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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吉

一个弃婴的骸骨 一首被遗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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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6 08: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普今 发表于 2014-6-6 08:32
, ]$ B& J! @: U: M( {# q诗是智者的剑,诗道之本在于返真,揭示本质,颂美批恶,君子坦荡,倚剑长歌!
* M0 w) B: V+ _! n8 P4 i8 i) g: B ...
- S" {1 @) _7 H& V+ w
返璞归真是一切文学的最终之路,你的观点我太赞同!!现在很多诗歌写的真是不敢苟同,语言苍白无力,靠黄色、身体以及粗俗的话语来博取眼球,写个半天,既不关注弱势,美好,善良,更不关注现实,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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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0: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普吉 发表于 2014-6-6 08:09
: q/ i) p9 X3 O谢谢贤士,我的创作意图是,应批评弃婴者的世俗观念,更应该批评这种违法行为,众所周知,弃婴是违法犯罪 ...
& S5 G9 w$ `/ H) y3 Q
当前确有些違法者未受到法律的处罚或道德的谴斥.原因有;一是法律尚待完善.监管不够.二.違法的轻重.有的受法律制裁.有的仅受道理谴斥.须依法行政。不能因个人看法不同.漠视法律.法律是规范社会人言行的准则.是维持社会和谐.国家穏定之基石.至於执法者在执法中的違法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约朿和处罚的.近年.最高法院出台了国家赔偿法律条文解釋就是对执法人和执法单位的约束和处理.再回到我的二张帖子谈谈.一是不理解;我敢肯定.这是中国女婴.遗留在卋界最后的见证这句诗的意思.二是知道弃女婴者应负法律或道德责任.把它与中国.卋界.梱在一起.其诗表迖了什么?你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出校門不久吧.今后前途远大.平时言行可隨意.但网络是开放平台.我是好心与你交換看法.希望你.更好地把握人生旅途的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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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9 08: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贤士,你分析的很正确,谢谢你善意的提醒和谆谆告诫,确实是这样,祸从口出患从口入,我是该警醒。但是绝对不是漠视法律,法制的国家,法律第一,任何人违反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是看了弃婴岛的报告后写下的,弃婴岛的出现,对于弃婴是好的,因为挽救了他们幼小的生命,对于弃婴者来说,是放纵了他们,我再思考下。再次谢谢你,问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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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9 15: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曰生 发表于 2014-6-15 14:08
& s  A+ c+ G# J( [欣赏好诗!

: o! u; r6 q+ S, ?' C( b7 ]$ s谢谢曰生,问好,下午好!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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