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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席慕蓉

我发个作品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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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8: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候席慕容老师! 拜读过你的大作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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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8: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认真地欣赏您的每一篇作品。我不听信某些人的说三道四。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既然您在05年就注册发表了作品,同时也得到一些网站的支持、认可。假如是假的话,真的您不早就声明了?!
我不同意秦华的一些观点,说什么“其它网站封您的ID也是对的,您没进行抗议”。难道一个名人在网络发作品,必须通过封杀ID,再经法律手段抗议,然后才可以发作品吗?这样发一个作品的代价也忒大了吧?不可思议。
不管怎么说,我希望您能继续留在这里发诗。如果有一天您转移到其他地方,请留言相告。我会追随而去的。我主要是欣赏您的作品。即使有一天有人证明您不是真的,我依然欣赏您的作品。
我特别喜欢您的《礼物》和《秋忆》。另外,你说的《航海日记》我在哪里能看到呢?
七儿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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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9: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个安静的环境,静下来欣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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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9: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席慕蓉 的帖子


    大家都很清楚您在台湾,一般情况下自然会认为在大陆所发您的文字是他人而不是您本人,可能网站都会顾及版权的问题,唯恐您日后追究其责任,故才谨慎对待。对于注册名称,只要在同一个网站注册过一次,即使是他人注册了您的名字,后来者再注册就不会允许,这样是为的避免同名。您能够来中诗网大家都很高兴,也特别欢迎您的到来。希望在这里能够欣赏到您更多的佳作,谨祝安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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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00: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秦华 于 2010-10-3 00:16 编辑
我会认真地欣赏您的每一篇作品。我不听信某些人的说三道四。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既然您在05年就注册发表了作 ...
七儿 发表于 2010-10-2 18:28



  你好!
       我没有说错,请你看清楚我的全文而不是断章取义。人家封的是马甲,而不是席慕蓉本人的ID。现在这个帖子也不是席慕蓉本人发表的作品,也是一个马甲,只能用转载而不是【原创】。席慕蓉完全可以自己在这里发表作品而不是通过别人来发表作品的,也可以授权,但应该在帖子后面说明,当那些网站有所质疑的时候,没有听到解释,而是消失了之。为什么没有向那些网站解释?怕什么呢?那才是他们封ID的真正原因(是为了真席慕蓉的名誉权)难道不是吗?
       如果不是现在这样含糊其辞的情况。。。。。。。
       现在的这种情况才是造成大家质疑的根本。
        一个网站被质疑就逃,进入另一个网站被质疑就逃,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有了网络就成为了地球村。一搜索就都出来了,打一个电话或QQ一下就都了解了。
       还可以通过台湾的诗人朋友比如洛夫、麦穗、金筑等等都可以联系到真正的席慕容老师,她会有一个解释的。
       我们也没有要赶走人家的意思,我们只是要弄清情况,好给大家一个交代。
       祝福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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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伪存真是真理!支持!但如果是 以真心来爱诗歌和写作,我们都欢迎!-------------------------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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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19: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七儿 于 2010-10-5 15: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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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23: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先生。可能正是网络注册网名难断真伪才引起争论的。不过交流多了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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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4 02: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秦华版主商量:
我认为你上面帖子里有些话是不妥的。比如:“当那些网站提出置疑的时候,并没有听到(她的)解释”。从法律角度说,她没有必要解释。世界上任何一种法系或法典里规定,都是告发者先举证。如果有人在法院告:“秦华版主所发的网络诗歌均为剽窃作品”。倘若告发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剽窃,你是没有义务去作解释的。否则有一个和你作对的人,天天向法院递一纸告发信,你不就一辈子都要作解释工作了?
我是较早对此席提出质疑的。但是当我们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伪时,也就只能限于质疑。如果话再说过了,就涉嫌违法。
现在我们应当做的是想法证明其伪。我已让内蒙古(乎市)的一朋友想法证明此事了,那朋友在席回蒙时曾接待过她。在没有证明之前我们不能妄加断定和评议。万一证明她是真的呢?那样是不是目前的有些回帖太不妥了?
给席的回帖中,那个枫的诗笺所言就涉嫌违法。
1开头一句:“直觉告诉我,此席是一个冒牌的”。
2理由是她的诗远不及以往的席诗好。
3大发议论,对此席进行恶语相加。
大家想一下,凭自己的直觉,就可以随便给人定性下结论。这是不是比秦桧的“莫须有”还厉害呢!
那么,我现在按照枫的诗笺之逻辑也发个帖子:
1直觉告诉我,此坛****是个坐台小姐。
2原因:看她的头像和文辞极象。
3应当把这种品行极差的会员赶出论坛。同时大加辱骂。
大家说一下,我要是真的这样发帖,是不是太过无礼,伤害她人,涉嫌违法呢??
如果论坛管理者认为我说的有道理的话,请对类似涉嫌违法的帖子管理(清理)一下。
真诚地问好秦版主!祝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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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4 08: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秦华 于 2010-10-6 12:31 编辑

我为何走进网络
        社会进入了互联网时代,诗歌进入了网络时代,诗人们也走进了网络天地。
          ...
席慕蓉 发表于 2010-10-4 05:43



其实您现在的这个ID作为马甲或者席慕容的粉丝更容易被我们所理解。原因有四:

1.除外该ID主人是有较高的诗歌素养且与席慕容老师同名同姓(身份证名字),真正的席慕容完全可以发新帖,而不是转帖2006年已经诗歌报论坛已经发过的旧帖了。4年来,真正的席慕容不可能没有新的作品。

2.众所周知,网络是无界的。中国台湾地区即使再屏蔽大陆的网站,也不会屏蔽文艺文化类网站。真正的席慕容完全可以在台湾当地授权子女、亲属或秘书发帖。然而该ID从申请到发稿,其IP是一直是从陕西发出的。既然真正席慕容老家是蒙古草原,是不是IP从内蒙古发出更容易让人认同(旅居、委托等说法)?而且时到今日,该ID也从来没有在作品后面附录真正席慕容的亲笔授权证明(照片)。

3.楼上上白沙副主编和秦华总版主已经留下了电邮等联系方式,该ID完全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证明自己的真伪,然而该ID只会在论坛里发帖声辩,而且说服力日渐下降。这跟真实席慕容的智商相去甚远。这里我替您从中国诗歌网首页复制下中国诗歌学会的电话086-010-64072207和地址(邮政编码100082)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23号院红星楼中国诗歌学会 周占林主编 收。

4.名人的ID是要我们大家共同保护的,尤其像席慕容老前辈的。如前面帖子所言,这里涉及到真正席慕容的名誉权,实质上是她的著作权。因此,她只需打个电话或者将一纸亲笔授权书邮寄到上面地址即可。这个目前两岸三通了,是完全容易做到的事情,根本不需要拐弯抹角从宝塔山走到八达岭,然后继续捉迷藏。

点评

抱歉!我是要打开自己的帖子,却无意中打开了你的帖子。  发表于 2010-10-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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