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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开诗歌的雾霾,打假诗坛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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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6 13: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2:26 编辑



撩开诗歌的雾霾,打假诗坛3·15
带刀后卫

这是一个诗歌多元发展的好时代,这也是一个诗歌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坏时代。在又一年的3·15来临之际,让我们梳理和盘点一下当前诗坛的假冒伪劣的种种乱象,并庄严地提出我们的口号:诗坛也需要打假!

一、 假书号、一号多书和境外书号
由于诗歌备受冷遇,诗集滞销,能销售上万册的诗集掰着指头都能数得出来,出版社当然不愿意把真金白银砸在这样一个捞不起来的大坑里。于是,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诗人要出版诗集,就得自掏腰包,并且只有区区一千册的印数,有的甚至仅有几百册。几百册不算多,但堆在家里,却也占着空间。送人吧,倒贴邮费不说,有的人甚至连看都没看,就把你辛辛苦苦地码下的字当着废书处理了。也许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面,被你当作心血结晶的书,用的却是假书号。
假书号是盗用他人的书号作为己有,把李书戴上张号,有的甚至是编造的子虚乌有的数据信息。山东某诗人,通过出版代理商出版了一本诗集,版权页上各类数据赫然在目。诗人心满意足,将诗集报送政府部门的评奖,并在获奖名单中榜上有名。随后,有人举报,该诗集用的是假书号。某诗人这才知道原来书号可在网上查询真假,一查之下,差点没吐血,信息显示的是一本关于医学的书,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诗集。
第二种情况是一号多书。一个丛书号所对应的书籍是有数量上的限制的,这个数量主要由出版社所掌控,比如某丛书号最多只能出版十本书,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出版代理商用这个书号出版了无数本。尤其是在前些年丛书的审批还不够规范的时候,一号多书的情况简直是泛滥成灾。
其实想要知道你的书是真是假,方法很简单,把版权页上的CIP数据输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网站查询即可。让人痛心的是,很多诗人即使在事后知道了自己出版的诗集是假的,但也选择了沉默,自认倒霉。因为在之前他们与出版代理商只有口头上的约定,并未签订出版合同,维权的成本太高,权衡之下,只好长叹一声作罢。然而,正是因为他们的软弱和沉默,助长了不良出版商的胆大妄为,让后来不晓内情的诗人们继续上当被骗。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不得不提,那就是境外书号,即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国际标准书号。在当下,境外书号最多的就是香港书号。香港书号并不假,但由香港书号出版的书,若没有相关手续,未从海关报关进口进入大陆,是不能在大陆公开销售的;多数情况下,也不能参与评定职称和逐鹿政府的各种评奖。然而,很多诗人,尤其是基层的诗歌爱好者却懵懂不知,误以为只要是书号就能通行,在出版代理商花言巧语的诱惑和忽悠下,草率地选用了境外书号。问题还在于,这是无法维权的,因为,用真实、正规的境外书号出版并不违法。当然了,如果你选择香港书号出版,并不为其他用途,仅仅是对自我写作的一种总结,一种对外交流之用,那倒也无妨。

二、 抄袭
当今中国文坛的抄袭现象屡见不鲜,郭敬明、安意如、遥远……你方唱罢我登场,此起彼伏,好不热闹。就诗坛来说,这些年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诗歌嫩模”——代雨映的抄袭事件。这起事件中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代雨映在写作伊始,就已抄袭。那时候她还非常虚心地接受别人的批评,表示以后改正,诚实创作。然而,她不仅没有端正态度,反而变本加厉,直到最后闹得沸沸扬扬,不得已从诗坛销声匿迹。可见一个写作者的道德和人品是多么重要。
然而,在这个道德日益沦丧、价值渐趋崩溃的时代里,浮躁的写作者们抛弃了道德的底线,开始一轮又一轮的抄袭。山东某笨拙的抄袭者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抄袭某刊物编辑的诗歌近十首,署上自己的名字后投到该编辑的邮箱。还有不可思议的是,某些写作了多年的诗人,是有一定的创作水准和实力的,却突然间抄袭起来,让人大跌眼镜。在东窗事发之后,只有少数的诗人坦承错误,道歉反省。更多的则是百般狡辩,耍泼犯浑,声称是“借鉴”、“化用”,矢口否认抄袭。更可怕的是,这股抄袭之风,甚至蔓延到孩子身上。几年前的一篇媒体报道,2011年的广东小学生诗歌节, 不少小学生投来的诗稿竟然是抄袭的,有的甚至是一字不差地抄袭名家诗作。何以会出现大面积的小学生抄袭现象?报道上说,那是被家长逼的,家长们逼着孩子参加,希望通过这次活动一举成名。而我们知道,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写诗的,孩子们写不出来怎么办,只好抄袭呗。主办者的初衷,是希望以诗歌节来培养孩子们的诗心,没想到差点弄巧成拙,把诗歌节整成了一个名利场。
对于抄袭,我们坚决地反对和打击。但为什么抄袭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写作者的道德败坏之外,还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因素。世浮华,心浮躁,很多写作者耐不住寂寞和辛苦,在五颜六色的大染缸中不劳而获的抄袭“捷径”。我们又不可能指望所有写作者都能自律自己,因此,需要更加严厉的法律准绳来约束那些不诚实的写作者。看看郭敬明的抄袭案,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圈内圈外》,被法律判决赔偿20万元。而那本“卖疯了”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让郭赚得盆满钵满,区区20万就不值一提了。再来看安意如,在曝出抄袭事件之后,她不仅未被封杀,反倒让她名气更大,书卖得更好。可见,抄袭付出的成本太小,而获得的利益可能更大,这都诱惑着抄袭者去铤而走险。假如我们把抄袭定性为盗窃罪,要判刑的话,其震慑力应该是巨大的。我们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作品,其实就是我们的精神财产,抄袭者偷过去据为已有,难道不是盗窃罪吗?遗憾的是,这从未引起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的重视。

三、 协会、学会、入选、征文骗局
现如今各种协会、学会多如牛毛,而且冠以非常吓人的高帽。比如什么世界xx协会、国际xx学会,看上去高大上,实则是一群人自发组织、没有任何正规手续的小团体。只要你胆儿够大,脸皮够厚,你也可以成立一个名字更大的协会,比如银河系作家协会、宇宙作家协会。小团体成立了,自然得想办法捞钱,于是到处吸引会员,收取会费。可怜很多诗歌爱好者,在收到入会通知时还真以为自己与世界接轨,与国际接轨了,激动得半宿没能合眼。
据调查,全国起码有七成以上的诗歌写作者接到过天下掉下来的馅饼,只要你一口吞下去,那有毒的馅一定会让你着了道。某些莫须有的组织写信恭喜你,将你收入世界文化名人大辞典,然后需要你缴纳费用多少多少。又或者,你的某某文章,被评了奖,拟收入什么什么一书,请缴纳费用多少多少。前段时间就有媒体报道,一写作者获奖无数,可谓获奖等身了。但且慢祝贺他,他不仅没有挣到奖金,还花去了他一生的积蓄。花这些钱干什么去了?买来了人家发给他的无数毫无意义的奖状和奖杯。一句话,只要你愿意掏钱,他们可以变着法子给予你各种五花八门、子虚乌有的荣誉。
事实上,所有这些骗人的伎俩都非常拙劣,我们只要稍加用心,立即就能识破对方的把戏。你扪心自问一下,你凭什么成为了世界文化名人?凭什么天下掉下馅饼砸到你头上?那些与你从无联系的组织凭什么突然发展你成为会员?你可别指望他们是伯乐,把你当成了千里马。悲哀的是,无数的诗歌爱好者偏偏就上了当。这都是因为内心里那种强烈的功利和虚荣在作祟。
因此,我们在打击和抗议那些骗人的诗歌勾当时,也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

四、 跑奖和暗箱操作
去年,作家方方在微博上曝出诗人柳忠秧为评鲁迅文学奖跑奖,立即引起轩然大波,直到双方对簿公堂。目前法庭已对此案开庭审理,我们等待着最后的宣判。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透过这起事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全国各地关于诗歌的奖励林林总总,让人眼花缭乱,这其中,一定有不少跑奖的。四川某位获得过国家级大奖的老诗人就数次说过,他获奖后,有人问他花了多少钱。这位坚守着原则和内心良知的老诗人听到如此问题非常生气,然后就是感慨和唏嘘。当下的诗坛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可怕的认知:评奖都得去跑奖。坊间流传的一句话是:你去跑奖了,未必能获奖;不去跑奖,那肯定就不能获奖。
当然,这话说得绝对了。不可否认,是有不少人在跑奖,但也并非所有的诗歌奖都如此,也有不少获奖者是干净的,是实至名归的。但诗坛上这种不良风气一直在蔓延,甲诗人在跑奖,乙诗人听闻了,心想别人都跑了,那我也得活动活动。如此恶性循环,周而复始。
跑奖的结果,必然导致暗箱操作。暗箱操作所涉及的层面很多,评奖、政府财政出书、创作福利补贴,等等。就评奖来说,有的奖项刚设置完,大致的获奖名单就已出炉了,所谓的征稿,不过是所谓的过场和程序。把颁给朋友、领导、赞助商、利益互惠者……有的人甚至自己是评委,又自己作为参评者领取大奖。总之一句话,就是人情和利益关系在推动,那是盘根错节,无比复杂。诚然,任何评奖都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和透明,各种人情关系我们亦能理解,但每一次的评奖都要引发巨大的争议,那就值得我们的总结和反思了。

五、结语
诗坛需要打假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假刊号、有偿发稿、虚假写作、红包表扬、某些阶层的人利用自身的位置所牟取不当的诗歌利益……这些不良现象,都需要所有爱诗的、写诗的,自觉抵制起来。
在结束之前,赘述两句红包表扬的现象,因为这已几乎成为诗歌理论建设的重灾区。拿去年方方和柳忠秧的事件来说,不少诗坛名家、文化名流在柳诗的研讨会上评价柳诗的时候,不惜各种溢美之词,类似于空前绝后之类的高帽子都献出来了。在这里,并非反对表扬,每个人有一定创作能力的诗人,其写作肯定有优点,我们可以褒之,但是无限的拔高、不知脸红的赞美,那就成为问题了。当下,不论是诗人、诗评家,还是诗歌编辑,几乎都是在一片赞歌中一团和气,缺乏振聋发聩的真知灼见,长此以往,诗歌必然是在莺歌燕舞中失去了骨头和力量。
想起前几天的某媒体报道,江苏徐州市的执法部门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时,遭到了当地百姓的哄抢,执法人员拦都拦不住。甚至有不少人是抢到手后,又返回再抢。这看似与诗坛八竿子打不着,却可谓当今诗坛的真实缩影。我们一边在大喊打假,却在利益到来的时候,手伸得比谁都快,不惜成为假冒伪劣的帮凶。因此,要还诗坛一个纯净的天空,我们每一个诗人,都需要反省自身,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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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3: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2:26 编辑

谢谢星星诗刊微信平台授权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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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6 17: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2:26 编辑

读后,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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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6 17: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2:26 编辑

不对诗歌正本清源,这一切都会继续重演。
音乐是音乐,若以绘画来充音乐,即使是十分美丽动人的绘画,也是不能算作音乐的。
诗歌是诗歌,若以散文来充诗歌,即使是十分优美感人的散文,也是不能算作诗歌的。
如今,有几篇文章是符合诗歌文体范畴的诗歌?
分了行就是诗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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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22: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2:27 编辑

一篇好文。问好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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