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217|回复: 91

申请版主专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24 17: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7 编辑

附:中国诗歌学会网站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版主的任免及管理
一、版主申请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热情和能力;有版主管理经验。 2、对诗歌及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的了解,省市以上作家协会会员优先录用; 3、有足够的时间能处理版务,有良好的上网条件。不得在太多论坛出任版主,以免分散精力。 4、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与公开选举结合的办法。申请办法:提交个人简历、创作成果介绍及一定数量的作品。  
二、版主的任免及管理: 1、版主的任免由网站管理员来考核并执行 2、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3、版主每届任期为半年,到期后根据考核表现重新聘任。 4、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互相协作。  5、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  6、如果连续一个月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 7、版主请假:版主如果有事无法料理版务,必须向网站管理员提前请假。  
三、版主的义务与职责  1、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2、积极回帖,善于营造论坛气氛;所负责的版块在2天内不允许出现零回复的贴子。   3、能引导话题,丰富版面内容,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和回答诗友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4、整理文章:一)及时将优秀的文章或话题放进精华区;二)对没有按照规定贴到相关版面的帖子,及时移动到正确版面。三)删帖: 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违规帖子。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十)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十一)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十二)恶意攻击损害中国诗歌网站和社区形象的;(十三)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十四)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如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但要谨慎使用版主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5、发现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作为诗友中的一员,版主除了在分工上有区别外其他都是平等的。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诗友。对于重大问题或有争议、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并及时反聩给网站管理人员。 6、版主必须顾全大局,其言论、行为、态度应宽容、客观、公正、中立,维护中国诗歌学会的声誉。不可以因个人恩怨作出有损学会的事情。禁止滥用版主职权,经查实后取消版主资格。
     
四、版主的权利(一)中国诗歌学会论坛版主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管理职责和权限在所负责版面进行删贴、整理、移动、回复、引导话题等管理。
2、以中国诗歌学会论坛版主的身份参与精华作品推荐、网刊编辑、论坛发展策划、对外宣传等工作。
3、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到学会通讯《中国诗人》发表。
4,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到中国诗歌学会编选的年选诗集及编撰丛书中。
5,中国诗歌学会在全国各地举办大型活动时,可邀请在当地的本论坛版主参加。
(二)轮休(休眠)制度:
1,中国诗歌学会论坛实行版主轮休制度:版主因忙于创作或其它个人事务暂时不能尽版主职责的,可申请休假 。休假期间可不必履行版主职责,但暂时取消其版主权限。休假结束即可申请回到原负责版面。
2,休假名单及时间由管理人员在会员之家公布。
3,同一个版面的版主请协商好,避免在同一时间休假而导致无人管理版面。4,对中国诗歌学会论坛作出过较大贡献的版主,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请长假的,可转为荣誉版主。   
其它补充规定
 
1、版主作为管理论坛的人员,要积极献策和宣传论坛;每一个版主都是义务宣传员,都有提升本网人气、促进本网繁荣的义务。  
2、有集体荣誉感和合作意识。工作积极主动,接受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版主做好版务工作;  
3、经常去总编室等公共区,参加站务讨论;关心论坛的发展 ,参与策划、组织各种活动。 
4、版主每月最低回贴不低于一百(平均每天三帖)。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管理任务的,转为休眠版主。     
5、版主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31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7 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6-1 16: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7 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17: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7 编辑

本人是广东惠州市人.<<东江潮>>编辑,<<风雅集>>编辑,现年31岁,爱好文学,已经有5年的文字编辑经历,申请担任散文诗或散文,随笔的版主,请支持和相信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4 1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7 编辑

我会跟负责散文诗和散文的版主先联系,简历待后发出去!谢谢各位管理员同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4 2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7 编辑

<p>白沙<br/>我已回你邮箱了<br/>有空去看下吧<br/></p>[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8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富可达</i>在2007-6-1 17:27:00的发言:</b><br/>本人是广东惠州市人.&lt;&lt;东江潮&gt;&gt;编辑,&lt;&lt;风雅集&gt;&gt;编辑,现年31岁,爱好文学,已经有5年的文字编辑经历,申请担任散文诗或散文,随笔的版主,请支持和相信我.</div><p>先欢迎诗友,近期请多联系。</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8 编辑

&lt;div class=&quot;quote&quot;&gt;&lt;b&gt;以下是引用&lt;i&gt;富可达&lt;/i&gt;在2007-6-1 17:27:00的发言:&lt;/b&gt;&lt;br/&gt;本人是广东惠州市人.&lt;&lt;东江潮&gt;&gt;编辑,&lt;&lt;风雅集&gt;&gt;编辑,现年31岁,爱好文学,已经有5年的文字编辑经历,申请担任散文诗或散文,随笔的版主,请支持和相信我.&lt;/div&gt;&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您好,感谢您对我版的支持!我已经给您发过两个短信请您提交您的简历和您的原创作品,不知为何一直没有消息?但如果您申请的是散文诗版的斑竹,请跟散文诗版的第一版主钟生钦编辑联系。&lt;br/&gt;&lt;br/&gt;&lt;br/&gt;                                                                                                      散文、心情文字版第一版主:独品沪茗&lt;/p&g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6-7 0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8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柒染</i>在2007-6-4 20:48:00的发言:</b><br/><p>白沙<br/>我已回你邮箱了<br/>有空去看下吧<br/></p>[em01]</div><p>已转给负责现代诗歌版面的首席版主。近期请多来发贴交流。</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9 1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9:28 编辑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支持壮大队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诗网 ( 京ICP备:12024093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03号 )

GMT+8, 2024-11-22 12:19 , Processed in 0.088696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