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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件好事真的很难,很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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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做件好事真的很难,很需要勇气……



  (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临近年底,单位很忙,我昨天才勿勿写出,发在我任版主的另一家综合性论坛。这二天看到有诗友以郑州扶人青年反被诬被判赔偿为题材而写诗。我特地将我那帖子一字未改转贴于此,供诗友闲暇一阅)


  20091222,阴天,非常寒冷,上午约830,我因公骑着我那电动车到国资局办事,途经广安路广播局时,突然从电动车的右倒车镜看到,离我约50多米远的广播局候车亭边,一个站立着的男性老年人猛然直挺挺的仆倒在地上!


  我本能的刹住车,扭头往后望。当时,老人旁边约3米范围内,有年约40岁左右的二个男人面向老人,站立交谈,另有年约30-60岁左右的男男女女5、6人,从老人旁边东来西往,或驻足观看。我扭头喊:“你那跟前的,把老年人扶一下社!”


  有二个人扭头望了望我,但是没有一个人理我。也没有一个人去扶。我迟疑了半分钟,将电动车立好,返身往回走。边走边喊:“这几位过路的大姐,你们站一下,做个证。我去扶!”但是她们理都不理我。我在往回走的过程中,接连喊了几个“大姐”、“大哥”,但是没一个人正眼看我。我心一横,即使没人愿意做证,我也要去扶。做人的起码良知,让我顾不了许多了。


  当我走到离老人约3米时,一个年约40多岁的男人,将老年人身子翻转过来,移到候车亭旁边的彩面砖铺设的人行道上面。这个男人,估计是广播局候车亭对面约20米远的农机店的老板吧。当时老人肩膀以下的身子仆在彩面砖铺设的人行道上面,脸却正面仆在比人行道低约15厘米的柏油机动路上。但是那个男人也只是仅此而已。这时,旁边仍有站立不动的看客,及来来往往的看客。


  我将直挺挺仰面躺在人行道上,脸上、鼻子上流血的无力起身的约70岁的老年人扶起,半抱半拖到候车亭的坐栏边斜靠着。问老人刚才是怎么回事?家住那里?电话是多少?老人艰难的说:“家就在城关,姓夏,……”听不真切,我手拿电话却没法拔。没办法,因为我那边约好的人在国资局等着我,看老年人稍稍有些缓和,我就嘱咐他:“年纪大了,尽量一个人少出门。坐着的时候,起身要慢点,当心摔着。你先靠着坐会,好点时再慢点起来走。”


  我走了。骑上50多米远的电动车到国资局办事去了。我一路想,要是没人扶,这个老头会不会死?要是那个老头说是我把他弄倒的,那我可掉大了,上有老,下有小,卖了我那破房子也摆不平了。都说中国是文明古国,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可是现实呢?网友在网上支的救人保全自己的妙招也不管用了。比如打120,可是120面对这种情况,真会来吗?等120来了,时间拖的过长,脸正面仆在冰冷柏油路面的老人会不会窒息而死?再比如叫旁人作证,这么多旁人却没一个人理睬,连作证都不愿意……


  我想起了好几年前,南京的一个女初中生,因为好心扶了把摔倒在地的老太婆,却被老太婆及其家人诬为她撞倒,恶言恶语威胁,让小女孩子最终吃了官司,不光家人赔了钱,最不能容忍的却把个花季女孩逼疯了,成了神经病了!


  我想起了南京法官判决一个好心扶起摔倒老人的男青年赔偿的理由,竟然是:“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会去扶?”


  我想起了10余年前我发在孝感日报晚报版的社会新闻(是我从头到尾亲眼所见):在许家井路口,一个骑自行车的农村人,绑在车后架上的绳子散了,拖在地上,有好心人喊:“骑自行车的,你的绳子散了,当心带倒别人!”不喊则已,一喊,自行车后离绳子有2米远的二个老太,四下望了一圈后,其中一位老太在另一老太的扶着下,慢慢的倒在地上。然后就诬是那骑车的农村人带倒了。老太住在曹塘角,家人来后,对农村人恶语相向,要动粗,上医院,赔医疗费。旁边人实在看不过眼,纷纷指责老太是冤枉别人。但是老太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满不在乎的样子。最终,那农村人买了几十元的水果,仍不罢休,将口袋的钱全部缴干后,那“摔倒”的老太,也不要人扶,非常精神的走了。这可能是我见到的最无耻的人了!


  前不久,又见到《楚天都市报》转载的一篇很火的新闻《最美小护士,感动杭城》(记不清了,题目大意如此。新闻说的是一个小护士,上班途中见到一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突然倒地,麻木了,不能动。她打电话叫120来了后才走了。因为这事,她感动了无数网友,被称为“最美小护士”)。我忽然非常悲哀,这么一件平常的事,却得到这么高的赞誉,搞的那么多的大媒体都大加刊载,从侧面说明我们的社会,真是沉沦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要是当时有哪位记者写了我这件事,我是不是会成为“最**版主,感动中国”呢?这真是令人悲哀。


  要做件好事真的很难,很需要勇气……


  我不知道我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在这种氛围下,我会否还去做。也许很可能不。不是不想,是真的真的不敢!我上有年迈多病无任何收入的双亲,下有一双小儿女要抚养,我不敢去想,如果去做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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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篇网上文章《杭州八旬老人街头摔倒 众人送衣报警都不敢扶》
杭州八旬老人街头摔倒 众人送衣报警都不敢扶
杭州, 街头, 老人, 众人, 报警杭州, 街头, 老人, 众人, 报警
 1月8日下午4时许,一位85岁的老爷子在鼓楼南宋御街上不慎跌倒。老人在地上躺了近20分钟,临街商铺和街上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将老人扶起。据说,有人觉得“老人摔倒以后,不要随便动他为好”,但是也有人承认,“怕扶他起来还要负责任,赔钱”。杭州某论坛网友“蟋蟀5”和朋友“甜甜稀饭”正好路过此地,用镜头记录下这一幕众生相。
  现场 老人摔倒有人想扶被斥骂
  老人是朝前跌倒的,可能是不小心绊到了街边的树根。“甜甜稀饭”立刻上前打算扶他起来,“蟋蟀5”连忙阻止,“我怀疑老爷子可能是脑溢血了,所以叫‘稀饭’别随便动他,先看他意识清不清醒再说。”
  “甜甜稀饭”听从了朋友的建议。他简单察看了老人的情况,看上去无大碍,于是慢慢地给他翻了个身。
  老人摔得不轻,额头附近淤青了一片。虽然没有昏迷,但无论“甜甜稀饭”怎么询问,他都说不出家里的电话和住址,只说自己今年85岁了,家里没人。“蟋蟀5”立刻拨打了120。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一名中年男子想上去扶他,旁边一名妇女大声斥骂,不让他扶。这女的说,怕老人万一有事,责任赖到他们身上,就说不清了。”
  “蟋蟀5”在帖子里如是记录。
  救助 有人送来“被子”和“枕头”
  “我们都围过去看了,但是没有人敢碰他。”边上一家餐厅的老板娘回忆说,“他年纪那么大了,不知道摔得到底怎么样。随便把摔倒的老人扶起来,有时候更危险。”
  “还有,就是我们也有顾虑,怕把他扶起来以后,他的家人会来找麻烦,叫我们负责任。前几天新闻也报道了,一个小伙子扶了一个老太太,法院判他赔了7万多。”老板娘说。
  餐厅服务员说,当时他也想把老人扶进店里休息一下,“但是老板娘让我千万别乱碰,我就只好脱下自己的衣服给他盖上,免得他冻着。”
  路面冰凉。有人拿来一叠报纸,垫在老人头下。
  “除此之外,众多围观者里,几乎无人再为老人做点什么。”“蟋蟀5”写道。
  结果 “听说110把他送到他弟弟家里”
  10多分钟后,120来了。在医护人员的搀扶下,老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但拒绝上担架。
  餐厅服务员劝老人到店里坐一会儿,暖暖身子,但他只肯坐在门槛上,不愿进去。
  “蟋蟀5”在帖子里继续写道:“不久后,又有一对中年夫妻极其‘义愤填膺’地劝老板不要太好心,别让老人坐在店门槛上,到时老人把责任赖在你身上,悔都来不及。”
  最终,赶来的110民警把老人带走了,“听说是送到他弟弟家里去了。”
  设问 如果遇见了你是帮还是不帮
  “蟋蟀5”把照片和帖子发上论坛后,有网友评论:“南京和郑州的案子报道后心态不同了。现在,要是换了我,就只会打120,绝对不会去碰他一下。”
  这条评论获得了多数人的响应。但是也有人说,“南京和郑州的案子确实叫人寒心,不过不要叫这种判罚影响我们的人品。”
  末了,“蟋蟀5”的结论是:“毕竟这社会上,好人变得难做了。但是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设身处地地想想,如果摔在地上的是您的父母,您希望人家帮还是不帮?”
  ■链接
  南京彭宇案
  “纯属做贼心虚”?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赔偿40%损失费计45876.36元。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推理,彭宇送徐老太上医院的行为“纯属做贼心虚”。
  郑州李凯强案
  被判赔老太7.9万元
  2008年8月21日下午,郑州小伙李凯强骑着电动车,和一位骑着自行车的老太太宋某发生碰撞。宋老太摔倒在地后,李凯强上前将其扶起。然而,宋老太却说自己的腰被他撞伤了,要他赔医药费。协商未果后,宋老太将李凯强告上了法院。
  上月28日,郑州二七区法院判决:由于事故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老太太的过错造成的,所以根据公平原则,由李凯强承担老太太的“损失合理部分”的50%,判决李凯强在15日内支付给老太太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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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认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是这样的事,我下次遇上,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我不知道我还有勇气去做不?会不会被诬?我到现在,也不后悔,但却很后怕!幸好当时那个老年人没冤我(按现在这个社会的概率,像我那样做的话,估计80%会被反诬的)。否则我可惨了。我可是上有年迈无任何收入的双亲,下有年幼的小孩,都指望我呢......
  那个农机店的人敢将老人翻个身,虽然没有将老人扶起(当时那个老人的目光里,明显的渴求有人能把他扶起。他当时连挪动身子的力气都没有了),还是值得称道的,比那些冷漠的人还是要强。当然,估计他没有我的思想压力那么大,因为他在农机店做事,不难找人哪怕事后作证与他无关。我的处境则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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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真诚的思考,呼唤良知和正义,让人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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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2: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讽刺 有点悲哀··
您很棒,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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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布衣杨奇 的帖子

不是人心不古 是良心都变成了古董 珍藏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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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4: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我  在老家我会毫不犹豫的去扶起来  但是在城市 特别是大城市 我想我也只能打120或者11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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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谢谢海卿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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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2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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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看了中华网,也有篇类似帖子《当法律变成摧毁中国人道德的利器,民族的悲哀!》:
先来看几段新闻:
1、
2006年11月20日上午,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即后来大名鼎鼎的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
无独有偶
=======
2、
2008年8月21日,河南郑州大学生李凯强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扶起一位老人,但前几天他收到法院判他赔7.9万元的判决书。


2009年12月28日,二七区法院给李凯强下达了一份判决书。称2008年8月21日15时14分,原告宋某驾驶自行车自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交桥转盘处被被告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挂倒受伤。法院认为,调查取证认定,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宋某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因此判决李凯强15日内支付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我是看她摔倒了,过去扶她起来的……”李凯强向记者说起前年夏天的这起事件,仍重复着这句话。他回忆说,当天骑电动车在立交桥西北角,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他感觉后面有东西蹭上他的车了。他扭头一看,一辆自行车撞上他电动车的后轮,一位老太太坐在地上,嘴里“哎哟”着。“我毫不犹豫地过去扶她,可老太太一把抓住了我说‘你撞伤我的腰了’。”老太太随后打电话叫来儿子,李凯强也只好给父亲打电话。此时,现场已经有不少围观的人,有人说:“这小伙子根本没撞到她,她这是碰瓷,要讹人啊!”

看到判赔的7.9万元这笔巨款,李凯强和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烦恼中。李凯强父母每月工资只有1200余元,除非卖房子,否则他们根本赔不起这笔钱。李凯强父亲说,他支持儿子一定要上诉,希望好心人能和他联系,帮忙当回证人,他们全家会感激一辈子。据郑州晚报

后续新闻:
1、
时间:2009/9/19
地点:重庆南坪
现场:一老翁,80岁上下,摔在地上,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
前些日子,曾经有人在火车站举着“我是陌生人,不要搭理我”的牌子告诫路人不要轻易学雷锋,他刚刚输掉了一场官司,就是因为学雷锋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而惹祸上身,还被判罚4万5。那就是网友热议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徐老太”的判决生效不久,无独有偶,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大家看看图片: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2、
八旬老人杭州街头摔倒 众人送衣报警不敢扶~

面对倒地老人,我们该怎么“扶”

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闹市区,很多好心人都想方设法帮助老人。有帮忙打急救电话的大姐,有递出羽绒衣的商店店员,还有在老人不愿去医院而让老人进店休息的老板……但在这些人施援手的同时,现场也有人“善意”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这是前天下午4点左右发生在杭州南宋御街上的一幕。

当时,网友“蟋蟀”正好和朋友路过,目睹了全过程,还用相机记录了下来。一起普通的事故,折射出世间百态。一时间,成了热议话题。

[现场目击]

几分温暖几分心寒

在南宋御街巡逻的保安陈正亮也目睹了事件全过程。“几分温暖几分寒,”谈起看法时,陈正亮评价道。当时他正在这一带巡逻,和往常一样,很多游客在这附近游玩、拍照。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位七八十岁的老人走着走着就突然摔倒在地上。”陈正亮说,看到他倒地后,很多人都围了上去,不过谁也没有把他扶起来。他上去问情况,老人神志不是很清楚,只说自己住在老的杭五中附近。

如果说那些好心人让陈正亮感觉温暖的话,有些路人在那里若无其事的游玩甚至还故意绕开,则让他觉得有些心寒:“谁家里都有老人,能帮的还是应该去帮一把。”

大约10分钟后,120来了,老人慢慢站了起来,但说什么也不愿意去医院。后来,110把他送走了。

附近一家商店的店员对记者说:“当时的情景我也看到了,不是不想去帮,只是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帮,又怕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前两天在报纸上也看到过有人因为救路上摔倒的老人而惹官司的,我可不想惹这些事情。”

网友“蟋蟀”参与了对老人的救助。

“我和朋友在这一带逛,看到老人突然倒下。也不知道是脑溢血突发还是摔倒的。身体还不停地抖,我朋友就帮他翻了个身,让他不要起来,然后打了120。”“蟋蟀”说。

“前几天,郑州大学生扶老人被判赔钱的事,让我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所以我们不敢去扶老人,但也不能看着他倒下不管。”“蟋蟀”说,怕万一说不清楚,他还用相机拍下了全过程。

让“蟋蟀”欣慰的是,并不是只有他和朋友两人在帮助老人,有一些路人也纷纷给老人提供帮助。不过也有一些人让“蟋蟀”寒心。“当时有一位店老板想扶老人进店里暖一暖,旁边就有一个中年妇女竟"义愤填膺"地劝他不要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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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新闻还有很多,不想再搜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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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自网络: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丧失,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而是有前车之鉴,不敢学雷锋了。大家想一下,连法官都说,“扶不起,那得冒倾家荡产的危险”,我们学雷锋的积极性还能剩几分?其实我们都想学雷锋,担心的是官司上身。

有律师说,在扶老人前先拍照摄像或者让倒地者签字,录下声音留下证据,想想多么滑天下之大稽,在有些危急的时刻,老人的健康与生命危在旦夕,难道我们的拍照摄像录音签字设备就那么恰好是给倒地的人准备的吗?老人倒地都是偶然的,路人也都是偶然碰上的,我们普通人成天背个摄像机,除非脑子进水了。

还有人说,在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最好找几个路人作为见证,然后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让医院也做个见证。呵呵,我笑的很无奈,万一只有你自己想学雷锋,偏偏路人没有响应者呢,毕竟因为做好事而惹上官司的事情不在少数。老人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找证据的过程中命丧黄泉。

当学雷锋到了这么麻烦的地步,到了必须有很多琐屑的程序化的东西做铺垫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愿意出面出头救人呢?

如果我们所有人在做好事之前,首先想到的是那么复杂的一系列担心灾祸上身的问题,那我们的社会就无可救药,诚信不在了。

“不是我不想扶,这世界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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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语:
法律是一种被绝大多数人依靠的东西、信任的东西,恶人、犯罪分子害怕的东西;

但当它被某些法官变成让所有人害怕的东西,就是社会的悲哀,法律的悲哀!

但中国人都不敢做好事——请看清楚:不是“不肯”,是“不敢!”

我倒要问:这次,不能怪教育了吧?

我不知道也不敢质疑某些法官大人的判决是否正确——听说有种东西叫“跨省抓捕”,很可怕的。

但我知道,有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正在慢慢的摧毁我们很多很多国人的良知、我们的善良、我们的道德........

有种叫传统的东西,一如慢慢倒塌的大厦。

不知道

——下一个被围观的摔倒老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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