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学创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催生更多诗词精品,为时代立传,为人民放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用美丽的中国文字演绎中华雄风、盛世气象,继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并于2019年5月19日在中国现代文学馆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一、主办单位 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 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中国诗书画网 中国词网 北京汉代影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中国楹联学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红叶诗社 北京诗词学会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必须原创,且未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未获过任何奖项的诗词作品。 2.风格题材不限,要求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 3.体裁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用新韵者请标注“新韵”;词的上下阙需要换行,如果并序需要注明;投稿作品每人1—3首,组诗最多不超过3首,多投无效。 4.海内外所有诗家及诗词爱好者均可投稿。 5.投稿人需保证所填写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投稿必须使用真实姓名(需与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相同)。 6.凡发现抄袭或被举报抄袭,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8.著作权声明:凡参赛作品一经投稿,且经组委会选定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组委会。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9.参赛者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10.截稿日期:2019年8月31日。 五、投稿方式
(1)【中国诗书画网】在线投稿,个人信息请在注册会员时填写完整。参赛作品请投“第三届中华诗词征稿作品”栏目,1-3首参赛作品一并投递。投稿网址:www.chinasshw.com (2)【中国词网】在线投稿,个人信息请在注册会员时填写完整。参赛作品请投“第三届中华诗词征稿作品”栏目,1-3首参赛作品一并投递。投稿网址:www.zhonguoci.com (3)【邮箱投稿】请发送至征集专用邮箱:834719009@qq.com,并在“主题”栏注明“第三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字样。投稿内容需包含:①参赛作品②作者姓名③联系电话④通讯地址⑤常用电子邮箱⑥5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4)以上三种投稿方式,三选一,切勿多种方式投稿;参赛作品一经投稿,无法撤销或再修改,请投稿人投递最终参赛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0元(税前)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税前) 优秀奖90名,奖金各1000元(税前) 入围奖200名,奖金各300元(税前)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第三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组委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凭身份证件、获奖作品承诺书领取)。 七、评 审
1.组委会将邀请中华诗词名家组成评审团,评审结果将在诗刊(中国诗歌网)、中国诗书画网、中国词网权威发布。2019年12月在北京举行颁奖仪式。届时特邀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出席。 2. 本次活动将对参赛作品严格实行匿名编号评审,唯以作品质量为宗,评审过程在国家公证机构权威监督、公证下进行,确保本次活动的纯粹性、公正性、公平性(顾问、评委、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参与评奖,作为特邀作品载入《第三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八、活动官方咨询电话
010-84002766(刘女士) 九、公证机构
北京长安公证处 十、法律顾问 李 青(北京桂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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