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理论批评、研究著作、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经本会书记处审查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二、由申请入会者向创联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本人已结集出版的作品、论著及20元工本手续费寄至: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会员处(邮编:100013,电话:010-64221703或64207711转会员处)。创联部收到申请及作品后,经研究认为符合申请入会资格,即向申请入会者寄发《中国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入会者须为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会员(指省会员,中直除外),在向创联部提义入会申请时应附会员身份证明。
四、申请入会者须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各栏内容。“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及“省作协或介绍人意见”两栏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介绍要签名或盖章)。必须将创联部所发原申请表寄回,复印件无效,不能进入审批讨论。
五、作协书记处审批新会员之前,由创联部认真听取各团体会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的意见,提供书记处参考。书记处经审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数过半者即为新会员。
六、作协书记处原则上一年审批一次新会员。本年度未获批准者,如有新作问世,请寄至创联部会员处做为补充材料,以便再次纳入审批过程。《中国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及有关入会申请材料务于2月1日前寄到创联部会员处,逾期者列入下一年度讨论。
七、申请入会者寄至创联部会员处的作品使用后,交作会资料室或现代文学馆保存,不再退还本人。
八、俟审批过程结束,即将审批结果通知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申请者本人,并为新会员办理入会手续。
九、申请加入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中国诗歌学会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先寄去加入“申请×××学会申请书”。学会收到“申请书”后,会寄去有关“表格”及加入学会所需的有关要求等资料,之后待收到您的填报的材料后,经审核同意即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会手续。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通讯地址:北京100088-94信箱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083928
中国诗歌学会通讯:北京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诗歌学会
邮编:100007 电话:(010)64072207
中国散文学会通讯地址:北京前海西街郭沫若故居院内中国散文学会
邮编:100009
多年来,我会已推荐数百名会员加入全国性文艺团体。凡愿望入会的代表,直接按上述地址寄去“申请书”申请入会,在“申请书”上注名“本人由中国作家世纪论坛秘书长李阳先生推荐”字样即可。不必寄作家论坛组委会收,以便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