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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kang

中国呼噜诗歌研究与发展学会宣传专帖,恳请朋友们多多指教,多多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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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 06: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03 编辑

[这个贴子最后由jakang在 2005/05/03 09:02pm 第 2 次编辑]<br><br> &nbsp; &nbsp; &nbsp; &nbsp;中国呼噜诗歌研究与发展学会《章程》<p>    中国呼噜诗歌研究与发展学会<br>        <br>         章  程<br>  <br>       第一章 总  则<p>  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中国呼噜诗歌研究与发展学会<br>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热心于呼噜诗歌学研究与实践的人员自愿结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br>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文化,加强呼噜诗歌学术的研究,指导全国呼噜诗歌的创作,推进中国现代诗歌回归平民、回归本真的进程,为中国诗歌学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本学会坚决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方针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br>  第四条 本学会的所有业务接受国家文化部门、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br>  第五条 本学会的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p>        第二章  业务范围<p>  第六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br>  (一)团结和组织热心呼噜诗歌的所有学者依据本会宗旨开展学术活动;<br>  (二)经常组织呼噜诗学的学术交流,主要利用网络进行沟通和研究;<br>  (三)计划和组织大型研究项目,适时召开全国性的呼噜诗学学术研讨会,共同研究当前有关学术课题;<br>  (四)组织学术评奖活动,以利呼噜诗学优秀学者的脱颖而出;<br>  (五)以网络学术讲座、网络讲习班、网络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呼噜诗学的有关知识;<br>  (六)在条件成熟时,联系出版学术会刊和呼噜诗歌专辑;<br>  (七)建立呼噜诗学学术资料交流中心。<p>        第三章 会  员<p>  第七条 本学会的会员以个人会员为主。条件成熟时,鼓励成立地方性的呼噜诗学学术团体,地方性的呼噜诗学学术团体也可作为团体会员。<br>  第八条 申请加人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br>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br>  (二)有加人本学会的意愿;<br>  (三)在呼噜诗学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br>  (四)发表过呼噜诗学的学术论文或者学术专著;<br>  (五)至少在本会主办的有关刊物或出版的有关专辑上发表呼噜诗歌十首以上,并有最少两人的学会会员推荐。<br>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br>  (一)向秘书处提交有推荐人签名的入会申请书;<br>  (二)由秘书处提交理事会,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br>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br>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br>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br>  (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br>  (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br>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br>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br>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br>  (一)执行本学会的决议;<br>  (二)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br>  (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br>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br>  (五)向本学会反映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br>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br>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p>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任免<p>  第十四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网络会员大会(或网络会员代表大会)。网络会员大会(或网络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br>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br>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br>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和理事长;<br>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br>  (五)决定本学会的终止事宜;<br>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br>  第十五条 网络会员大会(或网络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br>  第十六条 网络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br>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网络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网络会员大会(或网络会员代表大会)负责。<br>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br>  (一)执行网络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br>  (二)选举和罢免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宣传部长和宣传部副部长等重要职位;<br>  (三)筹备召开网络会员大会(或网络会员代表大会);<br>  (四)向网络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br>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br>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br>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br>  (八)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br>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br>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br>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br>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随时召开网络会议。<br>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的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br>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br>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随时利用网络召开。<br>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宣传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br>  (一)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br>  (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br>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br>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r>  第二十五条 本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宣传部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br>  第二十六条 本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br>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由业务主管单位及挂靠单位与学会协商确定,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法定代表人应该担任本学会秘书长以上职务。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学会的法定代表人。<br>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br>  (一)召集和主持召开网络会员大会;<br>  (二)检查、监督网络会员大会(或网络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br>  (三)提名理事长及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p>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p>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br>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br>  (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br>  (三)政府主管部门的资助;<br>  (四)挂靠单位的资助;<br>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人;<br>  (六)存款的利息;<br>  (七)其他的合法收入。<br>  第三十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br>  第三十一条 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能在会员中分配。<br>  第三十二条 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br>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能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br>  第三十四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网络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br>  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br>  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br>  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br>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能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br>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网络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br>  第四十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br>  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br>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p>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p>  第四十三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网络会员大会(或网络会员代表大会)审议。<br>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网络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p>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p>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建议。<br>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br>  第四十七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理以外的活动。<br>  第四十八条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br>  第四十九条 本学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p>        第八章 附 则<p>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网络会员代表大会于2005年×月×日表决通过。<br>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宣传部长一名,副宣传部长二名。<br>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学会理事会。<br>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br>  <br>               中国呼噜诗歌研究与发展学会<br>                  2005年4月2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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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 0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最后由jakang在 2005/05/03 09:03pm 第 2 次编辑]<br><br> &nbsp; &nbsp;内容繁杂,故恕不能全部转将过来,下面是我的一篇随感,算是我对呼噜的理解和我这浅薄的人对现代诗歌的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思考,欢迎大家批评!<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以诚相面,何有尊卑<p>  对于诗歌,除了“喜欢”二字,我本不敢多言。<br>  喜欢这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或直白,或含蓄,诗的海洋,总有那么些篇章,有时仅只言片语,便有撼人心魄的力量。<br>  中国人的现代诗歌或者说我们现在的现代诗歌,处境尴尬:法古而不得其恣肆汪洋,效外帮亦未见新思新创;花前月下,叹风吟月;死胡同里孤欣赏。现代生活,诗歌亦如钢刀铁叉下肯德基汉堡面包似的快餐,为朦胧而“朦胧”的误导(此加引号,指其创作或者写作时惯用的方法,非是诗歌的朦胧美),借“朦胧”而掩虚妄的虚荣,使“诗歌”在更多的写作者笔下,就像在工厂的流水线上一样“流淌”;煽情矫揉造作生拼硬凑一味堆砌、加之游戏文字使得很多“诗歌”(暂时还叫诗歌吧)已如鸡肋般让人手足无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民众也许只有选择远离,才可免受侵扰。<br>  自20世纪80年代一批青年诗人们选择朦胧以来,为朦胧而“朦胧”使诗歌远离现实,社会性大大削弱——诗歌的意象已经去往云深不知处——读者的无法捕捉(意象)使得诗歌在读者那里的再创作缺失了最根本的基础,诗人们搭建不起跨越此与读者之彼的桥梁,却于无形中(诗人创作中的不自觉不自主的)让泛滥的“诗浪”冲决原本存在“建筑”可能性的“堤防”——诗人与读者陷身其中,诗人的不自觉醒与缺乏反思终使诗歌前途渺茫。<br>  为朦胧而“朦胧”之,终使诗歌晦涩难通,非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终被“逼”进深山云雾里——当一种高度高到不可触及,那其实也就极无意义。诗歌这美丽的天使终被“朦胧”的元素织成的厚布掩住颜面,也盖住了躯体;感情泛滥的诗海使之有将死之忧——美丽美在雨雾里还叫美,美到天际之外,脱离生活的气息,美便只有窒息。<br>  诗歌啊,终欲灰飞飘散,残剩的尘埃,你也该落到凡间吧。<br>  一切艺术形式首先力图做到的,便是使人回到自身、回到我们自己的心灵。那么显然是创作者首先得回到自己(天才除外),然后才是传达、才是寻求共鸣。<br>  无疑,诗人直接影响诗歌的生产和“消费”。诗歌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诗歌这种艺术形式的命运。而其中质量尤甚。<br>  那什么样的诗歌才是有点质量的诗歌呢?且不从诗歌的理论去进行分辨阐述,单就某一诗歌(种类也可,某一首具体的诗也可)是否能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以职业、年龄、知识结构、审美能力进行的划分)中寻找到共鸣这一点来说,找不到与之共响的心理感情,一首诗歌便失去了流传的可能。更不用说留传了。<br>  这里个人认为朦胧诗终究是失败的,导致其失败的因素大致应该归结在其盲目的追求个性。选择个性化的语言与意象,终使朦胧诗远离了诗歌的朦胧美,朦胧诗与诗歌的朦胧美,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个性化的语言应该服从创新,而不是迎合个性化的意象,个性化的意象使诗歌在读者那里缺乏想象和再创的可能——就其根本来说,没有激发读者的主观感受引起共鸣之基础,也就失去了读者在此之上进行艺术欣赏(再创作)的可能。<br>  语言的非绝对准确性本已给欲进行交流的彼此(作者、读者)带来隔膜,其不衡定(或恒定)性(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指向不同,不同群体对其意蕴理解和挖掘的程度各有差异),非绝对准确的语言再与“个性化的诗歌意象”(某单一群体或甚至仅作者本人能予理解的意象)结合,终使诗歌晦涩——晦涩不是诗歌的美。“不假思索”的个性化语言里的“个性化诗元素”的频繁出现,使得诗歌的意象被理解的可能性受到威胁,最终是“朦胧”自己把自己逼进死胡同。<br>  再者,这种追求个性语言的诗化表达,为个性而“个性”的组织与表达使得诗歌的语言(暂也称着诗歌的语言吧)犹若“个体的梦呓”,“个体梦呓”只有在“梦呓者”&quot;自己那里才是美的,或者说只有写作者本人才能体味美、并享受之2。当然,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朦胧诗派到底有无优秀的诗歌?这很难一概而论。但就“个体的梦呓”这一点来说,于写作者自身是快乐,于他人便是痛苦——原始的缺乏了产生共鸣的可能。<br>  游荡红袖日久,喜逢风钊子、江南箫音、范文、圣弃智、昙花蝴蝶、沙岸、求风、等执诚秉真的朋友(朋友一声,总能使我们的距离近过前辈,老师等口呼心无的妄称),风钊子抑郁但激情四射;江南箫音、范文、昙花蝴蝶才情俱佳;圣弃智沉稳;更遇沙岸、求风二位理性真诚、认真——理性分辨、明理包容,于习诗有益,为人处事,也多受启迪。其后有遇任性女人、李妮等真诚的朋友——人在江湖,得与此般良友结谊,夫另欲何求?<br>  呼噜欲何为?<br>  呼噜是什么?<br>  开创也罢,总结也好,一定要认为是一个诗派也并非不可。就其名称和倡行的方向而言,呼噜试图做的便是写出既自然而又让人能懂的东西来。它首先得拒绝一味的华丽辞藻的铺陈堆砌,首先要做的便是对现代诗坛的状况、对写作者自己、对为朦胧而“朦胧”或因朦胧而不自觉的“朦胧”进行反思,寻觅一种作者与读者沟通的可能——它有可能是被放弃过的,也有可能是全新的——达到彼岸,才是呼噜的目的。<br>  所以呼噜应是寻找诗性的真实和努力突出晦涩重围的一种可能性。也许还是寻找一座可供攀爬且值得攀登的高峰吧! <p>         沙子于2005年3月28日<p> &nbsp; &nbsp;拟〈以诚相面,何有尊卑〉为题,意在表达,我们愿意接纳所以真诚的批判,断然拒绝如“红袖添香”现代诗歌bbs里的很多穿着马甲恶意攻击我们的人,沟通无止境,沟通无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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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 2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 &nbsp; 更多内容与相关呼噜诗歌作品,请访问:http://www.hjxinyu.com,以及http://www.hjxinyu.com/bbs,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并批判之!谢君一阅!<br> &nbsp; &nbsp; 解开来,要有人恶意攻击,也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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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3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 &nbsp;呼噜诗学会在红袖添香的论坛地址:http://bbs.hongxiu.com/list.asp?bid=32<br>欢迎大家访问、参与、交流我是http://bbs.hongxiu.com/list.asp?bid=32的斑竹怅沙,等着你的光临:)<br> &nbsp; &nbsp;最近好忙,好久没来,既然掉下来这么远,这也难怪,我这帖子太长了些,呵呵,提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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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3 1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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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3 1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陕西杨麟朋友的祝贺,期待多多指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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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0 17: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支持,握手,最近忙得不可开交,很少过来,问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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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0 1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最后由怅沙在 2005/10/10 06:20pm 第 1 次编辑]<br><br> &nbsp; &nbsp;请大家访问此帖 &nbsp;组图:珠穆朗玛峰上的呼噜志铭碑--做一个真实的人 http://www.yzs.com/cgi-bin/bbs/topic.cgi?forum=9&amp;topic=1076&amp;show=0 &nbsp;或者 &nbsp;组图:珠穆朗玛峰上的呼噜志铭碑--做一个真实的人http://bbs.hongxiu.com/view.asp?BID=32&amp;id=1260979&amp;bname=%BA%F4%E0%E0%CA%AB%CC%B3&amp;TITLE=%D7%E9%CD%BC%3A%D6%E9%C4%C2%C0%CA%C2%EA%B7%E5%C9%CF%B5%C4%BA%F4%E0%E0%D6%BE%C3%FA%B1%AE%A3%AD%A3%AD%D7%F6%D2%BB%B8%F6%D5%E6%CA%B5%B5%C4%C8%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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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5 1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中国呼噜学会第二次网络会议纪要 &nbsp;<p><p>  2005年10月24日晚上,会长风钊子主持召开呼噜学会管理层成员(与会者名单附后)会议,就学会和呼噜论坛的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认真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讨论了有关问题,形成了一些决议。现纪要如下:<br>  一、会议肯定了呼噜学会的工作成效。一致认为,呼噜学会成立近六个月来,能够按照学会章程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完善内设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唯真和通俗”的创作理念,传播“做一个真实的人”的思想,抓好呼噜论坛工作,做好理论研究,认真发展会员,取得显著成效,希望各位会员再接再厉,继续抓好宣传工作,争取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br>  二、会议肯定了呼噜论坛的工作成绩。会议认为,呼噜论坛开设近两个月来,在吸引驻坛写手,引导诗友互动,探讨呼噜理论,鼓舞论坛人气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论坛主贴发贴总量突破1700贴,访问总量突破36万,人气排名居全球中文论坛联盟诗词类论坛排名第九位,这些成绩应该予以肯定。但是,呼噜论坛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在引导诗友互动方面再下功夫,在提高文章质量和跟贴质量上再下功夫,在开展论坛之间的交流上再下功夫。<br>  三、会议肯定了呼噜学会编辑部的工作成绩。会议认为,为了尽快保质完成《中国呼噜――做个真实的人》(诗歌卷)的编辑出版工作,编辑部的同志做了大量工作,的选稿组稿工作,较好地进行了呼噜诗歌的科学分类,认真选择了呼噜会员的稿件,努力评述和赏析有关诗歌,得到了大家的好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编辑分工不明确,协作工作欠协调,选稿进度不快,等等,希望编辑部的同志进一步抓好协调工作,力争在年底之前完成组稿工作。<br>  四、会议肯定了大学院校呼噜学社的发展工作成绩。会议认为,在大学院校发展呼噜学社的思路和方向是正确的,对我们传播呼噜学术理念,传播“做一个真实的人”思想,具有重大的意义。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呼噜学社的各项工作,力争大专院校呼噜学社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br>  五、会议认为,为了推进呼噜学术的发展,必须把编发《呼噜学会会刊》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为此,决定成立《呼噜学会会刊》编委会,编委会的组建和《呼噜学会会刊》的具体工作,由求风、和尚木鱼、赖孩儿三人负责尽快提出方案,报学会秘书处备案后实施。和尚木鱼负责会刊的策划和印刷出版;沙岸负责会刊诗歌板块的稿件审核定稿;求风负责会刊理论板块的审核定稿,花丁负责会刊杂文板块稿件的审核定稿。会刊编辑的经费由会员自发捐赠。会刊每季度一期,内部发行。<br>  六、会议最后还对学会的有关人事工作进行了调整。决定增补申儿、紫色菩提两位同志任学会编辑部编辑,希望各位编辑负起职责,共同完成有关编辑任务。<br>  <br>【附】出席会议人员名单:<p>  风钊子、贺五、求风、范文、沙岸、赖孩儿、左耳、和尚木鱼、末代和尚、怅沙、任性女人、悲情文豪、心睡真人、花丁、紫色菩提、半兽。<br>  傻正、圣弃智、非御寒因事请假。<p><p><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签发:风钊子;记录:任性女人;纪要执笔:赖孩儿<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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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30 20: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整越大。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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