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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写作零度

请青衫来客还原我被删除的贴子,还原取消的“精华”,并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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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晶晶 于 2009-11-22 22:52:00 发表
都是爱诗的朋友,爱诗的人一定也爱朋友。握手就是朋友。心平气和,宽宏大量是写出好诗的第一心态。

说得好!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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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写作零度 于 2009-11-21 14:10:00 发表
这件事因我贴子《七绝 秋晚上古桥》而起,青衫来客说诗中有重字,我答复了诗中可以出现重字,以及出现重字的原因及例子。我发现许多诗友在这方面存在认识上的偏见。索性专门开一贴,与众诗友共同谈讨。没想到被青衫来客无故删除,他看到自己水平有限,被我言中,怕别人看到,故删除掩盖事实。诗是一个人道德和修养的集合,文如其人,但愿这句话在你身上不应证,好吗?


前一贴就诗歌而提出异议是可以的,但这里说话言辞过激了点哦。阿姨劝你一句“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希望你能够正确对待。版主是人不是神,每个人每天都会有两个小时情绪低落的时候。青斑竹水平是不错的,而且很负责任的。希望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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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梓煜 于 2009-11-23 11:33:00 发表
我不关心你们争的是什么,我说过了诗思是见仁见智的事,我只是说有什么事好好的心平气和的说,没有必要这样出口不逊,何况在这个文化氛围这样浓的场合,请不要丢了文人的基本气质.化用再怎么说也是用了别人的东西,比起自己......
同意你的观点,创新是重要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我们是传统。我前面已经说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很希望大家对我刻薄地批评,才是对我的器重,斑竹如果不是器重,可以直接说欣赏或干脆就跳过不看得了。小伙子应该高兴有这样好帮助,愿交流的版主才是。不要无休止地纠缠在这里了,浪费时间。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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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3: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秦华 于 2009-11-23 22:53: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李晶晶 于 2009-11-22 22:52:00 发表
都是爱诗的朋友,爱诗的人一定也爱朋友。握手就是朋友。心平气和,宽宏大量是写出好诗的第一心态。

说得好!祝福! [/quote]
是呀,彼此宽谅下。周老师提倡斑竹要大度一点、白沙姐说明就诗歌讨论等意见,符合论坛交流原则的。诗友斑竹都发表了自己观点,保持较好的交流气氛,重要的是交流诗词写作经验和各自不同的观点,这就是彼此的收获。
祝大家愉快文娱、写作不断进步: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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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写作零度 于 2009-11-23 11:44:00 发表
经验的价值往往被夸大,君不见,通常越老的人,越容易干糊涂事,说糊涂话

这样说话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不能因为你有才就把别人都不放在眼里了?我希望你为你这样的话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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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写作零度 于 2009-11-23 12:43:00 发表
对不起,朋友,本贴以学术争论为主,对凑热闹、还有其它业余贴以后一概不复。



这样的态度才是交流的前提。提请个别会员注意言行,本版已屏蔽部分不利于交流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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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0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5# 紫石金麟 的帖子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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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0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5# 紫石金麟 的帖子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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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7# 梓煜 的帖子

不要阴阳怪气的!你的形像已经被我昨晚写进小说。感谢你们几位,我正好在这里找到素材。另外,希望你能拿出你的真实文学水平来与我争论,像这种贴子一并不再回复!请别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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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0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9# 梓煜 的帖子

一并谢楼上几位,在我的贴子里不希望出现不相关的内容。希望以学术争论为主。对于拍马、乱评、广告贴,一并不再处理!请诸位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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