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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沙

对评论版的一些帖子进行了移动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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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7: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画个圈就是规矩
你当自己是唐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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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7: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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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8: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泉 于 2013-4-11 18:37 编辑

好的。坚决执行!

本人理解如下:
1.诸如提建议、交换看法、灌水贴、不成文章的口水话等一律移动到诗人驿站;
2.诗歌作品按分类移动到各诗歌版面去;
3.辱骂他人、攻击他人及论坛的内容,一律删除(三次有帖子被删除者,系统自动禁言,提醒大家注意这一点,编辑不再一一解释);
4.转载请征得原作者同意,否则视为违规;
5.对诗歌韵律的探讨允许发评论文章,但只限于个人对理论的阐述和诗歌作品的点评(点评请获得原作者允许,不愿意被评论的作者有权要求删除评论和点评)。
6.喜欢和不喜欢用韵的朋友均可在论坛发诗歌和评论,
7.评论版的编辑请清理版面,如果发现上述帖子请及时处理。
8.各位会员如果发现有应当清理的帖子请告知我们(请附网址),谢谢!


点评

这个脏活,本想代劳,结果还是要劳你当刀斧手,于心何忍。兄谨记: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发表于 2013-4-1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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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9: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鸿硕 于 2013-4-11 20:17 编辑

拥护、执行白沙总编的决定。
依照网规,无条件服从网站管理人员、版主管理。
任何人无权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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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直了别趴下,也别恐惧于有人会越俎代庖,天下事本来就是天下人管,论坛也一样。  发表于 2013-4-11 20:34
你也可以学我  发表于 2013-4-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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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0: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李太某恶劣言行的
举报1、
举报2
均得到清泉先生处理
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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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0: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门开一个举报贴

附上网址,某某贴某某楼字样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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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此贴长期置顶,若出现争议,由本版主任编辑终裁,裁决后不可在本版再议,可向上投诉。  发表于 2013-4-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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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0: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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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0: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鸿硕 发表于 2013-4-11 19:38
拥护、执行白沙总编的决定。
依照网规,无条件服从网站管理人员、版主管理。
任何人无权越俎代庖。 ...

随便  你也可以学我——对不起,我没那么大胃口。

点评

呃都知你咳个大食诶,同吾差吾多嗝  发表于 2013-4-1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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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0: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鸿硕 发表于 2013-4-11 19:38
拥护、执行白沙总编的决定。
依照网规,无条件服从网站管理人员、版主管理。
任何人无权越俎代庖。 ...

斗室耕夫  站直了别趴下,也别恐惧于有人会越俎代庖,天下事本来就是天下人管,论坛也一样。
——你哆嗦啥,是不是担心网站第四次把你开除。我看你已具备第四次开除条件,那是你自己创造的。

点评

鼻子好了一些没?还没好只会继续香臭难辨,怪怪的。  发表于 2013-4-11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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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0: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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