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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Marr:我们英国人——诗歌当中的英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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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2 21: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万年看客 于 2020-3-12 21:28 编辑

在村镇之外有一片沼地。一个温暖的夜晚,一名欲火烧心的孤独男子正在沼地里徘徊,口中念叨着抑扬顿挫的词句。一段段旋律正在他的脑海里翻腾,他搜索枯肠想要为这些旋律配上歌词。他心心念念想要歌颂的是一位同村姑娘——一位他高攀不上的姑娘。

几百年后,另一名男子感到自己辜负了上帝,即将面对不灭的地狱之火。但是此人性情和善,总觉得上帝不可能像教会长老们宣扬的那样冷酷无情。于是他抄起一杆鹅毛笔,展开一卷粗纸,饱蘸墨水,写下了一段专供他本人念诵的祷文。他在动笔的时候口中同样哼唱着曲调。

再接下来是一名深陷地牢的女性,严刑拷打致使她遍体鳞伤无处不痛。她正在向一位衣着寒酸的教士口述一段大逆不道的反诗,主题是抗拒权威。

像这样的女性还会有很多。她们当中有些人处境优渥,端坐在彩绘玻璃窗户之后,室内铺陈着御寒的毛皮;也有些人处境贫苦,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伦敦,膝下儿女嗷嗷待哺,负心渣男一去不归。像这样的男性更是远远更多,他们当中既有爱尔兰的神秘主义者也有苏格兰的农夫,既有西部郡县的教士也有沃里克郡的演员。所有这些男男女女都投入了同一项事业:根据韵律组织词语,将每一行语句都像疾驰赛艇上的索具那样牢牢绷紧,将蕴藏在英语当中蔓生滋长的魔力发挥到极致,构建出一台又一台结构紧凑、轰鸣不止、充满意义的袖珍语言引擎。

专攻远古时期的考古学家告诉我们,音乐与旋律出现在语言与字词之前。面对着周遭环伺的黑暗与危险,部落萨满们总会带头起舞,增强部落的凝聚力,彰显无畏的精神。为了保持舞蹈节奏,自然免不了要哼唱、歌唱乃至喊叫。不知多少世代之后,开始有人将歌声与词语结合在一起。要想理解诗歌的起源,不妨看看配备合唱团与面具的古希腊早期悲剧。

在这片名为不列颠的群岛上,我们所知的最早得到诵读与讨论的诗歌出自古罗马的拉丁语诗人之手。诚然,青铜时代的不列颠土著部落——他们已经拥有了相当高超的技术,他们当中既有农夫也有金属匠人,还有矿工与商人——不太可能一首诗歌也没创作过。但是无论他们创作过怎样的诗句,如今都早已散佚失传了。但是罗马治下的不列颠也将会孕育她自己的维吉尔与马提亚尔,以及众多能与古希腊人比肩的诗人。苏塞克斯的街头将会有人举办诵诗大会,短小精悍的荤口打油诗也会在哈德良长城的士兵之间广泛传扬。

随着一轮轮的外来入侵与本土抗击,随着一轮轮的成败交替与疆土易手,英国的种族构成逐渐变成了另一番模样。海外的入侵者操着一口日耳曼语言,不列颠本土的抵抗者则使用掺杂拉丁单词的凯尔特语言,双方的冲撞孕育了英语的前身。在语言学层面上,不列颠群岛恰似一口沸腾不止的大釜,各种配料在接下来几百年间逐一下锅——古挪威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印度语乃至阿拉伯语——最终烹煮出锅的大杂烩则是全世界范围最广、弹性最强的语言。一代代英国人将会使用这种语言来抒发内心最深处最真挚的情感,抒发他们在人世间的喜乐、热爱与恐惧。绝大多数人类文化都有一枝独秀之处,受到其他文化的仰慕。倘若德国没了音乐家,意大利没了画家与建筑师,他们的国家形象与国民认同将会受到怎样的打击呢?英国的音乐传统远不如俄国或者德国那样底蕴深厚,英国的建筑远不如罗马或者巴黎那样生机勃发,英国的世界观远不如古典中国那样自成一体。与上述主要文明圈子相比,英国人的足以自傲之处在于我们具有全世界最丰富、最可观、最一以贯之的诗歌传统。“鸣禽巢窠”(nest of singing birds)的地位至今依然是英国历史成就的核心——在笔者看来,甚至就连日不落帝国的构建或者科学领域的大跃进在这一成就面前也只能甘拜下风。

本书的用意在于以英国诗歌为框架,讲述一首不一样的史诗。通过诗歌以及诗人们的生平来探寻身为英国人的感受。成千上万名英国人都曾通过书信、绘画、各类艺术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乃至社交网络更新内容留下过坦露心迹的线索。然而诗歌却是另一回事。诗歌是人类迄今为止发现过的最亲密、最直接的沟通方式。当诗歌打动读者时——诚然,打不动读者的二流诗歌远比一流优秀诗歌多得多——诗歌总能以无与伦比的烈度直指人心。即便身在二十一世纪,我们依然会因为莎士比亚笔下麦克白弑君灭友的心路历程而莫名震撼,负疚感与绝望在麦克白心中的层层覆压依然会看的我们喘不上气来。记录文献固然能告诉我们一战战场多么惨烈,但是为了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我们首先会将目光投向诗人而不是电影工作者,甚至在今天也是这样。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例子。与短信、电子邮件乃至电视节目不同,诗歌能让我们与另一个时空的人们直接交谈,无需借助他人传话。无论是中世纪的农夫还是乔治王时期的心碎女性都能直视我们的眼睛。

在2015年写下这段序言的时候,笔者十分清楚“英国”这个词如今具有怎样的争议含义。笔者的许多苏格兰同乡都远远更希望笔者撰写一部专注于苏格兰诗歌的作品——苏格兰诗歌也确实会在本书当中占据大量篇幅。不过无论读者们是否满意,近几年来英格兰的声音确实越发响亮了。许多当代史学家都毫无愧怍地采取了以英格兰为核心的叙事立场,而就在一二十年之前他们还会不假思索地采用“不列颠”这个词。

不过假如笔者接下来仅仅局限于英格兰地区的诗歌,那么难免陷入困境。所谓的“英格里斯”语言(Inglis)早在中世纪初期就已经在苏格兰南部扎根了。甚至就连颂扬罗勃特一世国王的爱国主义史诗所使用的语言也更贴近如今被我们称作英语的萨克逊语-法语混合物而不是苏格兰当地的盖尔语。苏格兰最伟大的诗人们——威廉.邓巴,罗伯特.亨利森,加文.道格拉斯,罗伯特.费格生,罗伯特.彭斯,沃尔特.斯科特以及休.麦克迪尔米德——都留下了不少英语作品。尽管二十世纪有不少本土作家都打定主意要重新拾起古代苏格兰风格的英语,这些愣头愣脑的苏格兰人依然是英格兰人的表亲。其他凯尔特国家的情况也是一样:要想谈论英国诗歌,怎么能漏掉斯威夫特、叶芝与狄兰.托马斯呢?

本书无意挑动地域之争。从古至今,英伦群岛上的居民们有过很多大体一致的共同经历。维京人的登陆地点分布在在不列颠海岸线的周遭各处,他们的定居点更是无处不在,包括奥克尼与设得兰群岛,都柏林与曼恩岛,高尔半岛,约克郡以及英格兰东部大部地区。宗教改革的烈火不仅烧遍了苏格兰,也烧遍了英格兰。瘟疫、农业变革与战争都不会特意绕过英伦群岛上的特定地区或者族群。大部分身为英国人的体验都是共通的,笔者有意彰显这一点。同时笔者也希望尽量体现英国不同地域的特色。

笔者很清楚,在英伦群岛上出现过很多并非用英语创作的伟大诗歌。苏格兰历来都有盖尔语诗歌传统,爱尔兰也有爱尔兰语诗歌传统,威尔士吟游诗人同样佳作颇多。诚然,这些作品大都口口相传,作者身份晦涩不清。但这并不是将这些诗作排除在外的理由。因此只要有机会,笔者就会引入非英语诗歌的英语译文。笔者当然希望能够多包括几首这样的诗歌,但是千百年来的霉菌与雨水导致文稿朽烂并不是笔者的责任。使用译文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笔者不想让当代读者过于头痛——假如没有译文,读者们大概领会不了早期盎格鲁-萨克逊诗歌,包含大量方言用语的诗歌,以及少数几段拉丁语诗歌。

有些人认为二十一世纪是诗歌复兴的时代,也有些人认为诗歌艺术在二十一世纪已经走上了绝路。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说法从古至今始终相伴相生,也始终各有道理。问题的根源在于读者们如何听取诗歌。如今我们大多数人都要通过印刷品来接触诗歌,尽管我们在幼年时期也曾听过不少节律分明的童谣。诗歌与写作历来密不可分,但是诗歌在历史上往往是一门口头艺术,诉诸于听觉而不是视觉。即便在今天依然有很多诗人坚持不出版诗集,仅仅在本人亲自出面的诗友会上朗读作品。因此广播电台作为当代最主要的口语传播媒介也就成了传扬这部史诗的最理想渠道。接下来大家将要读到的内容将会在2015年10月8日全国诗歌日当天占据BBC广播电台4频道,硬生生插进新闻与天气预报之间的每一寸空隙。创作于千年之前的诗篇将会在这一天再次响彻全国。

本书囊括了许多最伟大的英国诗歌,其中有好几首诗名不见经传,实在可惜得很。笔者希望本书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自己的来处与现在的境遇。笔者诚挚邀请各位读者一起踏上这段旅程,充分体味这一路上的惊喜与振奋,以及偶尔发作的茫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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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2 2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年看客 于 2020-3-12 21:28 编辑

一,最早的英语诗歌
旅程的起点是公元657年,地点是约克郡惠特比附近的海滩。村庄里飘出了燃烧泥炭做饭的烟雾,海浪拍击声与海鸥鸣叫声此起彼伏,竖琴的旋律在这片背景音当中若即若离,歌手采用的语言距离我们如此久远,以至于今天的人们一个单词也听不懂:

Nū sculon herigean heofonrices Weard

Meotodes meahte on his modge?anc

weorc Wuldor-F?der swa he wundra gehw?s

ēce Drihten or onstealde

Hē ?rest scēop ielda bearnum

heofon tō hrōfe halig Scyppend

?ā middangeard moncynnes Weard

ēce Drihten ?fter teode

fīrum foldan Frea ?lmihtig.

这是一段文辞简单的赞美诗,也是英语诗歌的传统起点。在寻访英国诗人的道路上,日后我们还会遇到很多接受过高等教育并且自命不凡的文化精英,他们要么出身于大型城市,要么是王公贵族的座上客。但是标志旅程起点的第一位诗人只是一位出身平凡的中年男子,甚至就连他的名字都并非出自英语,而是很可能出自凯尔特语。这位凯德蒙原本是一位放牛的长工,后来才以畜牧劳工的身份加入了规模宏大的希尔德修女院。

凯德蒙性情羞涩,不愿与其他劳工以及修道士一起唱歌,而是躲进牛棚里睡觉。他在梦中见到了一番异象,天使在异象中吩咐他要为上帝放歌。这个故事被人传达给了修女院长,院长命令他开口歌唱,结果则令听众们颇为惊喜。

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些情节,多亏了伟大的传记史学家比德。在这段情节发生仅仅五十年后,他来到了贾罗。比德反复坚称凯德蒙的事迹非比寻常。为什么呢?只要将这段赞美诗翻译成当代英语,我们就会意识到尽管诗句的情感十分虔诚,但是措辞却过于直白,甚至有些淡而无味:

Now we must praise the Guardian of Heaven,

the might of the Lord and His purpose of mind,

the work of the Glorious Father; for He,

God Eternal, established each wonder,

He, Holy Creator, first fashioned

heaven as a roof for the sons of men

Then the Guardian of Mankind adorned

this middle-earth below, the world for men,

Everlasting Lord, Almighty King.

如今我们必须赞颂天国的守卫,

上主的大能与祂的深远运筹,

光辉天父的做工,因为他是

永恒之神,创造了世间一切奇迹,

神圣的造物主,率先营造了

遮蔽人类子嗣的天穹,

接下来人类的护卫者装点了

天穹之下的中土,人的世界,

永在之主,全能之王。

这几行近乎白话的诗作实在不像是伟大的英语诗歌的起点。但是关于这首诗的几乎一切信息都足以撼动我们对于自身身份的先入之见。

先从最醒目的内容入手:这首诗的主题是基督教。直到不久之前,凯德蒙还生活在一个异教主导的世界。早在罗马时代即将告终之际基督教就登陆了不列颠地区,并且在威尔士、爱尔兰以及苏格兰西部扎下了坚实的根基。凯尔特教会的仪式传统可以直接追溯到罗马早期。但是自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接踵而至的日耳曼入侵者——来自今天的丹麦以及德国北部的盎格鲁人,还有萨克逊人与朱特人——迫使罗马-不列颠居民以及凯尔特居民不断西撤,一路上杀人如麻的入侵者们最终定居下来之后又重新树立了异教的地位。

诺森比亚是日耳曼人在不列颠新近创建的强大王国之一,来自苏格兰伊奥纳岛的传教士们——这些人原本都是爱尔兰人——正在将这个国家重新引向基督教。现当代英国的格局是南边比北边更发达,我们往往以为新思想理应在南方冒头并且传播到北方——千百年间南方的英格兰人也确实认为北方的苏格兰人与爱尔兰人都是一帮蛮子。这些看法全都大错特错了。早在我们故事的开头,全新的基督教正是从西北向东南传播的。卡德蒙所在的修女院正是由爱尔兰裔修士兴建的。

最终,一种不同形式的基督教将会越过海峡,在坎特伯雷建立新的据点。这一幕的标志性事件是596年格里高利一世教皇派遣奥古斯汀主教前往肯特国王埃塞尔巴德的宫廷。当我们的农夫出口成诗的时候,他生活在一个凯尔特风格而不是英格兰风格的基督教世界里。卡德蒙所在的诺森比亚王国在遭到维京人攻占之前一直是当时欧洲的主要学术中心之一,林迪斯法恩、惠特比与贾罗都修建了众多修道院。如果今天有人认为坎特伯雷是“英国基督教”的天然家园,不要忘了坎特伯雷的大部分权柄来自一位希腊人狄奥多勒,以及一位北非修士哈德良。

从形状上来说,卡德蒙的不列颠也与今天的英国差别极大。自从罗马帝国撤出不列颠之后,不列颠群岛就分裂成了一群打成一锅粥的小国,稍微有点势力的军阀就能建立王朝并且将权力传给子孙。假以时日这些小国将会逐渐合并成更大的王国。当时不列颠存在着两大族群,一方是在西北部继续顽抗的凯尔特人或者说不列颠人,另一方是在东南边与他们为敌的日耳曼移民部落。今天所谓的“威尔士”指的是奥法长堤以西的土地与居民,这里是不列颠最小的王国,但是在卡德蒙写诗的时候,威尔士人可谓无处不在。比方说在北方就有一个依托爱丁堡的威尔士语王国,一直在顽强对抗诺森比亚的萨克逊人。

这个王国的抗争最终失败,全国上下惨遭屠杀。记录这场悲剧的战争诗歌《厄戈多丁》(Y Goddodin)被后人视为存世最早的威尔士语诗歌。诗歌的主题是经典的背水一战悲壮情节。不过平心而论,诗中三百壮士在最终上阵之前的准备活动恐怕并没起到好作用——他们花了整整一年时间痛饮蜜酒,一个个大醉如泥。盎格鲁-萨克逊人与斯堪的纳维亚人确实将不列颠或者说凯尔特民族逼得步步后退,但这并不意味着后者就比前者更文明,尽管《厄戈多丁》的英雄们看上去确实是对抗异教徒的基督徒。

这些背景知识有什么意义吗?意义就在于动摇了我们对于“不列颠”、“英格兰”以及“威尔士”等等词汇的认知。此时的英伦群岛地处偏僻且战乱频仍,为基督教的迅速扩张提供了理想环境,因为基督教许诺死后的幸福与宁静。诺森比亚或者任何其他地区的人们往往寿命不长,毕生都要生活在冰冷与危险当中,基督教则为他们提供了极具诱惑力的替代选项。

不过话又说回来,将卡德蒙的不列颠仅仅视为一片军阀横行的荒野同样是错误的看法。首先,卡德蒙的上级不是一名男性,而是一名女性——也就是修女院长。在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男性宗教机构与女性宗教机构一直并肩共存,女性宗教领袖普遍具有极高的文化水平,并且在宗教领域掌握着可观的权柄。关于她们的存世文献极少,但是通过其他间接史料的旁证,我们知道至少在教会圈子里女性可以拥有堪比公主的权力。其次,通过存世的艺术品,例如藏宝地窖里的金器或者绘制精美的手稿,我们了解到卡德蒙的不列颠已经养成了高度发达的艺术审美品味。这里的人们看重精巧繁复的造型与耀人眼目的陈设。尽管卡德蒙赞美诗的现代英语译文看上去简单得很,但是在原本的盎格鲁-萨克逊语言当中,这些诗句却将大量类韵与韵律令人目眩地编织成了一体,行文之精巧恰似《林迪斯法恩福音书》当中收录的精美彩绘书信一样。

再来看看语言本身。笔者一直在使用“盎格鲁-萨克逊语言”这个词,这也是大多数学者所采用的术语。但是这个词所指代的范围十分宽泛,而卡德蒙赞美诗所采用的实际上是一种特定的诺桑比亚方言。

根据比德的记述,卡德蒙赞美诗之所以令人惊叹,原因在于卡德蒙本人按照当时的标准并没接受过多少教育——换句话说就是完全不懂拉丁语——但却能够出口成章。今天我们认为拉丁语是一门干枯死亡的语言,只有自诩精英的学者与教士才会拿来充门面。但是当时拉丁语可是罗马帝国的遗物,遍布英伦各地。实际上拉丁语在西北地区的应用似乎还比东南地区更广泛。

根据比德的说法,当时的不列颠有五种语言:首先是英语——他指的是盎格鲁-萨克逊语言当中的日耳曼方言,其次是不列颠语——很接近我们今天所谓的威尔士语,接下来是爱尔兰语,再然后是皮克特语——源自苏格兰的古老语言,现已失传,最后是拉丁语——比德认为这是“运用最广泛的语言”。

拉丁语是修道场所的官方语言,不过早期英语之所以能够留存至今也要托修道院的福。实际上在1070年左右,埃克塞特修道院收藏的一本书就在一片日耳曼方言当中包含了最丰富的盎格鲁-萨克逊诗集。这种语言扎根的时间刚好足够久,不至于被新一轮入侵者——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连根拔起。今天的现代英语依然埋藏着这种语言的遗迹。

卡德蒙所熟知的充满人文气息的东北部大型修道院很快就将被夷为平地。根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793年的情况如下:

“这年诺森比亚出现了可怕的凶兆,把人们吓坏了。它们包括狂猛的旋风和闪电,又看见火龙在空中飞舞。一场严重的灾荒立即继这些朕兆而来。同年不久之后,6月8日,异教徒将林迪斯法恩的教堂惨加破坏,又抢又杀。”【寿纪瑜译,有修改】

卡德蒙的语言最终将会在盎格鲁-萨克逊人的威塞克斯王国获得庇护。与此同时,人们的思想与沟通方式主要还是以拉丁语为载体。甚至就连刻在石头与石板上的如尼文与欧甘文古老手稿也采用了简化的拉丁字母。因此就算对于一名放牛长工来说,在修道院生活却完全不懂拉丁语也是很不方便的。对于卡德蒙的同代人来说,居然有人能运用朴实无华的古老日耳曼语言创作富有节律的宗教题材诗歌,这一事迹本身就堪称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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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2 21: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希望自己已经充分阐明了以下论点:卡德蒙绝不会将自己视为英国人——作为国家名称的英格兰此时尚不存在。卡德蒙这个名字大概源自凯尔特语,卡德蒙本人在修道院里不仅接触到了爱尔兰人,而且几乎一定接触过斯堪的纳维亚人。当时还看不出西萨克逊人与他们的语言必将制霸英伦群岛的迹象,也没人能想到占据群岛上最大一块地盘的族群有朝一日会自称英格兰人。从政治层面来说,当时英伦群岛的走向还远远没有尘埃落定。只要看看其他早期英国诗歌就能意识到这一点。例如《马尔登之战》(The Battle of Maldon)讲的是英格兰人如何败给丹麦人,《布鲁南堡之战》《The Battle of Brunanburg》讲的则是一场勉强赢得的胜利,赢家是威塞克斯王国的统治者艾塞斯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英格兰第一任君主,他的对手则是都柏林的维京国王、皮克特国王以及苏格兰人组成的联盟。

随着无情的战争继续推进,基督教的势力范围也越来越大,但是在修道院之外异教旧信仰依然十分盛行。当时的人们依然会不自觉地将传统诺尔斯战士文化与基督教杂糅在一起,前者信奉异教,并且彻头彻尾地秉承悲观主义理念。史诗巨作《贝奥武夫》——故事背景甚至都不在不列颠,而是发生在丹麦——就十分出名地混杂了基督教愿景与异教风格葬礼。《贝奥武夫》虽然很出名,但是内容并不算特别有趣,只是因为谢默斯.希尼将其翻译改写成了现代英语才广受欢迎。相比起来下面这首充满狂喜气质的《十字架之梦》(The Dream of the Rood)更值得研究。在这首诗当中,日常生活的苦难碰上了全能的上帝,而上帝的形象看上去很像一位年轻的萨克逊部落首领:

Then the young warrior, God Almighty,

stripped Himself, firm and unflinching. He climbed

upon the cross, brave before many, to redeem mankind.

I quivered when the hero clasped me...

...now i look day by day

for that time when the cross of the lord

which once I saw in a dream here on earth,

will fetch me away from this fleeting life

and lift me to the home of joy and happiness

where the people of God are seated at the feast

In eternal bliss...

这位年轻的战士,全能上帝的化身

坚定刚毅地褪去全身衣衫,爬上了

十字架,在众人面前彰显了勇气,从而救赎人类

这位英雄的拥抱令我浑身颤抖……

……如今我日日期盼

我在人世迷梦当中见过一次的

上主的十字架

将我从这转瞬即逝的人生中攫走

将我提升到喜乐与幸福之家

上帝子民在那里团团围坐

享受永恒福祉的盛宴……

这首诗里的基督全然是一副生死看淡的武夫形象,即便在天堂里还要与追随者们坐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看上去不像是希伯来人,更像是维京人。早期不列颠居民除了自己的生活与文化之外确实没什么其他素材可供对比。

支持这些人活下来的支柱是什么呢?除了对于天国的向往之外,他们还有大家族或者氏族提供的安全保障:在卡德蒙赞美诗的成诗时期,英伦群岛上有史可查的部族足有三十五个。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依然是南方低地农业区。早在史前时期,这里的森林就早已被砍伐一空,土地也早已阡陌交错。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不列颠既能看到青铜时代农耕面积大扩张就留下的深重痕迹,也能看到早期不列颠人留下的坟丘、城堡与巨石阵。卡德蒙的同胞们生活在一个鬼影幢幢的世界。彰显罗马-不列颠文化的基础设施此时尚未彻底倾颓。在罗马人兴建的朗蒂尼亚姆的西城墙之外,萨克逊人新建了伦敦威克定居点,并且建设了完备的河岸护堤与贸易集市。在北方,纽卡斯尔这样的城市直到公元四世纪都还保留着罗马名字。约克更是早在罗马时期就成了基督教中心。

人们生活在当地部族的政治团体当中,但是他们的出行范围十分广泛。萨克逊时代的人们还不会用金属工具修路,因此基本上留存不下来,但是罗马人的道路上依然交通流量极大,而且考古学已经证明了当时的英伦群岛与欧洲大陆之间存在着活跃的经贸往来。无论是为了交易、劫掠还是捕鱼,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不列颠人都是一个航海民族,足以与沃尔特.雷利时代的后辈们相提并论。他们当年使用的船只基本已经朽烂殆尽了,不过有两条内容丰富的船只还是留存了下来,一条埋在著名的萨顿胡古墓当中,另一条位于肯特郡格莱威尼的泥沼里。现代考古学家对这两艘鳞状搭造船只(也就是用重叠的木板钉成船体)的复原重建表明当时的不列颠人已经具备了以十节速度航行远洋的能力。鉴于船只的动力主要来自粗棉布制成的船帆,这个速度已经很可观了。萨克逊人的船只与苗条流畅的维京长船在造型上差异显著,但是同样能够在内河以及海岸附近快速航行,并且很容易拖上海滩。多年以来,专业考古人员与手拿金属探测机的考古爱好者们已经发现了数不胜数的遗物,足以证明盎格鲁-.萨克逊人与北海以及英欧海峡对岸的贸易规模。在法国与德国出土的盎格鲁-萨克逊风格陶器以及在英国出土的欧陆钱币都能证明当时英伦群岛与欧洲大陆的文化联系多么紧密。著名现代诗人埃兹拉.庞德翻译的古诗《航海者》(The Seafarer)为读者们活灵活现地呈现了海上生活的艰辛。在原诗作者看来,终日远离大海的旱鸭子们们都是一帮只知道喝酒取乐的怂货,因此有必要提醒一下他们海员的日常境遇:

……how I in harsh days

Hardship endured oft.

Bitter breast-cares have I abided,

Known on my keel many a care's hold,

And dire sea-surge, and there I oft spent

Narrow nightwatch nigh the ship's head

While she tossed close to cliffs. Coldly afflicted,

My feet were by frost benumbed.

Chill its chains are; chafing sighs

Hew my heart round and hunger begot

Mere-weary mood. Lest man know not

That he on dry land loveliest liveth,

List how I, care-wretched, on ice-cold sea,

Weathered the winter, wretched outcast

Deprived of my kinsmen;

Hung with hard ice-flakes, where hail-scur flew,

There I heard naught save the harsh sea

And ice-cold wave, at whiles the swan cries,

Did for my games the gannet's clamour,

Sea-fowls, loudness was for me laughter,

The mews' singing all my mead-drink.

Storms, on the stone-cliffs beaten, fell on the stern

In icy feathers; full oft the eagle screamed

With spray on his pinion.

……我如何在严苛的日子里

经常忍受艰辛困苦。

我的胸中常怀苦涩,

因为我这条船的龙骨承载了太多,

波涛汹涌的海上,我经常

在船头彻夜值守,眼看着

海浪将船只扔向峭壁。寒气袭人,

我的双脚麻木结霜。

铁索冰冷,叹息伤人,

令我不得心安,饥饿难耐,

更使人情绪低落。好叫人知道,

在陆地上幸福生活的人们啊,

可知道我在冰海上终日心焦,

在寒冬时节也不得庇护。我这可怜的弃民,

远离了亲人,

只有冷硬的冰花为伴,冰雹如雨点般砸下。

我什么都听不到,除了怒海咆哮

与冰浪拍打。天鹅的悲鸣

在我听来与塘鹅的叫唤一般无二,

水禽的叫声只能令我发笑,

海鸟的鸣叫是我的下酒肴。

在山崖上碰得头破血流的风暴,转而耸起冰霜的羽毛,

向我的船尾逞凶;海雕总是高声嘶叫,

两翼花纹清晰可见。

将莱茵河与塞纳河流域的奢侈品带回英伦群岛是一项艰苦而又危险的工作。而且在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劫掠者们都是挥之不去的威胁。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像极了千百年后遭到殖民侵入并且陷入动荡的社会,例如伊拉克与叙利亚。在这样的环境里,保全性命的关键就在于本地亲友组成的密切网络,唯有一家人守望相助才有活路。遭到流放或者失去庇护者的下场可谓凶险至极。这一时期的存世诗歌之一《流浪者》(The Wanderer)就极力描写了不容于氏族的苦境:

Thus I had to bind my feelings in fetters,

often sad at heart, cut off from my country,

far from my kinsmen, after, long ago,

dark clods of earth covered my gold-friend;

I left that place in wretchedness,

ploughed the icy waves with winter in my heart;

in sadness I sought far and wide

for a treasure giver, for a man

who would welcome me into his mead hall,

give me good cheer (for I boasted no friends),

entertain me with delights.

我不得不将感受付诸于镣铐,

心中伤悲,远离故土,

远离亲人,自从许久之前

黑暗的土块掩埋了我那金贵的朋友;

我悲惨地离开了他的葬身之处,

投入了冰冷的波涛,寒冬占据了我的心,

悲伤的我四处寻觅,

找一位散发财宝的人,找一位

能欢迎我进入饮酒厅的人,

能为我欢呼的人(因为我没有朋友),

能为我带来欢乐的人。

盎格鲁-萨克逊诗歌总会在竖琴伴奏下一遍遍哀悼战友的死亡,似乎这是人生当中最糟糕的事情一样。此外这些诗歌当中几乎看不到女性视角。盎格鲁-萨克逊女性拥有胜过中世纪女性的财产权与法律权利,有些女性还在修道院与宫廷里拥有相当大的政治权力。但是文学作品的流失意味着该时期的存世诗歌当中只有一首发出了女性的声音。这首诗里的妻子抱怨丈夫不回家——显然是犯了错事没脸回来——以至于自己只能忍受婆家人的虐待。

Early and late, I must undergo hardship

because of the feud of my own dearest loved one

Men forced me to live in a forest grove,

under an oak tree in the earth-cave

This cavern is age-old; I am choked with longings.

Gloomy are the valleys, too high the hills,

harsh strongholds overgrown with briars:

a joyless abode. The journey of my lord so often

cruelly seizes me. There are lovers on earth.

lovers alive who lie in bed,

when I pass through this earth-cave alone

and out under the oak tree at dawn;

there I must sit through the long summer's day

and there I mourn my miseries...

从早到晚我必须忍受艰辛,

因为我的挚爱与人结下仇怨,

他们就强迫我在树林里栖身,

在橡树下面的土洞里。

这个土洞年岁已久。思念堵住了我的咽喉,

山谷太幽暗,山峰太陡峭,

严酷的要塞荆棘丛生,

毫无欢乐可言的住所。我的主人的旅程总是

无情地攫住我。人世间的爱人们,

享受同床共枕的欢乐,

我却孤身钻进土洞,

直到清晨才能从橡树下爬出来,

漫长的夏天我必须在树下枯坐

为了我自己的悲哀境遇而哀悼……

除去悲叹之外,这位诗人很清楚优质的婚姻生活是什么样子。但是这样的生活与她无缘,因为她的社区将她赶进了森林里。我们曾经以为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英伦群岛树木繁茂森林连片,但是现代地形考古学告诉我们,早在盎格鲁-萨克逊时代之前一千多年,人们就开始在英伦群岛大面积毁林种田了。

这首诗能让读者强烈意识到生活与土地联系密切,并且受到草木的包围。这样的生活方式显然与今天有天壤之别。当年就算名声在外的主要城镇也没多大,而且城镇周边还危机四伏。以下的残篇出自一位无名盎格鲁-萨克逊诗人之手,题目是歌颂达勒姆,像这样的诗在诺曼征服之后已经很少见了:

All Britain knows of this noble city,

its breathtaking sight: buildings backed

by rocky slopes appear over a precipice.

不列颠全境都知道这座高贵的城市,

令人屏息的景象,一座座房舍

修建在危崖峭壁之上。

(今天假如你坐火车经过达勒姆,就会发现城市景观基本上还是诗里描写的这样。)

Weirs hem and madden a headstrong river,

diverse fish dance in the foam.

A sprawling, tangled thicket has sprung up

there; those deep dales are the haunt

of many animals, countless wild beasts.

一道道鱼梁阻塞搅动了湍急的河流,

各种鱼类在浮沫里起舞。

丛生的灌木向四方蔓延,

一道道深谷是狩猎的佳所,

栖息着众多动物与无数野兽。

考古学家告诉我们,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不列颠遍布着贸易城镇以及簇拥在教堂周围的城市中心,尽管绝大多数此类定居点都早已消失,因为当时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木材与稻草。达勒姆就像约克一样,主要依靠埋骨于此的圣徒与传教士来构建自身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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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2 21: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其他人的历史观念又如何呢?他们如何看待自己呢?今天的现代人普遍接受了自己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设定。但是罗马军团撤离之后的七八世纪,绝大多数不列颠人都不清楚自己的历史与全人类的历史有什么联系。在八世纪的一首诗中,诗人穿过了罗马人在巴斯留下的废墟:

Wondrous is this stone-wall, wrecked by fate;

the city-buildings crumble, the works of the giants decay.

Roofs have caved in, towers collapsed,

barred gates are broken, hoar frost clings to mortar,

houses are gaping, tottering and fallen,

undermined by age. The earth’s embrace,

its fierce grip, holds the mighty craftsmen;

they are perished and gone.

如此壮观的石墙,被命运摧残;

楼房倾颓,巨人的营造归于朽坏。

屋顶塌陷,高塔倒地,

门禁破败,断墙结霜,

房屋洞开,东倒西歪,

时光摧毁了这一切。大地的拥抱,

强硬无情,擒住了无数伟大的匠人,

他们都已凋零逝去。

用诗人无法理解的技艺修建了这些高墙的匠人们究竟是谁呢?在这位盎格鲁-萨克逊诗人生活的时代,瘟疫是一个很令人头痛的问题,因此他也错误地认为这些匠人是被瘟疫抹杀的。实际上正是以他为代表的族群毁灭了罗马-不列颠世界。此外诗人还认为这些匠人都是更加勇武威猛的盎格鲁-萨克逊先祖,这些战士们也曾昂首阔步地行走在神秘高墙围成的庭院里:

……Once many a man

Joyous and gold-bright, dressed in splendour,

Proud and flushed with wine, gleamed in his armour……

……曾几何时这里也曾宾客众多

一个个兴高采烈,如同黄金一般灿烂,衣着华丽,

痛饮美酒,盔甲熠熠生辉……

不过最让咱们这位盎格鲁-萨克逊游客感兴趣的景点还要算是这些非凡先祖为自己修建的洗浴场所。面如如此巧夺天工的享受方式,诗人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Stone houses stood here; a hot spring

gushed in a wide stream; a stone wall

enclosed the bright interior; the baths

were there, the heated water; that was convenient.

They allowed the scalding water to pour

over the grey stone into the circular pool……

一座座石屋矗立在此,一股温泉

在屋里喷涌而出,一道石墙

围住了明亮的院落,浴池

就在墙后,满池热水,多么方便。

他们引导滚烫的泉水

流过灰色的石槽,灌进圆形的浴池……

在上文提到的《航海者》当中,我们也能强烈感到诗人的世界自从罗马人的伟大时代之后已经陷入了倾颓:

Days little durable,

And all arrogance of earthen riches,

There come now no kings nor C?sars

Nor gold-giving lords like those gone.

Howe'er in mirth most magnified,

Whoe'er lived in life most lordliest,

Drear all this excellence, delights undurable!

Waneth the watch, but the world holdeth.

Tomb hideth trouble. The blade is layed low.

此后的日子都不能长久

尽管凡间的财富催生了那么多傲慢

却再没有过哪个国王、凯撒

或者赏赐黄金的领主能与先前的逝者们相媲美。

无论他们多么喜乐尊荣,

哪怕他们活得贵气逼人,

消逝殆尽的前人荣光都会让他们黯然失色!

守望者衰败消逝,但世界依旧如常。

古墓里隐藏着祸乱,刀剑低垂再不高扬。

这段诗文体现的悲观主义与卡德蒙赞美诗颂扬基督教的喜庆精神可谓背道而驰。不过我们并不该太过认真地对待这种悲观主义论调,因为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不列颠远远不像诗人描述的那么不堪。当时的不列颠充满了各种先进且复杂的工艺技术,能够制造镶嵌珠宝的黄金首饰,性能优异的船只,以及精美的牛皮纸书籍。如今任何一位科班出身的历史学家都不会头脑简单地认定这一时期的特色就只有各种灾害与无政府主义混乱。催生此等悲观主义的主要因素在于政治——血腥无情、在英伦群岛掀起无数动荡的部族纷争。即便对于军阀本人来说,军阀混战也并不好玩。直到公元九世纪,西萨克逊王国逼退了麦西亚人、诺森比亚人以及维京人,“英格兰”的概念才开始冒头,由单一国家统治的不列颠终于成为了可能。阿尔弗雷德大帝率先统一了韦塞克斯与麦西亚,然后一路开疆扩土,直到最后赢得了自称全体盎格鲁-撒克逊人之王的资格。根据威尔士教士阿瑟尔为大帝撰写的生平,阿尔弗雷德从小就接受了英语诗歌的熏陶,尽管我们并不清楚他读过什么诗。阿尔弗雷德大帝身为统治者的眼界与胸襟远非军阀二字所能概括。他不仅抱负远大,而且很有教养,同时还密切关注着欧洲大陆的最新发展。在他的亲自监督之下,好几部来自欧洲的重要基督教拉丁语文本被翻译成了英文。他聘请了大量法国与德国学者为自己做事。从后世视角来看,他几乎单枪匹马地塑造了成体系的英格兰文化。尽管诺斯人针对不列颠修道院的劫掠导致大量藏书化为飞灰,但是人们完全有理由期待英语诗歌自从阿尔弗雷德大帝之后迎来稳步发展与繁荣。

不过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至少在接下来三百年里没有发生,原因还是王朝政治。这一次不请自来的维京人后裔又带来了一套奇怪的外语。这些人就是诺曼人,他们带来的则是法语。盎格鲁-萨克逊人与诺曼人之间的暴戾冲突最终将会催生一门体态丰满、腰肢柔软的新语言。但是诺曼征服毕竟严重打断了不列颠文化的原有发展轨迹。自1066年之后,我们还要等很久才能听到普通不列颠人用母语创作的诗歌。毫无疑问,即便在这一时期这样的诗歌也肯定存在过,只是现在再也找不回来了。

按照《盎格鲁-萨克逊编年史》的说法,这样的诗歌肯定是悲痛的挽歌。《编年史》将征服者威廉称作威廉伯爵,此人在加冕之前满嘴许诺,“然而他却将十分苛重的捐税加在人民身上。”接下来他与奥多主教“在这个国家的远近各处建造城堡,苦了可怜的老百姓,而且情况总是越到后来越坏。愿待到天主有此旨意时有个好结局。”【寿纪瑜译】

但是盎格鲁-萨克逊人与诺曼人的纷争并不是故事的全部。近年来的学术研究表明,早在诺曼征服之前,统治英格兰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大部分地区的克努特一世(此人的著名事迹包括喝令海浪后退,但是海浪很不给他面子)以及忏悔者爱德华的宫廷都在鼓励人们学习丹麦语、德语、法语以及拉丁语。早期法语文学往往接受过英语王后的赞助。此时的不列颠与欧洲大陆可谓不分彼此,不列颠的王朝也与法国、瑞典以及匈牙利的王室关系密切。卡德蒙确实操着一口盎格鲁-萨克逊语言,但是在沿海地区与贸易城镇你还能听到诺斯语,拉丁语,法语以及威尔士语。使用古不列颠语言或者凯尔特语的人们并没有消失。他们的诗歌传统主要基于口口相传,因此绝大部分都没能流传下来,我们手头能够拿来研究的只有寥寥几段残篇。不过确实有一首爱尔兰诗歌流传至今,创作时间大约在诺曼征服前后,题材是韦克斯福德县的集会。这段诗文大概能让我们体会一下英伦群岛上早期非英语诗歌的风格:

These are the Fair's great privileges:

trumpets, harps, hollow-throated horns,

pipers, timpanists unwearied,

poets and meek musicians.

集会现场热闹非凡:

喇叭、竖琴,大嗓门的号角,

吹笛人与扬琴师劲头高涨,

还有诗人与和善的乐手

Tales of Find and the Fianna, a matter inexhaustible,

sacks, forays, wooings,

tablets, and books of lore,

satires, keen riddles:

芬德与费安纳的故事永远讲不完,

讲的是劫掠,袭击,求欢,

石板与故事书上

写着笑话与难解的谜题。

Proverbs, maxims……

……the chronicle of women, tales of armies, conflicts,

hostels, tabus, captures:

Pipes, fiddles, gleemen,

bones-players and bag-pipers,

a crowd hideous, noisy, profane,

shriekers and shouters.

习语,警句……

……以美女为题的长诗,军队与打仗的故事,

旅店、禁忌,战利品;

笛子,小提琴,吟游诗人,

骨板乐师与风笛手,

观众们面目可憎,吵吵嚷嚷,满嘴脏话,

有人尖叫,有人叫骂。

They exert all their efforts

for the King of seething Berba:

the king, noble and honoured,

pays for each art its proper honour.

他们亮出百般技艺

在繁荣的博巴国国王面前:

高贵而又尊荣的国王,

按照各个行当的表现合理付钱。

这段英语译文出自格拉斯哥大学的托马斯.欧文.克兰西(Thomas Owen Clancy)教授之手。诗中描绘的场景可谓充满乐趣,简直就像现代仿古集会的参与者们集体磕了药一样。就算在所谓的黑暗时代,也并非所有人的生活都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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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0 21: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绿衣骑士

诺曼征服之后又过了几百年,作为精英阶层用语的法语才与盎格鲁-萨克逊人的日常语言完全结合在一起。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英语诗歌只能以短歌体裁存在。不过这些诗歌总会提醒我们不列颠是一个多民族地区:

Ich am of Irlande

And of the holy lande

Of Irlande

Gode sir, pray Ich thee

For of saynte charite

Come and daunce with me

In Irlande

我是爱尔兰

这片神圣的土地

名为爱尔兰

好先生,我为您祈祷

圣徒慈悲的护佑

请与我共舞吧

就在爱尔兰

中世纪早期英国诗歌充满了描述音乐、舞蹈、春祭与爱情的内容。盎格鲁-萨克逊文献里描述的那片要么阴雨连绵要么冰雪交加的土地似乎变了个样。一定程度上来说确实如此。历史学家认为中世纪初期全球气候要比之后更加温暖。在英国,大约在公元十世纪到十四世纪之间的气候都很宜人。修道士们能够在约克郡种植葡萄,而黑死病这个词还没人听说过。

Svmer is icumen in,

Llude sing cuccu!

Groweth sed, and bloweth med,

and springeth the wude nu--

--Sing cuccu!

夏日将临,

布谷高声歌唱!

种子正在发芽,芳草越发浓密,

森林也披上了绿装——

——布谷高声歌唱!

中世纪诗歌经常取材大自然,充满了各种鲜花与鸣禽的名字。

诺曼征服过了一个多世纪,英国依然纷争频发。以威尔士人与苏格兰人为代表的萨克逊势力依然还在四处反叛,王位竞争者之间也会掀起血腥的内战。尽管这一时期兴建了大量城堡教堂之类的大型建筑,但是提到这些建筑的英语诗歌却少之又少。这也并不奇怪。1154-1189年在位的亨利二世国王当时的口碑并不好。人们只记得他下令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刺杀了托马斯.贝克特大主教。他凭借掌中一口宝剑赢得了王位,之后又与儿子以及叛逆贵族们大打出手——金雀花王朝历来如此——不过在他的统治确实带来了长期和平与文化大跃进。他的著名政绩包括改良了英国的法律。就像他的前辈与之后几代后辈一样,亨利的身份认同也更贴近法国人而不是英格兰人,他不仅是英格兰国王,还是安茹与诺曼底伯爵,以及阿基坦公爵。他的实际控制面积覆盖了现代法国的一半还多。这一点的重要意义在于法国是当时欧洲文明的重心,正在经历辉煌的十二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法国文学不仅宣扬全新的宫廷恋爱关系,还改造了亚瑟王神话。这两点都对英国文学造成了重大影响。

这一时期流传下来的极少数英语诗歌之一提到了亨利二世之死。这首诗既长又拗口,现在除了文学系学生基本没人读。不过诗中依然充满了来自中世纪英格兰的声音——农民的政治,禽鸟的鸣叫,还有来自当时的纯正秽气与偏见。这首诗叫做《猫头鹰与夜莺》(The Owl and the Nightingale),大约创作于十二世纪后期的英格兰南部。这首诗当中有些很吸引人的指涉指向了吉尔福德的尼可拉斯,一位生活在多赛特的波特舍姆的教士。他很可能就是这首诗的作者。这首诗的内容是夜莺与猫头鹰之间的争论。夜莺代表了爱情、色欲与轻浮的作风,猫头鹰则是一副沉闷聒噪的形象。夜莺站在叶片茂密的树枝上,猫头鹰则站在爬满青藤的枯树桩上。

我们或许会想象夜莺代表了自由的英格兰人,猫头鹰则代表了压迫的诺曼统治阶级;不过更有可能的是,夜莺代表了轻快飘逸的法国民谣,猫头鹰则是以道德教化为本的宗教诗歌的代表。两只鸟儿激烈争论了爱的本质究竟是否仅仅局限于性欲,以及谁才能恰当地爱别人?本诗采用的中世纪初期英语要是不加翻译很难读懂,以下采用的现代英语译文来自一位曾经的士兵以及中古英语的独腿捍卫者,已故的布莱恩.斯通。在接下来的诗句里,猫头鹰斥责了夜莺仅仅从肉体角度看待性爱的观点以及这种观点对于一般人的有害影响:

In summer peasants lose their sense

And jerk in mad concupiscence:

Theirs is not love's enthusiasm,

But some ignoble, churlish spasm,

Which having achieved its chosen aim,

Leaves their spirits gorged and tame.

The poke beneath the skirt is ended,

And with the act, all love's expended.

炎炎夏日,农夫农妇全都失去了理智

一个个如癫如狂抽插不止:

这可不算真诚热烈的爱情,

只不过是粗鄙低下的疯病。

这疯病一旦将既定目标实现,

病人的精神必将饱涨瘫软。

待到衣衫之下的戳刺好容易告终,

全部情爱都被最后一下子挥霍清空。

接下来猫头鹰还不肯善罢甘休,进一步指责夜莺喜欢将歌唱地点选定在乡下人夜里出门大解的树林里。接下来的诗文难能可贵地让我们了解到了中世纪居民的如厕习惯:

Perceiving man's enclosure place,

Where thorns and branches interlace

To form a thickly hedged retreat

For man to bide his privy seat,

There you go, and there you stay;

From clean resorts you keep away.

When nightly I pursue the mouse,

I catch you by the privy house

With weeds and nettles overgrown --

Perched at song behind the throne.

Indeed you're likely to appear

Wherever humans do a rear.

你就爱窥探人类的四面密闭之所,

荆棘与树枝交织成一片片网罗。

致密厚实的树篱阻挡了生人靠近,

好让当事人在私人座位上咬牙使劲。

你非得往前凑合,凑上去就不动窝,

全然不顾清洁干净的地方还有那么多。

晚上我去追逐老鼠的时候

总能看见你守在私密会所的上头

野草与荨麻在这里放肆疯长,

你就栖息在御座后面胡唱乱唱。

你抛头露面的习惯当真稀奇——

——人类在哪里撅腚,哪里准就有你!

当然,夜莺也不是笨嘴拙舌之辈。猫头鹰指责以夜莺为代表的三俗欧洲民谣与宫廷恋爱传统败坏了英格兰人的美德,夜莺则反唇相讥道,都是因为某些丈夫作风粗暴,他们的妻子才会在走投无路之下另寻新欢,因此这口锅它可不背:

You say all this to give me shame.

The husband got the final blame.

He was so jealous of his wife

He could not bear, to save his life,

To see her with a man converse,

For that would break his heart, or worse.

He therefore locked her in a room --

A harsh and savage kind of doom.

你说来说去无非想说我不对,

明明是丈夫才最该遭受责备。

他如此嫉妒自己的结发妻,

就算要他的命他也不愿意

看见她与别的男人说话,

那可真会叫他心乱如麻。

从此后他就将妻子在家中紧锁——

如此野蛮的厄运,到底是有多么严苛。

这位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最终遭到了报应,被亨利二世剥夺了骑士头衔并且判处一百英镑罚金。接下来夜莺又主张女性也有权想爱谁就爱谁。根据当时的文化,有房有地的男性总会将身边的女性视为私产,因此接下来这段诗文恐怕会在听众当中引起一阵交头接耳:

A girl may take what man she chooses

And doing so, no honour loses,

Because she did true love confer

On him who lies on top of her.

Such love as this I recommend:

To it, my songs and teaching tend.

But if a wife be weak of will --

And women are softhearted still --

And through some jester's crafty lies,

Some chap who begs and sadly sighs,

She once perform an act of shame,

Shall I for that be held to blame?

If women will be so unchaste,

Why should the slur on me be placed?

姑娘理应有权随心所欲将男人挑选,

她的名誉不应该因此而遭到侵染。

倘若不是出于真爱的力量,

她怎会允许男人压在她的身上?

像这样的爱情,我极力推荐,

我的歌声教导人们应当如此爱恋。

可要是谁家媳妇容易堕落,

要是哪个女人天生心肠软弱——

听信了浪荡子精心编排的甜言蜜语,

随便几句乞怜哀叹就让她们以身相许,

一时不慎为自己招来了耻辱与羞惭,

凭什么我却要因此而受到牵连?

明明是她们自己未能洁身自好,

你却将我辱骂,真是莫名其妙!

这首诗其实是一盘造型精美的文学甜点,呼应了拉丁语与法语文学当中历史悠久的辩论体诗歌传统,还引用了当时法律体系的许多门道。诗中不仅提到了亨利二世的死亡,还提到了教皇在斯堪的纳维亚地区修建的使馆。换言之这首诗与时代的联系极其密切。但是对于今天的读者们来说,这首诗最有趣的地方恐怕还是在于诗文当中近乎无意地描写了国民心态的转变。在金雀花王朝的多年经营之下,十二世纪的英格兰南部已经牢固地成为了法国主导的更广大欧洲文化的一部分。读者们可以强烈感到,金雀花王朝的臣民们已经不再将北方与西方的不列颠居民视为自己人了,而是满嘴怪腔怪调并且十分危险的野蛮人。飞遍英伦各地的猫头鹰抨击夜莺不该站在没骨气的南方人这一边:

You never sing in Irish lands

Nor ever visit Scottish lands.

Why can't the Norsemen hear your lay,

Or even men of Galloway?

Of singing skill those men have none

For any song beneath the sun.

Why don't you sing to priests up there

And teach them how to trill the air,

你从不歌唱爱尔兰的土地,

从没去过苏格兰的土地。

凭什么诺斯人听不到你的歌声,

甚至就连加洛韦都不见你的影踪?

那里的人们毫无歌唱才能,

世间歌曲他们一首都不通。

你怎么不去向那边的教士们歌唱,

教会他们如何将宁静的空气激荡?

夜莺的反唇相讥更是毫不顾及同胞情谊:

The land is poor, a barren place,

A wilderness devoid of grace,

Where crags and rocks pierce heaven's air,

And snow and hail are everywhere --

A grisly and uncanny part

Where men are wild and grim of heart

Security and peace are rare,

And how they live they do not care.

The flesh and fish they eat are raw;

Like wolves, they tear it with the paw.

They take both milk and whey for drink;

Of other things they cannot think,

Possessing neither wine nor beer.

They live like wild beasts all the year

And wander clad in shaggy fell

As if they'd just come out of hell.

荒山恶水,僻壤穷乡,

光秃秃的荒野丝毫谈不上风光。

危崖怪石简直要把天空刺破,

雪团冰雹不长眼地到处砸落。

世界的这个角落真是悲惨不堪,

那里的人们全都是铁石心肝!

和平无从谈起,安全更是妄想,

就连自己的性命他们都不放在心上。

吃相好似豺狼,生鱼生肉都是美味,

抡起十指如钩,面前饭菜撕得粉碎。

他们只会用牛奶与乳清充当饮料,

说起别的饮品他们根本想象不到。

无论红酒还是啤酒他们都没见过,

一年到头好像野兽那样浑浑噩噩。

这些野人身披破烂兽皮四处流窜,

简直就像是逃出地府的越狱囚犯。

这首诗的原文充满了当代读者无法理解的变体字母、变体拼写以及古代语言习惯。这实在是非常可惜,因为诗文当中蕴含的活力、幽默以及大量细节都能与日后乔叟的作品相提并论。另一项隐而不显的有趣之处在于这首诗完全忽视了正在迅速成为英国人自我认知核心的内容。自从诺曼征服之后,英国人就针对自己的出身抛出了一项项越发大胆的主张。关于古希腊人与古罗马人的故事从来没有在不列颠的土地上彻底消失,因此修道院与宫廷收藏的文献不仅记录了基于圣经的历史观念,还保存了关于人类与文明起源的其他理论。但是古代英雄与圣经当中的犹太裔主人公们与中世纪不列颠的此时此地生活实在是八竿子打不着。“我们英国人”莫非当真只是蛮族部落的后裔吗?又或者我们还有更加高贵可敬的祖先呢?当然,东海岸的渔夫或者威尔特郡的农民大概不会操心这个问题,但是贵族与王室肯定会因此而犯愁。

于是我们开始创作将英国与早期人类历史联系起来的编年作品。威尔士的修道士蒙默思的杰佛里用拉丁文撰写了一部不列颠列王记。这部作品以特洛伊战争作为开篇,声称不列颠人的祖先是维吉尔笔下的英雄埃涅阿斯的后裔。这部作品大约创作于1136年左右。杰佛里的同代人都认为他是个很差劲的骗子,但是认为英国人的祖先源自特洛伊战争的理念长期以来却始终很受欢迎。这一理念大概源于威尔士,大部分相关的口头作品都已经失传了。此外英国还有根据丹麦或者德国原作改编浪漫作品的悠久传统,这一传统也以口头形式存在了很久,直到十四世纪其中的作品才纷纷改头换面成为民谣体诗歌或者分节合韵的浪漫诗歌。从乔叟到莎士比亚都很熟悉这些诗歌,至于《韩普顿的毕维斯》(Bevis of Hampton)更是在现代英国早期来了个老树开花。如今这一类诗歌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了,因为诗中充斥着针对各色外国敌人——尤其是撒拉逊人与穆斯林——的杀戮、吃人肉的野猪、恶龙、满腹诡计的帝王与骑士、血流成河、惨遭蹂躏或者幸得拯救的少女、命运的大起大落、几乎具有超自然力量的主人公,等等。由此可见,英国人一直喜欢好故事,并且一直不太待见外国人。

【《猫头鹰与夜莺》的翻译借鉴了陈才宇的《英国早期文学经典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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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0 21: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看一首来自西北部的诗歌:《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这首诗的创作时间大约比蒙默思的杰佛里晚了二百五十年。根据诗中的说法,特洛伊战争刚刚结束,埃涅阿斯的子嗣就遍布了西方各地。埃涅阿斯的一名后代罗穆卢斯创建了罗马,另一名后代布鲁图斯则穿过法国建立了英国,并且成为了亚瑟王的先祖。许多从诺曼法语翻译成英语的浪漫文学的题材都是亚瑟王麾下的骑士。苏格兰教士温顿的安德鲁也在《原初编年史》(Original Chronicle)当中追加了一部分设定:布鲁图斯是第一个在英伦群岛肃清了巨人的人类英雄,他的三个儿子瓜分了这片土地。抱负极大的温顿试图将苏格兰的历史与上帝创世的故事无缝对接起来。他认为很有必要让苏格兰人比英格兰人更早一步来到英伦群岛,于是塑造了一位名叫葛德尔.格雷斯(Gedyl Glays)的英雄,此人娶了一位法老的女儿并且定居在西班牙,他们的后代占据了爱尔兰,然后又迁徙到了苏格兰并且掌握了命运之石。

对于现代读者来说,这些硬生生往圣经与古代传说上面凑的英国历史再创作似乎没什么意思。但是对于中世纪读者来说,亚瑟王的故事却具有难以置信的重要意义。在阴雨连绵的北方,正是亚瑟王的故事让人们感到自己属于更广大人类历史的一部分,正是这一点支撑起了他们的自尊。而且无论是湖畔简陋修道院里的苏格兰教士,或者凭借天赋异禀创作了《高文》的英格兰北部无名诗人,还是在牛津信笔由缰的蒙默思的杰佛里,所有这些作者设定的谱系无论怎样曲折都会指向同一个名字,英国民族英雄的终极代表——或许直到今天这一头衔依旧当之无愧。

斩杀了绿衣骑士的高文爵士是亚瑟王宫廷的成员之一,也是一名圆桌骑士。在温顿的安德鲁笔下,早在罗马出现第一任教皇、罗马皇帝还是卢修斯.台比留的时候——这个皇帝也是蒙默思的杰佛里杜撰出来的——“不列颠的国王就是亚瑟”。此时的亚瑟王还没有与云山雾罩的海外仙岛阿瓦隆扯上关系。在当时人们心中他可是世间最强悍的军事集团首脑,安德鲁认为他征服了法兰西、隆巴迪、佛兰德斯、荷兰、布拉班特、瑞士、瑞典、挪威、丹麦、爱尔兰、奥克尼“以及一切海外岛屿”。正是在他的铁腕之下,不列颠才被整合成了外敌不敢染指的统一国家。

亚瑟王的最早出处并非英语文献,而是早期威尔士文献。假如亚瑟王确实有历史原型——这个“假如”的分量可是不轻——那么他很可能是罗马-不列颠时期的一名骑士,对抗过盎格鲁-萨克逊入侵者。在800年到900年之间他被人们称作“不列颠”的领袖——与萨克逊人没关系。《厄戈多丁》提到过亚瑟王的存在,显然步步后撤的不列颠原住民将他的名字当成了英勇抵抗的象征。

一开始,诺曼史书作家们对于亚瑟王的传说嗤之以鼻,认为这不过是他们正在忙着压迫的民族用来聊以自慰的可笑幻想。1125年左右,马姆斯伯里的威廉这样写道:“甚至直到今天不列颠人依然在疯疯癫癫地传扬关于这个亚瑟的愚蠢故事。显然应当通过正史在讲述此人的来龙去脉,而不是沉湎于虚假寓言的幻梦当中。”七十年后,纽堡的威廉抨击自己的竞争对手蒙默思的杰佛里“为了开脱不列颠人身上的弊病,将他们身边最可笑的幻想碎片编织在了一起,用最过分的虚荣包装将这些所谓英雄事迹抬举到了就连马其顿人与罗马人都望尘莫及的地步。”

诺曼史学家对于亚瑟王的敌意很值得玩味。这一现象表明,到了诺曼征服的时候,萨克逊人早已将这位一度与他们为敌的威尔士英雄当成了自己人,将亚瑟王当成了他们抵抗最近的法语入侵者的象征。但是事实证明亚瑟王在所有人眼中都十分金贵。法语诗人很快也将亚瑟王征用了过去,让他在欧洲大陆家喻户晓,成为了骑士精神的标杆。亚瑟王的形象在中世纪经历了一系列微调,最终成为了基督徒与骑士风格的榜样,对于所有新英国人来说——无论是说威尔士语的萨克逊人还是说法语的诺曼人——都是天字第一号的大英雄。随着不列颠逐渐整合成为英国,亚瑟王也逐渐成为了英国特质的代表。

如果我们想要了解中世纪英国人的自我认知方式,那就不能忽视亚瑟王题材的诗歌。这其中最伟大的一首诗大约创作于1400年前后,名叫《亚瑟王之死》(Alliterative Morte Arthure)。当代诗人西蒙.阿米塔奇(Simon Armitage)将这首诗翻译成了漂亮的现代英语。这首诗里的亚瑟王也是一个开疆扩土的军事征服者,疆土范围囊括了法国、德国、斯堪的纳维亚以及英国本土。他甚至还主张自己对罗马以及意大利北部也有管辖权。亚瑟王的敌人是上文提到的虚构罗马皇帝卢修斯以及地中海地区的各位盟友,其中很多都是从其他历史时期穿越过来的,例如“来自巴比伦与巴格达”的穆斯林军阀,希腊与埃及的国王,还有罗马元老院里的元老。显然,这样的设定反映了英格兰人在百年战争早期大败法国人之后,以及在针对撒拉逊人的几百年圣战之后产生的爱国主义情绪。诗中描写了一场宏大且极其血腥的中世纪战争。比方说下文当中这位不幸的凯爵士,他的命运可谓十分典型:

Then keen Sir Kay made ready and rode,

went challenging on his charger to chase down a king,

and landed his lance from Lithuania in his side

so that spleen and lungs were skewered on the spear;

with a shudder the shaft pierced the shining knight,

shooting through his shield, shoving through his body.

But as Kay drove forward, he was caught unfairly

by a lily-livered knight of royal lands;

as he tried to turn the traitor hit him,

first in the loins, then further through the flank;

the brutal lance buried into his bowels,

burst them in the brawl, then broke in the middle

急切的凯爵士打马向前,

催动胯下战马去挑战一位国王,

将他的立陶宛长矛插进敌方的侧肋,

脾脏与肺脏穿在了长矛尖端,

此时一支长箭贯穿了盔明甲亮的骑士,

射破了他的盾牌,刺透了他的身体。

凯还想继续前进,可是却遭到了暗算,

一名来自皇家土地的卑劣败类

意图临阵叛变,于是对他痛下杀手,

一枪刺中了他的裆部,第二枪刺穿了肋部,

野蛮的矛头插进了他的脏腑,

搅了个乱七八糟,然后断在了里面。

这首诗大概源自更早时期的口头诗歌,但是在1400年前后这也算的上是现代诗了。诗中对于中世纪战场厮杀的描写很有借鉴意义。比方说在1996年约克郡陶顿镇就在施工期间挖到了一座万人坑,里面埋得都是1461年玫瑰战争决战当中的战死者——距离《亚瑟王之死》的成诗时间仅仅过去了六十年。死者一律被剥去了盔甲,身上的伤势惨不忍睹。最惨的一位仁兄天灵盖被人一劈为二,面部被人划出一道伤及骨骼的深沟,后背还挨了一记平砍。根据后世统计,当时英格兰成年人口的3%都投入了这场战斗,总共有两万八千人战死。死者的骸骨大都有死后遭到破坏的迹象,例如割耳、割鼻、割舌。

《亚瑟王之死》的创作用意显然是在漫长冬夜里大声朗读从而驱遣寂寞。这首诗的同时代读者们肯定很清楚战场好比屠场的血腥事实。但是他们对于血腥暴力的热情似乎要比重口味的当代读者们更有过之。他们从小就听熟了勇士杀敌血肉齐飞的民谣,诗人自然也要投其所好。有时候他的诗文听上去简直就像是恐怖电影的剧本。比方说亚瑟王在法国遇到了一位吃人肉的巨人,这头怪物刚刚摧残了一位不幸的公主:

How disgusting he was, guzzling and gorging

lying there lengthways, loathsome and unlordly,

with the haunch of a human thigh in his hand.

His back and his buttocks and his broad limbs

he toasted by the blaze, and his backside was bare.

Appalling and repellent pieces of flesh

of beasts and our brothers were braising there together,

and a cook-pot was crammed with Christian children,

some spiked on a spit ...

如此恶心的家伙,只顾大啃大嚼,

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姿态如此可厌可鄙

手里还拿着一条人腿。

他的后背、屁股、粗大的四肢

被篝火映得通红,他的屁股裸露在外

造型骇人、气味刺鼻的肉块

在火上炙烤,野兽肉与我们弟兄的尸块摆在一起,

还有一口大釜,里面煮的是基督徒的子女,

还有些孩子的尸体插在尖桩上……

诗歌不仅能用来吓人,也能反应政治形势的变迁。1400年,英格兰人与苏格兰人再次开战,欧文.格伦道尔领导的威尔士大叛乱也发展到了高潮。这样一来,曾经为爱丁堡而战的威尔士英雄亚瑟王也就无法代表不列颠土地上的所有人了。在英语诗歌当中,亚瑟王返回不列颠与莫德雷德交手的时候碰上了一支由英格兰的敌人组成的联军——不仅有丹麦人、穆斯林与萨克逊人,还有:

Picts, pagans and proven knights

of Ireland and Argyll, and outlaws of the Highlands.

皮克特人、异教徒,以及有名有姓的骑士

来自爱尔兰与阿盖尔,还有来自高地的不法之徒。

英格兰弓箭手挡住了这支军队,莫德雷德逃到了威尔士。在短短几代诗人的时间里,亚瑟王就彻底转换了立场。

但是亚瑟王首先属于英国人民,民谣与传说是他的力量之源。出自无名诗人之手的《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是中世纪最接地气的英语作品。这首诗的创作地点大概是柴郡,作者大致出生在1330年前后并且受过良好教育。这首诗一度失传,直到十九世纪才被人从一份手稿上再度整理出来。这首诗就像上一首诗一样押头韵而不是尾韵,尽管偶尔也押两句尾韵。诗篇的字里行间洋溢着古老北方的神秘清冷气息。从一开始诗人就坚称诗中的故事家喻户晓:

I'II tell it straight, as I in town heard it,

with tongue;

as it was said and spoken

in story staunch and strong,

with linked letters loaded,

as in this land so long.【A.S.Kline译】

我要如实转述我在镇上听到的内容,

遵循原本的言语,

以及口口相传的讲述。

这个确凿可信的故事,

充满了勾连成篇的文字,

在这片土地上久远流传。

作者这话说的其实有点过头了。读者们实际上读到的是一篇极其复杂且范式精美的作品,充满了象征主义、暧昧情色以及宫廷生活的道德观。最后这一条与法语浪漫文学的关系更深,与我们所知的此前一切英语文学则较为疏远。但是诗人声称亚瑟王属于流行文化的主张——“在镇上听到的内容……口口相传的讲述”——应该没错。中世纪英国肯定存在过一套早已消失殆尽的口头诗歌与故事文化,就像爱尔兰、苏格兰与威尔士一样。

表面上来看,高文爵士的故事挺简单的。亚瑟王与骑士们在圣诞节大排筵席,想找个应景的游戏来玩耍,这时宫殿大门轰然洞开,一名绿衣巨人闯了进来,而且脾气并不很好:

a dreadful man,

the most in the world's mould of measure high,

from the nape to the waist so swart and so thick,

and his loins and his limbs so long and so great

half giant on earth I think now that he was;

but the most of man anyway I mean him to be,

and that the finest in his greatness that might ride,

for of back and breast though his body was strong,

both his belly and waist were worthily small,

and his features all followed his form made

and clean.

Wonder at his hue men displayed,

set in his semblance seen;

he fared as a giant were made,

and over all deepest green.【A.S.Kline译】

一个可怕的人,

世间最高的模子将他造就,

从脖颈到腰间结实健壮,

双腿与双臂又粗又长。

事后想来他应该有一半巨人血脉,

但他的外表大抵还是人类的模样。

尽管他体格魁梧,身材却匀称至极,

背部与胸部宽厚壮硕,

腰部与腹部精干有力。

他的五官也与体格相称,

十分俊朗。

此人的衣着颜色令人称奇,

衬托着他的相貌。

他昂首阔步宛如巨人,

从头到脚穿着深绿。

这位巨汉骑着一匹同样壮硕的绿马沉静地走进宴会厅,提出了一项奇怪的挑战:他邀请随便哪位骑士抡起大斧砍他的头,假如他幸而没死,一年以后这位骑士的脖颈也要有来有往地挨上一斧,若是皱皱眉头就不算好汉。高文爵士接受了挑战。他一斧砍掉了巨人的头,可是摔倒在地的巨人很快就爬了起来,捡起头颅夹在腋下就离开了,头颅还在嘲笑高文爵士不要爽约。一年之后,高文爵士去赴砍头之约,他穿过冰封的黑森林,走过一片充满各种怪物与危险的土地——这就是真实的不列颠:

He had no friend but his steed by furze and down,

and no one but God to speak with on the way,

till that he neared full nigh to northern Wales.

All the Isle of Anglesey on the left: hand he held,

and fared over the fords by the forelands,

over at Holyhead, till he reached the bank

In the wilderness of Wirral- few thereabouts

There either God or other good heart loved.【A.S.Kline译】

在荆豆丛生的荒原上,唯有胯下骏马与他作伴,

一路上除了祈祷无人与他交谈,

他就这样逐渐靠近了威尔士的北部,

安格尔西岛在他的左手边。他攥紧拳,

趁海水退潮时渡过一片片浅水滩,

途经霍利黑德,一直来到了蛮荒的

威勒尔半岛沿岸——这些地方

上帝或者善心人都不会喜爱。

在圣诞前夜,他终于来到一座神秘的城堡。这座城堡看似漂浮在一片绿地之上,丝毫不受严冬的染指。城堡主人博迪拉克(Bertilak)欢迎了他。接下来三天高文一直借宿在城堡里。博迪拉克要求与每天与他交换一次礼物。白天城堡主人出门打猎,他的妻子则施展百般手段勾引高文。高文始终洁身自好,仅仅接受了堡主夫人的三个吻与一条绿腰带。然后他在城堡的绿色礼拜堂里找到了绿衣巨人。高文跪倒在地准备履约,但是巨人挥出第一斧的时候他躲了一下,遭到了巨人的嘲笑。第二斧高文没有躲,但是巨人砍偏了。第三斧巨人终于砍了个正着,但是高文仅仅受了一点皮肉伤。然后巨人现出了真身:原来巨人就是博迪拉克,而且他早就知道妻子的所作所为,其实他想要借此测试高文的品德——高文差点就通过了测试,只可惜他不该接受那条腰带。高文返回亚瑟王的宫廷,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这样看来,这首诗是一部相当直白的奇幻浪漫作品——怪物、存心不良的美女、遭到诱惑的英雄、考验品格的测试以及大团圆结局。诗篇大量采用了三段结构——三次旅行,三场宫廷戏,三次测试,等等。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千百座中世纪的壁炉旁边,无数人都曾讲述过内容更丰富的高文历险记。但是笔者在这里的叙述完全没有体现出这首诗的关键——温暖奢华酒肉丰盛的城堡宫廷与荒凉冰寒危机四伏的山崖密林,肉欲诱惑与基督教道德之间的心理交锋,绿衣骑士在亚瑟王宫廷大放嘲讽时的逼人气场。这些不是抽象化的理念或者象征,而是活生生的人。他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魔法威胁与精神救赎、感觉与十五世纪初期十分相似的世界里。下面这段诗文描述了高文在博迪拉克的城堡里就寝,博迪拉克的妻子趁着丈夫一大清早出门猎鹿的机会前去勾引他:

Thus larks the lord by linden-wood eaves,

while Gawain the good man gaily abed lies,

lurks till the daylight gleams on the walls,

under canopy full clear, curtained about.

And as in slumber he lay, softly he heard

a little sound at his door, and it slid open;

and he heaves up his head out of the clothes,

a corner of the curtain he caught up a little,

and watches warily to make out what it might be.

It was the lady, the loveliest to behold,

that drew the door after her full silent and still,

and bent her way to the bed; and the knight ashamed,

laid him down again lightly and feigned to sleep.

And she stepped silently and stole to his bed,

caught up the curtain and crept within,

and sat her full softly on the bedside

and lingered there long, to look when he wakened.

The lord lay low, lurked a full long while,

compassing in his conscience what this case might

mean or amount to, marvelling in thought.

But yet he said to himself: “More seemly it were

to descry with speech, in a space, what she wishes.”

Then he wakened and wriggled and to her he turned,

and lifted his eyelids and let on he was startled,

and signed himself with his hand, as with prayer, to be safer.

With chin and cheek full sweet,

both white and red together,

full graciously did she greet,

lips light with laughter.

“Good morning, Sir Gawain,” said that sweet lady,

“You are a sleeper unsafe, that one may slip hither

Now are you taken in a trice, lest a truce we shape,

I shall bind you in your bed, that you may trust.”

All laughing the lady made her light jests.【A.S.Kline译】

堡主前往椴树林里消遣时光,

正直的高文依然舒服地在床上安眠,

一直躺到一缕缕晨光投上墙壁,

照亮了床头的帐幕与帷帘。

他正在酣睡之际,听见一阵窸窸窣窣,

屋门吱呀一声,缓缓敞开;

他从被褥里探出头来,

顺着帷帘的缝隙打量了出去,

小心查看着屋里的动静。

却原来是堡主夫人,堪称美艳绝伦,

开门之后一言不发,先是停了一下,

接着向床边走来;这骑士羞愧难当,

赶紧轻轻躺下装睡。

她轻手轻脚地摸到床边,

掀开帷帘钻了进来,

轻柔地坐在了床边

双眸凝视,许久不动,等着骑士苏醒。

骑士紧紧贴在床上,半晌不敢稍动,

心里紧张盘算这情况是

怎么回事,接下来又将如何,不由心乱如麻。

他心想:“最体面的做法

应当是与她当面对峙,看看她究竟意欲何为。”

于是他睁眼翻身与她面面相对,

抬起眼皮,做出吃惊的样子,

为防不测他还惶惶地在胸前划了十字。

这名女士笑颜如花,

肤色白里透红,煞是好看,

朱唇轻启,笑声清脆。

“早安,高文爵士,”这位美女说道。

“你睡觉太沉,只怕有人暗害与你,

若是在两军交战之际,你早就束手就擒。

我都能把你捆在床上,这一点你尽管放心。”

这美女边说边笑,与骑士打趣。

这段文字充满了栩栩如生的想象力,论及性感程度与任何现当代小说都不逞多让。乔叟本人也不可能写的更好了。接下来这段诗文描写了博迪拉克的手下在外打猎时切割猎物的场面。欣赏这段诗文时,读者们不要忘了我们正在与高文一起等待即将到来的履约时刻,高文即将把自己的脖颈亮给绿衣巨人的利斧。

Some that were there searched them in assay,

and two fingers of fat they found on the feeblest.

Then they slit the slot, and seized the first stomach,

shaved it with sharp knives, and knotted the sheared.

Then lopped off the four limbs and rent off the hide,

next broke they the belly, the bowels out-taking,

deftly, lest they undid and destroyed the knot

They gripped the gullet, and swiftly severed

the weasand from the windpipe and whipped out the guts.

Then sheared out the shoulders with their sharp knives,

hauled them through a little hole, left the sides whole.

Then they slit up the breast and broke it in twain

And again at the gullet one then began

rending all readily right to the fork,

voiding the entrails, and verily thereafter

all the membranes by the ribs readily loosened.【A.S.Kline译】

有些人正在拿捏猎物的肥瘦,

其中最瘦的也有二指肥膘。

然后他们切开猎物的咽喉,掏出第一个胃,

用利刃刮干净,将开口打结系紧,

剁掉四肢,扒掉兽皮,

剖开肚腔,让肠胃流出来,

以免破坏开口的打结。

他们抓住食道,只一刀

就分开了会厌与气管,迅速掏空内脏。

然后手握利刃捅进了鹿的肩胛缝隙,

刀口狭窄,不伤两肋。

然后他们将鹿的胸腔劈开,

猎人们再次从咽喉下手,

一直割裂到后肢分叉之处,

将鹿的胴体分成成两片,

肋骨之间的嫩肉都割了下来。

我们所有人到头来本质上都仅仅只是动物而已,无非是脆弱的血肉口袋。如果说刚才高文受到了肉体罪孽的诱惑,那么现在我们就触目惊心地见识到了罪孽的下场。这首诗当中丰富的象征主义足以让整个英语文学系忙上几十年。绿衣巨人显然与萨克逊英格兰的“绿人”神话联系密切——某种意义上他代表了最纯正、最咄咄逼人的英国国民性,对抗着美丽城堡所代表的法国化文明。斩首测试的设定则来自威尔士语爱尔兰的古代传说。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基督徒应当如何在一片依旧尚未得到救赎的异教土地上生活。诗中以基督教五芒星为题材进行了复杂的象征游戏,而且高文全身甲胄的每一处配件以及身上的每一件衣服都有象征意义。故事情节发生在圣诞节期间,因此充满了属灵的意味。我们的主人公最终得到了救赎。不过从另一层面上来说,这首诗还描述了恐惧而又欲念难熄的人们如何试图享受生活,如何试图在冰冷危险的世界里保持安全。这样的作品在英语文学当中可谓绝无仅有。

【《高文》的翻译借鉴了陈才宇的《英国早期文学经典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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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0 21: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所说的英语文学也包括了一般认为同样出自《高文》作者之手的其他诗歌——例如有一首题为《珍珠赞》(Pearl)的诗从基督徒的立场出发极其动人地哀悼了作者的两岁小女儿的夭折。但是要想看看这一时期最优秀的基督教诗歌,我们就必须从威勒尔半岛启程向南前往伍斯特郡与赫里福德郡之间的莫尔文丘陵。在这里我们将会遇到一位面目模糊的作者,此人大概是牛津的一名文书,名叫威廉.兰格伦。他的成名作品穷尽了比喻的力量,极其生动地描写了人世间的美德与堕落。这首《农夫皮尔斯》(Piers Plowman)的题材与亚瑟王以及骑士精神全然无关,而是愤怒地抨击了此时此地的英格兰,腐败的文书与贪婪的教士在这里掌握了太大的权力。这是我们这一路上遇到的第一首真正具有政治意味的诗歌。就像《高文》一样,大多数现代读者也需要借助翻译才能理解诗文内容:

IN a summer season when soft was the sun,

I clothed myself in a cloak as I shepherd were,

Habit like a hermit's unholy in works,

And went wide in the world wonders to hear.

But on a May morning on Malvern hills,

A marvel befell me of fairy, methought.

I was weary with wandering and went me to rest

Under a broad bank by a brook's side,

And as I lay and leaned over and looked into the waters

I fell into a sleep for it sounded so merry.

Then began I to dream a marvellous dream,

That I was in a wilderness wist I not where.

As I looked to the east right into the sun,

I saw a tower on a toft worthily built;

A deep dale beneath a dungeon therein,

With deep ditches and dark and dreadful of sight

A fair field full of folk found I in between,

Of all manner of m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Working and wandering as the world asketh.

Some put them to plow and played little enough,

At setting and sowing they sweated right hard

And won that which wasters by gluttony destroy.【摘自哈佛大学网站,译者不详】

适值夏日,阳光和煦,

身为羊倌的我披上毛毡衣,

装束成一位不思静修的隐士,

走遍这大千世界,到处探访奇闻。

五月的一天早晨,在莫尔文山中,

一桩怪事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我行路过于劳累,便稍事歇息,

躺在一条小溪的宽敞堤岸上面

倚身凝望粼粼水波;

水声潺潺,片刻催我睡意大作,

并且步入了神奇的梦境。

我梦见自己置身旷野,一望无际,

可当我朝东仰望天上太阳时

却见山巅上有一座巍峨高塔,

幽深山涧里则暗藏一座黑牢,

深渊一团漆黑,令人毛骨悚然。

山巅与山谷之间是一片人头攒动的集市,

贫富贵贱的人们全都混杂在一起,

一个个汲汲营营,听凭俗世的驱遣。

有人忙于扶犁,无暇寻欢作乐,

终日里汗流浃背播种耕作,

辛苦打下的粮食却被老饕们恣意作践。

这里描写的依然是我们早已熟悉的英格兰风景。与山高林密的西北地区相比,这里的地势起伏要更加缓和。但是就像西北地区一样,这里的风景同样遭到了宗教信仰的改造。山顶变成了象征基督教真理的高塔,山谷变成了象征邪恶与阴间的地牢,两者之间的平原上挤满了汲汲营营的英格兰民众——一名中世纪作者只有在集市上才能一下子遇到这么多人。接下来作者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不公平的国家,穷人汗流浃背,富人不劳而获。兰格伦将穷人比作被恶猫撕碎的老鼠。他显然很熟悉伦敦,也很清楚富有且腐败的神职人员与他们的同伙都能做出什么事来。他的诗文对英国社会进行了一番素描,其中有不少类型的英国人以前从未出现过。比方说下面这段文字写的是律师——千百年来激进派作家最喜欢抨击的活靶子:

There hovered an hundred in caps of silk,

Serjeants they seemed who practised at Bar,

Pleading the law for pennies and pounds,

And never for love of our Lord unloosing their lips.

You might better measure the mist on the Malvern hills,

Than get a sound out of their mouth unless money were showed.

近百名头戴丝质小帽的家伙在这里逡巡不去,

看这架势似乎是一群专精打官司的讼师,

收钱多少不拒,法条任意玩弄,

却从不肯为弘扬我主仁爱稍开尊口。

假若不掏钱就向让他们开腔做声,那是妄想,

还不如去测算莫尔文山间雾气尺寸几何。

集市现场常见的其他从业人员同样得到了栩栩如生的描绘:

Barons and burgesses and bondmen also

I saw in this crowd as you shall hear later.

Bakers and brewers and butchers a-many,

Woollen-websters and weavers of linen,

Tailors and tinkers toll-takers in markets,

Masons and miners and men of all crafts.

Of all kinds of labourers there stood forth some;

Ditchers and diggers that do their work ill

And spend all the day singing `Dieu vous sauve, dame Emme!'

Cooks and their knaves cried 'Pies, hot pies!

Good pork and good goose! Come, dine! Come, dine!'

贵族、市民和农夫摩肩接踵。

我还看到许多其他人,例如

众多面包师、酿酒商以及屠户,

羊毛织工与亚麻织工,

裁缝、补锅匠与税吏,

石匠,矿工,以及五行八作的手艺人。

各种苦力闲站在一旁,

本应挖沟刨坑,却懒得出力,

口中哼着小曲,“主佑爱玛夫人!”

厨子与小厮们极力吆喝,“刚出炉的馅饼!

上好的肥鹅肥猪!尝一个吧!尝一个吧!”

拄着铁锹不干活的筑路工人与热情揽客的快餐摊位,这样的景象放在现代社会也毫不违和,只不过多了一层中世纪宗教宣讲的外衣。但是这段描写毫无现代意味,而是体现了充满宗教隐喻的中世纪世界观。这样的诗歌提醒我们中世纪生活的感受与现代生活差异多么悬殊。比方说,根据这套世界观,就算大风与糟糕的天气也彰显了上帝的旨意。

He proved that these pestilences were purely for sin,

And the south-west wind on Saturday at even

Was plainly for pure pride and for no point else.

Pear-trees and plum-trees were puffed to the earth

For example, ye men that ye should do better.

Beeches and broad oaks were blown to the ground,

Turned upwards their tails in token of dread

That deadly sin at doomsday shall undo them all.

祂证明了这些灾殃的目的纯粹为了惩罚罪孽,

周六半夜的西南大风

不为别的,只为惩戒人们的傲慢。

梨树与李子树都被连根拔起

以儆效尤,你们凡人必须恪守德行。

山毛榉与粗壮的橡树也倒伏在地,

树根朝天,看上去多么可怖。

待到世界末日,这项死罪将会让它们悉数毁灭。

《农夫皮尔斯》的世界并不是我们的世界。兰格伦总觉得自己有责任穷形尽相地描写自己谴责的恶劣行为,可是《农夫皮尔斯》正是借此才保持了生动不羁的活力。他不仅谴责富人的腐败堕落,对于一般老百姓的粗鄙举止同样深恶痛绝。接下来这段诗文写的是七宗死罪之一的饕餮在当地酒馆喝啤酒,他的酒友都是一帮下九流的贱役,包括捕鼠人、扫街工、修补匠、马贩子以及针线小贩:

There was laughing and lowering and `Let go the cup!'

They sat so till evensong singing now and then,

Till Glutton had gulped down a gallon and a gill.

His guts 'gan to grumble like two greedy sows;

He pissed a pot-full in a paternoster-while;

And blew with the bugle at his backbone's end,

That all hearing that horn held their nose after

And wished it were stopped up with a wisp of furze.

人们狂笑怪叫,“干了这一杯!”

有时还会哼唱晚祷的歌曲。

饕餮灌下了整整一加仑又一口啤酒,

肚子里咕噜作响,好像二猪争食。

他用念一遍主祷文的时间尿了整整一缸。

接下来他又吹响了尾椎骨底下的号角,

听见号声的人们无不掩鼻闭气,

真想拿一束荆豆将那号角堵住。

【《农夫皮尔斯》的翻译借鉴了沈宏的《农夫皮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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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0 21: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希望以上文字已经向读者们表明了中世纪英语诗歌绝不仅仅局限于乔叟的作品。不过这位身材发福、自我贬抑、白胡子老长的伦敦公务员的确是本章节绕不过去的人物,是英语诗歌世界里的第一座山头。此人对于中世纪英语诗歌的改造超过了其他所有人。他的同代诗人约翰.高尔与约翰.利德盖特如今已经在流行文化当中彻底消失了。但是乔叟与他们不一样,而且从来都不一样。他的作品在都铎王朝时期得到出版,而且尽管他生活在天主教的世界里,日后的新教改革家们却同样十分喜爱他的作品。至于莎士比亚肯定受到过他的影响。

一般读者也很熟悉乔叟——比方说他从不忌讳关于放屁与胖女人的笑话,长篇大论的骑士与教区牧师也难免在他笔下遭受讽刺。他的成名作品描绘了一大帮前往坎特伯雷朝觐的香客们一路上如何说笑斗嘴。他是英格兰国民性的集中体现,也是英语诗歌之父。如今“乔叟式的”已经成了一个形容词,专指放荡酗酒的行为。但是只要稍微深入一点地在乔叟作品的海洋中游上几个来回,我们就会意识到他的作品绝不仅仅体现了英格兰的风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欧洲的影响,至于乔叟本人更是自视为拉丁语、法语与意大利语文化的继承者与传承者。事实上,乔叟的作品不仅将视线投向了坎特伯雷以南,还投向了整个欧洲大陆的南部。如果说创作《高文》的诗人代表了凛冬将至的英国北部,描写市井百姓的兰格伦代表了英国中部,那么乔叟毫无疑问是英国南部尤其是伦敦城的代言人。乔叟之所以能够名垂千古,根本原因就在于伦敦的地位压倒了英国其他剩余地区。

乔叟的伦敦与今天的伦敦一样,很大程度上依赖英国与欧洲大陆的贸易往来才得以存在。乔叟生平期间英国前后共有三位国王执政,分别是金雀花王朝的爱德华三世与理查二世,以及兰开斯特王朝的亨利四世。这三位国王都与法国关系密切。教士、公使、工匠、商人以及银行家都在伦敦与法国之间频繁往来,致使伦敦具有了不同于英国其他地区的气质,而且还总觉得自己优于其他地区。乔叟出身的家族做的是酒水生意,他终其一生都在宫廷里厮混。他曾经参军前往法国作战并且被俘,后来被人赎回。他与爱德华三世的三儿子冈特的约翰结有姻亲。他做过国王的贴身男仆,也曾奉旨出访海外。他多次造访法国与意大利,或许还见过彼特拉克与薄伽丘。他做过公务员,负责维护泰晤士河的岸堤。他在前后三位国王治下都拿过工资,在杀机四伏的中世纪宫廷里进退自如。简而言之,我们不妨将乔叟视为伦敦政界建制派的一员。兰格伦是生猛粗犷的叛逆,乔叟则是八面玲珑的精英。

乔叟的早期诗歌作品受到了法国宫廷浪漫文化的明显影响,后来他还会效仿佛罗伦萨与意大利北部的诗歌时尚。直到人过中年之后他在政界获得了稳固的位置,这才将视线投向城市英语的各种故事与习语。有一种想法或许不算公平,甚至有些不够大度,但是乔叟以及他那位更加沉闷的同代人约翰.高尔或许过于成功,以至于妨碍了英语诗歌文学的整体发展。或许正是因为他们的成功,北方地区的鲜活语言与比喻技巧才迟迟未能在英国文坛流行开来。

乔叟的早期诗歌并不关注中世纪英格兰的当下生活。这些诗歌很有趣,运用经典的手法也堪称举重若轻。但是这些作品体现的并不是我们今天熟悉的那个乔叟。随着法国文化对乔叟造成的影响逐渐让位于意大利文化,乔叟的诗行长度也逐渐增加,诗句越发富有弹性,词汇量越来越大,诗歌主题越来越有针对性。他创作的以爱情与背叛为主题的《特罗洛斯与克莉西达》(Troilus and Criseyde)以及随后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读起来简直像小说一样。这些作品证明了这位身材矮小的官僚具有多么犀利的观察能力,描人状物入木三分,从身上的服饰细节到自欺心态的转折关节都写得栩栩如生。

但是你对乔叟的作品读得越多,就越会意识到乔叟笔下的中世纪人物与我们这些现代人有多么不同。这些人的生存体验与宗教难解难分。圣徒真实存在,炼狱正在等待罪人光临。天体运行决定了日常生活的运势好坏,并且要通过一套复杂的民谣网络加以解释。乔叟时期的英国人日常就经常接触各种鸟兽草木,世间万物在他们看来都有寓意。乔叟写过一首《群鸟的议会》(Parliament of Fowls),为每一种鸟类都安排了专属的背景故事:

The noble falcon, who with his feet will strain

At the king’s glove; sparrow-hawk sharp-beaked,

The quail’s foe; the merlin that will pain

Himself full oft the lark for to seek;

There was the dove with her eyes meek;

The jealous swan, that at his death does sing;

The owl too, that portent of death does bring;

The crane, the giant with his trumpet-sound;

The thief, the chough; the chattering magpie;

The mocking jay; the heron there is found;

The lapwing false, to foil the searching eye;

The starling that betrays secrets on high;

The tame robin; and the cowardly kite;

The rooster, clock to hamlets at first light;

The sparrow, Venus’ son; the nightingale,

That calls forth all the fresh leaves new;【A. S. Kline译】

高贵的猎隼,双足系着绳索,

听任国王驱遣;雀鹰尖喙如刀,

是鹌鹑的天敌;灰背隼忽而飞过

四处狩猎将云雀寻找;

鸽子的眼神温顺驯良;

嫉妒的天鹅在临死前歌唱;

猫头鹰往往是死兆的使者;

高大的仙鹤叫声多么高亢;

山鸦偷窃成性,喜鹊多嘴多舌;

松鸦好揭人短,苍鹭浑水摸鱼;

麦鸡的伪装总能把人骗过;

八哥就爱将私密隐情传播出去;

知更鸟性情随和,鸢鸟欺软怕硬;

每天晨光初照,公鸡必定打鸣;

麻雀是金星之子,夜莺性情风流;

只要一声鸣叫,嫩叶就挂满枝头。

除了鸟类之外,树木在中世纪也很有象征意义。同一首诗中这样写道:

The builder’s oak, and then the sturdy ash;

The elm, for pillars and for coffins meant;

The piper’s box-tree; holly for whip’s lash;

Fir for masts; cypress, death to lament;

The yew for bows; aspen for arrows sent;

Olive for peace, and too the drunken vine;

Victor’s palm; laurel for those who divine.【A. S. Kline译】

橡树是栋梁之才,白蜡木坚韧不屈;

榆树既能顶门立户也能制作棺椁;

黄杨是乐师的最爱,冬青木充当刑具;

冷杉为航船充当桅杆,柏树悼念死者;

紫衫制作长弓,白杨制作箭杆;

橄榄树象征和平,葡萄树烂醉瘫软;

棕榈树与胜利者结缘,月桂树与神灵为伴。

乔叟的诗歌描写了一个深受神性影响的世界,而且这里的“神”也包括古代罗马与希腊的神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能感受到强烈的神性存在。在社会层面上存在着一套复杂、昂贵而又无处不在的神职人员体系。上层阶级依然认为骑士精神高于生命。

每一位小学生都知道——至少曾几何时每一位小学生都知道——乔叟笔下的角色要么猥亵好色,要么腐败残忍,而且时不时就放个屁。但是文学专业的学生们则会了解到这种说法是在以偏概全。乔叟笔下的英格兰存在着铁一般的阶级与种姓体系,行会把持了各行各业,乞丐与宗教骗子大行其道,隐喻无处不在,简而言之这个英格兰更接近殖民时期之前的古代印度而不是今天的英国。乔叟的角色远远不是英格兰国民性的集中体现。恰恰相反,他的角色往往像他本人一样具有长期海外经历。比方说《坎特伯雷故事集》里面的骑士就曾经四方征战,去过埃及的亚历山德拉、普鲁士、立陶宛、俄罗斯、西班牙以及北非,还去过今天的土耳其与叙利亚。对于乔叟笔下的宗教信徒们来说,罗马是全世界的首都。我们不妨研究一下坎特伯雷朝觐队伍当中最为读者熟知也最朴实的一位成员:

A good WIFE was there from next to BATH,

But pity was That she was somewhat deaf

In cloth-making she was excellent,

Surpassing those of Ypres and of Ghent.

……

Her kerchiefs were finely wove I found;

I dare to swear those weighed a good ten pounds,

That on a Sunday she wore on her head.

Her hose were of a fine scarlet red,

And tightly tied: her shoes full soft and new.

Bold was her face, and fair and red of hue.

Had been a worthy woman all her life;

Husbands at the church-door she had five,

Besides other company in her youth --

No need to speak of that just now, in truth.

And thrice had she been to Jerusalem;

She had crossed many a foreign stream.

At Boulogne she had been, and Rome,

St James of Compostella, and Cologne,

And she knew much of wandering by the way,

Gap toothed was she, truthfully to say.

还有位良善大娘来自巴思附近,

人真是好人,可惜有耳背的毛病。

她织呢织布的手艺堪称出类拔萃,

伊普尔与根特的出产也只能望其项背。

……

她的头巾质地细密非常;

我敢发誓:随便哪个周日早上,

她头上戴的饰物准有十磅重!

她的紧腿长袜颜色鲜红。

脚下一双新鞋皮质柔软,

满脸容光焕发,面相爽朗大胆。

作为女人她这辈子可不算虚度;

曾在教堂门口见识过五任丈夫,

年轻时的相好还不在其内——

现在不提这点我看也无所谓。

她曾三次造访过耶路撒冷圣地,

多少异邦河川都曾被她平趟过去;

她也到过布洛涅、罗马和科隆,

还有加利西亚的圣詹姆斯城。

说起旅途见闻,她知道的可真不少。

她门牙中间的豁口看上去真不太好。

读者们想必都对巴斯妇印象深刻:她前后改嫁了五位丈夫,她喜欢色彩鲜明的衣服,她的门牙牙缝很宽。简而言之她简直就是娘化版本的福斯塔夫。但是谁会经常记得巴斯妇也曾花费大量时间游历欧洲各地呢?

有人或许会奇怪,为什么这么多中世纪诗人都已经失宠,唯独乔叟依旧家喻户晓呢?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当中使用的最高明手段就是让面貌各异的角色讲述迥然不同的故事,发出五花八门的声音。乔叟本人虽然虔诚饱学,但却能毫不费力地模仿粗鲁下流的市井口吻。正是这招腹语术为后世读者们带来了理解中世纪英格兰风土人情的希望。乔叟的成名绝技还包括扎实可信的白描功夫。《磨坊主的故事》一开篇就是最古老的故事套路。一名头脑糊涂的老人——在这个故事里是一名木匠——娶了一名年轻性感的少女艾莉森为妻。接下来他头上要是不带点绿简直对不起广大读者。少女果然与一名年轻学生尼古拉厮混在了一起。尼古拉哄骗老木匠说自己见到了关于未来的异象,上帝将要第二次降下大洪水清洗人间。老木匠吓得整天躲在浴盆里,正好方便两位情人私会。可是没成想艾莉森还有第二位情夫,也就是当地的教区神父阿伯沙朗。

Up rose this jolly lover, Absalon,

And gaily dressed to perfection is,

But first chews cardamom and liquorice,

To smell sweet, before he combs his hair.

大情种阿伯沙朗立即起床,

穿衣打扮直到无可挑剔。

梳头之前,他将豆蔻甘草塞进嘴里

一通大嚼,为的是清除口气。

接下来他来到艾莉森的窗前求吻。不过小狐狸精艾莉森却另有打算。接下来的场景虽说有点脏,但却是乔叟笔下最著名的一幕:

Then Absalon first wiped his mouth full dry.

Dark was the night like to pitch or coal,

And at the window out she put her hole,

And Absalon, had better nor worse than this

That with his mouth her naked arse he kissed

Before he was aware, had savoured it.

Back he started, something was amiss,

For well he knew a woman has no beard.

He felt something rough, and long-haired,

And said: 'Fie, alas, what have I done?'

“Tee-hee!' quoth she, and clapped the window shut,

阿伯沙朗仔细地擦干了嘴

那个夜晚黑得像沥青焦煤,

然后艾丽森就将光腚探出了窗外。

也不知道阿伯沙朗的运气究竟是不好还是不赖,

反正他的双唇吻上了姑娘的臀眼,

还亲得有滋有味,半天才觉得上当受骗。

赶紧后退一步,心里越想越奇怪:

女人的面颊怎么会将胡子长出来?

他触碰到一嘴毛发,真个又粗又长。

气得他破口大骂:“这倒是闹哪样?”

艾莉森嘻嘻一笑,赶紧将窗户关上。

显然中世纪的伦敦还不时兴蜜蜡除毛。不过接下来故事的走向一下子阴暗了许多,因为阿伯沙朗打算报复。他拿着一根烧得通红的犁刀再次回到窗外求吻,还声称自己为艾莉森带来了礼物:

First he coughed then he knocked withal

On the window, as loud as he dared

Then Alison answered: Who's there,

That knocks so? I warrant it's a thief!'

'Why no' quoth he, Not so, by my faith;

I am your Absalon, my sweet darling.

Of gold; quoth he, 'I've brought you a ring.

My mother gave it me, so God me save.

Full fine it is, and carefully engraved;

This will I give you, if you will me kiss:

Now Nicholas had risen for a piss,

And thought he would improve thejape:

He should kiss his arse ere he escape.

And he raised the window hastily,

And put his arse outside covertly,

Beyond the buttock, to the haunch-bone.

And then spoke up the clerk, Absalon:

'Speak, sweet bird; I know not where you art+'

Then Nicholas at once let fly a fart,

As great as if it were a thunder-clap,

The clerk was nearly blinded with the blast;

Yet he was ready with his iron hot,

And Nicholas right in the arse he smote.

Off went the skin a hand's breadth round and some;

The coulter had so burnt him on his bum,

That for the pain he thought he would die+

他先咳嗽—声,然后敲一下窗,

那做法就像先前一样。

“谁在外面敲窗,声音这样响?”

艾丽森问道,“莫不是贼人居心不良?”

阿伯沙朗说:“哦上帝!不对,宝贝:

我亲爱的,我是你的阿伯沙朗。

我为你带来金戒指一枚,

这是我母亲戴过的戒指,对我弥足珍贵。

它做工考究,雕镂得相当漂亮。

只要你吻我一下,我就将它双手奉上。”

尼古拉刚好起来小便,

刚才的恶作剧他也十分喜欢。

他想让阿伯沙朗也亲亲他的屁股,

于是急急忙忙打开了窗户。

悄悄将整个臀部搁在窗外

尽力往后撅,将双腿使劲伸开。

教区管事阿伯沙朗随即发话:

“出点声啊亲爱的,让我知道你在哪。”

尼古拉闻听此言,马上放了—个屁,

就如同惊雷那般震天动地。

差一点将阿伯沙朗的双眼炸瞎,

气得他紧握犁刀向上一插。

红热的刀头埋进了尼古拉的腚沟,

巴掌大的皮肉立即就被烫熟。

犁刀把屁股烧得十分厉害,

当真将尼古拉疼的死去活来。

这一场三俗至极的下层阶级闹剧与亚瑟王骑士团头韵诗歌当中的嗜血英雄主义真可谓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但是这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一道显而易见的联系,能够告诉我们一条关于先祖们的重要事实:我们的先辈们十分残忍。磨坊主与他的听众们一想到尼古拉的皮肉与烙铁来了个亲密接触就乐不可支。鉴于中世纪战争极其野蛮,当年的伦敦城里必定游荡着大量残疾退伍兵。一般平民的生活同样十分残酷。儿童折磨动物取乐是家常便饭,老年女性经常被当成女巫活活烧死,死囚的尸体挂在街头自行腐烂。尽管这个国家从上到下严格信奉宗教,尽管几十万神父与修士遍布全国,尽管骑士精神提出了十分高贵的理念,尽管所有人都想当然地相信生前恶行会招致死后的地狱烈火,但是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依然根本不能与我们今天相提并论。

有些读者或许会认为笔者对于这首粗鄙小诗的解读有些过分了。但是在中世纪描写日常生活题材的诗歌本来就少之又少。中世纪的人们相信诗歌有很多作用,可以教化人心,可以在漫长的冬夜拿来取乐,可以传播宗教信仰与良好的行为规范,可以与古人的世界构建神交的桥梁,唯独不能用来直接反映肮脏危险的日常生活。绝大多数中世纪诗人都反对这么做。《磨坊主的故事》只是凤毛麟角的个例。中世纪诗人总体来说生活在一个高度理想化且充满隐喻的世界里,终日梦想着自己能见到荣誉、爱、责任等等美德的代表。

【《坎特伯雷故事》的翻译借鉴了黄杲炘的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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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0 21: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叟去世后很久这个梦想世界的理念依然十分流行。乔叟死后的一段时间里,英格兰的诗歌发展陷入了低潮。人数最多的乔叟追随者群体则在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苏格兰创作了不少作品。并不意外的是,这些所谓的苏格兰乔叟派作家的诗作同样充满了梦想与比喻,此外他们也翻译了大量古典作品。但是在政治上保持了将近二百年独立的苏格兰正在变成一个独具特色的国家。苏格兰的宫廷诗人或许会刻意模仿与钦慕伦敦的文化,但是苏格兰总体而言正在变得比英格兰更加粗粝且民主。苏格兰也有自己的编年史作家。就像英格兰的同行一样,他们也试图将自己的历史与古代地中海地区联系起来。但是中世纪苏格兰史诗作者还经常会强调一个同时期英格兰诗人不太在意的主题——自由。

威廉.华莱士与布鲁斯的罗伯特掀起的苏格兰独立战争在1314年的班诺克本战役达到的最高潮,此后苏格兰就一直是一个独立国家。这个国家对于国王的看法与英格兰颇有差异。1320年,苏格兰人给教皇送去一封信,表达了他们的观点:独立于伦敦意味着他们具有在中世纪很少见的自由。所谓的《阿布罗斯宣言》这样主张:“就算我们的族群只剩下一百人,也决不会在任何条件下屈从于英格兰人的统治。我们的战斗不为荣誉、财富或者美名,而是为了且仅仅为了自由。任何一名诚实正直的人就算舍弃性命也要争取自由。”这就是最著名的中世纪苏格兰诗歌所秉承的精神。这首诗歌的作者是约翰.巴伯,一位曾经在牛津与阿伯丁进修的修士。他于十四世纪七十年代接受了布鲁斯的罗伯特的孙子罗伯特二世国王的委托,在苏格兰宫廷创作完成了长篇史诗《布鲁斯》(The Brus)。这首讲述独立战争故事的常事本质上是一个冒险故事,其中最著名的诗行反思了政治自由的重要性:

A! Fredome is a noble thing

Fredome mays man to haiff liking.

Fredome all solace to man giffis,

He levys at es that frely levys.

A noble hart may haiff nane es

Na ellys nocht that may him ples

Gyff fredome failyhe, for fre liking

Is yharnyt our all other thing.

Na he that ay has levyt fre

May nocht knaw weill the propyrte

The angyr na the wrechyt dome

That is couplyt to foule thyrldome,

Bot gyff he had assayit it.

Than all perquer he suld it wyt;

And suld think fredome mar to prise

Than all the gold in warld that is.

啊,我要为高贵的自由放声高歌,

有了自由人们才有选择。

自由为人带来所有的慰藉,

自由人的生活多么轻松愉悦!

倘若没有自由,高贵的心灵不得解脱,

世间万物都无法让他感到快活。

对于自由的渴望至高无上,

万般美事都无法与之较量。

生来自由的人们或许不会

总是想到自由的滋味多么可贵,

想不到遭受奴役的生活多么可恶,

无比悲惨的厄运,永不消散的愤怒。

但是只要让他试一试遭受奴役,

他必定会一心一意将自由寻觅。

他必定会将自由当成人间至宝,

普天之下的所有黄金也比不了。

读者们能感到作者在创作这段诗文时的激情,在苏格兰边境以南根本找不到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中世纪诗歌。

独立战争结束后苏格兰的运气不太好,一连碰上好几个昏君。但是这样的厄运却催生了一首少有的诗歌,之所以说少有是因为诗人是一位不算太坏的国王。1406年3月,苏格兰王位的继承者、未来的詹姆斯一世走海路逃往法国躲避敌人。但是船只来到英格兰海岸附近遭到海盗袭击,他本人也落入了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的手里,在接下来十八年时间里一直身陷囹圄,期间英格兰的国王换了好几茬。显然在乔叟的影响下,詹姆斯国王创作了一首自传体诗歌,今天我们一般称之为《国王之书》(The King’s Quair)。就像所有中世纪诗人一样,国王在诗篇开头陷入了梦乡,然后又按照惯常套路在梦里见到了哲学家波伊提乌,再然后才开始叙述自己的经历。以下是他对于乘船遇劫经历的叙述:

Purvait of all that was us necessarye,

With wynd at will, up airly by the morowe,

Streight unto schip, no longer wold we tarye,

The way we tuke, the tyme I tald to-forowe ;

With mony " fare wele " and " sanct Johne to borowe "

Of falowe and frende and thus with one assent

We pullit up saile, and furth oure wayis went.

我们遭到追逐的景象自不必多言。

狂风四面乱吹,船只起伏不定。

我们无法按照原本航向继续向前,

于是我赶紧向船员们打气鼓劲。

喊了无数声“将船把稳!”与“圣约翰保佑!”

我安抚了同伴与朋友,大家万众一心,

将风帆高高扯起,继续朝去路前进。

Upon the wawis weltering to and fro,

So infortunate was us that fremyt day,

That maugre, playnly, quhethir we wold or no,

With strong hand, by forse, schortly to say.

Off Inymyis takin and led away

We weren all, and broght in thair contree;

Fortune it schupe non othir wayis to be.

浪涛汹涌,颠簸摇晃,

那一天的我们实在太过不幸。

无论我们心里想要怎样,

敌人须臾间就迫使我们从命。

航行的方向要由他们决定。

我们全都被带到了他们的国度,

命运从此只剩下一条出路。

詹姆斯国王的诗歌结局很不错。他听到一位女士在歌唱,结果入了迷。这位女士其实就是他现实中的妻子琼.博福特。他这个国王干的不算太糟,但他确实像大多数苏格兰国王那样陷入了与英格兰的长期战争,最终他的叔叔谋害了他——这也是苏格兰君主的职业风险之一。不过詹姆斯一世就像苏格兰精英阶层一样热爱乔叟的作品以及英语诗坛的新作。苏格兰的文艺复兴姗姗来迟并且持续时间很短,但是成果却十分丰硕。尽管这个国家拼尽一切也要捍卫政治自由,但是在文学创作方面却从不忌讳向南边取经。

加文.道格拉斯出身于苏格兰势力最大的政治家族之一,后来成为了地位显赫的神职人员与外交官。他是第一位着手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的英语作家,而且译文十分雄壮有力。法夫的文书官罗伯特.亨利森撰写了一系列梦境诗与精巧的动物寓言诗,还用一首《克里塞得的遗言》(Testament of Cresseid)为乔叟的《特罗洛斯与克莉西达》补全了结尾。亨利森的长项在于朴实刚健的文风。例如他以伊索寓言当中城里老鼠与乡下老鼠的故事为题写了一首诗,极其生动地让读者们感到了农民与城里商人的区别,前者的生活朝不保夕,后者生活富足,因此很有些势利眼——城里老鼠刚刚当选市议会议员,因此连税款都不用交了:

The rurall mous into the wynter tyde

Had hunger, cauld, and tholit grit distres;

The uther mous, that in the burgh can byde,

Was gild brother an made ane fre burges,

Toll-fre als, but custom mair or les.

And fredome had to ga quhairever scho list

Amang the cheis in ark and meill in kist.

乡下老鼠一旦到了冬季

免不了饥寒交迫,生活困苦不堪。

另一只老鼠常年住在城里,

不仅参加了公会,还当选市镇议员。

不仅不必交税,就连营业税也减免。

平时想去哪里都轻松随便,

用储藏室里的奶酪干肉将肚皮填满。

城里老鼠去乡下看妹妹,对于所见所闻非常不以为然。他觉得乡下的饮食与住宿条件十分粗陋,劝妹妹跟自己进城享福:

Not fer fra thyne, unto ane worthie vane,

This burges brocht thame sone quhare thay suld be.

Withowt God speid thair herberie wes tane

In to ane spence with vittell grit plentie:

Baith cheis and butter upon skelfis hie,

And flesche and fische aneuch, baith fresche and salt,

And sekkis full off grotis, meill, and malt.

走不多远,一栋大宅拦住了去路。

城里老鼠说这里就是目的地。

二话不说,它们赶紧溜进了粮库,

屋里的美食简直如山堆积,

黄油奶酪塞得货架全无空隙。

一排排腌鲜鱼肉摆得满满当当,

一袋袋粗细面粉与麦粒堆在地上。

Efter, quhen thay disposit wer to dyne,

Withowtin grace, thay wesche and went to meit,

With all coursis that cukis culd devyne,

Muttoun and beif, strikin in tailyeis greit.

Ane lordis fair thus couth thay counterfeit

Except ane thing: thay drank the watter cleir

In steid off wyne; bot yit thay maid gude cheir.

二鼠先稍事安顿,洗去一路风尘

然后才施施然吃起了大餐。

它们精挑细选了布丁、蛋糕与馅饼,

还有刀功精湛的牛羊肉片,

足以摆上王室宫廷的酒宴。

二鼠都没有喝酒,而是以清水解渴。

尽管如此,它们依然吃得十分快活。

一切进展顺利,可惜然后一名管家与一只猫发现了它们。乡下老鼠被吓晕了过去,被猫玩弄了半天,差点没被吃掉。猫走了以后城里老鼠又冒了出来。

Bot, as God wald, it fell ane happie cace:

The spenser had na laser for to byde,

Nowther to seik nor serche, to char nor chace,

Bot on he went, and left the dure up wyde.

The bald burges his passing weill hes spyde;

Out off hir hole scho come and cryit on hie,

"How fair ye, sister? Cry peip, quhair ever ye be!"

幸亏上帝开恩,这小兽今天死期未到;

管家没时间在这里仔细查找。

既不追也不搜,既不踢也不敲,

而是半掩屋门就径直离开了。

管家前脚刚走,城里老鼠立刻就知道,

赶紧钻出洞来使劲尖叫:

“你在哪里?赶快回答!你现在情况可好?”

?

This rurall mous lay flatling on the ground,

And for the deith scho wes full sair dredand,

For till hir hart straik mony wofull stound;

As in ane fever trimbillit fute and hand;

And quhan hir sister in sic ply hir fand,

For verray pietie scho began to greit,

Syne confort hir with wordis hunny sweit.

乡下老鼠瘫在地上头晕脑胀,

还以为这次自己准得完蛋。

一颗小心脏跳得砰砰乱响,

四爪颤抖,脑袋烧得好像火炭。

城里老鼠赶紧到它身边查看,

心疼得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只得甜言蜜语对它好言相劝。

"Quhy ly ye thus? Ryse up, my sister deir!

Cum to your meit; this perrell is overpast."

The uther answerit hir with hevie cheir,

"I may not eit, sa sair I am agast.

I had lever thir fourty dayis fast

With watter caill, and to gnaw benis or peis,

Than all your feist in this dreid and diseis."

“别老躺着了,快起来,好妹妹,

危险已经过去,咱们的宴席还没吃完。”

乡下老鼠的话语依然有些颤颤巍巍,

“我实在吃不下,我现在只觉得心惊胆战。

我宁肯连续斋戒整整四十天,

用凉水解渴,吃几颗豆子就算餐饭,

也不想整天提心吊胆地享受盛宴。”

亨利森的诗歌经常能反映出十五世纪后期苏格兰民众的声音。他的寓言诗栩栩如生地反映了当时的生活。城市里充满了奶酪与熟肉这样的奢侈品,可也充满了危险与贪欲。亨利森从不回避生活的阴暗面,麻风与瘟疫都是他的创作题材。不过与此同时他依然是一位中世纪诗人,依然会将万事万物赋予比喻意义,依然将诗歌当成道德教化的工具。下面这段诗文选自两只老鼠诗歌的结尾,宣扬了谦虚简朴之类的传统基督教美德。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安贫乐道”——安全稳固,身外之物够用就行。

Blissed be sempill lyfe withoutin dreid;

Blissed be sober feist in quietie.

Quha hes aneuch, of na mair hes he neid,

Thocht it be littill into quantatie.

Grit aboundance and blind prosperitie

Oftymes makis ane evill conclusioun.

The sweitest lyfe, thairfoir, in this cuntrie,

Is sickernes, with small possessioun.

单纯安然不必受惊是天大的福份

粗茶淡饭才真是有滋有味。

有福之人的日常用度从不过分,

只求够用即可,多了都是浪费。

米烂陈仓,烈火烹油,

最后往往不得下场。

甜美的生活只能在乡村追求,

安贫乐道,何须这么多钱财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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