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冬箫

关于镇州编辑的处理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19 17: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母亲河 发表于 2015-9-19 14:36
禁言只能针对镇州的工作身份,不能针对他的用户身份,这是工作关系和法律关系,前者你们能通过管理实现,后 ...

这话,我不赞同。管理是在用户之上的管理,没有用户,何来管理。所以禁言是一种管理方式,和法律无关。
法律没有明文对言论的权利和权限有规定,如果你的任何言论伤害到别人自尊时,首先应该考虑到,是在何种管理模式之下发生的。
编辑只是在管理之下,发生的一种小小权限。并不代表任何一人的编辑水平,可以超出写字的人,所以禁言是对编辑本人的一种考验和反思。
既然管理只是模式,那就不存在管理大过法律,或者是一种道德的衡量。
道德之下的衡量,更多的是要求编辑水平的不断提升。写字的人,不断在提高。那么就要求编辑的水平,也要不断进步。
编辑多次和写字的人发生着什么,这是难免的。一个大家庭里,有爱吃萝卜的,有爱吃青菜的,有爱吃肉的,有不吃肉的,以此分类类……。
不要太计较韵律,也不要太计较词的规律。诗和词都是人在创造,难道不是人写的吗??
走到顶端的,永远不会计较脚下路过什么,或者跨过什么,或者踏过什么,而是计较自己有没有超越自己的能力……。
如果我没有记错,唐诗和宋词,诗经,还有很多的经书,都没有死韵律的。要多读书,读好书,才可以超越一些皆有可能已经发生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7: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可生 发表于 2015-9-19 16:21
哎,想起本人曾经在官方网站四川新闻网担任版主的日子。当很多四川真记者冒出水面的时候,我只能选择隐退 ...

这话太对了,当很多真正的作家露水的时候,编辑就应该学会谦虚了……。因为作家两个字,会写,不会当,是不是有点可悲。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7: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铜侠客 发表于 2015-9-19 16:25
编辑!看清禁言的是个编辑,你还说会员,真牛呀!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7: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铜侠客 发表于 2015-9-19 16:30
坚决支持论坛的管理决定!这样的编辑需要好好反省!净化编辑队伍!中诗网的整体形象绝不允许任何人抹黑!包 ...

再支持,不怕支持的后果如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8: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可生 发表于 2015-9-19 17:13
读小雪人的诗总有一种“被雪深埋”的感觉。呵呵,点到为止。祝好。

我再支持你的言论,不怕任何一个说什么。我就没报名弄过什么编辑,也没报名弄过什么版主,好象是被请进去,担任专栏作家。这个我喜欢,因为我明白,只有当了作家这两个字,我才有资格编审。
回复 支持 1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8:0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8:1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8:1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8: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铜侠客 发表于 2015-9-19 18:08
言论自由是法律赋予的。对于诗歌论坛,多元化的编辑队伍才能适合多元化的诗歌,否则必然引起矛盾,这是不 ...

听你的言论,好象你可以制定的法律。我已经从法律的角度,对于禁言和道德一并解释的很清楚了。不用再做其它解释了,听不听,字就在上面。
编辑的水平必须提高,但每个人的心长在每个人的肉里,不是长在管理的肉里。这个也不用解释什么。
一个虚空的网络,为什么会生事呢?中诗网能给大家提供一个好的空间,首先应该学会感恩,不是指责。
妓女好不好,和我无关,和你有没有关系,我没看见!
无制度不成方圆。但有些人,是把他圈定了一些权利以后,在权利之下发生的道德沦丧,这种风险,管理人员是无法抵制和控制的。
再后一贴,回你。希望你能明白些什么。对了,还有诗的韵律问题,我也在上面的字里解释了,都是人在创造,若无人,怎么会生诗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9 18:2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诗网 ( 京ICP备:12024093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03号 )

GMT+8, 2024-11-6 09:24 , Processed in 0.101801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