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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黄海卿

要做件好事真的很难,很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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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看了中华网,也有篇类似帖子《当法律变成摧毁中国人道德的利器,民族的悲哀!》:
先来看几段新闻:
1、
2006年11月20日上午,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即后来大名鼎鼎的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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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
=======
2、
2008年8月21日,河南郑州大学生李凯强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扶起一位老人,但前几天他收到法院判他赔7.9万元的判决书。


2009年12月28日,二七区法院给李凯强下达了一份判决书。称2008年8月21日15时14分,原告宋某驾驶自行车自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交桥转盘处被被告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挂倒受伤。法院认为,调查取证认定,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宋某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因此判决李凯强15日内支付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我是看她摔倒了,过去扶她起来的……”李凯强向记者说起前年夏天的这起事件,仍重复着这句话。他回忆说,当天骑电动车在立交桥西北角,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他感觉后面有东西蹭上他的车了。他扭头一看,一辆自行车撞上他电动车的后轮,一位老太太坐在地上,嘴里“哎哟”着。“我毫不犹豫地过去扶她,可老太太一把抓住了我说‘你撞伤我的腰了’。”老太太随后打电话叫来儿子,李凯强也只好给父亲打电话。此时,现场已经有不少围观的人,有人说:“这小伙子根本没撞到她,她这是碰瓷,要讹人啊!”

看到判赔的7.9万元这笔巨款,李凯强和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烦恼中。李凯强父母每月工资只有1200余元,除非卖房子,否则他们根本赔不起这笔钱。李凯强父亲说,他支持儿子一定要上诉,希望好心人能和他联系,帮忙当回证人,他们全家会感激一辈子。据郑州晚报

后续新闻:
1、
时间:2009/9/19
地点:重庆南坪
现场:一老翁,80岁上下,摔在地上,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
前些日子,曾经有人在火车站举着“我是陌生人,不要搭理我”的牌子告诫路人不要轻易学雷锋,他刚刚输掉了一场官司,就是因为学雷锋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而惹祸上身,还被判罚4万5。那就是网友热议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徐老太”的判决生效不久,无独有偶,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大家看看图片: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2、
八旬老人杭州街头摔倒 众人送衣报警不敢扶~

面对倒地老人,我们该怎么“扶”

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闹市区,很多好心人都想方设法帮助老人。有帮忙打急救电话的大姐,有递出羽绒衣的商店店员,还有在老人不愿去医院而让老人进店休息的老板……但在这些人施援手的同时,现场也有人“善意”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这是前天下午4点左右发生在杭州南宋御街上的一幕。

当时,网友“蟋蟀”正好和朋友路过,目睹了全过程,还用相机记录了下来。一起普通的事故,折射出世间百态。一时间,成了热议话题。

[现场目击]

几分温暖几分心寒

在南宋御街巡逻的保安陈正亮也目睹了事件全过程。“几分温暖几分寒,”谈起看法时,陈正亮评价道。当时他正在这一带巡逻,和往常一样,很多游客在这附近游玩、拍照。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位七八十岁的老人走着走着就突然摔倒在地上。”陈正亮说,看到他倒地后,很多人都围了上去,不过谁也没有把他扶起来。他上去问情况,老人神志不是很清楚,只说自己住在老的杭五中附近。

如果说那些好心人让陈正亮感觉温暖的话,有些路人在那里若无其事的游玩甚至还故意绕开,则让他觉得有些心寒:“谁家里都有老人,能帮的还是应该去帮一把。”

大约10分钟后,120来了,老人慢慢站了起来,但说什么也不愿意去医院。后来,110把他送走了。

附近一家商店的店员对记者说:“当时的情景我也看到了,不是不想去帮,只是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帮,又怕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前两天在报纸上也看到过有人因为救路上摔倒的老人而惹官司的,我可不想惹这些事情。”

网友“蟋蟀”参与了对老人的救助。

“我和朋友在这一带逛,看到老人突然倒下。也不知道是脑溢血突发还是摔倒的。身体还不停地抖,我朋友就帮他翻了个身,让他不要起来,然后打了120。”“蟋蟀”说。

“前几天,郑州大学生扶老人被判赔钱的事,让我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所以我们不敢去扶老人,但也不能看着他倒下不管。”“蟋蟀”说,怕万一说不清楚,他还用相机拍下了全过程。

让“蟋蟀”欣慰的是,并不是只有他和朋友两人在帮助老人,有一些路人也纷纷给老人提供帮助。不过也有一些人让“蟋蟀”寒心。“当时有一位店老板想扶老人进店里暖一暖,旁边就有一个中年妇女竟"义愤填膺"地劝他不要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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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新闻还有很多,不想再搜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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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自网络: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丧失,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而是有前车之鉴,不敢学雷锋了。大家想一下,连法官都说,“扶不起,那得冒倾家荡产的危险”,我们学雷锋的积极性还能剩几分?其实我们都想学雷锋,担心的是官司上身。

有律师说,在扶老人前先拍照摄像或者让倒地者签字,录下声音留下证据,想想多么滑天下之大稽,在有些危急的时刻,老人的健康与生命危在旦夕,难道我们的拍照摄像录音签字设备就那么恰好是给倒地的人准备的吗?老人倒地都是偶然的,路人也都是偶然碰上的,我们普通人成天背个摄像机,除非脑子进水了。

还有人说,在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最好找几个路人作为见证,然后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让医院也做个见证。呵呵,我笑的很无奈,万一只有你自己想学雷锋,偏偏路人没有响应者呢,毕竟因为做好事而惹上官司的事情不在少数。老人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找证据的过程中命丧黄泉。

当学雷锋到了这么麻烦的地步,到了必须有很多琐屑的程序化的东西做铺垫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愿意出面出头救人呢?

如果我们所有人在做好事之前,首先想到的是那么复杂的一系列担心灾祸上身的问题,那我们的社会就无可救药,诚信不在了。

“不是我不想扶,这世界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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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语:
法律是一种被绝大多数人依靠的东西、信任的东西,恶人、犯罪分子害怕的东西;

但当它被某些法官变成让所有人害怕的东西,就是社会的悲哀,法律的悲哀!

但中国人都不敢做好事——请看清楚:不是“不肯”,是“不敢!”

我倒要问:这次,不能怪教育了吧?

我不知道也不敢质疑某些法官大人的判决是否正确——听说有种东西叫“跨省抓捕”,很可怕的。

但我知道,有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正在慢慢的摧毁我们很多很多国人的良知、我们的善良、我们的道德........

有种叫传统的东西,一如慢慢倒塌的大厦。

不知道

——下一个被围观的摔倒老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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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2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海卿诗友是一位有良知有善心的人,只是被社会上的一些坏风气搞怕了,谁不怕做了好事反而落一身麻烦还破财,可转念一想,如果自己的亲人摔倒在地上,人们都怕惹上是非而不敢伸出援手,我们又作何感想,我们一定要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现在人人都有手机,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会用手机录音,边扶他边询问是怎么摔倒的,这样既帮助了别人又保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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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2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触很深,令人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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