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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总有一种力量叫我披头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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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23: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0:08 编辑

<br> &nbsp; <br>2006年03月13日 09:52 &nbsp; &nbsp;新浪博客 <br> <br>字体:大 中 小 <p>作为一个满腹狐疑的家伙,我总怀疑有一种不知名的东西操纵着我,那是命运,那是神奇的力量,那是一只动不动就把你腾空拎起的毛茸茸的大爪子。公元1972年的春天,那只大爪子把我从娘胎里掏了出来,从此我就无奈地姓张了,无奈地成为北方人了,无奈地属老鼠了,还无奈地成为可恨的金牛座人士了。要知道,我并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在我若干年后的梦想中,我至少应该诞生于富足的90年代,做个斯文的江南人,聪明伶俐的双子座,属相最好是保护动物;至于姓氏,也要显得矫矫不群——比如令狐冲撞,最起码也得叫个司马相公。可没人和我商量,我也没敢和别人商量,我怕我的老父亲把我掐死。<p>后来的种种遭遇也证明了这一点——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做主的事情少得可怜。作为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小的婴儿,我被捆得像个大粽子,何时吃奶、何时换尿布都由不得我,我只能仰面朝天,眼巴巴地看着屋梁,思索着不怎么深刻的问题。等我能四处乱窜的时候,我得到的待遇更令人发指,我那浪漫主义的母亲把我打扮成一个小姑娘,给我梳了一个冲天小辫,领着我招摇过市;更可怕的是,据群众们反映,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还自由进出了几次女厕所——想想吧,这对我的灵魂是多么大的摧残。<p>好不容易熬到小学一年级,我以为我终于可以自由了。上学第一天,当我们的班主任走上讲台时,按照规定,我们这些小萝卜头齐刷刷地站起来大喊“老师好”。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我叫得比较卖力,那一嗓子令班主任龙颜大悦。老太太冲我嫣然一笑,小手一挥,“就是你了”。我不记得当时我是否哆嗦了一下——至少现在我哆嗦了一下,从那天起,我开始当上了班长,开始了漫长的从政道路。这有够倒霉,当那群坏小子兴高采烈地四处撒野的时候,我正可怜巴巴地带领一群傻丫头打扫卫生,还要身先士卒,窜到窗台上擦玻璃。不骂人,不打架,不调戏妇女,不考试作弊,不摔交爬墙偷玉米,不做革命两面派,瞧瞧,多么惨绝人寰的生活。更可悲的是,我还毫无知觉,胳膊上挂着两道杠美得不得了——靠,就不就是多了一个等于号吗?<p>还不仅仅于此。把课文抄几遍,我得听老师的;吃什么穿什么,我得听咱妈的;带多少零花钱、过年买几串鞭炮,我得听咱爸的;要合伙欺负哪个臭小子,我得听咱哥的;剃光头留平头,我得听理发店里的刘大爷的;先拔哪颗牙、后拔哪颗牙,我得听李大夫的;早晨几点起床,我得听那个破闹钟的;打开收音机没的听,只好听刘兰芳的评书了。十一年啊,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十一年?而时光流逝,我又变成了什么样子——表情是庄严的,笑容是谦逊的,说话是拐弯抹角的,走路是目不斜视的,总而言之,是中国七十年代制造的,想升级换代,一时还找不到合适的零件。江湖一入深似海,从此小张是路人。悲怆。<p>好不容易混进了大学,以为从此就可以扬眉吐气了。估计当年的同学都有如此的感觉,所以我们一度喜欢跟着唐朝乐队高唱《国际歌》——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后来我们就不怎么唱了,因为我们突然明白一个道理,旧社会虽然被我们打个落花流水,可接踵而至的新社会也把我们打个落花流水。你再喜欢赖床,你也得趿拉着拖鞋排队买稀饭吧?你再不喜欢看书,你也不能因为背不出几句深奥的话而被人耻笑吧?你再特立独行,在善良的老教授面前,你也总得点头哈腰几下吧?你再意志坚定、情操再高尚,也总得找个女朋友装饰一下门面吧,总得有个失身的时候吧?<p>女人是一种极其霸道的小动物。现在的小女孩都喜欢玩芭比娃娃,没事就给芭比娃娃穿衣服、换发型,还喜欢把人家的胳膊大腿拧来拧去。我苦苦思索其原由,终于恍然大悟,敢情那也属于一种学龄前教育,以前怎么摆弄芭比娃娃,等大了以后,就把这整套经验用到男人身上去了——你的造型要符合我的审美观,你的言谈举止要令我愉悦,你的未来要广泛地代表我的未来,你的一颗红心不可以有两种准备,你不听话是吧?我拧,我哭,我闹。所以说,这基本上属于才出虎口、又入狼窝,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你不见得是美人,咱也不是什么英雄啊。按理说这也属于情不自禁,当初荷尔蒙稍微发生了点作用,自己半辈子就套牢了,所以叹来叹去,惟有一句“悔不当初”——说起来也气人,不就是那么一点精子嘛,留着干点啥不好?<p>以后的日子估计都大同小异,每次和大学同窗们聚会,看到那些红润得失去了棱角的面孔,不由得悲从心来。想想吧,那些家伙曾是多么的高傲啊,他们写出的诗歌又是多么的晦涩深沉啊。可今天,大家眨巴着眼睛,讲着黄色段子,即使想感叹一下生活,也只有抿一口小酒呻吟一句“啊,生活”,然后都没脾气了。没错,都是一样的人,我们都有一个美丽的妻子,我们都有一个娇嫩的孩子,我们或许还拥有一个慈祥的丈母娘。我们都是男人,我们有义务叫美丽者更美丽,让娇嫩者更娇嫩,让慈祥者更慈祥。对了,我们还要尊重一些大领导小领导,我们得听他们的。当年我干的行当似乎还比较乐观,以前叫无冕之王,现在叫无冕之贼,总之就是新闻工作者。那时我喜欢晃着膀子在街上看风景,偶尔良心发现,赶紧写一写有点道德感的东西。而这些东西还经常不能见报,我们的大领导教育我说,小张啊,这稿件于社会稳定不利,于国家利益不利。我听得激动万分,又有受宠若惊之感——天啊,我活了这么大,终于和国家发生关系了!<p>其实我的郁闷是显而易见的,某一天我终于做了一个英明的决定,我终于无须和任何人发生关系了——我没有家庭,没有单位,没有领导,没有一切。我在别人的城市里生活,我在不属于自己的床上睡觉,我看着别人的文字,琢磨着自己的文字。我有一个大皮箱,假如我乐意,我可以飞快地把一切包括自己都塞进去,然后隐遁在这个世界里。我最有价值的财产就是一张身份证,上面的照片还模糊不清,看起来面目可疑。原本我以为自己终于四大皆空了,后来我发现一个问题——我还是不自由的,我还有文字,我没有勇气把文字也甩进垃圾箱。这真令人羞愧,一不留神,自己居然成了臭名昭注的文学青年了。当大学同学表扬我的执着时,我发现他们的表情六分戏谑、四分同情,我感觉我有必要配合一下——我应该摆出一个讨饭的姿势,把手掌伸出,可怜巴巴地说,大爷,我得生活,我得生活啊!<p>我没有摆脱。那股神奇的力量还在,那只动不动就把我腾空拎起的毛茸茸的大爪子还在。我看着自己的文字,时常分神幻想着某些曼妙的景象——可以有飞花,可以有飘雪,可以在长河落日的背景中饮着一壶老酒,可以醉得不知归途,可以让自己蒸发,可以让自己羽化成大雁溶入这一抹的暮霭……然而,这都是幻觉。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有灵魂的,假如我的灵魂可以窜出肉身,假如它可以认真地端详我,它势必可以看见这样的一个影子,然后惊骇于其陌生——这就是我,歪斜地坐着,习惯性地敲打着键盘,摸摸鼻子,时而得意洋洋地摇晃着香烟,披头散发,冷笑连连。<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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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0 0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0:08 编辑

女人是一种极其霸道的小动物。现在的小女孩都喜欢玩芭比娃娃,没事就给芭比娃娃穿衣服、换发型,还喜欢把人家的胳膊大腿拧来拧去。我苦苦思索其原由,终于恍然大悟,敢情那也属于一种学龄前教育,以前怎么摆弄芭比娃娃,等大了以后,就把这整套经验用到男人身上去了——你的造型要符合我的审美观,你的言谈举止要令我愉悦,你的未来要广泛地代表我的未来,你的一颗红心不可以有两种准备,你不听话是吧?我拧,我哭,我闹。所以说,这基本上属于才出虎口、又入狼窝,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你不见得是美人,咱也不是什么英雄啊。按理说这也属于情不自禁,当初荷尔蒙稍微发生了点作用,自己半辈子就套牢了,所以叹来叹去,惟有一句“悔不当初”——说起来也气人,不就是那么一点精子嘛,留着干点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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