因为非典的类似故事,不由重新引发想象。静下心来考虑,我当时反感人家的优越或有人不如狗的谓叹实在徒然——人有人道,蛇有蛇道;鸡不尿尿,自有渠道。<br>  令我羡慕的人多了,首推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这个一分钟挣数千美元的电脑天才,在我写这些文字时仍在每分钟数千的挣钱;一会儿“N”什么一会儿XP,说不定明天就推出“XY”或“视窗2003”,用户乖乖地掏银子就是了,还没有人问为什么。问为什么也没有什么用,我的儿子就在用人家“老盖”的视窗98。<br>  前几日晨报的文友打来电话,说某报理论部某某和某艺术研究所某某在某晚报上吵起来了。我听后不由感慨:吵什么吵,两位某某都比我高,文才作品,我都羡慕得不得了,谈艺之外,文人相轻多么不好;学学宏森老师,专把创作来搞。年薪三十万元,不受世事纷扰,另外一字一元,稿费从不嫌少,才力出神入化,高手终究是高……<br>  后面的当时脱口秀式的感慨记不清了。张宏森老师是我们淄博市最优秀的作家之一,其代表作《车站》、《梁子》、《西部警察》、《大 法 官》、《车间主任》等为主流作品,我只能望其项背甚至连项背也望不到(有次笔会见过一面)。知识就是力量,对此过去我不怎么“感冒”,仅凭借一种天然的热爱,与文字们关系暧昧,自我陶醉。现在或多或少地顿悟真该加强学习,再也不能一味的夜郎自大了。否则,岂不成为贻笑大方的“黔之驴”——说驴就说到这里吧。<br>                         (写于2003年5月中)<p><p>            孔哥、伟哥和迅哥<p>  孔已己在那个时代应该也算是个诗人的,他知道一个字的四种写法;手里有了银子,知道喝点酒自我娱乐。根据我目前的考证,老孔为人还是比较正派的,尽管有过窃书的小错误。但生活作风相对比较端正,这是我们要认真学习的。孔哥这个人不象柳永,乱情或滥情。<br>  穷酸大概是孔已己们的劣根性之一,老孔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活得自以为是,活出了一些真实;尽管他的知名度在当时不好也不很高,尽管他用一些小聪明表现或炒作自己。<br>丁举人是歹毒的,他因为“读书人窃书”而发恨,颠覆了自己的同道中人。就事论事,文是文,人是人,文人情结,人文关怀,不同的概念要区别对待。<br>  孔哥在咸享酒店的柜台拍出铜板的动作很潇洒,铜板是一种流通物,用来换酒的。酒和壮阳药的作用是有些相似的,多亏那个时候没有伟哥,孔已己要是真吃了伟哥,很难说不会成为流氓的——可惜,现在流氓也成了一个褒义词:小说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电视剧有《流氓大亨黄金荣》、……,就连跟我一块长大现在拾破烂的二楞子,见我撞见他和情人亲密接触都向我解释:男人要是不流氓,身体绝对有情况。<br>  孔已己不是不想升官发财、名利双收,他也不是不想炒作——他也想活得好一些。但炒作也是需要实力的,譬如金钱啊,关系啊,等等。<br>  我个人以为,孔已己这老哥的悲剧不单单是社会因素,还有他心灵深处的恶性难以节制的问题;并且是在一个本该虚幻的世界(名利世界)他活的过于真实(为生存偷书与寡妇有染(小道消息)),而又在本该真实(考中举人)的世界活得虚幻(没考中举人靠酒麻醉自己)了。如果是现在,我个人认为孔已己怎么着也会弄个自鸣得意的差事的,比如找家小报刊社弄个编辑干干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br>  大家如果刨根问底,应该追到创造孔哥的迅哥那里。马老和恩老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些所谓上层建筑的代言者比如媒体拉广告时低声下气,发文章时可以很牛BI的啊。如果把银子比作伟哥,迅哥的伟哥是很多的,高于当时中产阶级好几倍,换算时间为现在,一个月大约接近或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收入;总之,银子和伟哥,都应该是不错的,怎么使用是个问题。<br>  男的用伟哥,女用有伟姐,性生活也是生活,写作既然需要关注生活,那就没有必要大惊小怪的——正如池莉的小说《有了快感你就喊》啊。其实生理的问题相对比较好解决,关键是心理疾病,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生理上的病好治,心理上的病难医。当然,男也罢,女也罢,想象作者的性别是件自然想象的事,因为性别差异导致情感逆转,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文章是没有男女性别之分的。<br>  一些个人的想法,一笑了之。<p><p>            关于80<p>  最早听贝多芬的《合唱》是在七年前吧,第一感觉是膜拜,一直到第七感觉(如果有第七感觉的话)仍是膜拜。<br>  诗人歌德说:“不爱音乐的人不配做人,虽然爱音乐,也只配做半个人。只有对音乐倾倒的人,才可完全称作人。”歌德这话有点极端,难怪当年贝多芬愤怒地跑到被音乐弄得热泪盈眶的歌德面前吼到:你根本没有听懂我的音乐。<br>  与柴可夫斯基等俄国音乐家作品比较而言,贝多芬的音乐作品大都节奏感较强,但在《合唱》的第三乐章,我一下子明白了什么叫妩媚、舒缓,中间的法国号角是明亮的,一如夏日正午的阳光。<br>  传说是贝多芬认为所有的乐器都不能表达他《合唱》第四章的欢乐颂,于是他在作品第125号的第四章加入了四十人(一说一百人)的人声合奏。先是惊奇,次第是出现女声、男声、男女二重唱、四重唱、合唱,最后仍是惊奇。一直到波澜壮阔的结束;仍旧是传说,当年耳聋的贝多芬在指挥完《合唱》的首场演出后,观众已经沸腾的不能自已,掌声达12次之多仍不停息(当时皇室出场也不过三次),一个小提琴手拉着Beethoven的手转过身来,贝多芬看到了沸腾的人群……。<br>  写上述只是为了以下的这句话:贝多芬的作品80号,与其作品125号《合唱》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作品80号也有加入比乐器强之百倍的人声!<br>                           拙作于2004年<p><p>            以耳为主<br>            建议在高雅音乐会入口声明:一首乐曲间请勿鼓掌—-题记<p>  中国钢琴与古筝顶极音乐家音乐会于0四年五月的最后一天在淄博剧院举行,一场爽朗的音乐风吹动麦香。<br>  演奏者之一刘诗昆属于音乐大师级的人物,他是艺术和商业成功合二为一的典范:刘诗昆钢琴艺术学校国内遍地开花,琴声四溢,银子哗哗作响;一种样板戏时代钢琴受冷遇的境遇,使刘诗昆竟在当年(在现在更是)做出了一个将钢琴架在天安门广场演奏的壮举;莫扎特四岁登台,同样被誉为神童的刘诗昆是五岁登台……,人的名树的影,我有一半原因是冲着刘诗昆的名来欣赏音乐的——我音乐的耳朵已经钝化,就让大师的弹奏作为一种感应或打磨吧。<br>  音乐会以“波兰钢琴诗人”肖邦的三首曲子开始,花丛中的大炮轰然作响,震撼震撼震撼!经典的演绎无可替代,耳朵扇动我眼睛的潮水;筝乐我不熟悉,只听过《春江花月夜》,音乐会上《临安遗恨》中刘诗昆的学生—一位年轻的钢琴伴奏者弹出滔滔不绝的三连音音流,与古筝独奏相得益彰;此曲是我第一次听。<br>  精彩属于大师。音乐会上钢琴曲《黄河》和《卡门》使晚会进入高潮(节目单最后的卡门使观众以整齐的掌声相和)。刘诗昆在十次谢幕中又次第弹奏了《白毛女》、〈红日〉、〈沂蒙小调〉。一场动人心弦的音乐会!<br>  但我的耳朵却因为弹奏者以外的噪音而受到污染——到会的听众百分之七八十的是孩子,大人乱鼓掌小孩更乱!满腔热血而又因国家受难而激愤的肖邦《作品53号》中间竟出现掌声,《临安遗恨》掌声两次,……骚扰的掌声从《黄河》开始越来越密,一首不落。<br>  在此我声明:今后将不会参加以儿童为主的高雅音乐会,尽管本人喜欢祖国的花朵般的儿童;好音乐并不缺少,往往缺少的是音乐的耳朵。而且我坚持认为:如果练习随便鼓掌,完全可以换个地方;如果花钱花时间听掌声,不必要到高雅音乐会;听几场或几十场高雅音乐会,不一定会一定使人高雅,看得见靠眼睛,听事以耳为主。<p><p>            不解掌声 <p>  2004年4月2日是个周末,盛中国、濑田裕子的音乐会在市广电大厦举行。听众大约有近千位吧,可以说是座无虚席。这很好理解:我们现在正在建“文化大市”,高雅音乐来了也高雅一回嘛。<br>  高雅是要有基础的,经济基础咱不必说,票价要数百元呢,关键是文化基础或者说素养。土财主挂几幅名人字画附庸风雅但仍是土财主,变不了的。就在音乐会上,许多人领着一些小孩子来到现场,我竟看见有些是抱着孩子来的!盛中国先生为此打圆场说:“在上海等大都市一点二米以下的儿童是不准进音乐会的,今天虽然来了许多小孩子但秩序很好。”盛先生专注于演奏了,其实有好几个孩子就在剧场穿梭不停。当然孩子是无辜的,关键在于家长的教育。<br>  让我感到脸红又无地自容的事出现在音乐会的高潮时,在《梁祝》进行到“殉情”与“化蝶”之际竟响起了密密的掌声!这掌声令我不解——一首音乐间不能有掌声,这是欣赏音乐的常识,连常识都不懂能懂什么音乐、参加什么音乐会?即便是为演奏者高超的技艺感动或是打破常规,那也得分什么事情和时机。殉情是什么?是自杀死亡,那为何鼓掌——难道是在座的大家一致认为死得好、该死?!<br>  庄子休鼓盆成大道,俞伯牙摔琴谢知音——既然大家都庄子了,我这个凡夫俗子脸红得毫无理由。大家对爱情的颠覆叹为听止,对音乐的领悟已超越了世界和时代,具有不可思议的XY,那我就写到这里吧,我现在需要大解……。<p><p>            暑热乱翻书<p>  暑热乱翻书。翻的大都是旧书。依照我的理解,古书或文言文书也算旧书。如果原先曾经读过,那就更是旧的可以。旧书象老朋友,一见如故。书读着读着,就会读出一些文风独标、格调另具的大家来。文如其人是一方面,人格力量是另一方面。事不过三,就让我倒着说三位吧。<br>  三位当中我最钦佩的要数晋人陶渊明为最了。“田园将芜,胡不归?”陶公放着挺好的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长或县委书记吧)不做,偏偏“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归隐过起了田园生活。于是才有了后来的田园诗。“欢言酌春酒”,老陶亦好杯中物。归田十二年后,写了著名的《饮酒二十首》。作品既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又有个性特征。当时的文人名士有许多因卷入权势斗争而丢了性命,只好多饮酒少说话。“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表现的正是一种淡然忘世的态度。陶渊明的千古绝唱《桃花源诗并记》、《归去来兮辞》,前篇是其乌托邦式的观点,后者则是他与官场诀别的宣言。“晋无文章,唯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一篇而已”(欧阳修语),陶公风骚了数个朝代及至今日,今日许多产生轰动或确切地说是“哄动”效应的文人,要在当时连其项背也望不到的。<br>  再一个令我钦佩的就是庄子。庄周梦碟,圆转入化;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老庄推崇的是逍遥人生:消除了烦恼的自我,超越了自我,达到“无为、齐物”之后,就可以进入“涅磐”的境界。屈原达不到这种境界,他只能因为精神的痛苦,投江作为解脱。这位高贵的诗人,以为自己一人独立承担着道义和光明。但庄子却达到了这种境界,庄子独自在精神上走进一个荒漠,寻找滋养生命和心灵的甘泉。我尤其欣赏其富含哲理的辩答:“其我独茫,而人亦有不茫者乎?”“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老庄的文章汪洋恣肆,想象丰富,他超然物外又物我两忘的思想博大高远。“伯夷辞之以为名,仲尼语之以为博,此其自多也,不似尔向之自多于水乎?(《秋水》)”——你瞧,他连孔子(即仲尼)都不放在眼里,完全不似我们一些现代人,闲的没事或吃饱了撑的慌,就盲目崇拜一些所谓的“星”们。<br>  庄子对儒家不着形迹的批判,并不影响我对孔子的钦佩。孔子名丘,仲尼是字,若以籍贯而论,他是最地道的山东人。一部《论语》(孔子的学生对其言行的记载)经天纬地,对中国后代文化、学术、思想等各方面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论语》虽非文学著作,但其三言两语为章,言简意赅,发人深省。“季氏将伐颛臾”章等,可视作是后来魏晋轶事小说的滥觞。关于孔子,刘勰在《文心雕龙》第一篇《原道》中是这样评价的:“至夫子继圣,独秀前哲;熔钧《六经》,必金声而玉振;雕琢情性,组织辞令;木铎起而千里应,席珍流而万世响;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夫子即孔子,斯言甚善!<br>  谈读书往往有标榜或自诩的意味——怎样的热爱书、读过多少什么书、有如何如之何的感受等。其实如果用一个圆圈表示已读过的书,那么圆圈之外更多的是没读到过的;读的书多点,只不过是圆圈大点罢了。再说,如果只读书不思考、不创作,那还不如换一种消遣的方式,你比如闭目养身子,就强过攒金子。<p><p>            一棵树令我泪流满面<p>  乌河边,有云涛。云涛边,是索镇。<br>  云涛古迹是河道中的一个高台,大约比一个篮球场还大,上有不知何方书家题写的“云涛古迹”石碑,其妙处在于眼见得上游来水高出台子一大截,但就是漫不了台子——当然这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桓台县城的索镇,因为云涛古迹凭添了几许神奇的传说。<br>我就是在乌河边生人的,听母亲说当时的家距云涛古迹也就几十米。长到四岁我随家迁移到几十里外的一个山村,二十八岁(1997年)时我却又回到了索镇安家落户,娶妻生子,毫不经意的扎下了根。<br>  妻子临产时,乡下的母亲来照料。母亲在我居所的桓台县城的建设街上发现了一棵榆树,在建设街南侧,紧挨着实验中学院墙(确切的说就是从院墙底下长出来的)。榆树隐身在校门口西侧的蔷薇丛中,也就是小指般粗,一米来高。视力不好的母亲能发现一棵小榆树令我惊奇,我几乎是天天经过的,怎么就从未发现呢?浮躁的功利之心已钝化了感觉,当惊奇来临时我们往往毫无准备。<br>  建设街上唯一的一棵榆树,恰恰对应着我家乡村庄的名字——榆林。<br>  母亲执意要把小榆树挪到家中去。后来小孩一出生,大家都因为忙乱而忘却了。<br>四年后城市清理街道,除去了所有的蔷薇和别的杂树,榆树就凸现了出来,它已长得碗口般粗,高出二层楼一大截。院墙的压迫使树的根部成为“L”形,枝叶繁茂,生机盎然。我领着上幼稚园的儿子在街上散步,于是指着那棵母亲偶尔还挂念的榆树对儿子说:“看,它是你奶奶的榆树。”儿子已有了距离的概念,就非常疑惑的问:“奶奶的榆树怎么长在这儿?”<br>  我俯下身轻轻告诉他:“这就是奶奶的榆树,是你的奶奶最先发现了它,并在树和你一般高时还给它疏过枝。”儿子更不理解了,有些不高兴地噘起了嘴:“不信,你骗人。”我无可奈何地说:“这是一棵从你奶奶家的榆树上被风吹来的种子长成的,你奶奶还打算把它挪回老家呢,不信回家问你奶奶去。”<br>  年幼的儿子又怎能知道,其实我也是母亲的一棵树,身不由己地流落在这座城市里,为贫困所压迫为生计而劳作。常常,在月光如水的清凉的夜里,沿着如练的灯华我静静地走近母亲的榆树,泪水往往悄悄地涌进我的眼睛。我的内心一面祝福它茁壮成长,一面担心它会在何时的城市改造中离我而去。<br>  一棵树令我泪流满面。<br>           (附记:榆树在05年6月底因干旱和虫灾致死,后被删除。)<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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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0:37 编辑

呵呵<br>太多了<br>看得有点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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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8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0:37 编辑
下面引用由拂晓2005/11/11 08:25pm 发表的内容:<br>呵呵<br>太多了<br>看得有点累!<br>
<br>10000多字吧,主要是偶写的一般啊,感谢关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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