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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朱生豪与莎士比亚戏剧集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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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7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0 编辑

  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戏剧集》(以下简称《莎剧集》)在中国近代英译汉的历史上,堪称划时代的翻译文献。他在二十岁之前就选择了莎士比亚,会写诗放弃了写诗,会写文章放弃了写文章,潜心研读莎士比亚的作品,用他的话说:“余笃嗜莎剧,尝首尾研诵全集至十余遍,于原作精神,自觉颇有会心。”想当初,莎士比亚在伦敦戏剧舞台上功成名就,带着钱财和名誉荣归故里,享度晚年,几十个剧本是生是灭根本没往心里去。在莎士比亚死后七年(一六二三年),他的两位演员朋友约翰·赫明斯和亨利·康德尔,把他的三十六个剧本收集成册,加上颂辞补充完整,付梓出版,称为“第一对折本”。人们一点没有意识到,赫明斯和康德尔仅仅出于对朋友的敬意而采取的这一行动,是启动了一个多么巨大的文化工程。这个工程进入中国,认真准备接下来进行另一种文字施工的,直到二十一世纪伊始的今天,也仍只能算朱生豪一个人。除了他,别说把莎剧全部研诵十几遍,就是一个剧本读够十遍,恐怕也很少有几个人做得到,包括《哈姆雷特》诸多译本的译家们。
  说是运气也好,巧合也罢,重大的文学事件往往令人难以捉摸却必然会发生。朱生豪在他血气方刚时选择了莎士比亚,是莎翁的运气,是中国读者的福气。朱生豪在世界书局出版的他的大译《莎士比亚全集》(以下简称《全集》)“译者自序”里说:“中国读者耳莎翁大名已久,文坛知名之士,亦尝将其作品,译出多种,然历观坊间各译本,失之于粗疏草率者尚少,失之于拘泥生硬者实繁有徒。拘泥字句之结果,不仅原作神味,荡焉无存,甚且艰深晦涩,有若天书,令人不能卒读,此则译者之过,莎翁不能任其咎者也。”这番话有两层意思:其一,这是他调动了全部智慧与心血尝试翻译诗体莎剧后的严肃结论。读过朱译本《莎剧集》的人都知道,朱生豪在每个剧本中都尽量试着用诗体翻译莎剧里的诗;有些译作相当精彩,例如,《哈姆雷特》中的“戏中戏”,《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大量诗篇等等。其二,对莎剧在中国的翻译经过了解一些情况的人应该知道,大约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英某些好事机构内定了包括徐志摩、梁实秋等人来翻译莎剧。这种行为恐怕深深刺激了默默无闻的朱生豪。朱生豪在三十二岁上就译出了莎剧三十一种,莎翁地下有灵知道后都会惊愕万分的。莎翁写出他的第一个剧本《亨利六世》时二十六岁(一五九○年),而最后一个剧本《亨利八世》则是在他年近五十岁时(一六一二年)写出来的,创作时间跨度为二十二年。仅以这二十二年的人生体验计,要尽可能贴近真实地理解并翻译成另一种美丽的文字,只能说是朱生豪的悟性,或者就是他与莎翁的一种默契。
  朱生豪英年早逝是不幸的。但从人生能有几多运道的角度看,他可算应运而生——应中国汉语发展的运道。中国白话文冠冕堂皇地登堂入室,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生于一九一二年的朱生豪赶上汉语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整个过程。他的家庭出身让他打下了扎实的古文功底,新文化运动又使他的白话文得到充分的发展。他写过诗,写过杂文,白话文的使用远远高出一般人。他翻译莎剧与其说选择了散文,不如说选择了极其口语化的白话文风格。这对翻译莎士比亚戏剧是极其重要的一个载体,是传统的典雅的文言文根本无法承载的。现在我们提及朱生豪的《莎剧集》译本,笼统地称之为“散文”译本,而实际上其中有大量非常经典的诗歌翻译。选其一首欣赏一下。
  Song
  Tell me where is fancy bred,
  Or in the heart , or in the head?
  How begot, how nourished?
   Reply, reply,
  It is engender’d in the eyes,
  With gazing fed; and Fancy dies
  In the cradle where it lies:
  Let us all ring Fancy’s knell ;
  I’ll begin it, —Ding, dong, bell,
   —Ding, dong, bell.
  这首诗从音步到音韵以及形式,都非常有特色。我们看看朱生豪如何翻译这样的诗歌。
  歌
  告诉我爱情生长在何方?
  还是在脑海? 还是在心房?
  它怎样发生?它怎样成长?
   回答我,回答我 。
  爱情的火在眼睛里点亮,
  凝视是爱情生活的滋养,
  它的摇篮便是它的坟堂。
  让我们把爱的丧钟鸣响。
   玎!玎!
   玎!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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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0 编辑

本诗摘自《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第二场,是剧中角色唱的,最后一句“玎,玎”为合唱。以旧体诗翻译,本诗译得基本上照顾到了每句原文的meaning(意思),形势基本相同,尾韵也基本相同,而且一韵到底,上口,还翻译出了喜剧色彩。译者不仅中英文底子厚,对民间小曲也极熟,否则很难译出这样传神的小唱小吟。如前所述,这样的译诗在朱译莎剧里数量很大,由此我们看得出朱生豪对英诗汉译所持的原则:译诗应该有译诗的形式和规则,不可机械照搬原诗的形式。
  莎士比亚的写作究竟是怎样的形式,不妨听听英国学者的声音。比如,英国当代著名莎学家罗勃·格拉汉姆在他的《莎士比亚》的《前言》里谈到莎士比亚的写作时,这样写道:
  这种写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应有尽有:诗句,形象,情节,诗歌,幽默,韵律,深入细致的心理和哲学见解,所创造的隐喻,极尽思想和感情的优美和力量。然而,莎士比亚并非为后世写作;他不得不为取悦观众而写。正因如此,他的写作既有独白、洋洋洒洒的演说,又有插科打诨、出口伤人甚至不折不扣的胡说八道。他借用故事不分地点,不论国界(有些故事显然不值一借)。他笔下的人物可以俗不可耐,也可以口无遮拦,夸夸其谈,或者呼天抢地,狂泻怒斥。然而,他用心写,用才智写,用理智写,写得雄辩,写出风格。
  这段文字道出了莎士比亚的既博大与精深,也庞杂与通俗。目前不少人把莎剧当作典雅的译事来做,把莎士比亚的语言当作优美的文体,以为只有用诗体译才能接近莎士比亚,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看法。莎士比亚的戏剧写作用了近三万个单词的词汇量(一般作家充其量五六千),而且为了更富于表达力,他独创了一种属于自己的英语表达形式。用英国当代文艺批评家科里·贝尔的话说:“介乎马洛与琼生两者之间,莎士比亚创造了英语的想像力,把这种语言发挥到了表达力的极致……他写出了无韵诗(亦称素体诗)——不加韵的短长格五音步诗行——一种具有无限潜力的媒质。”
  面对这样一位富有创造精神的莎士比亚,任何所谓亦步亦趋的翻译实践,都会让他的剧作大打折扣,既存不了形,又求不了神。莎士比亚一生都在寻求突破,有些剧本全用散文体写作(如《温莎的风流娘儿们》),而有的剧本几乎全用无韵诗写就(如《朱利乌斯·恺撒》),而有的剧本段落又会使用古老的经典韵律诗,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用一个什么刻板的尺寸来翻译他的作品。这是违反莎士比亚精神的。朱生豪显然领悟到了这些,因此他在《全集》的《译者自序》里写了一段类似宣言的文字:
  余译此书之宗旨,第一在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必不得已而求其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句封照式之硬译,则未敢赞同。凡遇原文中与中国语法不合之处,往往再四咀嚼,不惜全部更易原文之结构,务使作者之命意豁然呈露,不为晦涩之字句所掩蔽。每译一段竟,必先自拟为读者,察阅译文中有无暧昧不明之处。又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审辨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一字一句之未惬,往往苦思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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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显然,朱生豪在探寻一种最大程度上翻译出莎剧的汉语文体。中国的戏剧是唱,而外国戏剧是说。既然是说,那就万万不可脱离口语。因此,他译出了汉语版莎剧的风格,那便是口语化的文体。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文体,剧中角色不管身份如何,都能让他们声如其人;人物在喜怒哀乐的情绪支配下说出的十分极端的话,同样能表达得淋漓尽致。例如《哈姆莱特》第四幕第五场中,雷欧提斯因为父亲在宫中突然被哈姆莱特误杀,怒气冲冲地来找国王算账。他破门而入,对左右说:
  Laer: I thank you; keep the door. O thou vile king,
   Give me my father!
  Queen: Calmly, good laertes.
  Laer: That drop of blood that’s calm proclaims bastard,
   Cries cuckold to my father, brands the harlot
   Even here, between the chaste unsmireched brows
   Of my true mother,
  King: What is the cause, Laertes,
   That thy rebellion looks so giant-like?
  请留心这几句引文,读者会看出雷欧提斯的开场话是两行,但第二行只有半句,王后说的话虽低了一行,却是与上面半行接着的。后边两个人对话,同样是雷欧提斯说了半句,国王接着说下去。这种看似怪怪的排行法,实质上都是为了服务于莎翁的五音步无韵诗。甲角色说了若干音步,乙角色还可以接着说完。这在汉语诗歌来说实在不可思议,但在英语诗歌里却是理所当然。这好比中国任何戏种,唱腔和道白总是分开的,而在西方歌剧里却是张口必唱曲子的。不管你对莎剧有多么不熟悉,但只要你学过英语,一看这种英语形式,一定会感觉到莎翁的无韵诗达到了多么高的口语化程度。朱生豪对此认识得显然更为深刻,于是为了让人物角色活起来,让人物角色的语言活起来,这样译道:
  雷欧提斯:谢谢你们;把门看好了。啊,你这万恶的奸王!还我的父亲来!
  王后:安静一点,好雷欧提斯。
  雷欧提斯:我身上要是有一点血安静下来,我就是个野生的杂种,我的父亲是个王八,我的母亲的贞洁的额角上,也要雕上娼妓的恶名。
  国王:雷欧提斯,你这样大张声势,兴兵犯上,究竟为了什么原因?
  雷欧提斯的年轻气盛和怒火中烧、王后的息事宁人、国王的居心叵测和以退为进,从这些不长的对话中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超出了原文表达的内涵。在继续进行的对话中,当国王问雷欧提斯是否不分敌友,见人就要报仇时,又出现了这样的对话:
  Laer: None but his enemies.
  这半句话的意思是:只跟他的敌人报仇伸冤,但朱译道:
  雷欧提斯: 冤有头,债有主,我只要找我父亲的敌人算账。
  译文看似多出“冤有头,债有主”,但绝无半点发挥,只是把英语none充分调动到了极致,却又是百分之百的口语化。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既要死扣meaning(意思),又必须注意information(信息), message(启示) 和image(形象)的综合传达,否则别说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就是一般作家的作品,也很难说把翻译做到了位。
  由于工作关系,我比较仔细、系统地接触莎剧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我知道许多赞赏朱译莎剧的人都认为他的译文典雅优美,才气横溢,而我在研读他的译文时却每每被他译文的口语化程度深深折服。我至今想像不出那是五十多年前的译文。要知道,能够熟练地富于创造性地驾驭口语,是运用语言的最高境界。朱译莎剧在解放后没有被淘汰,在很大程度上是顺应了白话文更加大众化(即口语化)的趋势。
  我到文学出版社的时候,出版社已经印出一本洋洋大观的五年出书计划,差不多把英语文学作品所有有名气的都列在上面。莎士比亚当然是一个重点。当时编辑部已经决定抛弃朱生豪的译本,另外组织人翻译莎士比亚。我把朱生豪的本子仔细看看,觉得译得很不错,现在要赶上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编辑部抛弃朱译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朱译是散文体,想搞成一个诗体的新版本莎士比亚。那时候已经有一两个所谓“自由诗体”的版本印行了。我对比着一看,所谓的诗体也不过是将散文拆成许多行写出来而已,根本说不上有什么诗的味道,而且文字本来就不高明,加上要凑成诗体,就更显得别扭。我觉得总的讲来,新译本远远赶不上朱生豪的旧译。朱生豪的中文很有修养,文字十分生动,而且掌握了原剧中不同人的不同口气。我为了说服编辑部的同志,曾经不止一次在办公室里朗诵朱生豪的翻译和新译中的相同段落,我问他们到底哪个听起来舒服得多。最后终于让编辑部的同志同意我的意见,仍保留朱生豪的旧译,可以分别找人校订一下,补入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莎士比亚全集。  
  这件事我做得很痛快,觉得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实在说,我认为用自由诗体翻译莎士比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因为所谓的blank verse有它的一套规律,对中国读者完全陌生。如果非要翻成诗体,不用说是十分困难的;如果当时没有这一改变,莎士比亚全集恐怕到今天也出不来,而且朱生豪的翻译从此埋没下去,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
  我在这里不惜篇幅引用这样两段文字,当然是因为它们十分珍贵。这是我的前辈编辑黄雨石先生的录音整理稿。黄雨石先生本打算写一本自传,说说这些历史陈迹,但可惜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突然患了帕金森病,且病情每况愈下。后来,我力劝他用录音形式口述一些自己特别想说的话。他做了,虽片片断断,难成文章,但近两万字的自述材料仍是十分珍贵的。
  我们差一点与朱生豪的汉译莎剧失之交臂!但是我们没有,除了应该感谢黄雨石以及其他有见地的编辑之外,自然还是因为朱生豪的译文是金子,货真价实,没有因为改朝换代而被淘汰。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出版社甄别了一大批解放前的译本,被淘汰的绝大部分是因文字不文不白,佶屈聱牙。能保证译文明白晓畅的最好保障是口语化:生动、活泼、诙谐、幽默和文采。口语本身就有高低之分。这全取决于译者对语言、生活和环境的领悟。朱生豪,据他的夫人宋如清在《全集》的《译者介绍》里所写:“在学校时代,笃爱诗歌,对于新旧体,都有相当的成就,清丽,自然,别具作风。”又说:“他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读过不少英国诸大诗人的作品,感到莫大的兴趣,所以他与他们的因缘,实在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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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1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每读朱译莎剧,我都会想到朱生豪与莎士比亚的因缘“实在不浅”。他能把莎剧翻译得通俗易懂而文采四溢,实在是因为他完全理解、吃透并消化了莎剧的缘故。借工作之便,这些年比较系统地阅读朱译莎剧,我认为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特别之处:朱生豪提炼出来的口语化译文,是其最大特色,也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因为有口语化做基础,译文的表达力极强,剧中各类人物的语言都能体现出他们的身份;朱译本中大量的诗体译文,十分珍贵,是译者用改革的旧体诗翻译莎剧中的散诗的可贵尝试; 译本对剧中部分人物用有含义的汉语名字,例如“试金石”、“快嘴桂嫂”等等,颇具文学味道;据我对其他译本的粗略统计,较之所有别的译本,朱译莎剧的词汇量是最大的,这与莎剧中独一无二的大词汇量十分吻合。最重要的是,他告诉后来者如何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
  诚然,翻译作品历来总有遗憾之处,朱译莎剧也不能例外。朱译莎剧“谬误之处,自知不免”,益因“乡居僻陋,既无参考之书籍,又鲜质疑之师友”造成的。今天,我们所拥有的条件十分优越,应该珍惜朱译莎剧,纠正错误和不妥之处,使之更上一层楼。
  朱译莎剧的划时代意义在于英汉两种文字互相“移植”中的空前吻合。尽管到目前为止出了几种不同译法的莎剧版本,但是仍然没有任何一种译本超过朱生豪的译本,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理由,前面已经谈到很多,而我始终看重的另一个原因是:朱生豪在翻译莎士比亚戏剧的时候,消耗的是他二十二岁到三十二岁这样充满才情、诗意、热情、血气方刚而义无反顾的精华年龄段!这是任何译家比不了的。很难想像七老八十的头脑会把莎剧中的激情和厚重转达多少!诚如朱在完成莎剧大部分翻译时写给他弟弟朱文振的信中所说:“不管几日可以出书,总之已替中国近百年来翻译界完成了一件最艰巨的工程。”
  (《莎士比亚戏剧集》,朱生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八年版,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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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1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面对这样一位富有创造精神的莎士比亚,任何所谓亦步亦趋的翻译实践,都会让他的剧作大打折扣,既存不了形,又求不了神。莎士比亚一生都在寻求突破,有些剧本全用散文体写作(如《温莎的风流娘儿们》),而有的剧本几乎全用无韵诗写就(如《朱利乌斯?恺撒》),而有的剧本段落又会使用古老的经典韵律诗,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用一个什么刻板的尺寸来翻译他的作品。这是违反莎士比亚精神的。
中国的戏剧是唱,而外国戏剧是说。既然是说,那就万万不可脱离口语。因此,他译出了汉语版莎剧的风格,那便是口语化的文体。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文体,剧中角色不管身份如何,都能让他们声如其人;人物在喜怒哀乐的情绪支配下说出的十分极端的话,同样能表达得淋漓尽致。
要知道,能够熟练地富于创造性地驾驭口语,是运用语言的最高境界。
所谓的诗体也不过是将散文拆成许多行写出来而已,根本说不上有什么诗的味道,而且文字本来就不高明,加上要凑成诗体,就更显得别扭。
我认为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特别之处:朱生豪提炼出来的口语化译文,是其最大特色,也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因为有口语化做基础,译文的表达力极强,剧中各类人物的语言都能体现出他们的身份;朱译本中大量的诗体译文,十分珍贵,是译者用改革的旧体诗翻译莎剧中的散诗的可贵尝试; 译本对剧中部分人物用有含义的汉语名字,例如“试金石”、“快嘴桂嫂”等等,颇具文学味道;据我对其他译本的粗略统计,较之所有别的译本,朱译莎剧的词汇量是最大的,这与莎剧中独一无二的大词汇量十分吻合。最重要的是,他告诉后来者如何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

以上是我的摘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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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9 06: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向朱生豪致敬。这样的人也许两百年才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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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9 12: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希望有人能看到这个帖子,看到这个帖子后反思一下自己,我也不例外。我想很多人都像我一样,在文学上有所寄托,希望自己也能像某位先贤一样不朽。或许,有些先贤是时代的私生子,为时代抛弃。但他们的作品却是时代的宠儿,为人民所接受和称颂,并在后世里享有崇高的威信和旺盛的生命力,那是因为作品本身没有和时代脱钩。在我们自娱自乐,孤芳自赏的时候,可曾想过我们的作品和言论,也将为历史和时代所埋没?可以断言的是,那些抛弃时代的人,也将为时代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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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08: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朱生豪英年早逝是不幸的".  真可惜....
下面这首该是朱生豪的译本吧?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est;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est: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拟做夏日?
你可是更加温和,更加可爱:
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
夏季的生命又未免结束得太快:
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灼热,
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
每一样美呀,总会离开美而凋落,
被时机或者自然的代谢所摧残;
但是你永久的夏天决不会凋枯,
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仪态;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的影子里踯躅,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在;
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
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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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0 1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云天2010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我相信朱先生翻译过十四行诗,但应该没有存世。译稿在战乱中付之一炬了。不知道云天从哪里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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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云天2010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14:41 编辑

呵呵,云天君,这个译本好像是屠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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