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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诗经验谈】无心剑:英语诗歌翻译学习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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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8: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3 编辑

    有些迷恋译诗,像一个石匠,天天锤打着,将自己的思绪、热情以及梦想,一点一滴地融进译诗的一字一句中。纵然它们在别人眼里平凡无奇,但在我心里却是一颗颗美丽的珍珠,正所谓敝帚自珍。文字很奇妙,透过它,竟能窥见和领略世间无数深邃精致之美。有美好文字作伴,纵然独处陋室,也觉得眼前闪耀着美丽光辉。
    译诗要形神兼备,达到不隔之化境,真是难于上青天。有人说,译诗得其形易而传其神难,我亦深有同感。无论如何,既然迷上了译诗,总要朝这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努力,至于能走多远,那倒无关紧要。登上峰巅那一刻固然令人欣喜若狂,但整个攀登过程也苦中有乐。学会享受过程,心里不要总悬着遥远的目标而忽略沿途的美景。
    在译诗中,倘若诗人与译者之间存在默契或者心心相印,那么爱的喜悦就会荡漾在译者的心海中。诗人兼翻译家罗斯康芒在《论翻译的诗》中提出了译诗必须遵循的一些原则,其中有一条原则是译者与原作者之间必须建立一种“友谊”,这是针对译者选择题材而言的。所谓友谊,就是指译者在翻译之前,必须首先检查自己的情趣,热忱于哪方面的题材,然后寻找与自己情趣、热忱以及风格相似的诗人,像择友一样地选择原作者。这是因为每个诗人都会用不同的才华和偏爱去写诗的,有写颂歌的,有写教谕诗的,有写讽刺诗的。因此,只有认准了作者,同作者建立了一种和谐的关系,译者才能更加熟悉、亲近、喜爱作者,在思想、语言、风格和灵魂上与作者保持一致,也只有这样才能像原作一样提供优秀的译作。
    英国莪默·菲茨杰拉德翻译波斯诗人奥玛珈音的《鲁拜集》,法国波德莱尔翻译美国爱伦·坡的《怪诞的故事》,此时,翻译就等于两颗伟大的灵魂遥隔着世纪和国界携手合作,作者和译者的心灵融洽无间,两者的艺术手腕旗鼓相当,译者用了无上的热忱、挚爱和虔诚去竭力追摹和活现原作的神采。可以说,菲茨杰拉德的灵魂只在移译波斯诗人的时候充分找到了自己,爱伦·坡奇瑰的想象也只在波德莱尔的译文里得到了至高的表现。这真是翻译史上罕见的佳话和奇迹。
    如果你不爱他或她的诗,或者说他或她的诗没有唤起你心灵回响,没有说出你内心深处一直存在而无法表达出来的隐秘心声,那么请你别去翻译他或她的诗吧。即使勉为其难地译了,也无法得到至深的满足和甜蜜的喜悦。译诗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和技巧,更重要的是作者和译者之间无可遏制的一种爱和默契,这样译诗才是一段洋溢着喜悦和沉醉的美妙旅程。
    译诗是灵魂的亲密接触,需要很深很深的缘分。在我心目中,译诗很神圣,凭虔诚之心,在两种语言文化之间穿梭,其间苦乐皆是刻骨铭心。对我精神生活而言,译诗不可或缺。一腔热情通过译诗得到释放,真是很美妙!
    译诗,必然有所得有所失,每个译者应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给出有特色的译本。没有十全十美的译本,提倡一诗多译,同台竞技。一诗多译有横向多译与纵向多译。横向多译,即不同人对同一首诗进行翻译,给出不同译诗,可以比较不同译者的水平与风格,拓展译者的视野;纵向多译,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对同一首诗进行翻译,给出不同版本,可以比较该译者水平与风格的变化,挖掘译者的深度。我喜欢一首诗的横向多译,通过比较不同译诗,明白自己的不足,学习别人的长处;同时,我也喜欢一首诗的纵向多译,也许过一段时间,会重新翻译自己译过的某首诗,希望能译出一点不同的风味来,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自我突破,感觉蛮有乐趣的。
    译诗应该译出诗的韵味,绝不能逐词逐句地死译。真正的好诗,总会存在较大的歧义空间,而且何谓一首诗的本义,真的不容易搞清楚。对一首意蕴丰富的好诗,每个译者按着自己的心性去抓住诗中的重点或核心进行再创造,译本必然有侧重点,并且带着译者品性与见识。译诗应求神似而不唯忠实,一诗可多译。100%译出原诗的想法是行不通的,每个译者必须有侧重地翻译,才会得到比较成功的译本。
    要挑我译诗中存在的毛病并不难,我坦然面对一切尖锐的批评。因为没有尖锐的批评,就没有真正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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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3 编辑

    我喜欢重复,因为我相信“重复乃技艺之母”(Repeating is the mother of skills)。对于我翻译的东西,过一段较长的时间,我会重译,一个纵向的比较让我感觉自己在不断进步,这种感觉也能鼓励我继续前进;同时,我也在论坛上贴出,抛砖引玉获得不同版本的译文,一个横向的比较给我一种不满足感,这种感觉会也让我不能有任何骄傲,毕竟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学习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英语学习绝对要付出时间和精力,是一个艰辛的过程,而且也只有在这个辛勤的劳动过程中才能体会到学习的乐趣。这个社会总的来说比较急功近利,希望最少的付出换来最多的收获,可是对于学习,这种做法是绝对有害的,学英语没有个长期的浸润(immersion),语言的感觉是绝对出不来的,没有大量的积累,没有大量的接触,要形成一种自然的语言感觉是不可能的。
    “实用”的教育追求结果甚于过程,为了考试,为了职称,为了待遇,等等,只要跟实现目的有关的东西就是有用的,需要花心思去学习和掌握的,这样的教育只有培养精明算计的商人,纯粹的追求真善美的行为在这个功利思想铺天盖地的社会,被认为是愚蠢的。越重实用,越有效率,越趋向于标准化,人就慢慢变成高效率的具有相似规格的机器,却渐渐没有半点闲暇欣赏人生的美,真是可悲。
    尼采倡导审美的人生态度,强调个体生命力的勃发,反对精神的普遍平庸化,无疑对这个过于实用的病态社会具有强烈的批判性。正是实用理性,扼杀了个人精神之独立,从众随大流几乎是“成功”的必经途径。
    铺天盖地的考试,让所谓的应试技巧大放光彩,而实质性的东西被隐藏了,思想、文化、生命和现实的名利相比,简直不值一提。我知道我很偏激,是一个学不会聪明的傻瓜,做着自己感兴趣而毫无实用价值的事情,如我业余时间做的一些英汉互译,我知道不伦不类,但是我喜欢,纯粹是自娱自乐,我做翻译练习也没有什么目标要实现,反正觉得好玩,因为都是些我自己非常喜欢的文章,做做翻译,还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理解和欣赏原文。
    对于英语学习的三方面技巧,应试技巧、语言技巧和文化技巧,我想我的重心很自然放在后两个方面,培养英语语言技能,以英语作为工具学习更多的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因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都是用英语来写的,不学好英语,就会与很多好东西失之交臂。如果学好英语,就为自己打开一个窗口,通向色彩缤纷的世界,乘着英语的翅膀,自由飞翔在浩瀚的知识海洋,想想,那感觉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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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3 编辑

    从人类的普通意识出发,有两个方向,一个朝向宇宙意识,是一条生命朝上的升华之路,一个朝向宇宙无意识,是一条生命朝下的堕落之路。生命的质量取决于意识处于哪个层次,意识永远处于流动的过程中,不是向上,便是向下。生命是存在性的,而思想和语言互为表里,不过是存在的显现而已。生命存在是第一义的,而思想语言是第二义的,生命存在就好像天上之明月,而思想语言就好比是水中之明月,后者是前者的影子或者映射。明白这层道理,学习语言就不会舍本逐末,过分在乎学习的技巧,而应该把重心放到如何提升生命的层次以及如何丰富思想的内容,生命在流动,思想在变化,语言作为表现工具,焉有不随之变化之理?对我而言,空洞无物的语言,纵然合乎语法规则、技巧高超、精巧细致,也是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应该毫不犹豫地弃之如敝屣。
    超越世俗的独立人格,应该是人之为人最可宝贵的品格,哪怕他的声音很微小,但必须发自他内心深处的领悟和觉悟,是他生命最真实的表达,真话对现实世界是一种可怕的力量,说真话听真话需要何等的勇气!鲁迅的硬骨头是独立人格的光辉楷模,在黑暗的专制时代,能够坚持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抨击时弊,追求真理,鲁迅杂文的伟大无疑是基于他伟大的人格!鲁迅深刻犀利的文字让那些靠卖弄语言文字技巧为生的卑鄙文人无地自容,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像鲁迅一样的硬骨头,否则语言文字的品位堪忧。学习语言,不顾及人品的提高,无疑是舍本逐末。对自己真实,对别人真实,这是唯一通往真理的途径。意识形态是对个人独立精神的扼杀,统一思想是一个社会最卑鄙的勾当。语言应该成为表达个体生命的有力工具,也应该成为生命个体争取自由的有力武器。生命力勃发,感觉敏锐,思想独立,这些才是语言背后的实质,如果语言的学习不能促进生命力的勃发、感觉的敏锐和思想的独立,那怕能在语言测试中得高分,在我眼里,都算是失败的语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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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4 编辑

    尊重语言习得规律的自然学习法
    老子说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以,我们应该树立这样的观念,凡是自然的东西都是好的。我们是自然之子,只要我们顺乎自然地发挥天赋的功能,很多东西就会很容易学会。如果一种学习方法,某人用起来很不自然甚至很痛苦,那么应该认为这个方法不适合这个人。他应该勇敢地抛弃这个不适合他自己实际情况的方法,然后去尝试其他方法。
    绝对不能认为方法是正确的,而这个人太愚笨。这种错误观念贬低了人的天赋和尊严。在我心目中,人,才是根本,一切方法都是可以考察和选择的对象,没有绝对正确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一切要以人为本,只能要方法来将就人,而不是相反,这是我讨论英语学习时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
    英语作为一种世界语,在现代社会尤其国际交往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国家对英语教育应该说非常重视,我国学生在十几年的学生时代花了不少的宝贵时间来学习英语。很多学生都为学习英语感到头疼,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学好英语。学习一种语言的乐趣没有体会到,英语水平很难提高的痛苦烦恼倒是一直伴随。其效果是有目共睹的,哑巴英语不乏其人。几乎不能流畅地用英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那就是说,英语的交际功能没有很好地实现。
    一些本科生和研究生即使托福考试和GRE考试成绩比较好,但是英语的语言表达能力仍然很糟糕。英语并没有融入到他们的头脑和血液中,他们完全不能熟练地运用英语来交际,只是很蹩脚地运用着英语的字词句在做翻译练习。英语没有成为他们擅长表达自己某些思想情感的一种有力武器,正确流畅不用说了,感情色彩和个性风格就更不用提了。他们的头脑一直在思考该如何把自己的想法翻译成英语,根本没有机会把自己的情感灌注到所说的话中去,结果就是干瘪瘪地平铺直叙,缺乏语言表达的动人魅力。
    原因何在?难道是我们中国的学生普遍缺乏学习语言的天赋吗?答案是否定的。一个中国小孩在美国生活,很自然地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因此我们应该思考我们是否遵循了正确的学习规律和采用了正确的学习方法。
    我们要摒弃错误的英语学习方式,树立起新的英语学习习惯。包括英语在内的所有语言都并非是研究的对象,而是熟习的对象。当一切都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可以完全从迄今为止仍然愈学愈难的英语学习中解放出来了。人们用母语说话时,熟习的内容自动浮现于脑海中,却并不深究语法。我认为,说外语也可以如此。
    我所提倡的自然学习法只有三条基本原则。
    第一、学习英语应该遵循由简入繁、由易到难、由粗至细的原则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学习英语切忌好高骛远,学习的开始就挑选难、繁、细的材料进行攻坚战,以为学习效果更好,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错误的态度。如果学习材料远远超出学习者的语言水平,这样的挑战就失去了乐趣,而只是让人感到丧气和痛苦,材料不恰当,破坏了学习者的兴趣和信心,这是最糟糕的事情。
    人的思维要受到精神状态的影响,情绪饱满和信心十足的时候,思维敏捷而且记忆轻松,在这样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学习英语,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学习英语应该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水平,千万不要抱着十天可以速成的错误心理。语言的学习是一个终生发展的过程,千万不要以为通过一段时间的刻苦努力就能完全掌握英语,要知道对语言是学无止境的。
    只要生命在不断变化,作为表现工具的语言,就会自然而然不断地经历表征重述,从而使语言表达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炉火纯青,学习语言的乐趣就会越来越强烈。
    有一点必须指出,有些英文作品对我们如果显得太困难、繁杂或者微妙,除了语言本身(词汇和语法)的障碍之外,更重要的在于我们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我们的生命层次太低,思想太肤浅,自然无法领悟文章的奥妙。
    有句话,我印象很深,你要学写诗,功夫在诗外。其实,学习英语的道理又何尝不是如此,要提高英语表达水平,功夫应该花在英语外,没有足够的学识修养,英语技巧掌握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而已。
    其实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金字塔的形状,或许可以受到一点启发。金字塔稳稳当当地矗立着,那是因为下大上小,我们学习英语也应该借鉴金字塔,简单的作为繁杂的基础,容易的作为困难的基础,粗略的作为精细的基础。简单、容易和粗略就是金字塔庞大的基底,繁杂、困难和精细就是金字塔的顶部。我们按照这样的过程学习英语,就一定能达到金字塔光辉的顶端!
    第二、学习英语应该遵循先听后说、先读后写、先积累后运用的自然顺序
    古人有句经验之谈: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这个经验完全符合学习的逻辑规律。
    学习英语,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兴趣爱好多多吸收语言材料,敞开头脑,充分吸收,积累尽可能多的丰富语言材料,如英文歌、英文小说、报刊杂志、英文电影等等。
    应该持一种来者不拒的态度,一种海纳百川的气势,要知道人脑具有对语言材料的自动加工处理功能,材料积累到一定时候,人脑就会加工处理出一些有用的语言信息。听多了,自然想说,读多了,自然想写,一切都顺其自然,完全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听和读,是输入和积累,也可以说是基于观察的学习。应该尽力模仿,每个音调和语调,每个字词和句子,从粗到细地模仿和吸收,要抱着一种不求甚解、顺其自然的态度才好。究竟什么时候该休息一段时间,让输入的语言材料在大脑内部按照个人的特点进行加工处理,这完全是因人而异的事情。
    当你觉得你的头脑被很多语言材料充满,就像茶杯已经倒满了水,如果再继续往茶杯里倒水,只会溢出来,好了,抓住那个临界点,开始休息。所谓休息,我是指,完全把所吸收的语言材料统统忘掉,把它们抛入潜意识得到加工处理。
    积极的休息方法是去做跟英语完全无关的事情,不要担心自己学的英语会忘记,心理学研究指出,人会自然记住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遗忘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你感兴趣的东西,无需你时时刻刻想着,也会深深印在你心底深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特别建议,选择英语材料应该因人而异,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英文材料才行,否则吸收的效果肯定不好。
    在我看来,对材料有兴趣,表明大脑的那扇门对这个材料是打开的,否则,门是关闭的,所以尽管听了或者看了不少材料,因为不感兴趣,被大脑拒之门外,相当于没有吸收任何原材料。
    说和写,是输出和释放,也可以说是基于反馈的学习。应该积极勇敢地实践,不要怕说错,不要怕写错。只有在大胆的实践中,才能发挥大脑的语言自我纠错功能。在成功与失败中,慢慢地提高英语表达水平。
    听和读,是圆的一半,说和写,是圆的另一半,两者不可偏废,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圆,而且这个圆要不断地循环,才能不断地提高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
    第三、学习英语应该尊重从错误到正确、从简陋到完美的渐进过程
    很多英语教师持这样一种观念,我认为是错误的。他们认为一开始就要让学生说一口绝对正确的英语,每字每句讲得非常认真仔细,对学生出现的错误是孜孜不倦地加以批评和指正,这种急功近利的态度危害很大。
    太在乎结果而轻视过程,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心理。用之于英语学习,我个人认为,老师很轻松地代劳了学生从错误到正确、从简陋到完美的渐进过程,几乎是剥夺了学生从错误自然成长的大好机会。学习的效果大致是这样,暂时效果好,长远效果差,说明学生没有经历一个漫长的由错误到正确的渐进过程,印象不深,很容易遗忘。
    有句诗是这样讲的: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英语,教师应该给学生犯错误的自由空间,让学生慢慢体会,自觉纠正,这样印象深,效果好。教师千万不能心急,希望快速看到教学效果,这其实是一种非常自私的态度,应该尊重学习语言的客观规律,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这样才是真正对学生负责的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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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4 编辑

尊重学习个体特点的个体学习法
工业时代的产物就是标准化生产模式。我们传统的英语学习观念中也受此影响很深,需要加以剖析。
首先,人不是机器,每个人都是独特的,这个世界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其实,成人和儿童一样,都有注意偏向和加工原则,偏向把人的注意引向某些输入,建立有关的表征。先天的原则制约着人对这些输入的加工,并决定以后学习的性质。因此,适合某个人的学习方法,不见得一定适合另一个人。而我们的学校英语教学,却在愚蠢地给学生提供一种据说是非常正确的学习方法,如果某些学生用这个方法不自然,甚至痛苦,学习效果不好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认为学生存在问题,而不是方法不好,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统治了不少英语教师的头脑。其实,法无定法,只要是适合某个学生的方法,对于那个学生就是好方法,应该加以鼓励才对,而不是自己认为正确的学习方法去替代,那样做的教师真的很愚蠢,缺少一种可贵的辩证思维。在语言学习这个问题上,我是个崇尚个体的个人主义者,相信自己内在的声音,至少这一年里,我用的某些学习方法是曾经被一些英语教师批判过的,但是我用起来很舒服,感觉英语自然而然就融入我的生命中,自然而然就能用英语来表情达意,当然效果也较好,英语表达水平明显提高。
其次,语言表达应该有个人风格,同样的意思有很多种表达方式,绝对不能简单地拿一种表达方式作为标准,应该鼓励学生用自己的话来表达思想情感,不要说一口标准的没有个人风格的英语。“Speak with your own words.”即“用自己的话来说”,是英语学习中非常重要的原则,否则,语言的学习就变成了鹦鹉学舌。RR模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人类以不同表征形式重复地表征信息,我个人非常赞成这个观点,多样性的选择意味着自由,没有自由,就没有人的尊严可言。例如,如何表达这个意思:这个问题太难我无法理解。至少有这样几种说法:(1) This problem is so difficult that I can't understand it.或者This problem is too difficult to be understood. 这就是非常标准的表达,意思表达得很清楚,而且非常合乎语法,但是显得很死板,没有一点味道。(2) This problem goes beyond my mind. 这个问题超出我头脑,当然是太难以至于无法理解的意思。这个表达显得要生动得多。(3) This problem is over my head. 这个表达跟前一个表达相似,比较形象。当然可能还有别的更好更有趣的表达。又如,要表达:你的爱对我的生命很重要。也可以有很多种说法:(1) Your love is very important to my life. (2) Your love means the most to my life. (3) I cannot live without your love. (4) Without your love there's no day. 前面两种说法是直接表达重要,而后面两种说法采用双重否定的句式间接地表达重要,我个人比较喜欢最后一种说法,觉得表达效果最强烈。作为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学会灵活地表达自己,慢慢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最好是话如其人。
语言的学习跟读书关系颇为密切,不能不论及。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像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像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读书跟吃菜无异,好吃的菜不妨多吃,不好吃的菜不妨少吃两口,甚至不吃。选书跟选朋友无异,朋友有很多层次,而且每种层次的朋友能给人不同程度的满足,友情的多层次才会丰富人生。有些书,只能算是酒肉朋友,读一读,放松神经未尝不可,生命毕竟不能太严肃,过分严肃就是一种精神病态;有些书,可以算是普通朋友,读一读,获得一份理解和安慰,像春天的阳光;只有很少的书,需要缘分才能遇到的好书,可以算是知己,那种交流的畅快,就好像一把火燃烧整个生命,激情洋溢,生命在交流中不断升华,当然这种书可遇不可求,遇到了千万要好好珍惜哦!经常徜徉于书海,细细品味,吸取精神营养,我觉得,语言表达的提高乃是自然之事!
我觉得,英语教师应该提供一些学习方法,供具有不同特点的学习者选用,当然教师要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帮助学生选择适合他自己的学习方法。当然也要鼓励学生创造一些新方法,只要能够取得效果,就应该加以肯定,英语教师应该与学生一起共同学习提高才是正确的态度。另一方面,语言的学习材料不能强调统一,应该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个性和兴趣去挑选阅读材料,这样的吸收效果才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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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4 编辑

教育应该尊重个体,发挥学生的语言潜能,而不是强加正确的学习模式
语言的学习跟整个教育的指导思想也不无关系,我渴望一种尊重个体尊严和激发个体创造性的教育,我个人觉得这就是创新教育的实质。如果不尊重个体,相反设置很多条条框框要人去遵守,那么个体的创造潜能只能被无情扼杀。
教育这个词有两个意思,都很美。一个是大家熟知的,虽然并未实践,那就是:从你里面抽出。教育的意思是:从你里面抽出,让你的潜力变为现实,就像从井里抽水一样,但那并未实践。相反,很多东西倒给你而不是从你抽出。地理,历史,科学,数学,他们不停地把这些倒给你。你变成鹦鹉。你被当作了计算机;他们就像喂计算机一样喂你。我们的教育机构就是灌输头脑的地方。
教育的真正目标究竟是什么?正统的书籍上有明确的答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在这里,个人的生命不是重要的,相比之下,没有生命的社会倒是重要的,需要诸般改造个体的生命去适应它,适应社会的才能得到极大的肯定,也就意味着说谁放弃自我融入社会谁就有可能获得所谓的“成功”,谁坚持走自己的路谁就有可能遭致所谓的“失败”,成败的标准如此简单明了,真让人感叹不已。我心目中的理想教育:让我们认识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培养单独的个体,而不是适应社会车轮旋转的一个零件。单独的个体意味着生命的完整性,他的快乐并不依赖于社会对他的评价,赞美不会增加他的快乐,指责也不会增加他的痛苦,他对自己有正确的认识,因而不会轻易被社会的意见所左右,可以说他的心生活在这个社会之外,即所谓身在红尘心已超然,这种人是不容易放弃自我服从于社会的安排,但这种不依赖社会评价机制的个体性对社会的安全始终是个隐患,因此世俗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彻底消灭个体性,培养符合正统社会标准的具有统一规格的机器,看着一个又一个学生成为傻乎乎的螺丝钉,那些教育者感觉自己获得空前的“成功”,自己的改造工作终于取得成效,能不感到由衷地欣慰吗?很多教育者就是这种可悲的传声筒,把世俗社会的种种观念通过各种途径灌输给正在成长的孩子,方法似乎很简单,只要孩子接受他的观念,照着他的指示去做,他就毫不犹豫地给予表扬,鼓励孩子继续这样听话;如果孩子拒绝他的观念,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不服从他,他感觉被冒犯了,就毫不犹豫地给予指责,长此以往,这样的运作机制使很多小孩就慢慢放弃了自己的想法,变得越来越合群,越来越听话。这是一个真理:越没有自我的人越容易合群!没有棱角的和事老永远只是棵草,随着风改变自己的方向,他的生命怎么会开花!
教育就像在培养成功的机器。即或是高唱素质教育,从本质上而言,和应试教育没有什么不同,两者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培养适应社会的有用人才,只是方式不同而已,“社会和个体孰轻孰重”完全一样,社会是目的,占主导地位,个体是手段,居从属地位。一个人存在的目的竟是为了对社会有用,否则他的存在就毫无价值,真是一个谬论!在我看来,社会只是一个供个体舒展自己性灵的场所,个体的幸福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马克思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由全面发展的自由的个人所组成,那无疑是一个值得奋斗的美好理想。马克思的精髓在于其人道主义,其改造社会的目的无疑是为了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自由地发展自己,马克思对人性的深刻分析和对个体的充分尊重无疑值得我们的教育者好好学习和领会。一个教育者如果不能让受教育者明了自我的价值,让他学会爱自己、相信自己,学会张扬自己的个性,激发他的个体创造性,建立自己独立的不随波逐流的人格,那么这种教育就是非常肤浅的灌输式教育。我觉得教育者应该像一个火把,他的工作就是去发现,去点燃受教育者本身具有的智慧火花,教育的方向应该从“内”向“外”,而不是从“外”向“内”,这个转变实在太困难,因此我对教育的未来不敢持乐观态度。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体性,帮助学生发现他自己的学习语言的潜能,帮助学生发现适合他自己的正确的学习方法,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方法学习英语,而不是好为人师地把一种所谓正确的学习方法像“万精油”一样在所有学生脸上“涂抹”,那样恰恰是害了学生的语言自学能力,这样教师的罪过非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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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4 编辑

克服学习英语的恐惧心理,大胆地说英语和写英语,在实践中提高英语水平
学习英语的效果不好,除了方法不对路之外,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恐惧心理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尊,都不愿意或者没有足够的勇气在公众场合说错丢脸,这个心理很容易理解,但是,一个人既然决定要学好英语,就应该无所畏惧地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否则只能原地不动。其实在英语学习方面,你怕说错,别人也一样怕说错,大家的心理是一样的,如果你勇敢一点,用英语表达自己,即使有错,别人或许会嘲笑你,但更多是佩服你的勇气,也许会在你勇气的带动下,大家都慢慢开始大胆地说英语了,这就是良好的开端,成功的一半。
充分利用一切机会,锻炼自己的英语。当然,如果有机会和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交流,那学习效果更好。西方人在交谈时一般不纠正对方的语言错误,并认为那是不礼貌的行为,因此,你根本不用担心,只管勇敢表达你的意思,然后仔细听对方的应答,因为很有可能对方用地道的英语把你的某些意思重新表达了,留心这些细节,抓住这个宝贵的学习机会,慢慢地学习地道的英语表达法,纠正自己的中国式英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从中国式英语到地道英语的过程并不会像某些人说的可以速成,我根本不相信这种不符合语言习得规律的蛊惑之词。
李阳疯狂英语中提倡的三最法:最清楚、最大声、最快速,对于克服哑巴英语的恐惧心理,确实效果明显。另外,韩国英语学习畅销书《千万别学英语(Not Study, But Learn)》中倡导的英语学习法,对于提高英语表达水平也有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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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4 编辑

我个人的英语学习经验,兴趣作为学习的基础,游戏作为学习的心态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对此体会很深。我特别喜欢听英文歌,也喜欢学唱,并且一些经典的英文歌,如《Yesterday Once More》、《Right Here Waiting》、《Because I Love You》、《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等等,我可以非常投入地歌唱,那些歌词已经深深地融入我的心灵,我慢慢学会了领略西方人如何表达真挚热烈的情感,在和中文歌曲的对比中我更加喜欢英语和汉语,我沉醉于两种语言的美妙。用英文放声歌唱,对自己的情绪也是很好的宣泄和疏导,当然自然而然,也掌握了不少地道的英语表达方式,和一些修辞手法,这也算是快乐学习的一条途径吧。
我的专业是数学,但喜欢程序设计,喜欢欣赏诗歌,探究哲学和宗教的问题。我喜欢把所知道的东西融于一炉,成为我生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我眼里,数学是一种语言,是我们和大自然奥秘进行交流的语言,也是一种世界通用的简洁明了的符号语言,它的美丽令人陶醉。程序设计也是一种语言,是我们和计算机进行交流的语言,能编写程序指挥计算机完成一些特定任务,总能感到一种创造的喜悦,就好比我学会了英语,能够和外国朋友交流思想情感,那会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而诗歌、哲学和宗教,都是用语言表达生命的光辉成果。我兴趣在此,因此我就喜欢做诗歌、哲学和宗教方面的英汉互译,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工作是对一个人文化修养和语言表达的综合考察和锻炼,所以千万别忽视了英汉互译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性。
前面我曾言及,读书如吃菜,选书像选朋友。对我而言,真正的好书就好像我的知己朋友,不厌百回读的。说专业一点,就是要处理好精读和泛读的关系。一般的英文报刊杂志,只能作为我的普通朋友,偶尔阅读,长点见识,获得一份轻松和愉快,这些当然属于泛读的范畴,我采取不求甚解的态度,了解其大概意思即可。英文世界名著,选择一部或两部自己特别喜欢的,凭直觉就喜欢的作品,就好像喜欢一个女人而说不出理由一样,对我而言,我喜欢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Jane Eyre)》,语言文字的优美不用说了,简爱有思想,有见地,人格独立,追求平等纯洁的爱情,几乎成了我心目中理想的女性,经常阅读这部作品,而且细细品味,我的思想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
另外两个人的英文著作,对我影响特别深,不能不提及。一个是林语堂,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写宇宙文章。他用英语创作的一系列作品曾经轰动欧美文坛,并且影响深远,其中有的被美国大学选为教材,有的被政府高层倚为了解中国之必读,一直被视作阐述东方文化的权威著述。其次还因为林语堂高超的艺术造诣和非凡的文化修养。再者,应是惊叹于林语堂那“极其美妙,令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既羡慕敬佩又深感惭愧”的精纯娴熟的英语。我喜欢细细品读他的英文作品,如《吾国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他的译作也是我的最爱,如《浮生六记(Six Chapters of A FLOATING LIFE)》,阅读林语堂的英文作品,领略其思想的芬芳,学习其语言的精妙,是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快乐时光。
另一个是印度哲人奥修大师的英文演讲,对我影响最深。他的英文演讲,在语言形式上是很简洁、精确、纯净,富有音乐的旋律性和节奏感;而其内容上又是极其深刻、博大、强劲,富有无限的穿透力和启示力。这两方面特点的结合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奥修是在演讲,是在对着人演讲,而不是拿着稿子在读,他从不在读,他只是在流动,他说:“当我对着你们演讲,这实际上是宇宙在使用我。我的词语并不是我的词语,它们属于宇宙的真理,那就是它们的力量,那就是它们的权威性,那就是它们的魅力。”奥修这个人太复杂了,这个人太博大精深了,这个人是一个无底洞,所以,他的语言也是那个样子。语言和人的存在状态是相应的。我抱着虔诚的心态,静静品读,让他的美妙语言流过我的心灵,融入我的生命。而且我情不自禁要进行翻译,但是真的很艰难。这项工作对译者的要求是全面的:没有精神状态、意识状态的相应,或者,没有让自己变得“空”一些,那么翻译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奥修对此又开启了一个窍门:
一个译者或许并不精通语法,但是他应该爱上我,那样,他就知道了那个本质的感觉,那么,翻译中将会有一个自然的、自发性的流动。神秘家的言语会使它周围带着一种宁静,他的言语不是噪音。他的言语有一种旋律、一种节奏、一种音乐,而在他的言语的核心处,就是完全的宁静。如果你能穿透他的言语,你就会遇到那无限的宁静。但是要穿透一种佛性的言语,那个方法不是分析、不是争论、不是讨论;那个方法是:掉入到与他的亲和的关系中,与他变得协调,与他变得同步,在那个协调和同步中,一个人就进入到了大师的言语的那个核心。在那儿,你不会发现任何声音、任何杂音;在那儿,你会发现绝对的宁静,并去品尝它,你就能理解大师。
其实我最想分享的学习经验是:找到自己心仪的大师,全身心地融入其中,你的生命会发生变化,思想和语言也会随之变化,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过程呀!我希望更多的朋友能体验到这样的美妙!
至少对我而言,因为我喜欢英语,所以我有一种要用英语表达我生活中每一件事情的自然冲动,如果不知道如何表达,首先翻词典找例句,不成功,向懂英语的老师包括外教请教,一定要把我想表达的东西用英语说出来,我才善罢甘休,这也算是一种痴吧!不过,学任何东西,没有一点痴,要成功恐怕不容易。学英语,也要这种痴迷,好像它是你的恋人一样,你情不自禁地对她诉说衷肠,到了这个地步,英语怎么会学不好呢?
我个人对死记硬背单词手册,一向持否定态度,尽管能够短时间提高词汇量,应付考试倒是很不错的,但是对于切实提高英语表达水平,我个人觉得好处并不多,因为这种速成的词汇量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很快就会遗忘。我建议,去读自己喜欢的英文作品吧,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掌握单词的用法,慢慢增大自己的词汇量,这才是可靠的办法。
学习英语,我抱着游戏的心态,学多学少,学好学坏,并不是一件值得严肃考虑的问题。我们能把握的只有现在,过去的成为记忆,将来的还是梦想,而且要实现美好的梦想,关键也在于现在的努力创造。领悟这层道理,就该立足现在,带着新奇的眼光全心活在当下的每一瞬间,生活的海洋总会不断涌现美丽浪花,保持纯朴敏感之心,便会感受到世间被人们迟钝眼光忽略的美,整个世界绝不是一幅枯燥乏味的画面。我在学习过程中从不在意要实现什么目标,就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就获得一种满足和乐趣。立足当下的学习和感受,决不空想未来如何,这是我学习英语的基本原则。这种非功利性的学习好像不适合市场经济的潮流吧,但是我喜欢这样做,没有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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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4 编辑

坦白地讲,对英语学习,我不过有点粗浅的体会罢了,也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只像一个门外汉在发表意见,没有被嘲笑就感觉很幸运了。高中时,成绩不错,属于高分低能那种学生,比较喜欢英语,只限于课本,课外阅读很少,听说读写能力都不行,只是考试成绩还可以,成绩好像不能说明问题。大学里读的是数学专业,对英语的兴趣一般,不过特别喜欢听英文歌,大二过了四级和六级,之后就没有学习英语了,95年毕业后,回到家乡,找了份工作,做了一个数学教师,98年开始教计算机程序设计,因此又开始接触一点英语,2001年,学校来了两个外教,为了交流,才把英语捡起来,做英汉互译的热情很高,听和说的能力也得到锻炼,刚开始的交流,让我很沮丧,我的英语水平真的好糟糕,按照我的兴趣,我读了不少,听了不少,翻译了不少,好像一点效果都没有,我都快要放弃了,觉得自己真的没有学好英语的天赋,但是,一学期过后,我发觉自己的英语水平有个飞跃,我才明白,要很多的积累才能换来一次质的飞跃,这个进步成为推动我继续前进的动力,我好像真的有点入门了,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生命--思想与情感--文化--语言,语言归根结底是表达生命的一个工具,为何我要热心于语言的学习,不过是为了更好表达我的生命罢了!学习英语的动机很重要,有内在动机与外在动机,对于我,内在动机明显比外在动机强烈,学好英语,主要为了自我满足,我的英语学习缺少实用目标,可正因为如此,一种比较纯粹的学习态度,能够让我有心情领略英语的美妙!说实话,我是一个无用的英语学习者,纯粹为了好玩,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投入很多,却没有任何产出,不过,我在付出热情去学习的时候,已经享受到了极大的乐趣,那我还奢求什么呢!做人不能太贪心,我不能把学习的乐趣与功利性的目标统一起来,看来,我还不够聪明,只能傻乎乎地陷入纯粹的学习乐趣中!
有时自己真的相信爱没有理由,我对英汉互译热情之高,皆出于一片对语言文字的迷恋,我相信语言文字的魔力,我沉迷于其中,也算是我自己的一种生存方式,我在翻译中更深地体会那些作者的思想和情感,即使没有人知道我翻译的任何作品,我还是要继续,因为我喜欢这样做,我能从中获得极大的乐趣。就当我在做一种有趣的文字游戏,至少我能够自娱自乐,何必在乎别人的评判呢!当然我知道自己的工作永远得不到别人的赞赏,只有自我肯定啦,否则这样活着也实在太苦了。人要学会自我安慰,特别是在感觉压抑的环境中,更应该多一份自我表扬的冲动。我也知道翻译是件非常费力的工作,要做到“意义相符,功能相似”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但是不实践就一点希望都没有,就凭着这样一种信念,我将不断通过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
我很羡慕那些文字功夫厉害的高手,可以随意为文。我没有那本事,只有像一个工匠一般,用着一个过时的工具,在那里慢慢地敲打语言的石头,偶尔也会蹦出一丁点火花,就令我感到心满意足,因为我本就是一口浅井。
说实话,我沉迷于这种文字游戏,作着两种语言符号的转换工作,体会着两种语言的不同味道,应该说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逃避,我希望做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但谈何容易。有人说我能静下心来做研究,其实,我自知没有做研究的能力,一方面是自己的思维能力不适合做研究工作,另一方面也是自己缺乏持之以恒的坚强毅力,我做任何事情靠的就是几分钟的热情,在我疯狂投入自己的精力去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别人都会感到吃惊。上学期,利用和外教谈话提高自己的英语口语水平,除此之外,把自己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放在英语学习上,作英汉互译,练习英语短文的写作,那种痴迷的热情,可能在我们学院很少有人能达到,一份付出换得一份收获,因此,自己在英语方面的进步是不言而喻的,除了自己更加爱好英语外,还发觉自己的生活已经完全离不开英语,我看每一件东西,做每一件事情,读每一本书,听每一首歌,几乎有一种习惯性的倾向,要用英语表述它,而且觉得用英语表达每一件我做的事情能够带给我不少乐趣,慢慢地我应该习惯用英语来思维,因为英语非常注重句子各成分在形式上的吻合,如果经常使用英语,无疑有助于自己清晰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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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5:44 编辑

“一题多解”与“一诗多译”
俗话讲,殊途同归,条条道路通罗马。
数学课上,常常要求学生,开动脑筋,尽量一题多解;不同的解法往往能反映出解题者不同的着眼点与思维风格,这样做,可以让我在学生的不同解法中体验到多样性的乐趣,而且还可以评判选择比较好的解题方法。程序设计课上,也常常要求学生,针对同一个问题,尽量设计不同算法编写程序来实现,有时看到学生设计出巧妙的算法,心里会有说不出的喜悦。
这学期又讲Java程序设计,觉得蛮好玩的。其中,“多态”是面向对象编程三大支柱之一,分为横向多态与纵向多态;横向多态,即同一个类中方法的重载(Override),纵向多态,即子类对父类方法进行改写或覆盖(Overwrite)。
由“一题多解”,自然想到“一诗多译”。横向多态对应横向多译,即不同人对同一首诗进行翻译,给出不同译诗,可以比较不同译者的水平与风格,拓展译者的视野;纵向多态对应纵向多译,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对同一首诗进行翻译,给出不同版本,可以比较该译者水平与风格的变化,挖掘译者的深度。我喜欢一首诗的横向多译,通过比较不同译诗,明白自己的不足,学习别人的长处;同时,我也喜欢一首诗的纵向多译,也许过一段时间,我会重新翻译自己译过的某首诗,希望能译出一点不同的风味来,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自我突破,感觉蛮有乐趣的。
200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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