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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有可资骄傲之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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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2 01: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人有可资骄傲之处吗?


霍俊明:而对于有着乡村(城镇)经验的个体而言,似乎其写作都会转到“家族”上来。你的诗歌中出现了大量的关于“家族”的抒写,谈谈这些诗对你意味着什么?

徐俊国:“家族”是个分量很重的词,它从地理空间、精神根脉和血缘关系等方面提醒着人的来处,没有来处的人是悬空的,被割裂于这个世界。写作也是要有来处的,有来处的写作,即使写一棵草也会写出地下根系的宽大和头顶天空的辽阔。被工业和理性驱赶的现代人疲惫得只知道往前看,把诗意的幻想寄托在“远方”和“别处”。我是谁?我是谁的亲人?我的生活在重复谁的命运?我痛苦着谁的痛苦?谁又以我的幸福为幸福?每完成一次“家族”的抒写,就等于重新回答一下这些问题。写诗是一种白纸黑字的确认,确认自己的出生和归宿。

我曾经写下《六个字》:徐永希 孙广花\这六个歪歪扭扭的字\对别人而言 陌生 普通 毫无意义\但!它们是我的命和根 亲爱的爹和娘……“家族”意味着一群人,他们和我血脉相连,同呼吸,共命运,在朝阳中播种同样的庄稼,在夕光下收获同样的果实。我的眼泪从他们的眼睛里流出,打湿的是我们共同热爱的土地。

时间通过征服卑微的个体来显示它的无情和强大,但个体可以借助家族来证明生命的绵延不绝。时间可以很轻易地灭掉一个人,但要灭掉一个家族却要花费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何况一个家族的灰烬可以在另一个家族的春风中复燃。在与时间的亿万次肉搏战中,人不断地失败,人的总和却不断取得胜利。“家族”和大于家族的人类精神,赐予我们前赴后继地写下去和活下去的无穷力量。


霍俊明:我们重新面对“乡土”时,很多诗人是重新消费了“苦难”、“疼痛”和“泪水”。那么除此之外你觉得作为一个写作者应该还提供给我们什么更为令人战栗和“陌生”的质素?在这一点上诗人是怀有“方言”的人,他的某些地方总会让人具有陌生感。这两天看电视说麦子很快要收割了,我突然愣了许久。突然发现一个有着三十年乡村生活的人突然在北京丧失了“农时”的概念!这让我直接想到了你的那首诗——《农历的这束光》。这样的诗既有历史的想象力又有个人生命的体温,甚至还有更为可贵的对于“农业”语境的重新追问和思忖。

徐俊国:缺乏个人视角和独特表达的“苦难”、“疼痛”和“泪水”难免流于概念与空洞。面对“乡土”时,诗人的书写难度是“个我”对“苦难”、“疼痛”和“泪水”的过滤,经过“个我”过滤之后所剩下的那一点点沉淀物,是更为令人战栗和“陌生”的东西。一个富有乡村经验的人在离开乡村之后,那种战栗和“陌生”感更加强烈,就像原来熟视无睹于“农时”的你,在非“农时”的背景下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丧失了“农时”概念的人。原本陌生的城市用它的文明收容了我们,我们却被原本熟悉的乡村精神抛弃。咱俩有着类似的出身和相同的感受,你的话加重了我的失落和空茫。小时候我们用过的手电筒,它发出的光与霓虹灯和白炽灯发出的光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农历的,后者是阳历的。农历的光,向下能照见安睡的虫豸,向上能照见冲向高处的苍鹰,阳历的光照着的却是柏油马路和人工草坪。我们还能找到曾经用过的手电筒吗?那两节电池还有电吗?城市的道路越来越宽阔,路灯越来越明亮,而我们的内心却越来越暗淡。风哗啦哗啦吹着广告牌,我们一时想不起父母的生日,数不出“农业”这两个字到底有多少笔画。


霍俊明:我一直都在强调没有热度和温度的诗歌是可怕的,在我读到你诗歌的时候这种温度是时时存在的。这对于一个长时期写作的诗人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你不是在做诗,而真的是用自己的血液、体温和身躯去直接感触那些事物和细节。尤其读到你到上海之后写女儿的诗(如《兔子》等)以及在“新”的位置和视角重新抒写你的“故乡”和“历史”时,我觉得你的诗歌已经进入了又一个阶段。你自己觉得来上海之后是不是你的人生和诗歌都不自觉地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在人近“中年”之后。

徐俊国:热度和温度在语言中,更在诗人的血液里。现在有不少的诗歌,不但冰冻了语言的热度和温度,还阻滞了血液的自然流淌,读者看不清是谁在用什么样的表情对谁发出什么样的声音。诗歌面向三类听众发言,一是自己,二是他者,三是天、地、神。这三类听众一旦被隔离获悬置,就意味着诗歌的“语言之道”失去了有的放矢的效用。我的写作是在不滥情的前提下的反“无情”的写作。在人心麻木、连“流泪”这样的本能都丧失了的荒谬时代,我用诗歌来证明我不是“空心人”,我愿意“为情所动”并有所行动,我把我能看见的动物的痛苦当成对人的折磨,把我所经历的感动转换为对世界万物的热爱与关怀。我一直认定,我一生的写作无论怎么变化,我希望我的读者有两类,一类是内心柔软的人,另一类是内心有可能变得柔软的人。诗歌的作用之一,就是唤醒人心中柔软和温暖的那部分,改变人心中坚硬和冰冷的那部分,让他相信这个世界不可能永远都没有光明和希望。

从山东的农耕之乡来到上海的繁华都市,位置和角度的变化并未影响我对人生和诗歌的认识。我是个固执之人,爱认死理。我已经不在山东的平度,这并不意味着我不是山东平度的人。户籍和口音可以改变,血液和比血液更隐密的乡村精神和大地道德就在我的身体里暗流涌动。我在密集的高楼间穿行,这与一只小小的山雀在土豆地里走路,没啥根本的区别,高楼不是我的,土豆地也不是山雀的,我们只是走在“活着”和“回家”的路上。每天上班,我首选自行车,很少骑那辆紫色的电动车,也很少去挤公交车,大多时候我会步行,慢慢溜达到单位。如果时间充裕,我还会拐进古旧的胡同,复习一下在北方老家才可以闻到的潮湿的青草味,有时候我还会在秀野桥头站上几分钟,看流水把早晨的阳光送到青色的远方……这些年,在办公室工作的时候,我努力做得像个城里人,埋头苦干,忍气吞声,惟命是从,让城里人感觉我是个识时务者。工作之外的时间里,我把自己的生活和心情打理得像个农民,散漫,闲适,不麻木,糊里糊涂,宠辱不惊,在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地方行走,我都像在老家的菜地一样,背着手,低着头,不正视周围的权贵、财富和浮华。即使有一天我身处巴黎和纽约,我也会一成不变地保持一个穷人的尊严,一名诗人的骄傲。拒绝香水弄脏我身上的泥土味,坚守灵魂的朴素和洁净,我想我做到了。

人到中年,一无所成,最大的光荣是实现了在城市一角建造一个微型“鹅塘村”的“伟大”愿望。在朋友的帮助下,我在六楼阁楼外面的阳台上,亲自建造了一个简易的空中菜园,种植了枇杷、香椿、紫藤、葡萄、爬山虎、黄瓜、西红柿、茄子、扁豆、韭菜、丝瓜、小葱、麦子(六棵)、土豆及一些常见的花卉,养了一只大乌龟和两只小乌龟,一只熊猫兔,一只鹅、一只鸡,两只鸭,三只小仓鼠,还有六十多只蚕宝宝,一缸孔雀鱼,等等。每天回家,无论多疲惫,一推开阁楼外面的门,我就一脚就踏入了我亲爱的“鹅塘村”,心情立即敞亮起来。在那里,坐在瓷桌旁喝茶,读《瓦尔登湖》、《寂静的春天》、《沙郡岁月》、《四季随笔》,和双胞胎女儿一起背古诗,画插画,抬头看天上云卷云舒,低头看南边的大仓桥若隐若现,人生如梦,像在幸福里。有一次,我花了十八分钟的时间,看着雨后的彩虹在我头顶慢慢升起,变幻,绚烂至极,淡去,渐渐消逝。我拍了许多照片,想留住人生中那美好的十八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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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06: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到中年,一无所成,最大的光荣是实现了在城市一角建造一个微型“鹅塘村”的“伟大”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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