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观评课活动的通知
- 2015-07-31 16:12
- 责任编辑:support
鲁教师处函〔2015〕18号 各市教育局师范科(处):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和《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实施方案》(鲁教师字[2015]10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远程研修期间全员观评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观课、评课、议课是推进教研方式和教师教育方式转型,提升广大教师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的 有效途径。在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期间,以“优课”课例为学习资源,组织中小学教师全员观课、重点研课和人人创课,实现“优课”活动全员、全程覆盖。在 组织观评课活动中,充分发挥研修组长和各级专家团队的指导引领作用。强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教师“观他人的 课”、“改自己的课”的积极性主动性,用“优课”活动作为载体,切实推进教育教学变革。 二、工作流程 全员观评课活动分网上送课、观课评课、线下议课、指导创课四个环节。 (一)网上送课 7月下旬,由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分学段、分学科,把全省的市级“优课”随机分配到每位参训学员、研修组长、指导教师、市级专家和省级专家的个人空间,为每位教师推送6个“优课”课例,依据各学科“优课”数量和参训人数确定每个“优课”课例观评课教师数。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参加省平台“晒课”,不参加“赛课”活动。 (二)观课评课 1.观课。所有参训学员、研修组长、指导教师、市级专家和省级专家独立观课,每人完成推送给的6个“优课”课例的观课任务。在观课中,要边观察,边记录,边对照,边思考,以期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2.评课。所有观课者都要对推送的6个“优课”课例逐一做出评价。依据《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观评课评价标准》(另文公布),对每个课例公平、合理地打出分数,并写出扣分理由;对每节“优课”课例的重点环节,进行认真点评,点评要体现专业性、引领性。点评将择优选出,反馈给“优课”课例作者本人。完成6个课例的观评课后,所有观课者要撰写并提交《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观评课观课报告》(模板见附件1)。研修组长、指导教师和省市级专家要及时关注参训学员提交的观课报告,把优秀的观课报告作为简报的素材,及时进行评价、反馈。 (三)线下议课 在全员观课的基础上,研修组长要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优课”课例,组织研修组成员,开展线下集体研讨,从不同的维度和角度,找出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提出完善、改进的建议,并撰写《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观评课研修组研课报告》(见附件2),作为研修组作业提交到平台。各学校要对研修组线下研讨进行督促,强化组织管理与考核。 (四)指导创课 集中研修期间,省级专家团队将针对本学科“优课”课例进行综合点评,并对下一轮的创课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参训教师、研修组长要提交新一轮创课的教学设计,并在分散研修中不断修改、完善,做好新一轮次“优课”创课。 三、考核评价 远程研修观评课环节的考核,采取数据考核、质性评价、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数据考核:即依据平台记录,根据参训教师完成学时数和观评课任务的数量计算相应学分。质性评价:根据参训人员对所观课例个人打分与本课例观评课群体平均分的离散程度给予相应的学分,评价准确度高的按规定学分满分计,评价准确度低的按规定学分的75%计。学校考核:对参训教师研修态度和参与有组织的线下研讨、创课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登记校本培训学分,具体办法由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