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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占林

站务交流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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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21: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以后大家可以到这儿来灌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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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9: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血口喷人了。何谓删除?
已经被禁言的帖子外人看不到了,所以转移至总编室了。
你的建议包括转移的帖子周站都会看到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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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9: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09:33
你转移帖子应该有个说明呀。

我们网站每天转移、删除的帖子有数十个(包括重复贴、发错的贴等等),要都来个说明那版面就全给占了,还怎么交流。

况且,对主题帖的发帖人任何变动都是有回复通知的,这还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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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9: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09:44
这很简单。有一个帖子说明就可以了。但是没有。

你真是强词夺理啊!一个帖子?那到时别的帖子怎么办,我们考虑的是全局的,而不仅仅是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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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9: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09:38
我要求中诗网尊重会员,查明铜侠客能不能构成禁言!不能就放人!

本来不用回复,因为制度写得明明白白,而是你自己不看论坛制度。但我还是回复你一下吧!

二、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及处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带有不良政治倾向;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使用侮辱性、谩骂性语言,攻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11、商业广告或者夹杂不明链接的文章;
12、恶意攻击损害中诗网、《中国诗歌》论坛和社区形象的;
13、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14、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如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
15、拉帮结派、使用马甲等造成论坛混乱的;


他违规的内容在这里有太多条对的上了,就是单单他自己一个有关诗歌标准的帖子就重复了不知多少次了,你没看到吗?

其他的你自己帮他对照一下制度吧。包括是否都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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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0: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10:02
请问冬箫!标准有什么问题,请说清楚!你也是懂诗歌的人。

你不是强词夺理的话就是有些胡搅蛮缠了。

我说标准有问题了吗?请看清楚我说的是重复发帖太多次了,况且有些重复发帖是我删除,也按照我们的要求给他回复了“重复发帖”。可他完全无视论坛要求继续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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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0: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10:09
看到。但是一个不留,为什么!

什么叫一个不留?这些帖子大多都在,只是由于禁言,他的帖子自然外人看不到了。

你看,你又血口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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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0: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10:06
请冬箫列举铜侠客的污言秽语!

好了,你又开始你的惯用伎俩了:偷换概念,哦,不,是偷换人物!

我回帖是在树皮的帖子里,说树皮是污言秽语!看清楚,是树皮!不是铜侠客!

说严重一点,这是明显的诬陷!!

好了,论坛有很多的工作,不是围着你一个老是偷换概念、强词夺理的人而转的。

也请你自重!!想好好来论坛交流的,我们还是欢迎,继续这样偷换概念、强词夺理的行为,我们将不再欢迎!

点评

这样的纠缠让看得人都火冒三丈,你真有耐心。。。。。  发表于 2015-9-2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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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10:16
不对吧。有一个帖子在你禁言前说重复发帖,但是一个不留,毫无道理!

你说的就是《镇州》那贴,是我一个不留的,为什么?本论坛严禁这种具有人身攻击性的文字!

如果你对这种帖子都认为是正确的,那么你的道德取向有明显问题了!还是好好考虑一下自己,提升一下自己的修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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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1: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尖 发表于 2015-9-22 11:15
你也是诗人。我就问你个境界问题,你觉得墨守成规重要,还是开拓进取的独立品格重要? ...

又在转换概念了!

你提出的问题当然没有另一种答案。

正是因为要进取,我们才在今年大幅度修改了原先的制度,难道论坛不需要一个制度?一个制度跟开拓进取有抵触吗?


况且,境界高的人自然会在一个公共的场合遵守人家的制度,并在遵守制度的前提下显示出人格的魅力,除非是自我标榜、狂妄自大的那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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