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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秦华

《中国诗歌》论坛管理办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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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6 11: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秦华 于 2015-10-6 11:31 编辑
东方朔南 发表于 2015-10-6 08:28
我说过的,我作过“斑竹”,这些规矩是精通的......您可以看一下我的《胡杨礼赞》我的原发帖.....

   小 ...
您做过编辑还会这样挑?
男人应该大度点。
编辑也是人,那么多帖子,晚上加班做蚁工,难免有眼花没有看到的时候。应该理解他们的辛苦!

其实有许多变通的方法。
比如,过了一段时间再发出来,题目加(修改稿)。(我想你会去多读几次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的。)比如,看看三天没有人 回复自己在下面回复修改体,比如短信给朋友,让他们来评论……。


再说:
写诗歌是有技巧的。
要吸引人的眼球,题目很重要。
您这个题目是人家的名著,大家一看那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名著,以为是转载。转载的东西,一般是不要求回帖的。因为让人家怎么点评?说是再学习?估计是都不好意思回避了。


如果您做编辑遇上这样的题目会好奇地进去进行评论吗?


任何人都应该换位思考哦。
要想诗歌好看从题目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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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6 11: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您认真对待凡人俗贴,平易近人!

另,这里的确存在一点“倾向"——那些所谓的”意向派“比比皆是 ,对我等这类老一套的所谓“韵律诗歌”,嗤之以鼻...... 我想,这跟中诗的斑竹队伍人员结构有关...

    个见   !

    班门弄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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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6 11: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朔南 发表于 2015-10-6 11:42
首先,感谢您认真对待凡人俗贴,平易近人!

另,这里的确存在一点“倾向"——那些所谓的”意向派“比比皆 ...

别客气!应该的。
您做过编辑,应该知道论坛应该是一个宽容的交流阵地。没有太大的原则问题,是不能太干涉的,那样会说我们滥用职权,再说我们高层以前一直没有接到过因为编辑过度失职的投诉。
最近出现一些问题,看到投诉,我们就展开调查忙于谈话了。一些情况还在调查中。
希望你们遇到问题在站务交流里发帖,高层会看见进行调查处理的。


你做过编辑就更应该知道编辑有倾向是难免的。我们都是俗人。
不知道您去看站务交流贴了吗?
出现问题的处理会告示的。有争论的可以去站务交流发帖,回帖的。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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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5 10: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很细致周到,辛苦了,必有利于论坛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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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8 19: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一下

点评

升官了哈,祝福!  发表于 2015-10-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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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02: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框架亮点,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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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21: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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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1: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遵守纪律,热爱并拥护中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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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9: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没有约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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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2: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屈铁钢 发表于 2015-10-5 19:09
"本站有权对发表在论坛的作品进行整理、编辑或选用。所有注册者同意授予我站在全国范围内自行出版或者再 ...

对此作者应该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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