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版主的任免及管理
一、版主申请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热情和能力;有版主管理经验。
2、对诗歌及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的了解,省、市以上作家协会会员优先录用;
3、有足够的时间能处理版务,有良好的上网条件。不得在两个以上论坛出任版主,以免分散精力。
4、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与公开选举结合的办法。申请办法:提交个人简历、创作成果介绍及一定数量的作品。
二、版主的任免及管理:
1、版主的任免由网站管理员来考核并执行
2、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3、版主每届任期为半年,到期后根据考核表现重新聘任。
4、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互相协作。
5、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
6、如果连续一个月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
7、版主请假:版主如果有事无法料理版务,必须向网站管理员提前请假。可以在总编室发帖请假。
三、版主的义务与职责
1、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2、积极回帖,善于营造论坛气氛;所负责的版块在2天内不允许出现零回复的贴子。
3、能引导话题,丰富版面内容,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和回答诗友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4、整理文章:
1)及时将优秀的文章或话题放进精华区;
2)对没有按照规定贴到相关版面的帖子,及时移动到正确版面。
3)删帖: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违规帖子。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十一)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
(十二)恶意攻击损害中国诗歌网站和社区形象的;
(十三)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十四)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如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
但要谨慎使用版主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5、发现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作为诗友中的一员,版主除了在分工上有区别外其他都是平等的。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诗友。对于重大问题或有争议、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并及时反聩给网站管理人员。 6、版主必须顾全大局,其言论、行为、态度应宽容、客观、公正、中立,维护中国诗歌学会的声誉。不可以因个人恩怨作出有损学会的事情。禁止滥用版主职权,经查实后取消版主资格。
四、版主的权利
(一)中国诗歌学会论坛版主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1,依据管理职责和权限在所负责版面进行删贴、整理、移动、回复、引导话题等管理。
2、以中国诗歌学会论坛版主的身份参与精华作品推荐、网刊编辑、论坛发展策划、对外宣传等工作。
3、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到《中国诗人》报、《中国诗歌》、网刊等媒体发表。
4,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到中国诗歌学会编选的年选诗集及编撰丛书中。
5、优秀版主推荐参加中国诗歌学会组织的一些活动。
6、中国诗歌学会在全国各地举办大型活动时,可邀请在当地的本论坛版主参加。
1、版主作为管理论坛的人员,要积极献策和宣传论坛;每一个版主都是义务宣传员,都有提升本网人气、促进本网繁荣的义务。
2、有集体荣誉感和合作意识。工作积极主动,接受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版主做好版务工作;
3、经常去总编室等公共区,参加站务讨论;关心论坛的发展 ,参与策划、组织各种活动。
4、版主每月最低回贴不低于一百(平均每天三帖)。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管理任务的,转为休眠版主。
5、版主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二)轮休(休眠)制度:
拟订中
(三)新版主如何熟悉论坛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