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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诗] 《干部醉驾致人死免于刑责案》(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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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 16: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干部醉驾致人死免于刑责案》
文/宋浏

法官,你懂法吗
人情法
打了自己的脸

干部,你多大的官
不知道
你还有一个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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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 18: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启动复核程序了。双开,判刑,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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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 18: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yds 发表于 2019-2-2 18:49
已经启动复核程序了。双开,判刑,是必须的。

民声不了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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