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经过十余年来的不懈努力,格律体新诗已经今非昔比,在原有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举起要者,可以指出:
一、准确的命名:早期闻一多等先贤倡导新诗格律,并没有为依照一定格律写作的新诗命名;到了1950年代,何其芳采用了“现代格律诗”的称谓,使之在新诗家族中上了“户口”,意义重大;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在传统诗词复兴的势态下, “现代格律诗”理应包含新作的诗词在内,单以其称呼新诗就不恰当了。只有改称“格律体新诗”才合其身份,而不致造成概念的模糊。现在“格律体新诗”得到广泛的认同,可以说已经登堂入室。《中国现代诗体论》(10)就特设了“格律体新诗”专章;西南大学诗歌研究中心所办大型诗歌年刊《诗学》(11)自2009年创刊起就设立了《格律体新诗研究》专栏;大型诗刊《星河》的《稿约》也采用了“格律体新诗”概念(12)。略举几例,余不一一。
二、“齐言等步”建行原则的确定
中国古诗向有以言称体的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是五、七言诗。那么怎样建行也是建设新诗格律必须解决的起码问题。
程文、程雪峰父子多年共同研究格律体新诗理论,著有《汉语新诗格律学》一书,对新诗格律理论作了全面的论述,2000年由雅园出版社出版。其最大特点,是力倡“完全限步说”。他们发现前一阶段何其芳允许诗行字数不一,“单纯限顿”的要求不利于格律体新诗的发展,便纠正这一弊端,重新回到闻一多提出的“字句的整齐”与“调和的音节”相结合的路子上来。诚然,当年新月派的实践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出现了每行机械凑足一定字数的弊端,致贻“豆腐干”之讥,但是先行者毕竟创造出如《死水》、《葬歌》这样的范例。后来何其芳矫枉过正,没有追求更高的目标,反而降低了要求,走了一段长长的弯路。“东方诗风”诗人们最初也不完全适应这个“完全限步”,在理论上采取了“缓兵之计”,视“完全限步”为正体,等步杂言为“变体”,后来才逐步做到严格实行“完全限步”,并发现“完全限步”的表达不够清楚,将其改为“齐言等步”,即要求同一首诗中,每行字数与音步数都相等,这样就做到了表达准确,一目了然。此举对日后的理论与创作都起到重要作用。
三、“三分法”与“无限可操作性”的认定
对一个研究对象在命名之后,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势在必行。那么,按照规律,对其分门别类便是题中应有之义。以故格律体新诗的分类是历来的研究者十分注重的问题。在以往探索的基础上,格律体新诗的“三分法”在业内取得了共识。
所谓三分法,就是格律体新诗中每行字数相等,顿数一致者,是为“整齐体”,直承中国古代五、七言等齐言诗;诗节内部行式不同,但是各个诗节内相应诗行齐言等步,形成了完全对称的一个个诗节者(这样的诗节称为“基准诗节”)称为“参差对称体”,这种诗体与中国古代上下阕格式相同的“词”具有血缘关系。整齐体与对称体是格律体新诗的两种基本类型。而整齐的部分与对称的部分在一首诗中同时存在的作品,则为“复合式”。此外,还肯定了“定行诗体”的地位,除业已引进成功的十四行诗外,还有四行体、八行体。就容量而言,十四行诗就相当于七言律诗,八行诗相当于五言律诗,而四行诗则相当于绝句(亦与古波斯诗体“柔巴依”相似)。当然,这些定行诗体也必须遵照格律体新诗已有的格律规范,仅仅限定一首诗几行是完全不具有格律体新诗身份的。这样,格律体新诗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就衔接了起来。考虑到不押韵的“素体诗”是英国诗歌样式,汉语却是富韵语言,中国古代诗歌向有押韵传统,那么,依据“无韵不成诗”的成规,押韵应为格律体新诗的必要条件,像英国那样的“素体诗”就没有一席之地了。
“三分法”确立后,就能以此为依据科学地编制出格律体新诗谱系。由“东方诗风”论坛与世界汉诗学会编选的《2006格律体新诗选》(13)就是按照“三分法”分类编排的。《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见注5)虽说按作者的作品集中编排,还另行 按照“三分法”编制了分类索引。
这样,经过近百年的历练,格律体新诗的形式框架业已形成是不争的事实。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按照建行、成节、用韵的规则,可以构筑的格律体新诗样式是无穷无尽的,由此得出格律体新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14)的结论,就决非夸张之辞。且不说对称体作品因为基准诗节千差万别,可以变出无数花样,整齐体作品也因其行式、节式、韵式、长短的千变万化而难以穷尽其样式。至此,诸如“格律镣铐论”,格律体新诗“千篇一律”等等陈词滥调,都该抛到爪哇国里去了。
四
照前文看来,格律体新诗是既承续汉诗传统又符合诗歌文体的必具条件的诗体,理应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应该对其充满信心,乐见其成。但是今日诗坛不但唯自由诗是尊的习惯势力强大,甚至毋庸讳言,各种异端邪说、歪风邪气还有着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决不能盲目乐观。由诗史观之,一种新诗体的成熟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何况格律体新诗不是一种简单的改良,而是另起炉灶,平地建楼呢。
或曰,既然看来这种诗体似乎已经趋于成熟,那么难道不需要优秀的作品来支撑吗?诚然如此。如今不是没有好的格律体新诗可供赏鉴,而是她几乎不入所有的“官刊”的法眼,没有得到更好的推送机会。迄今“东方诗风”已经通过成员集资出版了三本诗集:《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2006格律体新诗选》(见注13)、《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两刊”一共出版了34期,若是从中遴选“新世纪格律体新诗300首”,相信在兼顾各种体式的基础上,其诗品诗质也是可以保证的。(14)如果有心人属意于此,对于新诗,功莫大焉。
四十年来,格律体新诗的复活与诗词的复兴这两个现象形成的合力,其结果是格律在汉诗领域的”卷土重来”,打破了自由诗的一统天下。从当前的态势可以预测,这“来势”正当方兴未艾之时,与自由诗之每况愈下,不得人心,形成强烈的反差。何其芳早就说过,只有自由诗而没有格律诗,是一种不正常的“偏枯”状态;吕进进一步指出,格律诗应是诗之正宗,自由诗充其量是一种“变体”。诗歌生存的环境,也需要良好的生态。诗歌生态恶化的时间太久,程度太深,如今已经到了物极必反的时候了。“二次革命”适逢其时,实质上就是改善诗歌生态的变革。“二次革命”成功之日,也就是诗歌生态优化之时。那时的中国诗坛会呈现一种什么样的面貌呢?会学形成一个怎样的版图呢?我设想,如果以语言载体划分,就是白话诗与诗词两大块,白话诗占优势;白话诗内部,则分格律体新诗与自由体新诗两部分,格律体新诗占优势。若以诗歌形态来划分,则分为格律诗与自由诗两大块,格律诗占优势;格律诗内部,则分为新诗与诗词两部分,二者相辅相成。这样就会形成一种理想的格局,整个诗坛就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关于这个“版图”问题,我还想谈谈对三种诗体的发展方向之己见。我以为,且不说内容与精神,自由诗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形式上的“改善” :就是改变其目前的种种“非诗化”状态,要有鲜明的节奏,不要再视韵律为寇仇,弃之如敝履,不过诗行的长短可以伸缩自如,押韵也无须那么严格而已。而诗词面临的形式问题是改革。今人所写的诗词,必须有异于古人,作为诗词载体的文字当然也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地渐变,最好是浅近的文言,避免古奥;新词俚语,只要不伤大雅,不违格律,尽可使用。今古语音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故用韵尽可依今;入声已经消失于当代普通话,也不妨在其“新址”入户,而不必拘泥于“原籍 ” 。当然,愿意一仍其旧者,亦有其自由。实际上,目前诗词界已经尊奉“双轨制” ,各行其道,互不干扰,甚善!不过,要说发展趋势,我斗胆放言,新声韵恐怕会命长些。至于格律体新诗,我以为当务之急是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诗质,加强推介,赢得更多读者的青睐,更多诗评家的赏识,俾便推广,以利流行。
我们有理由期待本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在以往基础上,在历时已久的关于“新诗百年”的讨论中,迈出最矫健的步伐,发出最响亮的声音,取得最重要的成果,具有最重大的意义,从而对新的“百年”中,汉语新诗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从而对于汉语新诗补上诗体建设这一已经存在百年的短板提供强大的推动力,为格律体新诗的最终建成做出重大贡献。愿历史会证明这一预见。
2017年10月4日,中秋节于重庆悠见斋
【作者介绍】万龙生(1941——),湖南衡阳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重庆市诗词学会副会长,原重庆日报副刊部主任。几十年来,长期致力于格律体新诗的研究与创作。出有《万龙生现代格律诗选》(作家出版社2000)、诗论集《诗路之思》(三峡出版社,1997)、散文集《云影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95)等著作,曾获建国40周年重庆文学奖等奖项,作品入选多种选本。曾参编《新中国50年诗选》《大后方抗战诗歌研究》《重庆新诗发展史》《现代中国诗体论》等多种学术论著。
【注释】
(1)郑周明 , 2017年09月30日 《文学报》。
(2)2017年7月12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3)
(4)内刊,准印证号:苏出准印(2013)字jse-005433号。
(5)吕进《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序》,吉林文史出版社2012年出版。
(6)1926年5月23日《晨报副刊·诗镌》第7号。
(7)《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序,开明书店1935年出版。
(8)《中国青年》1954年第10期。
(9)吕进、梁笑梅主编,巴蜀书社2010年出版,第160页。
(10)吕进主编,重庆出版社2007年出版。
(11)各辑均由巴蜀书社出版。
(12)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13)名家出版社2007年出版。
(14)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就得此结论。《现代格律诗的无限可操作性》一文曾由《重庆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发表,入选《重庆当代文学作品选》(重庆出版社2012年出版)。
(15)还未计入收“两站两刊”影响而创办,秉承其诗学理念的《渝水》(重庆)、《新月诗镌》(天津)、《短歌行》(贵州)、《新诗维》(江西)诸刊,以及连续或多次集中发表格律体新诗的《重庆诗词》《重庆艺苑》《诗缘》《永川文学》《并州诗汇》《东坡风》《人文万盛》等等报刊所发布的大量格律体新诗,目前林林总总的自媒体刊布的格律体新诗也难以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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