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斯:当然,我完全同意。我在剑桥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有些年轻女士会走来对我说“你怎么敢写?你怎么敢于发表?因为你一旦发表就会有批评之声、就会有可怕的批评落到你的头上。”而这批评并不是把一首诗当作诗来批评。我记得有人批评我一首诗开头倒是像邓约翰,却没能像邓约翰那样结束,我大感惊愕,那时刻我第一次感到英语文学的全副重量压在我的身上。我想,在英国、在大学对实用批评的强调(但还不至于像强调解历史批评那样,历史批评使人能了解一个阶段的历史发展线索),几乎令人智力瘫痪。在美国、在大学,我们研读些什么?——T. S. 艾略特,迪伦·托马斯,叶芝,我们就从这儿开始。莎士比亚只是在背景上荣光闪闪。我不知道是否该同意这种说法,但是我认为对于年轻诗人、正在写作的诗人来说,鉴于这些原因,在美国上大学就不像在英国上大学那么可怕。
普拉斯:我呢,一直对散文很有兴趣。十几岁时,我发表了一些短篇小说。我一直想写长一些的故事,想写一部长篇。现在我可以说自己已达到算是成熟的年纪了,也获得了一些经验,我觉得对散文、长篇小说的兴趣更加浓厚。我觉得在小说中,例如,你可以将牙刷之类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所有小什件放进去,这在诗歌中就很难。我觉得诗是一种专横的规范,你得在那么一个小的空间中深入那么远,你必须牺牲掉所有的边角材料。而我丢不下它们!我是一个女人,我喜欢我的小财神灶神们(Lares and Penates),我喜欢琐碎小事;我发现在小说中我可以放进去更多生活,也许不是那么激越的生活,但肯定是更多的生活,所以结果是我对小说非常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