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09|回复: 19

有关青城一剑投诉淡墨水韵“剽窃”一事的告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2-2 14: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青城一剑向本站投诉淡漠水韵“剽窃”一事,因淡漠水韵已提出法律诉求,已完全超出本站的管理范围,故从即日起,本站停止调解(原有申诉贴等均转移到总编室回收站),请相关当事双方走相关途径和程序。





         今后任何人不得再在本站谈论此事或以此事攻击任何一方。如剽窃一事有法律意义上的“答案”,则本站将敦促过错方删除相关帖子或采取相关的惩戒措施。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 14: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悉。谢谢站方。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2 15: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墨水韵 发表于 2016-2-2 14:51
知悉。谢谢站方。

这不是感谢的问题!既然你提出法律诉求,就超出了本站的管理范畴。所以本站不再介入。

希望法律能给予公正的判决,更希望你们能解决矛盾,好好在此交流!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 15: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站方删除一下现代诗版青城一剑关于剽窃事件的所有帖子,谢谢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 15: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冬箫 发表于 2016-2-2 15:05
这不是感谢的问题!既然你提出法律诉求,就超出了本站的管理范畴。所以本站不再介入。

希望法律能给予公 ...

体会的,这是好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2 15: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墨水韵 发表于 2016-2-2 15:06
麻烦站方删除一下现代诗版青城一剑关于剽窃事件的所有帖子,谢谢

有关剽窃的帖子本站都会暂时转移到回收站

点评

事情没有结果之前,并不代表被告没有问题,应由中网出面调查核实,不然就是纵容真正的剽窃,以后会遗患无穷的,望版主明察,为了广大诗友权利  发表于 2016-2-2 19:22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 15: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冬箫 发表于 2016-2-2 15:07
有关剽窃的帖子本站都会转移到回收站

不多言了,希望一切平息,我等着青城一剑的裁定书,顺带静心写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 18: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 19: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风破屋 发表于 2016-2-2 18:34
前前后后,看了一遍,双方的说辞,这样的处理不妥吧,毕竟是在中网的论坛发生的事情,事实既然存在,中网不 ...

一切以法律判决为准。待事件最终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2 20: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风破屋 发表于 2016-2-2 18:34
前前后后,看了一遍,双方的说辞,这样的处理不妥吧,毕竟是在中网的论坛发生的事情,事实既然存在,中网不 ...

对待剽窃中诗的态度是坚决的,绝不姑息!

目前是淡墨水韵已经提出法律诉求,作为中诗不是法律部门,自然就没有权力再处理此事。打个简单的比方:两位当事人发生纠葛,本来可以由行政调解相关部门(或相关政府)予以调解(包括了解情况等),但当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而欲诉诸法律部门后,调解方自然退出(何况中诗还不是这种调解部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诗网 ( 京ICP备:12024093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03号 )

GMT+8, 2024-12-23 20:10 , Processed in 0.11037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