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曹植诗歌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2名)
黑 马(江苏) 《八斗镇》(组诗)
胡世远(辽宁) 《八斗镇,肥东一张精致的名片》(组诗)
二等奖(5名)
林明理(台湾) 《写给曹植之歌》(组诗)
木易沉香(河南) 《名镇八斗》(组诗)
张玉明(安徽) 《八斗岭上斗量我的思绪》(组诗)
孙庆丰(河北) 《肥东人文地理》(组诗)
赵长在(河北) 《肥东,天地人和的神话》(组诗)
三等奖(10名)
方 刚(河南) 《分水岭的水》(组诗)
马东生(河南) 《八斗镇的怀想与颂唱》(组诗)
王张应(安徽) 《窗外有个鸟巢》(外二首)
王文海(湖北) 《繁复之美:低处的回眸》(组诗)
程东斌(安徽) 《肥东诗章》(组诗)
夏文成(云南) 《穿过春天的分水岭,就是幸福的肥东》(外一首)
王光中(安徽) 《偷偷地,我去一个地方》(组诗)
孙凤山(安徽) 《八斗镇,分水岭矗立的永恒诗乡天》(组诗)
支 禄(新疆) 《风拍八斗岭》(组诗)
童 心(江西) 《今夜,我抱琴弹过东大门八斗镇》
优秀奖(50名)
略
入围奖(33名)
略
附:
第二届“曹植诗歌奖”征稿启事 首届“曹植诗歌奖”受到全国诗人们热情参与和广泛好评。为了进一步发掘肥东、八斗镇的人文历史底蕴,讴歌新时代,弘扬正能量,2015年,安徽诗歌学会与《诗歌月刊》举办第二届“曹植诗歌奖”华语诗歌大赛。 一、活动组织:主办,安徽省诗歌学会、《诗歌月刊》;承办,肥东县文联、肥东县八斗镇党委政府。 二、征文主题:对江淮分水岭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等的描绘抒情、感想感悟、解读理解等。尤其关注与肥东县、八斗镇、三曹元素有关的佳作。 三、征文体裁:新诗。来稿要求,诗歌150行以内,每人限投一次;来稿请注明,姓名、详细地址(邮箱)、邮编、联系电话等;稿件资料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完全负责。 四、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50名,发纪念奖品。所有入围作者将获得获奖作品集1本,邀请一、二、三等奖和部分优秀奖获得者参加颁奖仪式。参赛作品将择优在《诗歌月刊》、《安徽诗人报》、《分水岭》等报刊杂志上刊发。 五、评奖机制: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评论家担任评委。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获奖作品结集出版时出版权归本诗歌大赛组委会所有,并保留删改的权利。 六、时间要求:征稿时间, 2015年4月28日——2015年10月18日;颁奖时间,2016年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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