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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沙

中国诗歌论坛精华区帖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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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12:01 编辑

[这个贴子最后由白山在 2006/05/28 10:49am 第 1 次编辑]<br><br>白山必严格按照论坛准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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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p>3、加精同样应该说明精华的原因,在已经加重的前提下,由第二位版主操作,即一位版主提出建议并加重,另一位版主来加精华并跟贴说明加精华的理由。===以前就已经这样规定.但有不少斑竹根本没这样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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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1: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代表一个论坛的较高水平。代表一位作者一段时期内的创作水平。代表一位当值斑竹眼中有较高水准或较好潜质的作品。<br>2、作品以严肃的态度对诗歌艺术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实践。作品注重对生命的真实体验、注重创新。<br>3、作品堪称优秀,可供写作者做范例,可作为提高初写者写作水平和技艺的参照。<br>4、有原创性、独到性的见解,对于诗歌建设有积极意义。<br>——————————————<br> &nbsp;明了。明白。支持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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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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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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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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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非常好!也很及时,为论坛的有序发展之有力举措,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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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谢流石2006/05/28 11:49am 发表的内容:<br>支持!<br>3、加精同样应该说明精华的原因,在已经加重的前提下,由第二位版主操作,即一位版主提出建议并加重,另一位版主来加精华并跟贴说明加精华的理由。===以前就已经这样规定.但有不少斑竹根本没这样做.<br>
<p>违反规定的斑竹应该给予警告并由负责监督的论坛管理员取消该斑竹违反规定加的精华帖子的精华,并跟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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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爱松2006/05/28 01:36pm 发表的内容:<br>违反规定的斑竹应该给予警告并由负责监督的论坛管理员取消该斑竹违反规定加的精华帖子的精华,并跟帖说明。<br>
<p>支持爱松<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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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并认真执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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