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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秦华

《中国诗歌》论坛管理办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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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5 18: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屈铁钢 于 2015-10-5 19:00 编辑

你们所订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因之是非法与无效的。你们发表与刊印会员的作品必须征得会员本人的同意,否则即是侵犯著作权!这种排它与利已的条款,从根本是对保护知识产权一无所知!会员辛辛苦苦花钱费米撰文立说,你们就想不告知会员而无偿占用吗?有义务而无权益的条款显然是与以法治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原则背道而驰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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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18: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野珺雪 发表于 2015-10-4 20:57
再次学习。我个人严格执行。

谢谢!辛苦了!
    大家 可以看到您是按站规做的。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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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19: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辛苦了!

做编辑是很辛苦的。
祝福快乐健康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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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1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屈铁钢 发表于 2015-10-5 18:59
你们所订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因之是非法与无效的。你们发表与刊印会员的作品必须征得会员本人的同意,否则即是侵犯著作权!这种排它与利已的条款,从根本是对保护知识产权一无所知!会员辛辛苦苦花钱费米撰文立说,你们就想不告知会员而无偿占用吗?有义务而无权益的条款显然是与以法治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原则背道而驰的!问好! ...

哈哈!

希望您指出来哪一条哪一款是像您这样说的?
否则您需要承担毁谤罪。
我们已经截图。

祝福您健康快乐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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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5 19: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屈铁钢 于 2015-10-5 19:15 编辑
秦华 发表于 2015-10-5 19:03
哈哈!

希望您指出来哪一条哪一款是像您这样说的?

"本站有权对发表在论坛的作品进行整理、编辑或选用。所有注册者同意授予我站在全国范围内自行出版或者再许可第三方出版其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就是这条!!!倘若登临贵网站,就要接受这样的规定,我看不登也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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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19: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秦华 于 2015-10-5 19:16 编辑
屈铁钢 发表于 2015-10-5 19:09
"本站有权对发表在论坛的作品进行整理、编辑或选用。所有注册者同意授予我站在全国范围内自行出版或者再 ...

老先生呀!去看看新闻署的版权法吧。现在什么时代了哦。现在的网络就是一个媒体,就是有版权的。
我真无语呀。没有知识多可怕。{:soso_e112:}{:soso_e113:}

要不您把作品放你文件夹里别拿出来发表?放任何一家网站,论坛都视同您同意这家网站的版权。

人家说女人是头发长见识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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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5 19: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华 发表于 2015-10-5 19:12
老先生呀!去看看新闻署的版权法吧。现在什么时代了哦。现在的网络就是一个媒体,就是有版权的。
我真无语 ...

必须经过作者的授权,方可进行原作的刊印,否则即視同对作者的侵权!会员不是喜爱诗歌而登临贵网站吗? 贵网站仅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就想把会员辛辛苦苦的写作的成品据为已有吗?如新浪网与网易网绝无这样的规定!倘若会员的作品在会员不知情的情況下,异地发表,发表者获得颇丰,而会员一无所得,这公平吗?这叫诽谤?少拿大帽子吓人!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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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5 22: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朔南 于 2015-10-5 22:38 编辑
秦华 发表于 2015-10-5 18:29
你好!
      请具体说明:谁违反了哪一条,在站务交流开主贴加链接及截图吧。这样我们才可以依法办事。   ...

您好总编!



     我也曾作过某网站现代诗歌斑竹......深知其难!

     在这里,我的第一篇 “新手上路“诗歌《胡杨礼赞》是9.15日 发贴,至今已20多天了,依然没有一位斑竹问津!很奇怪!

  
                   打扰!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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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6 00: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您就应该找周源呀,他是首席主任编辑哦。如果他没有理会,那是他失职了哦,再给其他编辑短信呀。是不是您一次发的太多,超过规定了?
按规定发帖不会没有人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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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6 08: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朔南 于 2015-10-6 08:31 编辑
秦华 发表于 2015-10-6 00:11
当时,您就应该找周源呀,他是首席主任编辑哦。如果他没有理会,那是他失职了哦,再给其他编辑短信呀。是 ...

我说过的,我作过“斑竹”,这些规矩是精通的......您可以看一下我的《胡杨礼赞》我的原发帖.....

   小事情,过去了!


    谢谢您的回复!


    谢谢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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