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36 编辑
长垣,2003年被中国烹饪协会正式命名为我国首家“厨师之乡”;2007年“长垣厨师”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全国优秀劳务品牌,“长垣烹饪技艺”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列入第一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了更好的弘扬烹饪文化,为《厨王》电视连续剧在央视开播营造良好的氛围,特举办此次诗词大赛,面向全国征稿。
一、征稿主题与要求
主题:以烹饪为主题,打造餐饮文化,歌颂党和祖国,歌颂精湛的烹饪技艺和厨师高尚的人生品德。
要求:
1、
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内容健康。古体诗词、现代诗均可。古体诗须为格律诗;词必须按词谱填写,并随作品附词谱;诗词古韵今声均可,新韵请注明;现代诗每首不超过三十行。每人投稿总数不超过三首。
2、
纸本来稿,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稿件后注明本人真实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邮编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不注。来稿一律不退,底稿自留。
二、评奖办法
1、由组委会组织诗词界、新诗界专家对参赛的诗词、新诗分别进行初评;终评由组委会聘请著名诗词家、新诗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一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人民币5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人民币300元;优秀奖100名。获奖作品均有获奖证书,获奖作者均赠作品集一本和《厨王》电视连续剧光碟一套。
2、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将所有参赛作品统一编号后隐姓名进行初评和终评。终评独立评分,汇总后按总分高低定出获奖名次。参加评分的诗词家、新诗专家不得参赛。
3、2010年6月在长垣县举行颁奖仪式。
4、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对此次获奖作品拥有版权,发表、出书不再付稿酬。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本次大赛组委会有最后的解释权。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请寄:河南省长垣县宏力大道西侧河南省博大烹饪学校“厨王杯”诗词大赛办公室
邮编:453400
电话:13598615188
指导单位:
中国烹饪协会
长垣县委宣传部
长垣县文联
主办单位:
河南省诗词学会
昌远(河南)创意文化有限公司
长垣县诗词楹联学会
协办单位:
河南省奔宇电机集团
河南省博大烹饪学校
“厨王杯”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
2010年0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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