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冬箫

《中国诗歌》论坛2015年管理团队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2 23: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携手2015!继续努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 09: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努力,与诗同精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 15: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愿中国诗歌网2015红红火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4 22: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眼中诗网创办已十年多了,在此贴一篇2006年网站创办两周年我写的感想。我现在因工作太忙不能多上来打理论坛,但一直在关注着论坛的发展。希望中诗网在朋友们的共同努力下有更多的作为!问好大家!


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谈谈我和中国诗歌论坛


   文/朱枫

   2004年07月24日,我用我已长了30多年的手,轻轻敲开了中国诗歌学会论坛的门,这就是现在的中国诗歌论坛。而我当时来的目的,就是申请来这里当版主。
   在此之前,我一直是和白沙在另一个诗歌网站里为诗友们端茶倒水。有一天,白沙说,中国诗歌学会论坛在招版主,你去试试吧。我当时只是想来试一下的,没想我贴了自已的个人简介后,论坛很快批准了我的申请,这样我就加入了版主的队伍,成为最早为这个论坛服务者之一。从而有幸和白沙、张之、赵福治、晓曲、凯华、谢丙杰(流石)、杨国胜、蒋书余、欧阳白、李小摩、白开水、雪柔等其他的版主朋友们共同来为这个论坛的发展而打拼。
   我在这里用打拼这个词,是想说说论坛发展的不容易。当时网上已有很多相当火的诗歌论坛,相对来说,中国诗歌学会论坛的开办是较迟的。我们最初的工作就是忙着“招兵买马”,到处发帖呼朋唤友,对来论坛的朋友们好生回帖,热情接待。好在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好的回报,论坛一天天的热了起来,最高兴的那天是我们在开办不长的时间内就有了1000人的注册人数,当时来讲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我们把这一消息遍撒在各大网站和论坛上,招来了更多的诗友们的支持。之后是有了更多的版主朋友,有了网刊,有了更多文朋诗友,一直到现在我们有了超过8000人的注册人数。
   在论坛的发展过程当中,有的版主因工作等原因辞去了版主的工作,而我深深地记着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也很想念着他们有时间来看看我们现已红红火火的论坛。
   在近二年的时间里,我是爱着中国诗歌论坛的。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一支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版主队伍。我们是诗友,更是相亲相爱着的兄弟姐妹。我们在一起忙着论坛,也用自已的心彼此温暖着。在此我要说,谢谢各位兄弟姐妹,和你们在一起是我们的缘份,也是福份。
   谈起中国诗歌论坛,我是有很多很多的话要说。而我知道,是诗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是
朋友们的关心和热爱让我把心留在了中国诗歌论坛。尽管你们离我很远很远,而我们的心是在一起的。

《远方》

一定有谁在远方等着我

就象花朵等待春风
就象月亮等待十五

梦为什么老是从远方走来
她明亮地打开我的黑夜
给我以月光的抚摸
轻轻地以花朵的芬芳

谁在远方等着我
梦中我走了半生的路途
我在一支烟中歇歇
我重新迈开我的脚步

风一下把春天吹开
再有多远
我才能看到月光下
花瓣
张开的手

一定有谁在远方等着我


这个谁是你,是他,那么就让我们在中国诗歌论坛温暖地一路走下去!一起走进爱与诗的明天!

点评

深有感触哦!转眼,我来中诗也十年出头了。祝福!割舍不了的感情。  发表于 2015-4-15 22: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5 10: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携手2015,走阳关通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5 21: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携手2015!祝福中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5 22: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王丹青 于 2015-1-25 22:38 编辑

让我们在中国诗歌论坛温暖地一路走下去!一起走进爱与诗的明天!{: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7 20: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能做的就是多读点书,为中诗献血。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8 17: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团队很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9 15: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携手2015!祝福中诗!{: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诗网 ( 京ICP备:12024093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03号 )

GMT+8, 2024-4-27 21:17 , Processed in 0.087543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