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成为西部文学签约作家之前,必须是西部文学论坛会员,并发主题帖50篇以上。对本论坛有特殊贡献的可降低标准。
二、西部文学签约作家一经履行签约公示程序,即应接受西部文学网的管理。
三、 西部文学作家在签约期间,签约作家根据选题情况,每部长篇小说或与此创作量相应的中短篇、影视剧本等文学作品,可享受创作补贴1000元。创作补贴发放方式为:签约后付100元,完稿通过评审后付400元,作品出版后付1000元。此外,每人每月学习、交流、研讨、采风费用50元,由西部文学网集中掌握使用。
四、 西部文学签约作家在签约期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双百”,坚持“三贴近”,勤奋学习,努力创作,完成约定创作任务,并争取写出精品力作。
五、西部文学签约作家作品发表、出版后应及时向西部文学网寄送样刊、样书,由西部文学网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读并存档。签约期满前签约作家应向西部文学网提交正式发表、出版、播出的作品供考评。
六、西部文学签约作家签约的作品版权归作家个人所有,西部文学网享有优先使用权;影视及各种衍生作品的改编等由西部文学网统一代理,并收取不超过总费用30%的管理费。
七、西部文学签约作家一律不办理人事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人事、组织、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调资、晋升、评职称、分配住房等均由原单位解决。
八、 每一位签约作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可选择请创作假和边上班边创作两种形式。如需要签约作家管理领导小组帮助请假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签约作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签约作家原单位请假。
九、 签约作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签约作家的创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端正创作方向,对不符合签约条件的签约作家,提出终止约定的建议,由签约作家管理领导小组最后决定是否解约。每年年底,签约作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一位签约作家进行考评,并向签约作家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续签或解约建议。领导小组决定后西部文学网执行。
十、签约作家在签约期间受到刑事或严重的党纪、政纪处罚,以及因行为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由西部文学网报签约作家管理领导小组批准,予以提前解约。
十一、被中途解约者,西部文学10年之内不予再次签约。
十二、签约作家作品版权和西部文学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