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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沙

中诗网中国诗歌论坛、中国现代诗人网《收获秋天》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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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07: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沙 发表于 2012-7-28 22:58
请大家注意发帖格式和参赛要求。欢迎朋友们转帖!

支持白沙姐,支持中诗~
{: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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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10: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月心事 发表于 2012-8-7 07:57
必须是首次创作,9月1日在这里发表的才算~
我的理解不知对不对?
  ...

这样理解当然没问题

只是我本人对这样的规定表示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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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00: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小七 于 2012-8-8 00:41 编辑
夏箫 发表于 2012-8-7 10:22
这样理解当然没问题

只是我本人对这样的规定表示不理解。


赛事形式 我觉得必须是新出炉 原创首发很有必要
许多论坛的活动 现在有的人都是拿旧作充数
完全背离活动的初衷和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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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07: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箫 于 2012-8-8 16:20 编辑
花小七 发表于 2012-8-8 00:40
赛事形式 我觉得必须是新出炉 原创首发很有必要
许多论坛的活动 现在有的人都是拿旧作充数
完全背离活动 ...



原创首发这里有很多学问的。原创就不用强调,那是必须滴。 只是这个“发”,名堂就多了。

在自己的博客上不算“发”;在网络论坛上也不算“发”,在网刊、博刊上也不应该算“发”。在民刊上,内刊上,严格意义上讲也不能算发。

一般的原则是以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作为判断的依据。


再说一个直接致命的原因吧,我的作品敝帚自珍,那是要弄来“换银子”滴!
(绝大多数时候是没银子,比如论坛,那是因为我自个高兴。)

你举办活动不能给我银子,凭什么不让我到别的地方兑银子去! 这明显不公平!
有的活动本来也没什么搞头,设置2,3千块钱奖金也敢说“诗歌大奖赛”,有的出20块钱一首征稿,也敢说“付酬”,还要买断发表权。还有的只当没这回事,弄本卖不出去的诗集也好意思拿来做奖品...
(更有甚者,还要收版面费,收你的银子,这不扯淡吗)

——————————凭什么呀?是不是我们惯出来的毛病呢?


本来我写了首《秋天》,是为这个参赛写的。一看这个要求,我还是算了吧。

在博客上发了,几个老去的坛子也发了,刚刚获知,侥幸在《诗歌周刊》第18期发表了,据说有稿酬。呵呵


特别申明: 以上牢骚乃针对当下诗界的普遍现象而发,不针对任何一个具体的活动及活动组织者,请勿对号入座。

我是个清澈透底的人,无意冒犯任何人。就事而论事就诗而论诗。



我喜欢中诗,也敬重楼主。如果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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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0: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小七 于 2012-8-8 10:29 编辑
夏箫 发表于 2012-8-8 07:14
原创首发这里有很多学问的。原创就不用强调,那是必须滴。 只是这个“发”,名堂就多了。

在自己的博客 ...


晕了 {:soso_e113:} 你还会有这么激烈的言论呢

诗歌周刊好像就是一首20的稿酬吧

至于首发 自然是在哪个论坛参赛 就首发在哪个论坛

《收获秋天》主题诗会,应该属于几个论坛联合搞的诗歌征文之类 所以首发是必须的 主要初衷和目的是为了鼓励大家多写新诗 很多论坛都是如此规定的,要求必须原创首发,杜绝拿了旧作充数

而且诗会并没有说要买断作品所有权 所以和你说的有稿酬的发表 还是有区别的
一般这类征文的奖品都是会员或者管理赞助的书籍 文集 字画等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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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0: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小七 发表于 2012-8-8 10:19
晕了  你还会有这么激烈的言论呢

诗歌周刊好像就是一首20的稿酬吧

此20非彼20;


我也不是针对本次活动或者某一次活动。


这个诗有不同理解很正常。可是,你的表述好像有很多误会之辞咧...

我上面表达的意思应该好理解呀?

{: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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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6: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夏箫 发表于 2012-8-8 10:43
此20非彼20;

O(∩_∩)O~ 不争论这个
我倒是对要求原创首发 觉得挺合理的
咱们就这样各持己见吧{: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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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9: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夏箫 发表于 2012-8-8 07:14
原创首发这里有很多学问的。原创就不用强调,那是必须滴。 只是这个“发”,名堂就多了。

在自己的博客 ...

看了你这么多,很搞笑!这也不算发,那也不算发,只有公刊才算发,这是什么逻辑?其实,一个人写的东西,只要通过博客,网站,或民刊上发表,让人阅读,就都是发表!就都要承担一定的文责,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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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22: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箫 于 2012-8-9 10:14 编辑
阿甑 发表于 2012-8-8 19:44
看了你这么多,很搞笑!这也不算发,那也不算发,只有公刊才算发,这是什么逻辑?其实,一个人写的东西, ...


很搞笑么?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说明逻辑么?

如果你评过职称,就知道了;

或者假如某一天,需要对老兄的创作水平做一个官方的鉴定,也会知道,哪些能算发表,是可以写在鉴定框里的发表。


问好,再见!

(不必回帖,我也不会再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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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08: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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