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申请书
康强请求武汉东湖高新法院起诉
被告一,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首义院区, 电话:027-88078203 地址:武汉市解放路238号 法人:王高华 被告二,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100010889245Q 组织机构代码;01088924-5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20号 法人;国家机构 原告,康强 身份证号420106196001114819 电话1387146267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徐东一路银厦公寓1栋2门702号。 银行账号;中国银行;6217857600
请求东湖法庭判定,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市卫计委赔偿康强精神损失费5万元
2024年8月20日下午, 湖北省人民医院康复科尹晶教授, 对有门诊症状的病人康强拒绝开处方。伤湿止痛膏,泡的,超声,针灸,丹参,田七贴膏。一元钱,一分钱处方都行。法庭需要继续治疗证据链。 症状一,不属于交通强制医疗保险,因为没有手术,抢救。 属于商业保险,普通手痛。抄经,写毛笔字不行。 二,左手受伤的手指要用力才能活动,不能提重物, 小手指一关节痛。 三,睡眠障碍,做梦,有时头晕幻觉。精神卫生抑郁。 康强投诉武汉卫计委, 人民医院官方答复是, 1,想扩大赔偿,嫌赔偿不够。 2,擅自扩大医疗范围, 3擅自扩大病情伤情。 隐含导致康强患者投入监狱行政拘留措辞。
2024年4月15日, 湖北省人民医院康复科夏军教授, 拒绝给康强看病, 直接说看不好, 找其他医院。 湖北省人民医院针灸科张茗茗教授, 拒绝给康强看病, 说治不好。
原先是没有计较的, 这次尹晶教授医德医风问题, 牵扯出来了。
自2024年3月25日12点半, 交通肇事, 严重挫伤康强左手三支手指。 司机垫付门诊费200元后, 再无垫付医疗费。 警察定责, 司机全责, 康强无责。
众诚车险涉嫌金融欺诈,违法。 肇事车辆司机未未垫付一分钱医疗费, 东湖法院初审, 认为双方差距巨大, 不好调解。 决定继续取证治疗获取数据链, 10月7日终审。
康强只有穷办法, 在家练习毛笔字半年。 最近在宝通寺归元寺德紫堂庙里练左右手抄经。 不走国家医保路线,不沾腥味。
国家法律明文国家不主张挫伤赔偿, 擅自扩大赔偿是违法行为。 门诊不需要医学司法鉴定, 就是普通看病, 与住院治疗有区别。 我的大半年门诊实际也没医学司法鉴定。 医疗范围还是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康复科, 没有扩大。 至于在武汉市顶尖十大医院就诊, 不构成违法。 挫伤手指靠练毛笔恢复95%, 属于缩小伤势。 留下5%不好治疗, 也不是治不好, 需要医疗共两年, 外加练字6年, 条件不能二次受伤。 50岁以上, 手指静养须三年。 左手与右手抄经明显不一样。
武汉市卫健委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至今未做自我批评, 赔礼道歉。 假如他道歉, 处理相关人, 我决定原谅, 不予起诉。
人民医院纪检监察还说康强可能盗窃用医保治疗。 如果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再不道歉, 做自我批评, 将付诸法律。 也是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要求的。
2024年9月12日, 于宝通寺看到武汉市卫计委回复, 依然是扩大赔偿, 扩大就医范围, 不去专业医院。 扩大车祸挫伤伤情。
为了爱护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爱护党和人民培养的医疗专家, 前往人民医院行政楼质询骗保。 被人民医院严词拒绝。 并要求患者康强打110.报警。
110记录全程, 陪同人民医院医患投诉中心。
人民医院官方代表全程不做声不回答, 依然说不出一二, 什么叫扩大赔偿。 什么叫扩大医疗范围。 什么叫扩大伤势。 对于致康强行政拘留的隐含。 没有一分钱证据, 信口开河, 损毁康强名誉。
说假话不应该投康强患者进监狱行政拘留。 太过罗刹海市。
不得不起诉, 请求武汉东湖法庭 依法办案, 对其进行法律教育。
本来是是会诊正确与错误的问题, 用犯罪的恶意对待患者康强。 为了限制公权力。 起诉。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在110面前拿不出任何骗保证据。
申请人,康强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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