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17|回复: 4

人生“砝码”的轻重要看死后“待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7 00: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panglin2011 于 2011-5-27 00:53 编辑

                                                                             人生“砝码”的轻重要看死后“待遇”


       由有些混沌的大脑里拉出这样的命题,也算得上语惊四座,惊世骇俗了。一般的俗人们仅仅看到人生前的风光及场面,却看不到死后的场面的龌龊和仪式的平庸,这样的人们在现实里可谓是多矣!

       然而,天设地造的一代伟人以及真正能够做到死后永垂不朽,堪称是万古流芳,英明百世者,千古以来,又有几人呢?诗人臧克家在著名诗歌《有的人》中写道:有的人把自己的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谁料到:其名字比尸首烂的更早!

       瞩目现实,纵然是一些“身价不菲”所谓的要员及名流、大腕、富豪,也总想着死后流放千古,就拼命地向老革命家的路子上靠拢,但是,因出身白身,在共和国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功勋可言,更没有什么英雄业绩可言,这等光景,即便是与北京八宝山的英灵成了“近邻”,不过,却依旧隔着一层很遥远的距离,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派,实在也显得有些迂腐可笑了。

       其实,人能活着比什么都好。尤其是在这个推陈出新,摧枯拉朽的新时代,于这个瞬息万变的人生大舞台上,人们可以尽情地戴上各种“面具”,沉湎于各自的角色里,自我发挥,尽情表演,竭尽全力,为了名誉、地位、财富,大可以做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然而,人一旦死了,基本上就是万事皆空,返璞归真了,表演的“面具”也卸掉了,虚假做作也没有必要了,这时候,能够在躯体上覆盖着一面鲜艳的旗帜,并被一应的名流、要员反复吊唁,最后,能够被官方护送着英灵,走上圣洁的祭坛者,究竟还是凤毛麟角的光景。

      大多生前自我感觉身价不菲的人,还是免不了被一应的后人披麻戴孝,行六跪九叩之礼再三再四地拜祭,其间免不了哭天喊地,撕心裂肺,族人亲属眼泪鼻涕横流,冥币飞舞,纸灰纷扬,最后,走向灵界的告别仪式,与真正的伟人有着天壤之别,这份庸俗不堪,难道可以诠释为不朽伟人的标志吗?

      人生最为可笑的是:生前为了名利争斗不止,甚至丧尽天良,伤天害理地戗伐同事及熟悉的人,绞尽脑汁,实施倾轧,百般算计,变相掠夺,虽然手里弄到了不少的钱财,但是,到了两腿一蹬之日,却寻寻觅觅,也居然找不到阎罗殿里的银行,恐怕阎罗殿的银行只是经营冥币,却无法开展兑换人民币的业务,这份光景,也只能导致生前的富豪们,死后两手空空,甚至于基本上接近于赤条条来,又赤条条离去的份,这就是人生最为残酷的真实面目。极为简约的素描:就是不管你身前如何风光及不可一世,最后,不过是沦落至三尺黄土葬尔身的境地,沦为这步田地,想死后不朽,充其量,不过是生前的痴心妄想,胡言乱语罢了。

       中国古代的文人,譬如唐代的李太白,由于自身文采极为出色,又有朝廷朋友的推荐,逢运气好,居然去朝廷侍奉皇帝三载,在朝为官,声誉天下,也堪称是春风得意了。但是,由于太白生情耿直,得罪了奸诈的高力士,最后,被迫辞官下野,又成为民间的一介隐士。

    俄国斯大林时代的著名作家,譬如撰写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著作等身后,居然也受到中央的召唤,成为中央的名流,也能算是功成名就了。

     然而,在当代这些由于才气因素,能够步入中央等级的人,不能说是没有,但是,不过是寥若晨星的光景了。于讲究科学发展观的新世纪,也许一些在科学上具有重大建树的人们,将来可望成为国家竭力推崇的科技精英,甚至于改行从政,成就一番功名大业,也自然是不在话下。但是,欲达到死后不朽的境界,还须多多做一些有益于国家、民族的事情,这才惟一的正题。

       至于成克杰、胡长清、文强之类的人渣,不过是社会败类的终极归宿命运罢了。纵然他们生前身价不菲,但是死后,论及声望,甚至于还不如一介平民,这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悲哀了。

       所以,现实生活里的人们,生前再如何折腾不休,却依旧摆脱不出堪称是渺小不堪的固有的堪称是宿命的小圈子,这只不过是井底之蛙,夜郎自大的可怜的光景。若论及人生价值“砝码“的轻重,其基本的论据就是看其死后的“待遇”,如果大多数人死后,不过是由儿孙们披麻戴孝,招魂牌子引路,举家哭哭啼啼,行六跪九叩大礼,如此繁文缛节,庸俗至极,堪称是重蹈二千多年前孔孟之道孝道的覆辙,距离真正的不朽者,其差距又何止是十万八千里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8 12: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对人生有着自己的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8 14: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4 08: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27 22: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诗网 ( 京ICP备:12024093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03号 )

GMT+8, 2024-11-19 04:34 , Processed in 0.099473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