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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白沙斑竹心平气和回答如下一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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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热烈祝贺中诗网即将推出辩论帖板块!广大诗友即将扬眉吐气!!!》刚才被你删除。站内通知理由是:无中生有。
请问你这个分斑竹难道连总斑竹周占林本月15日13:02时发的帖子《辩论帖[测试新功能] 》都没看见?最起码你对领导也不好交代。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可以吗?
看在全体诗友的面子上,请你不要再删了。至少保留一两天,也好让俺建议意见。可以吗?
衷祝白沙快乐!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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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明天回答也可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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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6: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内容如下:热烈祝贺中诗网即将推出辩论帖板块!广大诗友即将扬眉吐气!!!

热烈祝贺中诗网即将推出辩论帖板块!广大诗友即将扬眉吐气!!!
但是,本人要针对性提出两点建议:
1、对会员:言辞文明,有理有据。要实事求是、积极向上、健康有利。不要文字过激和污言秽语。
2、对斑竹:不要随意删贴抽梯,服人以理。相信广大诗友的辨别能力,谁多行不义必将自毙。对违规帖要注明具体条目,不要把“发贴规范”通通粘上去,那样不规矩,更没有说服力。相信正义和善良应该和你在一起!
祝愿大家一起努力,把大家的家建设的更加美丽。
以上个见,仅供参考。不同意见,跟帖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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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6: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请白沙注意法律,不要违法乱纪!

白沙白沙有你的
你比凝雾有勇气
删帖删到主题里
法律保护隐私权
提请常识要注意
有法该依就要依
不要违法和乱纪
毛了俺要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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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明天 于 2008-8-30 7:13:00 发表
不让俺说话,俺不说了,这里现在要搞禁言堂。
有意见----憋着
要批评---闭嘴
想申诉---删你
再不服---毙你。

:d 吸取诗兄前车之鉴,经验!教训!好像不是正面教材。下次改正!诗弟的宗旨是:人不删帖,我不发帖,人若删帖,我必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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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版主们在群里的聊天记录回答你吧:

版主:
白沙大姐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周占林 :
辩论帖是帖子的一种形式,论坛的一个新功能,不可能开设一个独立的板块。
白沙:
我删除了 理由是“ 无中生有”。

另外查实,短信和论坛留言都通知过你多次,请你不要一再给驿站管理人员增添太多工作量。我或者任何版主都没有你那么多时间来无休止地“辩论”下去,论坛有一万多会员不是只有你一个。请你尊重管理人员。
一直没有批准对你进行屏蔽、删除用户等处理,是以为你会懂得尊重他人。但是现在你让我无话可说了。你让我无话可说的其中一个理由是:多次无中生有。其中包括此贴和你说的一些“失踪”的帖子,你发动大家来跟你一起批评版主,说你帖子被删除了。但你后来发现一些帖子还能从下一页提上来,并没有失踪,你又闹嚷嚷说一会儿在一会儿不在,一定是论坛“病毒”所致。你可以推断版主,挑起事端,但请记住,当你误解了别人,颠倒了事实,你有必要反省和道歉。版主删除你帖子时你说没有通知你,主编已经点名批评过他,此事你还要没完没了,到哪一天才是尽头呢?
你在本站的所有帖子如果管理人员都无权删除,如果如你所说,法律保护你这样的“隐私权”,请你按照法律程序起诉我吧。不过起诉之前敬请看清本站管理要求、发帖须知。
不再回复你任何帖子。你可以选择找别人纠缠去或者离开论坛。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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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8: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沙 于 2008-8-30 8:18:00 发表
转版主们在群里的聊天记录回答你吧:

版主:
白沙大姐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周占林 :
辩论帖是帖子的一种形式,论坛的一个新功能,不可能开设一个独立的板块。
白沙:
我删除了 理由是“ 无中生有”。

另外查实,短信和论坛留言都通知过你多次,请你不要一再给驿站管理人员增添太多工作量。我或者任何版主都没有你那么多时间来无休止地“辩论”下去,论坛有一万多会员不是只有你一个。请你尊重管


从你回帖可以看出:
1、至少我不是“无中生有”
2、我的帖子相比从其他网站转来的无聊帖子对中诗网更有价值
3、既然我的帖子没有坏处,就没必要删的那么勤利
4、如果我的网站有意见建议的帖子我一定会保留到底,高兴都来不及
5、不要拿封杀吓唬人,那样对中诗网也一个损失。红袖就是先例,如今已是后悔莫及;又请俺回去,俺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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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白沙:但你后来发现一些帖子还能从下一页提上来,并没有失踪,

你上面说:“但你后来发现一些帖子还能从下一页提上来,并没有失踪,”
看过我帖子的人都清楚我当时的一句话:“帖子是自然下沉?那好,谁有本事提上来也好让俺口服心服”当时哑然!

另外:并不是我要闹事,本来已经没事了,可凝雾还不放过我,又发站内信息让我回来参加讨论,讨论就要发言,发言又要删除,好像我很背理,因而又要解释,解释又有问题。最后黑白颠倒,有理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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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9: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给你回帖的时候你还在不停地删我的主题,删吧,尽情而大度地删吧!还是那句话:真理删不去!大家的心就像移动硬盘,早备份老了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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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9: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白沙:“到此为止吧”

第二次同意你的“到此为止吧”的理由如下:

1、不值得
2、很没趣
3、达到预期目的
4、已经没有话题

最后谢谢支持和反对的朋友!因为有了你们才疏通了真理。
我宣布:闭幕!休息: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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