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776|回复: 73

本论坛2016年6月编辑会议决定新增两条制度,请大家遵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15 21: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论坛的交流,决定:
1)自即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论坛代发(代言)被禁言者的所有帖子,一旦发现立即删除此贴,并警告代发者;发现第二次代发(代言),代发者也将被禁言。
2)为了保护本站资源能充分为诗友参与正常交流所用,也为惩戒扰乱本论坛的个别会员,本站将于即日起,凡被永久禁言的会员将被清除其所有主题帖和回帖。

请所有会员遵守,以维护本论坛的交流秩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1: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写诗做人。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1:1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遵守,支持!
回复 支持 3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1: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3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1: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支持,遵守!
回复 支持 3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1: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2 反对 2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2: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3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2: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5 23: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遵守、执行新规定!大家共同努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6 05: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所有会员遵守,以维护本论坛的交流秩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诗网 ( 京ICP备:12024093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03号 )

GMT+8, 2024-4-20 20:09 , Processed in 0.111476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