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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五一将至,转上海市公安局一个通告,也跟互联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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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通告

  为维护本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二、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其他方式组织、煽动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三、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置。对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四、对在2005年4月16日趁涉日游行示威之机,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追捕,有关违法犯罪人员应当尽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时希望广大知情的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广大群众要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中日关系,以大局为重,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信谣,不传谣,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用实际行动来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和刻苦学习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上海市公安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乐趣园转载自《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police.sh.cn/shpolice/gonggao/gongbao/item/2005_04/13632.shtml


2005-04-26 17: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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