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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占林

关于禁止用户王跃访问本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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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种“垃圾”早就该清理出去,遗憾的是太迟了!!!还有些版住助长邪气,这就是中国诗歌的悲哀!
鞭炮欢迎!!!
中国有句话,就是“善有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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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09: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周占林 的帖子

隆重支持!希望中国诗歌来一场打假活动,对于不称职和名不符实的缺乏水平的版住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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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0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诗先做人,这是最基本的职责!连这都做不到,还能够作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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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凝泪成珠 于 2009-12-4 20:48:00 发表
首先支持周老师的正确决定,我认为周老师的管理方法是对的,正像赵福治老师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我们中诗真的很适合诗人们交流学习,这里,是一篇片浩瀚的海洋,您是中诗的管理者,肯定也拥有大海的胸襟。
对于那个犯了错误的王跃,我曾经读过他几首诙谐有趣的作品,如果他愿意改正错误,我想,您还是打开中诗的博爱之门,容纳他吧~~:)

支持诗友的意见: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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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布衣杨奇 于 2009-12-4 21:22:00 发表
让王跃重返论坛,再列门墙,不但丝毫无损中诗的威信与尊严,
相反,它更能彰显出一个大级别网站,一个优秀领导班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慱大胸怀与良相气度。
当然,前提是王跃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有所表示
(当然,前提是论坛为他搭建一个表示的平台)。

支持杨奇意见: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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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站论坛与生活中的广场公园剧院影院等公共场所一样.既然是公共场所,就应讲公共文明,讲公德.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
支持论坛的一切正当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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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鸣!

:coffee

原帖由 白沙 于 2009-11-26 13:46:00 发表
请大家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网络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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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编辛苦了!共鸣

原帖由 周占林 于 2009-11-25 19:11:00 发表
  最近几天,由于版主管理帖子引发的事件,经查如下:
  王跃由于重复发帖,被版主合帖处理,他在有短信通知的情况下,无理取闹,对本站及版主进行侮辱和攻击,鉴于此种情况,本站不欢迎该用户,禁止其对本站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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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6: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赵福治 于 2009-11-26 11:16:00 发表
没规矩不成方圆,每个论坛都有各自的规定.前来交流者就应该按论坛规定文明交流.支持!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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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6: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弦意 于 2009-11-26 20:55:00 发表
支持,维护好我们的网上家园!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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