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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占林

关于禁止用户王跃访问本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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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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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赵福治 于 2009-11-26 11:16:00 发表
没规矩不成方圆,每个论坛都有各自的规定.前来交流者就应该按论坛规定文明交流.支持!

赞同!问好!

这里是和谐文明的大家庭,希望大家能够自觉维护家庭的和谐!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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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4: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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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4: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沙 于 2009-11-26 13:46:00 发表
请大家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网络家园 !

同意,请尊重网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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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17: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我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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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周站    净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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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2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支持周老师的正确决定,我认为周老师的管理方法是对的,正像赵福治老师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我们中诗真的很适合诗人们交流学习,这里,是一篇片浩瀚的海洋,您是中诗的管理者,肯定也拥有大海的胸襟。
对于那个犯了错误的王跃,我曾经读过他几首诙谐有趣的作品,如果他愿意改正错误,我想,您还是打开中诗的博爱之门,容纳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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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2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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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5 0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布衣杨奇 于 2009-12-4 21:22:00 发表
让王跃重返论坛,再列门墙,不但丝毫无损中诗的威信与尊严,
相反,它更能彰显出一个大级别网站,一个优秀领导班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慱大胸怀与良相气度。
当然,前提是王跃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有所表示
(当然,前提是论坛为他搭建一个表示的平台)。

  对不起,这与胸怀和气度无关,处理决定不变,请勿就此事多做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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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种“垃圾”早就该清理出去,遗憾的是太迟了!!!还有些版住助长邪气,这就是中国诗歌的悲哀!
鞭炮欢迎!!!
中国有句话,就是“善有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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