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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华人物”文学、书画、摄影、才艺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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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1:27 编辑

第四届“中华人物”文学、书画、摄影、才艺大赛启事
大赛宗旨:
     旨在提高全民(包括青少年、成年人及老年人)文化素质,挖掘各类参赛者的文化艺术潜能,为有一技之长的各界人士搭建展示其才华的巨大平台,开辟多元化成才成功之路。大力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事业,加强艺术家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发展多样化的艺术形态,扩大当代艺术的影响力,引发全社会对文化艺术的高度关注。
参赛对象:
     全国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及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各年龄段的华人。
参赛范围:
     文学:包括散文、小说、诗歌、剧本、报告文学、评论、理论、日记、作文、童话、寓言、故事等均可,每人限寄两篇作品。来稿一律工整誊写,手稿、打印稿、复印稿或电子邮件等均可。  
     书画:各种书法体(包括硬笔书法)、油画、国画、彩笔画、水粉画、素描、版画、剪纸、篆刻、刺绣以及各种创新形式的作品均可,每人限寄两幅作品。  
     摄影:传统相机、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每人限寄两幅,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12寸以上成像作品。
     才艺:包括综合艺术(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小品、相声、武术、杂技、魔术等)、表情艺术(音乐、乐器、声乐、器乐、舞蹈等)、实用艺术(建筑、工艺、根雕、石雕、陶艺、面塑、木刻等)以及各种创新形式的才艺展示。参赛者先通过邮局或E-mail邮寄或发送其报名参赛申请及展示其才艺的图像资料、音像资料等。 
     注意事项:  
      1.各类参赛品恕不退还,并视同作者或表演者授权大赛组委会及相关报刊和出版单位有权发表或结集出版,以及参加义展、义捐、义卖等社会公益活动,并放弃稿酬要求。  
      2.各类参赛品的首创权人与署名权人必须一致。凡由此引起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概由作者、表演者本人及其推荐单位承担,与大赛主办方、协办方和承办方及相关出版单位无关。
      3.书法、绘画、摄影、才艺等类型的参赛品均要标明题目,并写出简短的文字说明。其文字说明、作者介绍或推荐单位的联系方式等,请不要书写或粘贴在作品上,以免影响参赛作品的质量和评判结果。
参赛办法:
     由各类机关团体、媒体、大、中、小学、幼儿园、老年大学、青少年宫、文化馆、文化宫及各类培训中心、培训学校、学习班、各种文化艺术社团集体投稿,或个人直接投稿均可。每个参赛品收参评费80元(汇款方式见后)。所有参赛品需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及参赛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参赛学生需写明学校、班级和指导教师的情况等;并需注明“参赛品”字样。
组织机构:  
      1.大赛高级顾问兼评委(按姓氏音序排列):
     陈  铎 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
     程大利 著名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出版总社总编辑
     邓友梅 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
     范  增 著名画家
     高占祥 全国政协常委
     贺敬之 著名作家、诗人
     韩静霆 空军文艺创作室主任、少将、著名作家、艺术家
     黄健中 著名电影导演
     句  号 著名相声小品演员
     雷  达 当代著名评论家     
     李  铎 著名书法家
     李光熙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
     刘堂江 教育部中国教育报刊社常务副社长、中国教师报总编辑  
     刘忠德 文化部原部长
     卢  奇 著名演员、邓小平的扮演者
     卢  勤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副总编辑、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
     牛  群 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
     王巨才 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原党组副书记  
     汪国真 著名诗人、艺术家  
     王郑生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摄影》杂志社社长
     解思忠 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解海龙 著名摄影家、中国摄影家协会党组成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华慈 善总会烛光工程常务理事  
     杨洪基 著名歌唱家
     杨臣刚 著名网络歌手
     张同吾 著名评论家
     郑渊洁 当代著名童话作家  
     周  明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
     邹静之 著名电视剧编剧    
      2.大赛组委会秘书长:尚建国      
                    副秘书长:冯 莉   
      3.大赛主办单位:中华人物网   中华文化促进会   中国艺术创作院       
      4.大赛协办单位:尚地华彩(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大赛承办单位:中华人物文学、书画、摄影、才艺大赛组委会
大赛评选: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见顾问兼评委名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赛品进行评选。评选按青少年组、成年组、老年组,分别评选出文学、书画、摄影、才艺等各类奖项。
奖项设置:
     大赛分青少年组、成年组、老年组,按文学、书画、摄影、才艺等大类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壹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伍千元;三等奖3名,奖金贰仟元;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代表将赴京参加颁奖大会。
颁奖事项:
     颁奖典礼定于2010年9月底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届时将有国家领导人及文化艺术界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出席;首都新闻媒体将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征稿时限:
     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10年8月18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通   联:
     来稿及参评费请寄:北京东区100026信箱59分箱(中国文联大院3号楼3216室)                  
                             中华人物文学、书画、摄影、才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6  
     电    话:010— 51955997   51955996       
                  010—51955991(传真)     51955995(传真)  
     联系人:苏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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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2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1:27 编辑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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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1:27 编辑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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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6: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1:27 编辑

收费啊 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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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9: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1: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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