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74|回复: 34

警告:与时俱飞请注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8-13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坛主决议,维持我们这个诗的家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0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坛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0: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br>缺乏人格魅力的所谓“诗人”,其诗也仅仅只能是没有灵魂的躯壳。<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不是菜市场,诗歌也不是谁的“护身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规范操作斑竹受到批评冒火了:<br>你怎么不检讨自己删除帖子却不告诉作者帖子名字,而且这样回答作者的疑问:<p>“我删除你的贴子好象是一个提议的贴子……”<p>凭借“好象是”删除帖子,还记不得名字<br>这样操作规范吗?<br>作为斑竹合格吗?<p>请诗友们回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照妖镜<p>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r>第二章第三十八条:<p>“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br>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p><br>伊湖水语录<p>评论真假、美丑和善恶的重要标准是,有没有可靠的事实拿出来, 或者说,是摆事实讲道理,还是空谈或辱骂,这是评论真假、美丑和善恶的重要标准!<br>-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与时俱飞2004/08/13 12:56pm 发表的内容:<br>呵呵,不规范操作斑竹受到批评冒火了:<br>你怎么不检讨自己删除帖子却不告诉作者帖子名字,而且这样回答作者的疑问:<br>“我删除你的贴子好象是一个提议的贴子……”<br>凭借“好象是”删除帖子,还记不得名字<br>...<br>
<br>湖水先生转贴的内容本人尽览无遗,其间除了自诩“大师”云云外,无非就是对他人的贬损!<br>试问你到本论坛可曾认真看过他人的作品否?<br>你无非是来转转,顺手把自己所谓大师的行经广为宣传而已!<br>其炒作自我的行为已经昭然若是了。<br>各位朋友不妨看看,见证我的说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4: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伊湖水语录<p>评论真假、美丑和善恶的重要标准是,有没有可靠的事实拿出来, 或者说,是摆事实讲道理,还是空谈或辱骂,这是评论真假、美丑和善恶的重要标准!<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姿百态、风格各异!<br>仁者见仁、智者见智!<br>你我说了都算不了数!<br>大众的眼光是血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8-13 14: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br>呵呵,湖水先生,<br>什么是事实?事实就是在这里不要说些与文学无关的事!<br>什么是空谈?自诩大师难道不是空谈?<br>什么是真假?在事实面前还要强词夺理去狡辩难道是真!<br>什么是美丑?本身就丑的还夸夸其谈是美?<br>这样一来,该明白什么是善恶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诗网 ( 京ICP备:12024093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03号 )

GMT+8, 2024-4-26 01:36 , Processed in 0.080294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