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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冬箫

公告:《中国诗歌》论坛管理办法(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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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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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08: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严谨的管理规矩===跟补贴酬劳挂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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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13:1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不能重复在论坛上发同一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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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13: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无规不成章

学习,学习,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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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15: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有的作品编辑看都没看,就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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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21: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支持!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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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8:2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很多学习的内容,在讲精华部分的时候,在讲对外论坛编辑的时候,在讲中诗
翻译编辑的时候有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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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5 15: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关键执规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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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7: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找到这个帖子了。认真看了。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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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1 11: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学习了一遍。
”发生以上违规现象的用户,编辑可以给予屏蔽、删帖、禁止发言(一周、二周、一月、半年、永久等)、封ID、开除等处罚,但事后均需向总编、副总编汇报(可在总编室发帖或短信联系总编、副总编),总编、副总编有权撤销、减轻、提升处罚。”


个人理解:由于总编,副总编日常业务繁忙,本人在操作中只在进行”禁言“及以上处罚时在编辑群发帖汇报。如过认为不妥,烦告知,谢谢。

点评

跟着你多学习几遍  发表于 2016-8-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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