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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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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9: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河南阳光 于 2018-4-9 19:56 编辑



扫墓敬松  

十四年前小翠青,代吾伴老郁葱葱。
清明祭拜坟头酒,不忘为君端一盅。

注:① 老父亲14年前入土墓园。当时墓旁的小松树,如今长大且枝叶繁茂。
年年祭老,也念松树情。
②韵押《平水韵》,葱、盅上平声一东,青下平声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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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20: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情韵悠悠,意蕴耐品。
韵脚不在同一韵部,是否符合押韵规则?不如干脆标注新韵就好!
各见勿怪,问好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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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20: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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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2 10: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水烈冰 发表于 2018-4-9 20:04
情韵悠悠,意蕴耐品。
韵脚不在同一韵部,是否符合押韵规则?不如干脆标注新韵就好!
各见勿怪,问好诗友{: ...

感谢烈冰先生关注鼓励!问好了!
绝句中偶句必押同一韵部,但诗界也有说,首句尾字若押韵不得已时,也可押此韵部的邻韵。所谓邻韵即韵母相同,个见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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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2 10: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友缘王哥 发表于 2018-4-9 20:13
十四年前小翠青,代吾伴老郁葱葱。
清明祭拜坟头酒,不忘为君端一盅。

感谢诗友关注鼓励!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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