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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哲:德意志使命的领受者——读《荷尔德林后期诗歌》
荷尔德林
刘君“后期诗歌”中的荷尔德林,就是这样一位德意志精神的“公刘”,“世界的灵”与德意志契约的领受者与公布者。这与我们过去了解的那风雅的诗人,花边里的骚客,或“诗意栖居”的小资生活的首倡者,可谓名同而实异.
刘皓明《荷尔德林后期诗歌》,平装三卷。第一卷“文本”,是荷尔德林晚期的重要诗歌与刘君的汉译。后两卷“评注”,乃前者的详释,内容除异文校勘、词语训诂外,又从文学、哲学、神学等角度,提挈纲领,疏浚脉络。原其体例,似仿佛仇兆鳌《杜诗详注》而丰富又过之。
我于德国文学无所知,对《荷尔德林后期诗歌》涉及的广博的西方传统,亦仅知皮毛。但书的译者或作者,与我相知约30年,他译述的苦心,自忖还了解。又这书撰写以来,逢有进展,作者都寄我先读。遇有不解,亦幸蒙作者垂示大意。故译文、评注的高下,或不能置一辞,对书的“作意”,似当有读者所未知者。这些事情,或又可比照今沸反盈天的“中华民族崛起”的弘愿。故不避“后台里喝彩”之讥,肆笔一谈。
荷尔德林生活于18、19世纪之间。那时尚无“德国”。所谓“德意志”者,是若干小邦所在的一落后地区的总名。旁有法、英两个强邻,这些同文、同种的小邦,就有立国之志,并有称雄之心。但立一国,比不得立一公司,可拿“吃好的”为招诱,“挣票子”相纽结。立国的民族,对世界,对历史,须有一深深的使命感。当时德意志知识分子们,是最早、亦最清晰地感到这一使命的,如施莱格尔兄弟、黑格尔、荷尔德林等。后者的诗歌,又有力、雄辩地表达了这感受。刘君“后期诗歌”中的荷尔德林,就是这样一个荷尔德林,———一位德意志精神的“公刘”,“世界的灵”与德意志契约的领受者与公布者。这与我们过去了解的那风雅的诗人,花边里的骚客,或“诗意栖居”的小资生活的首倡者,可谓名同而实异。
荷尔德林对德意志使命的感受,乃是“神圣”的一路。他深感世界的灵(Weltgeist,或荷尔德林称的时间之主),就要降临日耳曼了。所谓“世界的灵”,或近于我们所称的“天命”,惟偏于文化,而非政权。又这灵是在时间里展开的,那结果便是“历史”。因此这历史,实非我们平素说的,乃人类以往经验的总和。它是灵的历史,正统论的历史;凡不在正统的民族,都不配有“历史”的名字。又这灵初展现的地方,是巴勒斯坦,而后是希腊;中经罗马后(似罗马属于希腊的“闰统”),又飞越阿尔卑斯山,正奔德意志而来。又天命的每一次降临,都实现为一果子:希伯来宗教(包括此后的基督教),希腊的文明。后之而起的民族,须在前二者的基础上,去领天命,方可成为正统的一环节。故所谓领天命,乃是以德意志民族的精神,去继承、改造、提升两个传统。这便是德意志的天命之所在,亦其对历史、对文明的使命之所在。
上文的读法,是简单、粗略的,或不免庸俗。荷尔德林的诗,则玄奥、精微、充满了细节。故读者可径读书里的诗,或参考刘君的“导言”。这“导言”博征典实,反覆沉潜,务求诗人之旨归而后可。至于说我本人读后有什么体会,则颇以为诗人感受的天命,似是中性、无族属的;只有被领受、被实现为一种精神的形态后,方变得有族属。由于前者,自任天命的德意志族,就大气、开阔,不自外于伟大的异族之传统。因自外于此,就是自外于天命的谱系,自外于历史之正统。但由于后者,它也有了一切自任天命者的坏处:即难免文化的霸权。盖霸权之所生,乃出于坚定的信仰:我对,你错。或抽象一些:我得了世界的灵;或玄奥一点:我得天命了。至于经济之强盛,恐与这霸权一样,都只是这信仰的果而已。单凭政治的狡狯,商业的精明,或文化的自大,恐不足致两者。“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这是荷尔德林一代人过去100年后,鲁迅称扬德国的话。鲁迅是有幸的。德国稍后的浩劫,他未及见,故能说得乐观,肯定。惟荷氏一代人感受的天命或使命,又何功于“可观”,何咎于“浩劫”呢?我虽说不上来,但翻遍历史的往例,一民族崛起而不以“使命感”为先导、不以文化的霸权为后果者,我实在找不出来。只是有“开明”“不开明”的区别,“崛起”有久暂,霸权有宽猛而已。执以论我们今称的“崛起”或“复兴”,我未知是“使命感”在弦,不得不发,还是“知肉味美,对屠门而大嚼”的练牙口;亦未知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开明,能使这不久后的崛起,可免于我们今讨厌的霸权,———甚至德国式的浩劫。这些问题,或是刘君愿我们去想的。比如在“答白谦慎问”(《上海书评》2009年11月29日)里,他这样说道:
(引入荷尔德林的)意义,不在于为我们变换了各种头面的风花雪月甚至残山剩水的趣味,提供给人以安慰的印证,而在于展示一个民族最有前瞻的先知,如何在传统、理性主义的启蒙、新神话或者说意识形态、建国和全球霸权等各种迫切的要求中,为其民族定位和定向;不在于为泛滥的个人存在感触的抒发提供新的共鸣,而在于示范世界上一个主要文明在精神层面如何为其民族构建历史和规划未来、如何在精神层面为自己建立包含了奠基、受命、磨难、辉煌、维新和复兴等诸阶段的意识形态。
这话我虽不尽懂,但我想必有该懂的人。
前文的介绍,若使人觉得这书的动机,乃是以学术为糖衣、以意识形态为炮弹,那我向读者道歉,也向我的老友道歉。盖作者虽有现实的关怀,但写作的目的,亦仍在学术;———尽管这学术,不甚同于平素我们所知的西方研究:对一部洋书,它使了对待自家经典的所有手段,如版本考订,异文校勘,词语训诂,脉络疏浚等(此亦前文称的“仿佛仇兆鳌《杜诗详注》”的意思),让人觉得它设想的读者,并非中国人,而是洋人。但这个路数,在国人或稀罕,在洋人却常有的:这原是19世纪以来西方汉学的老策略。如老的伯希和,孔好古,新的康达维(《昭明文选》译者),倪豪士(《史记》译者)等,对我们家里的事,就操心得很细,殊未见“中为洋用”之心。这一方面,固是学术“入流”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倘我们深挖这现象的根下,亦未尝不能发现“文化霸权的块茎”。因“帝国主义”所以称“主义”,或“文化的霸权”所以称“霸权”,就在于把别人的国家,当自己文明的辖土;别家的事情,都是自己“边疆”或“乡下”的事情。国人读刘君的书,倘惊怪于其方法,或不以这方法为西方研究的正道,则只能说我们今盼想的崛起、或复兴,似还遥远得很!(《荷尔德林后期诗歌》刘皓明/译著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年7月 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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