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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正坤论诗歌可译与不可译问题
(转贴者注:个别地方OC识别有误。请按辜的原文为据。
摘自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第十五章;最早发表于1987年,又见1990年版《世界名诗鉴赏词典》,北大出版社。)
这个问题也是翻译理论界千百年来争论不休的问题, 以前的争论也往往拘限于单向思维方式,一派咬定可译或大体可译,另一派则咬定绝不可译,争论激烈的程度, 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池步。然而用翻译标准多元互补的思想一考察, 问题是容易弄清楚的。简单地说诗歌可译或不可译当然是武断的,不正确的。事实上,诗歌翻译大体上有五种情形:1)全可译因素;2)大半可译因素;3)半可译因素;4) 小半可译因素;5)不可译因素。
全可译因素。如诗歌的行数,一些等值词汇、短语等,某些人名,地名(音译法),基本情节(叙事诗),一些句法结构及诗的基本思想等。
半可译因素。上述的情形若不能全译,或虽可译而不能工者,多属于半可译、大半可译或小半可译因素,如很大一部分词汇、短语、句法形式、修辞手法、文体风格等。
不可译因素。韵律、节奏、音节发音、特殊的修辞手法等。也就是凡属语言本身的固有属性的东西(区别于他种语言)往往都不可译。以符号学的观点来看,则那部分仅仅依赖符号本身的结构才能产生艺术效果的东西往往是不可译的。
然而可译与不可译依然要受翻译的三要素(功能、审美趣味、译者读者多层次)所制约。同是一首诗,对甲来说可译,对乙来说或许就不可译,甲译出了一首诗,自己觉得很像原诗,乙却可能认为根本不是诗,只是分行的散文。这里涉及的已不纯粹是翻译问题,而是译者自身的诗歌素养和审美判断力问题,这就进入了文艺美学的范围。许多翻译理论家在争论诗歌的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时,往往不知不觉地从一个领域跳到另一个领域,不断使自己被人误解,也不断误解别人,所以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下而试举一首小诗的译文,来具体阐述诗歌的可译性,不可译性,半可译性及翻译标准问题。
Night
Max Webber
Fainter, dimmer, stiller each moment,
Now night.
夜
麦克司 威伯 作
郭沫若 译
愈近黄昏,
暗愈暗,
静愈静,
每刻每分,
已入夜境。
威伯这首诗妙在摹绘了黑夜来临的不知不觉的渐进情形;这种诗境很符合许多人的体验:往往偶然一抬头才发现—“嚯,原来天已经黑下来了!”有了这种体验, 我们就可以明白何以威伯诗的第1行很长(9个音节)而第2行很短(2个音节)的原因。第1行巧妙地以诗行的长度来暗示黑夜来临的渐进过程, 第2行则以诗行的短来体现夜似乎往往是在人们不知不觉间突然降临的。了解这一点,是翻译此诗的关键之一。
从此诗的可译因素来看,标题和作者姓名可看作是全可译因素。其余部分多是大半可译因素。可看作不可译的因素如:fainter, dimmer, stiller三个词都以/?/音结尾,表达了一种单调的模模糊糊的象征着机械渐进过程的东西,汉语中实难从声音方面描摹出来,所以这个/?/音效果是不可译的。其次,“now night”中的“now”,用得十分机智,它可以指“现在”,亦可以表示一种突然发现的心情,一种结论性的东西,或者一种感叹式的东西。上面一行拖得很长,一个过程在缓慢单调地进行,而“now”一出,似乎一切嘎然而止,上下衔接,天衣无缝。所以要把这个now含意全译出或大半译出是不可能的,只能译出一小部分,谓之小半可译因素。
从翻译标准来看,可以用很多最佳近似标准来指导这首诗的翻译。 我们不妨抽取多元翻译标准系统中的三个最佳近似标准来处理这首诗。这3个标准就是:1)语音标准;2)语法标准(词法句法);3)语义标准。弄清了可译不可译及半可译因素,又有了这3个标准,我们也就可以把译诗和原文进行比较了。先从郭沫若先生的译文来看。上文所说的全可译因素,郭译都做到了。而所说的/?/音效果不可译因素当然也就未译出来,就连“now”这个小半可译因素都未译出。其余部分属于大半可译因素,遵循不同的翻译标准必有不同的结果,郭译显然以意译为主,是传神派的译法,其特色是:1)靠近中国传统诗体(三言夹四言);2)押韵较工;3)用语较归化,语意显豁,自成一首诗。然而以语音、语法、语义三标准衡量,则颇不惬人意。语音方面,原诗并不押韵,何必押韵?原诗多属双音节词或单音节词,以三言四言处理,亦不当。语法(词法、句法)方面,原诗的句法颇奇,第一行的故意拉长,郭译不应斩头去尾加以压缩;原诗只两行,郭译成五行,可以说大背原诗意趣。 原诗的比较级形式, 郭译以“愈”来表现,不失为一法,但漏译“fainter”一词,却所失更大。语义方面,大体符合原诗,但“已入”二字显然不妥:如果“每刻每分”都“已入”了夜境,那究竟何时是夜境呢?
综观全体,郭译虽有诗味,算得一家译风,只要有读者欣赏,自有存在的理由;但如以若干具体标准来衡量,则其疏漏亦多,离最佳近似度尚有较大的差距。依郭老的诗才,如果比较客观地考察一下原诗的可译、半可译及不可译因素,再据以三标准译之,想必结果甚佳。不过,郭老译此诗时,关于翻译标准问题尚停留在“信、达、雅”这种含糊的标准上,自然难以兼及原作的音、形、义,信笔所之处时时有之。所以郭译只能以“信、达、雅”三标准衡量才能获得较高的比分。若以更为严格具体的最佳近似标准系统加以衡量,自不免有捉襟见肘之嫌了。?既然我们已弄清楚原诗有可译,半可译,不可译因素之分,又知道了多元化的翻译标准群,则我们自然可以自己动手翻译一下这首诗了。
夜
麦克司 威伯 作
辜正坤 译
一刻比一刻缥缈、晦暗、安宁,
夜,来了。
以前述三标准检验,可以看出此译诗的特点。原诗第1行9个音节,译诗11个字,接近原诗。原诗的3个单词fainter, dimmer,stiller均是双音节词,译诗亦然。原诗第1行长,第2行很短,译诗亦然。原诗的比较级出现了3个/?/音,无法译,但译诗采用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译法,用“一刻比一刻”来体现, “比”字表现比较级,/?/音重复,用“一刻”的重复效果来弥补。“now”是小半可译因素,勉强译为用一逗号来传达其停顿语气,尚需进一步琢磨。我想,就总体效果及局部效果讲, 这种译诗跟原诗的距离无疑比郭译与原诗的距离要近得多。这样译, 并不如郭译那么吃力,而总效果却不会低于郭译,可见借助于多元化的翻译标准,诗的可译、 半可译与不可译是可以较为妥当地得到解决的。
关于诗歌格律的可译与不可译处理对策问题,我在本书.关于莎士比亚商籁体诗的翻译对策问题)那一章里有具体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由上可知,我们不应简单地作出诗歌可译或不可译这种非此即彼的合乎排中律的逻辑判断, 我们应该作出的往往倒是不合逻辑的(不合排中律的)既是此也是彼的这种似非而是的或似是而非的逻辑判断,因为事实上就是如此:诗歌既是可译的,不可译的,又是半可译的,关键看我们以依什么标准去衡量。如果把能否传达诗的意美作为诗是否可译的标准,那么大部分诗都是可译的,如果把能否传达诗的形美作为标准,则一部分诗(或诗的一部分形式)是可译的,一部分诗是半可译的;如果把能否传达诗的音美作为标准,则所有的诗都是不可译的(当然,我们也许可以使汉语译诗具有音美,但那是汉诗的音美,却不是原作的音美,二者不可混为一谈)。问题在于,音美是诗歌的最明显的标志,诗歌诗歌,诗都是可歌的,歌者必发声,可见音美于诗确乎极为重要。说诗歌不可译者,往往正是抓住这点要害,据以全盘否认诗歌的可译性。我们是翻译标准多元论者,我们同时准备承认诗的可译性、半可译性和不可译性,并不是什么调和或诡辩,而刚好是坚持了实事求是这个基本原则,对各种标准采取了一种宽容的态度,客观地承认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而不是武断地非要用一种标准去压倒其他所有的标准。在诗歌翻译理论上,我们的任务只在于愈益精确地描述、确定诗歌的可译、不可译、半可译诸因素,以便指导译者的翻译实践,提高读者对译诗的欣赏水平。而不是硬要去让两个标准来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事物自身就是朝多方向发展的,为什么人类的认识判断却必须停留在单方向的原始阶段上呢?译诗如此,赏诗更是如此。让我们的胸襟更开阔一点,不但愿意看到自己的是,也愿意看到自己的非,更愿意看到别人的是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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