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于滿学步 于 2022-10-6 18:44 编辑
确切地说,意境是决定诗词美的主要因素,诗词体式是次要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好的体式可以有利于意境的表达和催化作用,这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诗词标名的目的是什么?本文开篇就明确指出“是为了区别不同的诗体,以方便读者的吟咏和欣赏”。例如面对一首没有标名的七言八句诗,读者一开始若用“七律”的要求去品赏时,往往会产生半中间读不下去的情况,不得不退出来,用“古风”的要求从头开始,才能品读下去。这不是白白浪费时间吗?反之,对于一首没有标名的“七律”诗,若一开始用“古风”的角度去读,也就可能领略不到诗歌横向上“逢双转折”的音乐美和中间两联对仗及联间“粘”“对”形成的纵向上的特殊音乐美了。 诗词明确标名是有好处的。 其好处是“可以节约社会成本,节省读者的时间,有利于读者的吟咏、理解和欣赏。”对于一个有爱心的作者来说,举手之劳能带来这般好处,为什么不去做呢? 所以我认为,“现代人写诗不明确标名,有的是出于习惯,有的是盲目师古,有的或许有其他原因,但不管是出于什么情况,总的说来不是一个好现象,说重点是对读者的不尊重。自己欣赏无所谓,但公开发表的诗作,还是应明确标名为好。” 上面是我的观点,不一定正确,欢迎继续交流。遥握并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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