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产品做广告搞宣传本无可非议,任何一个企业或商家生产了产品都希望尽快卖出去并期盼卖个好价钱。此乃人之常情。身为“明星”为人家产品去做广告、做“代言人"、做"形象大使",虽然有悖身份,但帮企业或厂家卖产品,促进消费、拉动经济也无可厚非。
然而,纵观近些年为企业或厂家做各种广告的各类名星名人,真正有责任和担当意识的却少之不少。反倒是在极具诱惑的利益面前趋之若鹜者越来越多。
花样百出的广告,铺天盖地般地席卷搅扰着人们的生活。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大城小市的街头两侧,公路旁的电杆、高速路的围栏,高楼大厦的墙壁、各式各样的桥梁、遂道的出入口等等到处都充斥着广告,而每一幅广告上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展示着明星的各种不同姿态的影像,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无论什么地方的,无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广告,都有着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一方面,它们点缀了所在区域的环境,让人产生没有荒凉的繁盛美感;另一方面,它们也疲惫了人们的眼睛,惹厌了人们的耐心,扭曲了所谓明星在人们心目中的那种原本高大的形象。更严重的是,人们一见到、一提及广告明星,便气从中生,目眦怒视、唾弃谩骂,说他(她)们是裸面杀手。
至于何以至此,我想每个人都心知肚明,不言而喻。我在这里不想以更加具体的实例来证明有多少名人明星已经成为群众的眼中之钉、肉中之刺,欲拔之而后快。我只想说,既然已经得到民众认可,就应该如履薄冰,永葆本色。名利是自己搏取的,更是民众给付的。如果是为了钱或面子不要形象更不要人品而去诱杀广大百姓民众,那未免显得下贱而缺乏素养。这无异于谋财害命。
这些年广告中裸面杀手明星是愈加多了起来。大凡涉及百姓民众日常生活的用品、食品、医药、家电等大大小小的广告,都在某些明星嘴中说得天花乱坠,他(她)们摆出自身行业职务里未有的姿态,为商家拼命吹嘘,扭怩作态,拿腔作调,夸张地天衣无缝。凭借他(她)们所谓的名人效应,设下一个个陷阱和黑洞,诱使误导着人间那些比他(她)们穷得可怜的百姓钻进去,然后倾其囊袋,甚至搭上性命。这样的悲剧,几乎时时有处处有,连续不断地发生着。
说他们是裸面杀手绝非危言耸听,因为他们真的就是随时都赤裸裸地出现在电视网络观众、报刊杂志读者和奔波生活的行客眼前,为一些缺乏良心、有失道德的企业或商户摇旗呐喊,坑害甚至杀害了许多原本就很敬仰他们的百姓。
不要说是名人明星,即便是一个普通百姓,如果是为了金钱而不分真假、不辨是非、不明事理、不守道德底线地去做别人的吹鼓手而坑害众人,也是不能被容忍的。更何况一个有着身价和名声的明星名人!
一些不良的商家利用明星的名气,出高价请明星出来做另一种表演,而广大的买者则是凭着对明星的信任去出手购买,最终的结果是,商家和明星双双获利,买者却上当受骗,轻者伤财,重者毁身,更重者亡命。
“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杜甫有推己及人、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和忧国忧民的博大胸襟;“但愿诸贤集廊庙,书生穷死胜侯封”,陆游有贤士集朝、期国家中兴而不计一己之穷的愿望。然而我们现在有些名人却不虑天下苍生,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昧着良心为黑心的商家去做广告,为虎作伥,而且是大张旗鼓、无所掩饰,这难道还不算裸面杀手吗?
明星做广告,充当裸面杀手,忽悠了百姓,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丑态百出,损毁了自己的形象,降低了广大民众对自己的认同感。危害之大,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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